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兴起
在汉文字中,玉解释为美石。玉与石总是联系在一起的。而玉器制作工艺,照理应是磨制石器工艺的延伸和升华。石可切割、打制、磨制、钻孔等,玉同样可以作如是加工法。
在现今发现的远古玉器中,加工方法大体有裁料、成形、做孔、雕刻花纹和抛光等工序,这些都源于石器的制作,只是在制作时更精细和更花费时间而已。比如钻孔,玉器一般用双面钻,石器也取双面钻,钻孔一般用管钻法,即以竹为管料进行钻孔,石器也该是如此的。在这些方面没多大的变化,从工艺角度看,进步也不太大。
关键还在于它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由于它的出现,改变了人的社会生活和社会风貌。胡尔克在《中国百年考古大发现》中认为:“玉虽也是石头,但不是普通的石头。玉器反映了良渚文化时期政治观念、等级制度、宗教情感、礼仪风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在心理上对玉器怀有深深的崇敬感和神秘感。所以说,同为石头,二者却有着绝然不同的意义。这差别是人类器具制作及思维意识方面的巨大的飞跃。这个飞跃标志着玉器时代的诞生。”
不管玉器是否可称之为一个时代,它的文化价值之大是显而易见的。别的我们可以不说,单就反映社会的礼仪风俗上,玉器的象征意义是巨大的。
玉器象征着一个人的身份。
在福泉山良渚文化墓地,发现玉钺8件,均为扁平梯形,上部有管钻的圆孔,没有磨出刃口,说明并不是实用器,而是良渚人用来礼神的礼器。发现7件玉璧,最大的一件直径为23厘米,厚1.4厘米,玉质呈绿褐色,间有青白斑纹,表面抛光,也是一种重要的礼器。玉琮发现6件,皆内圆外方,上大下小,孔由两面对钻,线条匀均,图案繁密,琢玉工艺精湛。其中有一件玉琮,在湖棕色的玉质上,以精确的减地法凸出四块方座,以四角为中线,各刻一组兽面纹,四面有16只展翅欲飞的鹳鸟,每只只有人的指甲的一半大小,其羽毛丰满,翅膀、尖喙刻纹纤细,炯炯有神的鸟眼,像一颗细小的圆润珍珠,令人难以相信这是原始人的作品。另外,还发现有4件玉杖首,象征墓主的权力和地位。发现的一件玉带钩,出土时位于人骨架的腰部,说服是非其人莫属的专用品。在福泉山良渚文化大墓中,还有人殉葬或用人作祭品的。这些都有足够的理由说明,在这个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构筑的高台上占有一席之地者,绝不是普通人物。
在反山良渚文化墓地,玉器占全部随葬品的90%以上,玉器多达3200件以上。玉器的品种有璧、环、琮、钺、璜、镯、带钩、柱状物、杖端饰、冠状饰、锥状饰、三叉形器、半圆形冠饰、镶嵌端饰、圆牌形饰等。出土时玉器放置的位置基本上相同,头骨上方为玉冠饰,胸腹部放置玉琮,一侧放玉钺,玉璧多置于腿脚部。这是一个专为一些人堆筑起来的东西长90米、南北宽30米的熟土堆。其中有墓葬11座,排列整齐有序,墓穴均比较宽大。随葬品少则数10件,多者数百件。从墓葬的规模和丰富的随葬品来看,它并不是一般的氏族或部落的公共墓地,墓主应当是有特殊身份的人,正如发掘报告说的:“墓地的主人是一批部族的显贵,他们已经成为凌驾于部族一般成员之上的特殊阶层,或为巫觋,或为军事酋长。”当然还可能有一些在部族中很有威望的长老阶层,还有一些对本部落具有特殊贡献备受尊荣的人。
就是一些玉制的饰物、饰品,也反映着它的主人的身价和地位。
在反山墓地第16号墓葬出土了一件玉冠饰。它由浅黄色透闪石敕玉琢成。造型呈蝴蝶形状,形体扁薄平整,中间部分向上高耸突起,顶部正中有一个微起的突脊。两侧向旁边平伸,似蝴蝶之翅膀,下端内折弧收。该体最大特点是通体透雕,以透雕与阴刻相结合的手法在正背两面琢出相同的神人兽面纹图案。神兽居中,透雕大圆眼,外框以重圈和弧线三角形画眼眶和眼角,扁圆鼻子,大阔嘴,内有一对獠牙。神兽两侧各刻一神人像,神人四肢张开,上肢上举,下肢作蹲状。这样的蝴蝶形镂空玉冠饰,充分显示了其主人的威武、权势和充满神力,岂是一般人所能冠饰的?
在考古发掘中,这样的冠饰每座墓只有一件,出土时都位于墓主的头部。而那些墓本身是非同凡响的,其身份也就不言自明了。
在余杭的反山遗址中,还发掘有三叉形玉冠饰、牛首形神人兽面纹玉牌饰、玉鸟、玉鱼、玉龟、兽首玉镯、玉项链等,这些都不是一般人的饰物和佩物,是与氏族社会后期的社会分化联系在一起的。
玉版玉龟相叠
凌家滩的玉器,几乎件件都有神话般的故事,几乎件件透出着丰富的远古时代的历史信息。而最使人感到兴趣的是叠压在一起的玉版和玉龟。
玉龟分为背甲和腹甲。背甲两边各对钻两圆孔,两孔之间雕刻凹槽,背甲尾部对钻四个圆孔。腹甲的两侧与背甲钻孔对应处也对钻两圆孔,腹甲尾部对钻一圆孔,这些上下对应钻孔是为了拴绳固定之用。
另一件是玉版。为长方形,正面略带弧形,琢磨三条宽约0.4厘米、深0.2厘米的凹边。玉版长11厘米,宽8.2厘米。在玉版的正面,围绕着中心,刻有两个大小相套的圆圈。在内圆里,刻方心八角形图案,内外圆之间,有八条直线将其分割为八等份。在每一份中,各刻有一个箭头。在外圆和玉版的四角之间,也各刻有一个箭头。在玉版的两短边的边沿,各钻有5个圆孔;在无凹边的长边钻有4个圆孔,有凹边的长边钻有9个圆孔。
玉版中心与内圆相接的方心八角形,按照传统的解释,它是太阳的象征。八角是太阳辐射的光芒,这说明玉版图形与太阳有着密切的关系。
玉版大圆与小圆之间的8个箭头和四角的4个箭头,是图形的主体部分。在天文学上,大圆往往代表宇宙、天球、季节的变化。如将大圆与周天旋转、季节循环相联系,那么箭头的数量4和8就有了实际的意义。中国古代习惯于以北斗七星的位置变化确定季节,也用其他季节星象或太阳在天空中的位置变化来确定季节。因此,我们有理由把玉版大圆所刻出的八个方位看成与季节有关的图形,事实也如此。
玉版图形中的四方和八方,正与《周易》中的四象和八卦概念相合。四象和八卦,在季节上的概念,相当于农历的四时八节。四象(四时)相当于春夏秋冬,八卦(八节)是四时的再分割。
玉版的八方图形与中心象征太阳的图形相配,符合我国古代的原始八卦理论。玉版四周的四、五、九、五之数,与洛书“太一下行八卦之宫每四乃还中央”相合,玉版图形表现的内容应为原始八卦。出土时,玉版与玉龟叠压在一起,说明二者关系密切。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张敬国先生在《朝鲜圣地凌家滩》一文中指出:“可以证实,早在53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有了河图、洛书的观念。远古没有文字,人们使用钻孔、画圈的办法计数,记载时节。因此,河图、洛书就是历法。凌家滩出土的玉龟和玉版的图形,证实在5300年前就有这种历法存在,反映了我国夏代或先夏的律历制度。”这应该说是正确的。
尤为耐人寻味的是,玉版玉龟叠压在一起,或者说玉版夹放于龟甲里面,这和各种律书所说的“元龟衔符”“元龟负书出”“大龟负图”都可印证起来,这也是远古律历学上的一大奇迹了。
远古时代律历方面的成就不只见诸凌家滩,在不少新石器时代的发掘中都可见端倪。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发现的墓葬M45,其中埋有4人,墓主为一壮年男子,其余3人可能为殉葬者。墓坑平面南部呈圆形,北部呈方形。墓主头向南,在骨架的东西两侧,有用蚌壳精心摆塑的龙虎图案,其足端(即墓的北面)则另有一堆摆成三角形的蚌壳和两根胫骨。在整个墓葬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墓主左右的一龙一虎。龙头朝北,背朝西,全长1.78米,高0.67米,昂首,曲颈,弓身,长尾,前爪扒,后爪蹬,状如腾飞。虎头朝北,背朝东,全长1.39米,高0.63米,头微低,圜目圆睁,张口露齿,虎尾下垂,四肢交递,状如行走。
张光直先生对西水坡M45及其相关遗存进行研究后认为,龙虎鹿(隐隐然还有一鹿,在墓北)艺术形象的寓意,是原始道教上的龙虎鹿三硚。《抱朴子》:“若能乘硚者,可以周流天下,不拘山河。凡乘硚有三法,一日龙硚,二日虎硚,三日鹿卢硚。”张教授得出结论:“濮阳M45的墓主是个原始道士或者巫师,而用蚌壳摆塑的龙、虎、鹿乃是他能召唤使用的三硚的艺术形象,是助他上天入地的三硚的形象。”如果张光直教授的论断可以成立,那么道教原始要推到公元前5000年了。
而考古学家冯时先生认为,此墓的平面布局实际上是一幅公元前5000年左右的星象图。龙虎分别为东宫苍龙、西宫白虎,北部三角形蚌壳加上胫首代表北斗,南圆北方的墓穴则代表天圆地方的古老宇宙学说。由此可知,当时的先民的天文历算知识已经相当精深了。——当然不是指所有人,而是指一部分处于社会上层的知识者。
说法虽有种种,但在墓主可能是一名巫师这点上没有分歧。巫师是宗教仪式的执行者,同时也是专门掌握天文历算知识的人,他们把自己的墓制作成一幅星象图,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坟山文化
辞书上对“坟”的解释是:“墓之封土隆起者。”在墓上封上厚厚的熟土,使之如山丘般隆起,这就是坟。
坟,对现今的当代人来说,是个老概念,时过境迁,现在还有谁去封土为坟?坟,对原始先民来说,却是个新概念,在上百万年漫长的时日里,从来没有封土为坟这样一种丧葬形式。
《礼记·檀弓》说:“古者墓而不坟。”很明确,《礼记》作者看来,在古时代是只有墓没有坟的。人死了,挖一个大大的坑,埋在地里,最多加上一些随葬品,这叫墓。可是,这“古者”指什么时候?似乎谁都说不明白。《礼记》的权威注者郑玄认为,“古,谓殷时也。”在他看来,直到殷商时,还是“墓而不坟”的。其实,那是想当然的,在更古一点的时候,甚至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我们的先民就已经“墓而坟”了。坟发明在原始社会末期,这已为考古资料充分地证明了。
福泉山,坐落在上海西部青浦县的重固镇旁,这里有一个草木稀疏的大土墩,不惹人注意。后来,在这里发现了良渚文化墓葬10座。除3座属良渚文化早期,属于平地堆埋外,另外7座墓葬规模都比较大,一般墓长4米左右,宽1.4~2米,头向朝南,出土有大量玉器、石器、陶器,以及象牙雕刻品,其中尤以位于骨架胸部的玉琮为珍贵。仔细辨认,原来整座福泉山实际上是4000余年前良渚文化时期为建造墓地而用人工堆筑起来的一座土山,是真正意义上的坟山。
反山,位于杭州市余杭县杭宁公路北侧,是一座高约5米,东西长90米、南北宽30米的人工堆筑的熟土堆,即坟山。在墓地,共挖掘出良渚文化墓葬11座,墓葬排列整齐有序,墓穴均比较宽大,有不少随葬品,少则数十件,多则数百件,整个墓葬地出土随葬品1200余件,其中还发现了重达6.5千克的玉琮王。
怎样理解坟山文化的出现呢?
墓葬的从埋入地下,到“封土为坟”,是一个革命性的变化。在原先,氏族内部也有分工,也有首领与一般氏族成员之分,但死后都一律平等地埋入地下。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少有一部分人不愿再这样做了,他们打破了历来的常规,开始“封土为坟”,让自己死后能高高在上、出人头地。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特权阶层。坟是一种死后的特殊享受,这种特殊享受反映着死者生前的特殊地位。
特殊享受和特殊地位,反映在坟文化的每一个内涵里面。
坟的建筑要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人力,它本身反映了特权的客观存在。每座坟的建造都是巨大的花费。就反山墓地熟土堆的建造来说,其土方至少在2万立方以上,根据当时的运土工具运土条件估计,没有4万个劳动日是不能完成的。如果以250人参加劳作计,也要建造上近半年的时间。就是说,把整个部落的有效劳力都动员起来,什么其他事都不干,也要花上那么长时间。如果不是特权者,根本不可能动员如此多的劳力,就是有劳力,这些人自己的衣食何来?可见,筑坟工程本身是一种部落内社会性的义务,参与筑坟的人同参与狩猎、农作的人各司其职,互通有无,其中还必有社会生活中的调节者。
特权也体现在墓葬本身的隆重上。从反山大墓看,其中的墓穴一般比较宽大,有棺木,棺木外有朱红涂层,棺外还有椁,这在以往也是少见的。
丰厚的随葬品也证明着特权的存在。福泉山墓葬的死者身边,发现大量玉璧、玉琮,这些都是重要礼器,足以反映死者的权势。墓葬中的玉杖首,则直接象征着墓主的权威和威严,大墓中的人殉或用人作祭品现象的存在,再好不过地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已昭然若揭了。
远古祭祀
巫师是指原始宗教中的神职人员(专业的或非专业的),他们被认为具有交通神灵和要求神灵为人类服务的能力而被人尊敬和敬畏。从事这一行当的男女都有,世称“男觋女巫”。他们通过占卜、治病、祓禳、祈福等手段,实现与鬼神交通。其鬼神交通的方法有二:一种是请神附身,巫师代表鬼神说话,《国语·楚语》中说“巫,见鬼者。”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另外一种是巫师的灵魂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找到鬼神并与之交涉。无论哪种方法,巫师都要进入通灵状态,才能运作其业务。
文化人类学家认为,巫师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种职业”。
这一最古老的职业的发展似乎有一个从业余走向专业的过程。《国语·楚语下》形容原始社会中曾经“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说明了当时巫业的业余性和普遍性。所谓“家为巫史”,指的是家家人家都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具有巫术性质的仪式,但不统一,不规范,也不专业。那当然不行,经过几千年甚至上万年,才逐步走向规范,走向专业。才出现了专门从事巫业的巫师和巫师集团。
从种种迹象看,大约到公元前3000年,专业的巫师形成了。
甘肃秦安大地湾专用宗教殿堂的发现,清楚地告诉我们专业巫师的存在。
大地湾901号房子的前堂建筑极为讲究。该宅宽16米,进深8米,面积在130平方米上下。从正门进去,迎面有一个大火塘,直径超过两米半。这显然不是一股供炊事之用,可以肯定是燃烧宗教圣火的处所。火塘后侧有两个相对称的顶梁柱,柱径约90厘米。南北墙壁上各有8根扶墙柱,柱径有40~50厘米。地面、火塘表面、柱子、墙壁、房顶,都抹上用料姜石烧成的灰浆,显得十分洁净明亮。房子前面有一个约130平方米的地坪,有两排柱洞,每排6个,柱洞前有一排青石板,也是6个,西边还有一个露天火塘,显然也是点圣火所用。房内出土有直径46厘米的四足鼎、畚箕形陶器、平底釜,这在一般住房中见不到,足以证明是宗教用房。
有如此大型如此华丽的专业宗教性殿堂,没有专业的巫师怎么行?
辽宁的红山文化中的大型祭坛的发现,进一步证明祭祀活动的专业化。
红山祭坛坐落在一山梁正中缓平突起的台地上,长约60米,宽约40米,四周为开阔的平川地,一望无际。祭坛基址内上部堆积黑灰土夹碎石片层,下部为黄土堆积,底部为平整的黄硬土面,间有大片红烧土面。在黄土堆积的上部用石块铺砌而成,周围以石片镶边,右圈内铺一层大小相近的河卵石,是特意从山下河川中拣选来的。这一石建筑祭坛十分讲究,其中还有专用作祭祀的陶制品,以及用作祭祀的陶塑人像。专家考证表明,这一神坛上人们用以祭地母神,祭农神和水神,还祭生育神,那么多臀部肥大的孕妇塑像,证明红山人对于妇女生育的重视。
红山专用祭坛的发现,更具体地证明专业祭师的存在。没有专业祭师,那样复杂的祭祀活动怎么开展得了呢?
浙江余杭瑶山祭坛及其墓葬,更是以雄辩的事实说明专业巫师的存在。
瑶山是一个海拔仅35米的小山包,背靠天目山的崇山峻岭,面对广阔的冲积平原,风水十分的好。整个瑶山顶部,没有发现人类居住的遗址,但在用砾石砌筑成的面积约400平方米的方形祭坛上,整齐地排列有12座墓葬。这12座墓葬,按排列顺序又可分为南北两列。各有随葬品,多者达160件,少者仅有12件。
在瑶山正式发掘的11座墓葬中,共出土随葬品707件,其中玉器就占了635件,可见这些人生前的威势和权力。在出土的玉器中,有琮、钺、冠状饰、三叉形饰;锥形饰、牌饰、璜、圆牌饰、镯、带钩、管珠串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以玉器随葬,有明显的男女之别。所发现之27件玉琮,无一例外的出自南列各墓;玉钺共发现6件,也是南列的墓葬中物,三叉形器出土6件,同样出自南列墓葬,每墓一件,出土位置在于死者头部;锥形饰58件,成组的也出于南列各墓。玉冠状饰各墓一件,璜9件,出于北列各墓中。玉纺轮2件,全出于北列墓中。
由这些,可以十分明确地作出推断:这是一处男觋女巫的专用墓地。南列为男觋墓葬,北列为女巫墓地。这些男觋女巫生前率领部族成员共同在此祭天礼地,供奉神灵,死后,就埋葬在这块宝地,接受后人的膜拜和祭奠。墓葬中的大量玉制品,说明他们的地位是十分崇高的。
这样的情况还真不少。在余杭汇观山同样发现了祭坛和大墓。整个祭台利用自然山势修筑而成,基本上呈正南北方向,为东西长、南北窄的长方形,总面积达1600平方米。在祭坛的西南部,有4座大墓,墓中出土有琮、璧、钺、三叉形器、冠状器等重要礼器。这也可视为是男觋女巫的尊贵墓地。
在中原龙山文化的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共发现陶鼓6件,其中四件完整者有三件出自大墓,一件出自中墓。陶寺的大、中型墓墓主的身份属于氏族上层人物,而陶鼓又是那时巫师手中用品,由此可见,当时的巫师已经进入社会最上层,有的则与氏族首领是一身而二任的。
早在1931年,中国社会学的先驱李安宅先生即曾经精辟地指出:原始社会的宗教职业者,凭着自己的机巧,由着私巫变成公巫。及为公巫,便是俨然成了当地领袖。领袖的权威越大,于是变为酋长,变为帝王——酋长帝王之起源在此。李安宅先生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在人们普遍相信鬼神的远古时代,能够通鬼神的巫师的地位一定是很高的,至少有相当一部分部落首领由他们转化而来。
龟灵崇拜
人们并不是一开始就使用龟甲进行占卜的。相传,伏羲氏受到龙马负图的启示,“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说明早在母系氏族之时,先人已发明了用“祝蓍”的方法占卜吉凶和取舍。后来,神农氏“以火德王”,并发明了用火占卜的办法。当时的人们,把火看成无比神圣的东西,氏族内集会都要点起篝火,围火而议。当氏族面临某种大事件的时候,聚集的人越多,火也便越旺。旺火经常发出爆裂的声响,人们把这爆裂的火花,称作“火爆”,并常常把这与火爆后发生的大事联系起来。由此发展,人们便有意识地烧烤竹节、兽骨,使之爆裂,预卜一件事的成败。如果发出清脆响亮的爆裂声,即是“贞”,事情可成;如果发出低细微弱的声响,即是“不贞”,事情难成;如果烧后没有任何动静,便是不祥之兆。
也许,人们寻找过许许多多的烧烤物,最后一致地把目光集中在龟甲上。
在我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认为人赖以生存的大地是由四只巨鳌(神龟)驮着的,没有这些巨鳌的负重爬行,大地就会沉没,人类就会覆灭。神话认为,龟的背甲上印着玄天的奥秘,龟的腹甲上印着地上的以及人间的奥秘,龟自然成为了明天地、通鬼神的灵物。所以,人们选用龟的腹甲,钻孔烧灼,视爆裂之“坼”以断吉凶。
中国传统中将龟、麟、凤、龙称为四灵,而以龟为四灵之首。为什么这样看?其中一个原因是它寿命之长。龟能长寿,至少在百龄以上,龟王则可寿在千年。龟寿长,则阅世深,阅世深,则知古今,明祸福。于是,当人们在生活中事有疑难时,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去“合龟兆,视吉凶”,实际上是向寿年长久的龟请教。《淮南子·说林训》解得好:“必问吉凶于龟者,以其历岁久矣。”
“合龟兆,视吉凶。”从实际情况看,在逢吉时,龟卜不常用,只有在逢凶时,才去“合龟兆”,目的当然是避凶就吉,或化凶为吉。而龟本身是化凶为吉的高手。“龟藏六”这一成语说的是:龟在遇到危险时,就将首、尾、四足六肢体藏入甲中,这是龟的本能,也是龟这一灵物的灵性所在。人们进行龟卜,也想从龟的灵性中学得如何进行“龟藏”的本领。
总之,龟灵崇拜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当时的先民一定以为龟最善晓人意,又能通天地之灵,在动物中又最长寿,于是,以其腹甲进行起龟卜来了。久而久之,龟卜被赋予神秘的文化内涵,并成了巫师手中的法器。
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村发现的贾湖文化,距今约8000年前。贾湖遗址出土的龟甲主要是随葬龟甲,另在房基和灰坑下面也发现了零星出土的龟甲。在清理的349座墓葬中,共有23座墓随葬龟甲,其中有些是随葬成组的背腹甲扣合完整的龟壳,还有随葬龟甲碎片的。在龟甲中内装有数量不等的石子。那么多的龟甲碎片,完全可能是烧烤占卜的结果,而那各色的石子也是卜筮习俗的反映。这说明,早在8000年前,先民就有了龟灵崇拜的观念,也有了以龟甲作为卜筮法器的认知。
此外,在山东和江苏大汶口文化墓地中,都曾发现过一些以龟为随葬的例子。在山东大汶口的11座墓葬中出土龟甲20个,江苏邳县刘林9座墓中出土龟甲13个,大墩子15座墓中出土龟甲16个。另外,在四川巫山大溪文化墓地,也发现有4座墓随葬有龟甲。龟甲的四面八方被发掘出来,至少打破了“卜骨仅见于黄河流域的文化遗存中,长江流域及其以南似乎主要用玉琮为法器沟通神人之间关系”的观念。
龟甲崇拜与玉石崇拜是并不矛盾的。中国将宝龟与宝玉历来视为国之两件重器,而把“龟玉毁于椟中”视为一种极大的伤心事。可是,我们处于远古时代的先民就是将这两件重器合而为一,刻成“玉龟”。浙江友山出土的玉龟,系由黄玉琢出,长3.2厘米,龟体呈椭圆形,头部前伸,颈部圆滑平直,四爪蹬地,作爬行状,形态十分逼真,是龟崇拜与玉崇拜的最完美结合。
看来,以龟甲为占卜法器大盛于商代,而起始点则在远古时代。
卜骨有使用龟甲的,也有使用其他兽骨的。有人以为,是因为龟骨缺乏,才使用兽骨的。事实并非如此,在中原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遗存中,不少卜骨是使用了牛、鹿、猪、羊的肩胛骨。仔细地看,那是进行较为简单的某种占卜用骨,如果进行较为复杂的、隆重的占卜,还得用龟甲,诚如牟作武先生在《中国古文字的起源》一书中说的:“用牛的胛骨占卜,不能代替龟卜。骨卜是一种单项占卜的方法,并非在没有龟甲的情况下便使用牛胛骨或其他兽骨代替。龟甲有综合预测的功能,即所谓可祈、可问、可兆、可示。”
传世的龟卜,程序相当繁复,大致应分为选龟、攻龟、灼龟、占龟、占坼、断卜六项。先是选龟。并不是所有的龟都可成为卜龟,必须从色泽、品类、年岁等角度去加以选择。然后是攻龟,即把龟杀死后取其龟板,去除其甲胶,磨光磨亮以备用。灼龟,是指根据卜问的内容,选择不同的部位,钻上孔洞,或在这些部位粘上易燃物质做成的灼丸,以待烧卜。占龟是指使用一定的火候进行烧烤,使龟甲表面出现种种颜色深浅不一的灼号和错综复杂的纹路。占坼是依据契孔和灼点爆裂时产生的裂纹“坼”来判断吉凶。断卜是依据占龟之声,占坼之形,综合判断占卜结果,采取应对措施。这是商代占卜鼎盛时的情形,在原始社会应该程序没有这么复杂和完备,但总体的思路和方式方法是一致的。
远古时代的祭祀卜筮活动,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而神圣的龟灵在其中起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太阳崇拜
在新石器时代的中晚期,太阳图案普遍出现于先民的遗迹中。
以圆圈或中间加圆点表示太阳的图案发现比较多,地域范围也较大。在中原区的仰韶文化彩陶中,有这类太阳图像,在山东地区也有这类太阳图像。当然,图像还是很不相同的,发挥了各地先民的想象力和描绘力。在河南郑州大河村出土的彩陶中,太阳被画成一个圆,外加射线。在长葛石固遗址出土的彩陶中,发现有六角星图案。在山东邹县野店发现的彩陶中,太阳是圆加八角星图案。在长江中游地区的大溪、屈家岭文化的陶纺轮上,太阳多绘出十字或漩涡状图案。
这些太阳图案都是以人对太阳的印象为前题的。其图案应当说既是写实的,又是印象的。
另一类太阳图像是日鸟结合式的。
在陕西华县泉护村、河南陕县庙底沟、晋西南大禹渡等遗址出土的陶盆腹部。绘有日鸟结合的图案。泉护村遗址的图案绘出了展翅飞翔的鸟,鸟的背上有一圆圈表示太阳。陕县庙底沟遗址发现的彩陶盆上,上为圆圈表示太阳,下有一鸟,呈正面飞翔姿态,鸟有三足。在长江下游河姆渡文化发现了双鸟图形,在鸟身上部,刻出圆圈形的太阳纹。
对于鸟日结合的图案,有种种解释。
有人认为,发现日鸟结合的图像,大部分在黄河中下游地区,这显然与这一地区的图腾有关。史料记载,在古代东方,有一个以鸟为图腾的方国。《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海之外大壑,少昊(皞)之国。”《左传》:“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黄河中下游,尤其是黄河下游的鸟日结合图案,与少皞氏部族以鸟为图腾有关。这一图案似乎在告诉人们:我们这个以鸟为图腾的方国是崇拜太阳的。
还有种观点以为,华夏民族在文明初期极崇拜蛙与鸟。在神话中,鸟即为太阳神,而蛙为月亮神,它的发源地可能在黄河上游地区。如果鸟为太阳神的话,那么鸟日合一本在常理之中了,而这鸟作为神化的太阳,又高于具体的太阳了。
太阳崇拜是怎么回事?答曰:它是原始农耕文化的产物。
太阳崇拜是天体崇拜的中心内容。天体崇拜包括对日、月、星辰、风云和雷电的崇拜,当然也包括对上天整体的崇拜。对农业部落来说,天体,尤其是太阳,明显地影响着农作物的收成,进而关系到人的生存和发展。作物的生长需要足够的光照,就得由太阳神来照料,而光照又不能过分,如果烈日炎炎,风不顺,雨不调,又会造成农业歉收。太阳崇拜实际上本身包含着对天体整体的崇拜,甚至可以说是自然崇拜的高度升华。
太阳崇拜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开初的太阳图案中,是没有人的形象出现的。似乎神化的太阳是十分高尚的,人不配进入其画面。而鸟日同图,那是因为那鸟被神化了的缘故。后来,人进入了太阳的画面,成为了人日同图,这是人对自身地位认识提升的结果。
人日同图也有积极和消极之分。
在内蒙古阴山地区的古代岩画中,有一幅拜日图十分传神:一壮年男子双膝跪地,双臂高举,手捧礼器,正在向正前方的太阳顶礼膜拜。虽然岩画没有绘画出那男子的脸部表情,但从整个身体姿态看,是战战兢兢的。似乎在告诉人们,只有拜日,才能使日神赐福于人。
但是,也有不少人日同图的画面是相当积极的,表现了一种人可以有所为的精神境界,从时间上看,也许更后起吧!
在广西花山岩画中,绘有许多人围绕太阳跳舞的场面,跳舞的人群中,或为人首,或为鸟首。其中有一人还用手托着光芒四射的太阳跳舞呢!
在云南沧源岩画中,有三个太阳神图案。其中第一个为一人叉腿、伸臂,在人的上部,画一大圆圈,圆圈四周是四射的光芒,光圈中人一手执弓,一手执棒状物,可能是箭。第二个为人身,头部为一大圆点,圆点四周放射光芒,人一手执盾,一手执刀状物。第三个人形,双手叉腰,头部饰羽毛或植物枝条,肩部伸出一棒状物,在棒前部有一光茫四射之太阳。
四川珙县的九盏灯、猪门圈、狮子岩岩画中,人们双手或单手举起“十”字状的太阳,人表现得十分神武和威严。从拜日,到托日,这在太阳崇拜过程中人的观念上的一个不小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