“呃。”林克老脸通红,揉了揉鼻子道:“你都病成这样了,还有心情开玩笑,真不知道怎么说你才好。”
“人生嘛,凡事往好的方向想,也不至于郁闷了,如果一天到晚想那些烦心的事,很容易老的。”晓晓仿佛在安慰林克一般,忽觉自己的手被林克握住,手心传来一丝温暖,玉脸再次红了起来。
林克见晓晓一副娇艳欲滴的模样儿,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轻柔道:“晓晓,做我女朋友,我来照顾你好么?”
不知为何,方才见晓晓全身发颤,仿佛生命正在一点一滴的消亡,他心中害怕无比,生怕永远都见不到晓晓。这辈子他从未对生命如此在乎过,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他也能保持一颗淡定的心,人生无常,什么时候会死,只有老天知道。可在那一瞬间,林克害怕之极,怕晓晓会就此离去,强烈的不安冒上心头。
见他眼神灼热的看自己,晓晓芳心陡跳,仿佛要从咽喉跳出来,卷长的睫毛扑哧扑哧,良久,晓晓撇嘴道:“做你女朋友,你能给我幸福的家吗?你能保证和我在一起,一辈子都只对我一个人好么??还有如果以后有比我更好的女孩你,你能确保自己动心么?更何况,你身无分文,我喜欢购物,喜欢大手大脚花钱,你可以满足我嘛?我任性,刁蛮,你肯定你可以忍受我的坏脾气,迁就我,让我开心?”
晓晓一口气列出这么多要求,林克只是怔怔点头,拾起晓晓冰凉的手心,坚定道:“只要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不会再和任何女人有瓜葛,我会在最短时间内赚最多的钱,哪怕是无数比你更好的女人,我都不会对其它他们动心,更加不会和她们眉来眼去。”
不知觉中,林克仿佛动情了,他感觉眼眶有点干涩,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说出这样一番话,他也没想过会有女人值得自己这样做。唐月是来新义市接触的第一个女人,可她给自己的感觉除了冷酷与高贵,并没多少值得自己去欣赏的地方。她喜欢美女,但他顶多欣赏一下,意一把,并无其它意思。哪怕是沈曼丽,也要比晓晓优秀很多,对于沈曼丽,林克有的是无奈与怜惜,说到感情。只有晓晓,她不是最优秀的,不是最漂亮的,就连工作能力,也不是最好的,可她与自己,曾经共患难,享受生活的乐趣与苦涩,她对自己的体贴,关心。在初来新义市的时候,是林克初来新义市空虚寂寞的唯一慰藉。
这一切,都足够让林克对她慢慢产生感情,晓晓的泪水肆无忌惮地滚落出来。她好开心,好幸福,她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对,可她控制不住内心澎湃的感情,她不忍再拒绝林克,她不愿再控制自己的感情。林克不是一个确定能给自己幸福的男人,可他真实,愿意陪自己做任何想做的事情,这样,难道还不足够么?
“晓晓,做我女朋友,好么?让我来呵护你。”林克并不觉得这番话有多煽情,反而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最想说的话。在这一刻,他的感情好像无法堵住的闸口,内心的感情全部宣泄出来。
“林克你真的愿意照顾我,呵护我?”晓晓玉脸沾满泪花,瑶鼻一皱一皱,林克抹掉她脸蛋上的泪花,轻柔道:“自然是真的。来新义市这么久,只有你对我最好,我有难,你第一个冲出来帮我,从来不曾抱怨,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岂会不知?”
“林克!”
晓晓投入林克怀中,哽咽抽泣,泪水沾湿林克胸口,他抬起晓晓一张如花般的玉容,近在咫尺的美丽脸庞令人心神向往,林克柔声道:“好好休息,我在这儿陪你。”
给晓晓盖好被子,握着她的手心,直到她渐渐沉睡过去,林克才趴在床边打瞌睡。
林克醒来的时候身上盖着一层薄毯,怡人清香飘进鼻端,脑袋下一片柔软,微微睁开眼睛,发现正是晓晓的闺房,他心中大叫爽快,昨晚没发觉晓晓的闺房暗香浮动,今日才发觉,晓晓的房间实在太华丽了。不论是装饰还是色彩格调,无一不是令人喷血。
“你醒啦?”门口传来晓晓甜美的声音,小脑袋探到门内,笑嘻嘻地看着林克道:“小懒猪,起来吃早餐了。”
“别叫我小懒猪,我是灰太狼!”林克一从床上跳起来,套上一双软绵绵的拖鞋,揉了揉凌乱的头发,问道:“我怎么在你床上睡啊?”
“你还说!”晓晓小脸通红,羞愤道:“昨晚你还说看着我睡觉,最后居然爬上床了,真不应该引狼入室!”
“呃,这个”林克哪里还记得,隐约感觉昨晚趴着好像不太舒服,最后顺着舒服的地方挪去,最后竟变成趴在床上睡觉。晓晓一觉醒来,发现林克睡在旁边,先是大惊,而后回想昨晚发生事情,才知道自己与他已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羞涩减退,取而代之的是幸福与甜蜜,看着熟睡中可爱的脸庞,忍不住起床给他做早餐。
“好啦,你这只大灰狼,下次绝对不会再让你进我家门!”晓晓端出早餐,林克用新牙刷毛巾洗漱完毕,坐在餐厅吃早点,见晓晓穿得还是睡衣,一对饱满丰盈的****高傲地挺立,美腿也在外面,他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心想,如果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睡觉,肯定坚持不了三天。不行,我的初夜绝对不能这么轻佻,一定要在夜黑风高的夜晚,点上两根红蜡烛,喝一杯拉菲红酒,听贝多芬的月光曲,最后还要洗个鸳鸯浴,才能完成成人礼,不然我会一辈子有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