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繁华的城市,里面所蕴含的黑暗愈繁杂。每座城市都有他所应有的白,同样,也会有必然存在的黑。没有黑来承托白,这个世界将会失去许多的精彩。
阿泽穿着宽大的风衣,和穿西装打领带的戴黑框墨镜的林克相比。就好像一个黑社会和一个站在正义这边的斯文人。两人所形成的对比实在是太大了。阿泽手里握着一瓶啤酒,坐在创世纪顶楼阳台上,任凭狂风吹打在脸颊上,仰头看着朗月繁星,感慨道:“想不到你会选择这样的生活。不过看起来,好像的确比以前快乐许多。”
“你呢?无缘无故跑出来干什么?不用做事了?”林克吹了一口啤酒,懒洋洋地问道,许久没和阿泽喝酒抽烟聊天了。想不到在这儿居然会碰上他,他有些感慨,同时也有些落寞。其他人,还无法将林克心底里最深沉的一面挖掘出来。但阿泽可以。他是林克唯一可以称得上是真正朋友的人。哪怕是她林克也不会什么都告诉她。许多因素在里面。但阿泽。这个跟自己一样。属于另类的家伙,却是无话不谈的兄弟。
“我实在想不通。你居然舍得她。难道她就没一点让你留恋的?她为你所有的付出,哪怕是头牲口也会动容。但你为什么好像一块石头,就是不开化。”阿泽无可奈何地道。
“很多事情你不明白的。”林克苦笑摇头,阿泽这家伙,一直都很喜欢她。不过她却从来不给他脸色看。只记得有一次,她翻阅了一下关于熊猫的杂志,可结果第二天。这家伙就失踪了。直到一个星期后,他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他的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熊猫。她却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打了阿泽一巴掌。
就连林克都有些莫名其妙了。后来阿泽告诉林克,她不喜欢别人自作主张,她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去得到,但不需要别人帮忙。所以阿泽又将熊猫原封不动地换回去了。阿泽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可她从来不领情。兴许是这个原因,阿泽也不太乐意在那个圈子继续待下去了。
“以后有什么打算?真不打算回去了?那里除了她,也还有不少美女啊。你就一个都看不上?”林克含笑问道。
“我这辈子,只爱她一个。别人和她比起来,一钱不值。”阿泽平静地道:“能一直守护着她,已经是我这辈子的最大的幸福了。老子不像你个畜生,大好的机会不把我。你知道吗?她这辈子就和我说过三句话。滚!滚开!给我滚!你呢?她和你说的话,恐怕是她一辈子说的最多的人,她和别人说的所有话加起来,都没和你一个人说的多吧?我就纳闷了。这么好的女人,你为什么不珍惜?你他妈脑子被驴踢了?”
林克的眼神变得朦胧起来,阿泽似乎也喝得有点多了,舌头开始打结,说起胡话来了。
“林克,老子要和你单挑凭什么她就不喜欢老子?老子哪里比你差了?啊?你告诉我?我他妈从十八岁第一次看见她就喜欢上他了。十年了!老子等了十年,她连正眼都不看我一眼!为什么,你告诉我?这他妈究竟是为什么??”阿泽猛地站起来,对着天空疯狂嘶吼,林克站了起来,将西装脱掉,嘀咕道:“来吧,我接受你的挑战!!”
阿泽二话不说,扔掉酒瓶,一拳头朝林克胸口砸了过去!
林克却挡都不挡,任由他打了一拳,堪堪后退两步,反手一拳击中阿泽的胸膛,骂道:“你他妈没吃饭?”
“哈哈。老子来了!!”阿泽又是一拳朝林克打去,这回居然一脚将林克踢飞数米,林克抹掉嘴角血渍,冲起来一脚将阿泽踢飞老远。直到两人无法再踢,才背靠背坐在一起看着新义市的夜景。
喘息声混杂着粗气,阿泽抹掉嘴角的血渍,“好久没这么痛快了。林克,我明天就要离开了。这座城市不适合我。”
“去哪?”林克懒散地问道。
“不知道,走到哪是哪。我曾经试图跟一个女人恋爱,不过很可惜,我强迫自己喜欢她,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但她却爱上我了,无药可救的。我不得已,只能告诉她,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她离开的时候,我几乎能感受到他的疼痛,那种撕心裂肺的,我感受过,真的,我曾经也感受过。我比她还要痛,我等候了十年,却是虚空大梦。林克,你说,我他妈是不是个败类?”阿泽的音量又变大了。
“不。”林克点燃香烟,喷出一口烟雾,“你是个好人。她曾经跟我说,你是这个世界上,她唯一亏欠的人。她一直愧疚你,但却不知道如何去回报你。你根本不需要这样。阿泽。你还记得嘛?当年,我们三个人在一起,那时候,多好。可现在,我们都天各一方了。那种生活我们感受过,可真要我再去感受一边。我却不想了。有时候,一种生活成为过去时,哪怕回到以前,也没那种感觉了。阿泽,放手吧。不适合的东西,千万不要勉强。不然你一辈子都走不出这个心结。”
“放手?是啊。我想过放手,我让出一条路,我自己再去走一条路。我现在就是这样做的。在每一座城市,我都尽情地麻痹自己。不过很可惜我无法忘记她。她的一举一动,哪怕这辈子,她只和我说过三句话,我也无法忘记他。”阿泽说到这儿,忽然回头笑道:“我这么露骨地述说,你不会想打我一顿吧?”
“我应该让你打一顿。”林克一字字地道。
阿泽没有再说话,他只是抱住林克的肩膀,用力地拍了几下,含笑道:“足够了。没有女人,我还有个兄弟。林克,不论我在任何地方,只要你有麻烦,我会第一时间赶来。请记得,我阿泽,是你一辈子的兄弟,永远!!”
有人说,爱情是世界上最宝贵的情谊,又有人说,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情谊,但对林克来说。他有爱情,却没有亲情,而友情,是他一辈子,永远无法解开的枷锁,他也不愿解开。阿泽,他一辈子的兄弟。他从来不要求什么,他从来不抱怨什么。他想哭,林克陪着,他笑,林克陪他笑。这个世界上,若真是有一个人值得阿泽去死,那就是林克。哪怕是阿泽深爱着一辈子的女人,阿泽也不曾因为这个而和林克的感情出现任何破裂。
单纯的友情,往往要比充斥了无数利益的感情,要圣洁千百倍。
阿泽走的时候送给林克一句话,她可能会来找你,你走的那段时间,她变得更加冷酷了,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若是按照以前一天一句话来评价,现在,她一个星期也很难说一句话。这是阿泽打听到的消息。阿泽的走,不但让林克苦涩,更加让他无奈。
她真的回来找自己?可是
林克不敢去想,他有点儿害怕那个冷到骨子里的女人,只要碰触到她那冰冷到骨髓里的眼眸,林克就会有一种难以想象的难受。她是第一次打开自己心扉的人,却也是第一个,让自己害怕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