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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乔学院

父亲在大都会的埃塞克斯地区办公室担任经理助理,在最好的年份大约每周可赚一百二十五美元的工资和佣金。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即我从小学过渡到高中的阶段,他参与一项商业投资,结果花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他与母亲长期磋商之后,伙同朋友投资于一家冷冻食品配送公司。好几年来,他白天是大都会保险人士,晚上和周末则驾驶冷藏车,在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东部做冷冻食品的生意,根本都没有领薪水。他为了支付自己的合伙投资,除了耗尽自家的积蓄,还从亲戚处借了八千美元。他当时四十五岁,之所以冒险做生意是因为他作为犹太人,似乎不太可能在大都会获得进一步发展。他的教育程度才八年级,也可能是他晋升道路上的障碍。

他曾希望,两个儿子从高中毕业时,他的生意会有起色,能帮助负担大学费用。但生意很快破产,等到我要上大学,他还在设法还清债务。幸运的是,一九四九年他获得大都会意外的提拔,去掌管纽瓦克郊外的联合市办公室。初上任时,该办公室几乎没有业务。倘若他能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量,激活这个倒霉的机构,倒不失为一个良机。碰巧的是,退伍军人法案的出世,让他无须负担哥哥的大学费用。桑迪进入海军是在征兵法案依然有效的一九四六年,退伍是在一九四八年。他没要家里的经济资助,进了布鲁克林艺术学校。我一九五〇年一月从高中毕业,在纽瓦克一家百货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到了九月又在罗格斯大学的纽瓦克学院注册为法律预科生。那只是一所普通州立大学在纽瓦克市中心的分校。我原本渴望离家,如果能换成罗格斯大学在新不伦瑞克的主校园,也会好很多。我虽然十六岁毕业,在班上成绩不错,但还是无法获得罗格斯大学的奖学金。于是,我成了一名纽瓦克的新生,继续留住家中。

不管我在纽瓦克学院感到多么满足,离家的热望一直在熊熊燃烧。学院位于市中心的“历史区”,偏离商业中心区,从我家拐角出发,约二十分钟的巴士。我上市中心,不再是与小朋友们一起去看电影,不再是与家人在周日晚上聚餐,不再是在百货公司里漫不经心地上货,现在自己拥有崭新的课本,手挎生意人的公文包(装的其实是午餐),口袋里还有正在学用的烟斗,感到一下子成了大人。我坐在曾是酿酒厂的教学楼里,与意大利和爱尔兰的孩子一起攻读大学课程,与自己的自由民主精神完全契合。那些同学来自其他高中,曾显得陌生、不可知,甚至敌对。我来自另一个社区高中,里面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都是犹太人。我认为,能融入不同种族互相竞争的大社会,本身就是一种解放。我们的人文学习——以我理想化的眼光看——就是要提携我们超越社会的差异。不管是威夸依克社区的犹太商人,还是包铁社区的工薪阶层,都要让他们的后代摆脱文化上的狭隘和智力上的贫乏。我们大家一起吃纸袋午餐,随意交谈,结为朋友,让我豪迈地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美国化”了。那些非犹太人的同学,毕业于巴林杰、南城、中央、西城等高中,早先在我眼里,只是城际体育赛事中更加厉害和优秀的敌手。我们犹太人已经美国化,或威夸依克社区已是典型的美国城镇社区,我对此毫无疑问。但我又是战争年代的孩子,深受歌曲中兄弟情谊的感召,如弗兰克·辛纳屈的《我所住的房子》和托尼·马丁的《住宅交响曲》。现在接触到美国大力提倡的自我定义的求同存异,我感到无比兴奋。

我同时又明白,如果继续留在莱斯利大街的五室公寓,继续在曾与哥哥合用的卧室里生活和学习,我与父亲的摩擦将不断增加。因为,我再也不能向他或母亲——她都不敢开口询问——如实交代我周末的或周六晚上的行踪。我是一个温和、正直、负责的孩子,只交正直、负责的朋友;我又非常恭顺、讲礼貌,并无不可抑制的冲动。但我有自己的主见和独立性,如果父亲挑战我的私生活,已是大学生的我会深感窒息。我已长大,不再适宜于围坐在家庭餐桌旁;像任何迅速成熟的青少年一样,也不耐烦于父母的谆谆教诲。我大学二年级时非要离家,主要是为了防止一场战斗。一边是勤劳忘我的父亲,另一边是忠诚坚定的儿子,对于这场战斗,双方都毫无准备。

母亲没有问题。一旦哥哥和我流露出新兴的独立迹象,就一改早年抚养我们时的严厉和挑剔,对我们的成熟模样,甚至萌生了轻微的畏怯。从某种意义上说,她重新爱上了我们,这一次宛如一个希望得到约会的害羞女生。我想,十三至十四岁的儿子离开母亲的领域,原先哺育他的母亲反而变得有点怕他,这样的角色变迁是相当原型的。哥哥出生时,母亲仅二十三岁,尚是一名漂亮无辜的年轻女子,却陷于一贫如洗的婚姻。她少女时代一直忍受严格的监督,因为她的父亲既严峻又残暴。因此哥哥在年幼时,似乎因母亲充满警惕的抚养方式,而受到比我更多的限制。很明显,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母爱,既造就了哥哥的这种感受,又掺进了温柔成分。在这份母爱中,哥哥获得了不少的情感支持,一点也不少于我的。尽管如此,与我相比,他遇上的教育方式可能更为僵硬、更为严峻。五年之后,她从抚养哥哥中获得经验;此外,父亲每周的大都会工资已开始减轻他们的财务焦虑。所以,对八至十岁的我来说,家庭似乎是十全十美的;到了我十六岁那年,就不复如此,我亟想脱身。

我不在乎脱身去哪里——无论哪所大学都行,所需要的只是教授、课程、图书馆,我会努力学习,获得一份“良好教育”,成为一名我从十二岁起就已憧憬成为的理想主义的律师。我的直系亲属中没人毕业于文理学院,所以,没人能向我介绍他们的母校。我们社区正值大学年龄的一代年轻人,本可成为我的榜样,却因战争和战后的征兵完全消失。他们再次出现时,已是享受退伍军人法案的老兵,显得异常老成,难以接近。我们唯一的真正导师是那些前军人——现在充任伦巴舞者、加油站助手、自封艺术家、冷饮柜售货员、快餐厨师——他们无所事事,与我们一起打临时组织的篮球比赛,还在小运动场的看台上教我们如何掷骰子,玩五张牌的梭哈,赌注则是我们从母亲的钱包和父亲的裤兜那里偷来的。至于上大学的指导,我知道,必须另辟蹊径。

早在高中时代,哥哥已是纽约艺术学生联盟的周末学生,从海军退伍之后,又去普拉特学院读了三年。我高中快毕业时,他每个周末从普拉特学院回来,在餐厅里立起画架,以厚厚一层旧报纸盖住餐桌,摆出他的颜料和绘画材料。有时,他会留下他在地铁和火车上阅读的平装书。我能在十五六岁就读到《小城畸人》《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只有死人才知道布鲁克林》,这就是原委。他临摹裸体的模特,有自己的公寓,作为水手去过充杂妓女的酒吧,又为鲍厄里街的懒鬼即兴创作钢笔素描。即使我很欣赏他的成就,但桑迪的模式不是我可以简单模仿的。他的学习是为了让他变成一名职业艺术家,而我的天赋,如家人所描绘的,只是“口若悬河”。

我还在上小学时,从事纸板箱生意的埃德叔叔曾带我去普林斯顿大学看美式足球比赛。我一直没忘——不管是它绿色的四方院,还是它令人回味的名字——但我从没想申请那里。我从伯伯处获悉,尽管那里有我们朝圣过的爱因斯坦故居,普林斯顿大学“不收犹太学生”(这也是我们为罗格斯大学疯狂助阵的原因)。至于哈佛和耶鲁,不但像普林斯顿一样,是上层非犹太人的堡垒,在社会问题上无情排外,而且让自己的招生办公室设“犹太配额”。这是圣约之子反诽谤联盟[7]的披露,这种做法引起了像我这样爱国的美国青年(我还是实打实的犹太人)的极大反感。我是四大自由[8]的拥戴者、美国革命女儿会[9]的敌人、亨利·华莱士[10]的支持者。这些著名的精英大学,凭借歧视性的招生政策,似在标榜这种特权思想,这正是我所憎恨的。我不认为当年的我对此能有这么多的感触,只是不想在自视优越的机构,即新教盎格鲁-撒克逊的哈佛或耶鲁,重复父亲在大都会的挣扎。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不能从罗格斯大学获得奖学金,还能指望这些常春藤大学吗?

当然还有几百所其他的大学:维克·弗斯特、鲍林·格林、克莱姆森、阿勒格尼、贝勒、范德堡、鲍登、科尔比、杜兰。我知道它们的名字,仅此而已(甚至不知道它们确切的所在地),因为那年秋天的周六晚上,斯坦·洛麦克斯和比尔·斯特恩在电台上宣读这些学校的美式足球赛比分。我在《纽瓦克晚报》和《纽瓦克周日传呼》的体育新闻上读到这些名字,还在美式足球赌博卡上看到这些名字。这种花二十五美分就能在街角糖果店买到的赌博卡是非法的——父亲告诉我,它的经营者是朗吉·齐威尔曼和纽瓦克的黑社会组织。我开始买赌博卡时才十一岁,到十三岁时,已经和几个社区孩子一起,帮糖果店老板在学校操场上推销赌博卡,那是我与组织犯罪集团的唯一联系。我通过赌博卡获悉的大学,其数量可能大大超过我们高中升学顾问的。我曾向他坦白,我可能更想当一名记者,而不是律师。于是,他建议我去申请密苏里大学。当我告诉父母这个建议时,母亲显得目瞪口呆,凄楚地重复着“密苏里”这三个字。我跟她说:“他们有很了不起的新闻学院。”但父亲告诉我:“你不会去密苏里的,太远了,我们负担不起。”

在纽瓦克学院上学的那年圣诞假期,我有机会与同住莱斯利大街的邻居马蒂·卡斯尔邦姆闲聊。我俩从小学时就认识,相互之间如果不算特别亲密,也算亲近友好。马蒂现已是新泽西的一名医生,过去却是个孤独的人——高高瘦瘦的,不同于我最好的朋友,似乎并不痴迷于性爱,也不喜欢浪漫的冒险。他是个安静的好学生,对棒球充满热情,完全是可敬、世俗的犹太家庭的产物。卡斯尔邦姆一家的表面结构——以及家中的井然有序——与我家的非常相似:一位能干有礼的母亲,一位勤劳豪爽的父亲(他是律师,所以在职业上高出一大截),还有一位和他长得非常相似的哥哥。我一直很喜欢他温和性格中的欢愉,但我发现,与我最亲近的男孩相比,他更喜欢宅在家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马蒂练钢琴很虔诚;在我心中,这使他迥然不同。我们有好的学习成绩和礼貌的举止,但也会悄悄掷骰子,在皮夹里私藏密封的避孕套(真正使用的可能性很小)来平衡一下。与我家相比,他家离街角的糖果店更近,但马蒂很少出现在糖果店里,或门外的消防栓旁。我有时会在那里,故意模仿我们的校长和当地的拉比,来娱乐那些常客。

马蒂读的是一个小型学院,约一千九百名学生。它的名字,像维克·弗斯特和鲍林·格林一样,并没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巴克内尔大学,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刘易斯堡。让我产生兴趣的,不是他介绍的学习内容,而是他新近学到的素质;而青少年时代的马蒂,恰恰缺乏这一种素质。它是一种风度和诀窍,鼓励男孩去竞选学生会主席,追求班级里最棒的女孩。仅仅几个星期,这小子已学会了自信和外向,处处透露出成熟。我认为自己属于热情精干、能说会道的类型,一直不把马蒂放在眼里。他现在居然还有一位女朋友,提到对方时也全无旧日的羞怯。我惊呆了,自己仍住在莱斯利街,尽量遵循高中时代的行为准则,以避开父亲的干涉,而马蒂似乎已踏入了成人社会。

我怎么也忘不了他有关女朋友的叙述:他早上会去女生宿舍接她,再一起步行去各个教室上课。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那种牧歌式的浪漫,而是他实话实说的神态。马蒂在这所名叫巴克内尔的大学不到一个学期,已变成了一名独立的年轻人,讲到独立年轻人的特权事宜时,全无丁点的羞耻、内疚、掩饰。我在罗格斯大学的纽瓦克学院,也许会变成更加老到的纽瓦克人和美国人。但是,即使有烟斗和避孕套,我也不能让自己相信,我已长成男子汉。

一九五一年三月,我和父母开车七个小时来到刘易斯堡。它离哈里斯堡约六十英里,地处一个农庄的山谷,旁边就是萨斯奎汉纳河。小镇共有五千余人,是该州最保守共和党的势力中心。招生办主任助理负责面试我,她已届中年,彬彬有礼,她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姑且叫她布莱克小姐。她在办公室里告诉我们三个人,凭我高中的排名和纽瓦克学院的成绩,录取没有问题,已修过的大一课程也会得到承认。让她不太乐观的,是我作为转校生可能拿不到学校的资助;但同时又向我们保证,如果我在巴克内尔表现优秀,很有机会在将来赢得奖学金。

听到这里,我有点不高兴;我想,部分原因在于父亲的晋升。自从他担任联合市办公室经理以来,他的收入有了显著的增长,我必须在资助申请表上填上确切的金额。但他工资收入的一部分,仍要用来偿还他的生意债务;基于骄傲和保密的缘故,他却禁止我填上这笔债务。使事情变得更糟的是,我们根本不像一个贫困家庭。例如,母亲身穿端庄的海军蓝礼服——完全得体大方——似乎比招生办主任助理穿得更好,还戴上了金别针作为首饰,那是她在家长教师联谊会连任两年主席的奖品。她四十七岁,身材依然苗条,颇有魅力。她有灰白的头发和活泼的棕色眼睛,外表和神态已经彻底美国化。事实上,她只有在犹太人中间才会彻底放松。也正因如此,她非常珍惜我们在纽瓦克的社区。她确保我们的厨房符合犹太人戒律,按时点燃安息日蜡烛,愉快地履行所有逾越节的膳食规定。她这样做,与其说是宗教原因,倒不如说是对童年生活的眷恋,更希望满足和坚持外祖母有关犹太家庭的理念。简单地说,在犹太人中间扮演一个犹太人,那是她最向往的乐趣之一。在一个以非犹太人为主的环境中,她往往会失去她的社交灵活性,甚至自信。她出于本能表现出的体面,似乎是一块用来保护自己的盾牌,而不是她庄重大方的自然流露。

但是,这一种自我意识不应被无限夸大。我确信,在巴克内尔的面试中,在布莱克小姐的眼中,母亲就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家闺秀,不多也不少。

父亲五十岁,健康结实,头发已经稀疏,戴一副无框眼镜,身穿一套配有背心的深色西装,看上去倒像坐在办公桌后的面试官。事实上,他经常要做面试,为了重新调度联合市办公室的低效代理人,当然不会因第一次进大学校园而感到不安。他因时来运转(也是我们的)而更新了自己惊人的能量,又为我的学习成绩而感到无比的骄傲。两者相加,让他辐射出一种粗犷但和善的信心,一方面激起我的自傲,另一方面,我敢肯定,又扼杀了我获得巴克内尔奖学金的机会。假如他让人尴尬(事先我有这样的担心);假如他太好胜,坚称我有多优秀,以打动巴克内尔大学;或告诉布莱克小姐,我大批亲戚在美国取得的各式成就,换言之,即表现得更为粗鲁些,我们反而会处于一个较为有利的地位。然而,我们所提供的图景是一个自力更生、进取、团结、繁荣的幸福家庭,我因此确信,我肯定拿不到奖学金了。是的,我会进巴克内尔大学,但由于缺乏资金,将无法注册。

当天晚些时候,马蒂带我们参观大学校园和周围迷人的林荫道。林荫道直通主要的购物街,那里有我们已预定当晚客房的刘易斯堡酒店。这是我与埃德叔叔访问普林斯顿大学以来,又一次在一个古镇散步,镇上的民居可追溯到十八世纪。马蒂的兄弟会宿舍附近有一小块绿地,上面有一门南北战争中留下的大炮,他大胆地告诉我父母:“处女走过时,这门大炮就会开火。”

最吸引我的是它的校园。在高大的树丛中,又在连绵起伏的草坪上,点缀着常春藤覆盖的各式砖楼。男生宿舍就位于校园中心地段的“小山区”,从宿舍窗户可远眺玉米地和牧场之外的莱科明山。宿舍的圆屋顶上安有大时钟,按时敲响;一座优雅的尖塔耸立在新建的图书馆上,那是学生的聚会场所,马蒂亲切地称它为切特图书馆(尽管上面写着野牛图书馆);那栋名叫拉里森厅的宿舍楼里,住有他的女友。另有十几个建筑物,散布在小山区脚下的街道上,看上去很像庄园,外墙的装饰让人联想起英国的豪华住宅或带柱廊的农场住宅,这些就是兄弟会的宿舍。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并不古怪的大学小镇,我以前只在有凯·凯泽或琼·阿利森的电影中见过。它并不见得是低调或文雅的,肯定不是豪华或绅士的,却非常适合最舒适、最普通的井然有序。刘易斯堡散发出一种谦逊的礼貌,可得到我们的信任;而不是一种特权的装腔作势,可能会吓倒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乡村风貌和小镇环境(包括布莱克小姐)所透露的谦逊礼貌,却是明白无误的非犹太人版本。我那些使用意第绪语的祖辈艰难地存活于纽瓦克最穷的贫民窟,眼前这个美丽小镇却随处可见和谐的本土性;从前者到后者,是我们一家追求美国化的冲劲在半个世纪中所取得的成绩;在一九五一年,我们丝毫不觉得这种变迁有任何不妥或自命不凡。

到头来,父母像我一样也留下了深刻印象,与其说是由于巴克内尔的学院风貌,倒不如说是由于我们热情的向导。他们也像我一样,认为这个来自我们街区的犹太男孩,似乎在这陌生的氛围中获得了奇妙的进步。在酒店餐厅吃过晚饭后,马蒂返回他的宿舍,我们坐电梯回客房,父亲问我:“你喜欢不喜欢?”“喜欢,但要是他们不给我九月份的奖学金,我们怎么负担得起?”他回答:“忘掉奖学金吧,想去,你就去。”

我在自己房间的小桌前坐到很晚,桌上一摞酒店的信笺供我记下自己的“想法”。我一遍又一遍重演与父亲在酒店电梯中的对话,再添上一句自己的。与他面对面时,我很可能缺乏自我控制,难以启齿;现在面对刘易斯堡酒店的信笺,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倾诉肺腑之言。我有种轻飘飘的感觉,因为我既安全度过了最糟的时刻,又保全了使我家坚不可摧的和谐。这种和谐由来已久,始于我上大学之前。“现在,我俩将不会有这场可怕的冲突,巴克内尔拯救了我俩。”

由于我开始上大学后一直避不开的矛盾——我周末午夜之后的行踪——父亲和我还是躲不掉这场可怕的冲突,只是它被推迟到我第一年从刘易斯堡回来度假时。直接的导火线平庸无奇,但冲突比我预料的更加厉害。哥哥——很幸运地正好在家,他平时都在曼哈顿,正努力成为一名商业艺术家——和母亲尽力充当和事佬,以处理突发外交事故的神情在公寓两端来回穿梭,隔绝在那里的是发疯似的交战双方。经过两天戏剧性的叫喊和痛苦的沉默,父亲和我——最后是为了我凄苦的母亲——达成了脆弱的休战。回到巴克内尔时,我已成久经沙场的儿子,刚从恋母情结的战场撤下,急需休息和康复。

五十年代初进入巴克内尔的白人男性基督徒,只要略具吸引力,就会受到十三个兄弟会中大约一半的青睐。颇有前途的运动员、著名预科学校的毕业生、有钱父母或杰出校友的儿子,可能会获得多达十个兄弟会的邀请。犹太新生——或像我这样的犹太转校生——最多只能期望两个兄弟会的争夺。一个是纯犹太人的兄弟会,名叫西格马·阿尔法·谬[11],像基督教兄弟会一样,也是全国性机构的地方分会。另一个是地方性的斐·拉姆达·西塔[12],既没有全国性的从属关系,也不挑剔成员的种族、宗教、肤色。一位犹太学生,如果希望加入兄弟会的生活,却又不被这两个兄弟会接受,就会身陷困境。如果他不能忍受当一名“特立独行者”——只能在大学餐厅里进餐、住在宿舍或小镇上的出租房、在主流的学生群体之外结交男女朋友——就只好打道回府。其时就有好几个如此的案例,均牵涉犹太学生。

犹太兄弟会并没有什么犹太特征,除了一个用以界定其成员并受到广泛认可的昵称。不管是在巴克内尔,还是在设有西格马·阿尔法·谬分会的其他校园;不管是在外人还是在他们自己之间,犹太兄弟都被叫做萨米[13]。如果犹太兄弟会当初取名为约塔·卡帕·宇普西隆[14],恐怕就不愿容忍艾奇[15]这样的昵称了。似乎还从来没有人把萨米当作一个略带诬蔑意味的标签。也许从一开始,它就是预防性的,先行抢占这一友好的缩写,以避免后人的恶搞。不过,这个昵称的后缀仍有一点小小的刺痛。我从没有听惯这个叫法,也从来说不出口,可能是由于我读了巴德·舒尔贝格的小说,变得过于敏感。我是高中时读这本书的,书中有一个极爱出风头的犹太人,名字就叫萨米·格利克。

萨米的厨房向大约六十五名成员供应一日三餐,闻起来更像是一艘商船的厨房,肯定不像传统犹太家庭的“至圣所”[16]。绰号“曲奇”的厨师是当地一名海军退伍军人,脸色严峻,身上有刺青,个头矮小,下颌像松弛的灯笼,老是残留一至两天的铁青胡茬;在美国任何地方的乡村小餐馆烤洋葱,都不会显得突兀。鸡蛋配火腿或熏肉是早餐的主食;每星期大约两次,在午餐或晚餐时吃猪排和火腿排——大家的菜单都差不多,不管是其他的兄弟会厨房,还是大学餐厅。你加入犹太兄弟会,不是为了吃犹太食品、遵守安息日、学习摩西五经、讨论时下的犹太问题、摆脱尴尬的犹太人生活方式。很可能,你来自像我一样的家庭,不再把同化当作一件大事——如果你仍在纠结,从一开始你就不会来巴克内尔,即使来了也不会待久。但这并不表示,犹太父母更愿意学校明文规定他们的萨米有权加入以基督教为主的兄弟会。不对,在一九五一年,西格马·阿尔法·谬适合每一个人。犹太人在一起是因为他们与众不同,但在其他方面,又与他人没什么两样。

一九五一年九月,我作为大二学生来到巴克内尔,巧遇良机,有望成为一个非犹太兄弟会的唯一犹太人。向我发出邀请的,不仅有犹太兄弟会西格马·阿尔法·谬和无宗教派别之分的斐·拉姆达·西塔,还有西塔·希[17],我从来没弄清个中原因。西塔·希兄弟会六十多名非犹太成员中,已有一名犹太成员。他在读大四,有一个非犹太人的名字,看上去也不像犹太人,其时已荣升为该兄弟会的主席,在招募我入会一事上相当努力。不过,我的名字和外表是骗不了其他人的。我对此事非常认真,在招募期间还好几次去他们那里做客吃饭。如果我想加入兄弟会——考虑到不通过兄弟会来打入学生社团对一名大二学生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怀抱民主理想和自由原则的我,是否应该利用严密隔离系统中这一莫名的漏洞呢?

对纽瓦克威夸依克社区的男孩来说,成为西塔·希兄弟会的成员,肯定要比不出预料地与犹太学生为伍,听起来更具冒险精神。另外,那个无宗教派别之分的兄弟会拥有近百名年轻男孩,它不显眼的房子就坐落在一条背街上。我作了一个快速评估,在我看来,我所遇见的成员,要么正直得几近天真,全心奉行自己的原则,要么在社交上害羞迷茫,像是无处可去。让我感到震惊的是,斐·拉姆达·西塔洋溢着一种慈善和美德的气氛,比我遇到的挂基督教之名、行无宗教之实的兄弟会,譬如西塔·希,更具纯粹的“基督教”意味——甚至有点像施恩布德的救世军——当然,我也可能猜错。其他的都不谈,我相信自己需要一个稍稍放纵、较少乌托邦的氛围,以实现我邪恶的性爱计划,哪怕只实现其中的十分之一。该计划——正如父亲所推测的那样——我已在暗中筹划多年。斐·拉姆达·西塔兄弟会志存高远,太像我渴望逃离的那个家了。

我的选择必须与父母的喜好无关,不惜一切代价。我离家,是为了获得自己的独立。我在一系列的家书中,就这个选择难题作了疯狂详尽的卡夫卡式表述。在他们耳中,我那些解说肯定像天真愚蠢的呓语,但他们并没作出本能的答复,很可能惊愕失色于这洋洋千言,转而寻求犹太朋友的建议。格林夫妇从事服装生意,女儿几年前也表现出类似的冲动。父母从电话中获得的献策并非全无道理:他们说,他们希望我选择让我觉得“最快乐”的;如果我认为,与不同背景的男孩在一起更快乐,那就选西塔·希;如果我最后意识到,就像他们和格林夫妇早已意识到的那样,与像马蒂那样背景相似的男孩在一起更快乐,那就选西格马·阿尔法·谬。母亲告诉我——她的口气比较委婉,所以成了家里的发言人——只要是让我高兴的选择,无论是哪一种,他们都会很高兴等等。

假如我加入西塔·希,成为他们新来的犹太成员,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是振奋人心的,因为我向惯例提出了挑战;发现这个未知社团的秘密,在开始时也可能引起人类学上的真正激动。但恐怕不需太久,我就会发现,我个性中喧嚣的一面,即我在街角养成的对漫画式嘲讽和戏剧性猜测的偏爱,将与西塔·希的餐厅格格不入。它稳重,平淡无奇,注重小镇礼仪,给我的印象多少有点陈腐过时。我作为西塔·希成员的履历,很可能会比我作为萨米的更短。我不怕成为一位荣誉的盎格鲁-撒克逊白人基督徒,但很怀疑其中可能导致我进行自我审查的公共精神。我离家出走,最不愿意做的,就是让自己的行事做人受缚于他人。我到最后恍然大悟,相比于选择背景相似的兄弟会,选择西塔·希可能是一个更循规蹈矩的行为。那些犹太学生,正因为其习性是我所谙熟的,反而无力抑制我朝思暮想的表述欲望。他们中有一些像我一样背景的更可能有类似的渴望。

确实有——准确地说有两人,都是大二的英语专业学生:来自巴尔的摩的皮特·塔什和来自纽约州弗农山庄的迪克·明顿。后来成为英文教授的皮特,适应力强,书生气十足,心思缜密,不仅优于兄弟会的普通伙伴,而且远远胜过他服务的那些客人。下午和晚上,他都在当地的快餐店打工,提供可乐和薯条给客人,以负担自己的生活开销。最终成为律师的迪克,意志坚强,直截了当,完全没有架子,极其聪明,如果不在读书,就在听贝多芬的四重奏。分享他炽烈文化热情的,全校最多不超过十几个学生,几乎没有一人是我们兄弟会的。一九五二年的冬天,即我就读巴克内尔的一年后,我们三人退出西格马·阿尔法·谬,全身心投入文学杂志《等等》的工作。我们帮助创办了这份杂志,之后干脆全盘接管。我在一九五二至一九五三年度担任主编,下一年轮到皮特,迪克则一直充当文学编辑。

我们的兄弟会成员基本上分成两大类:商业和金融专业的学生,正在为今后的商业生涯或法律学院作准备;科学专业的学生,除了两名想当工程师的,剩下的都想报考医学院。文学兴趣铸成了我与皮特、迪克的联盟,除了我们三个,仅有极少数的文科学生。在那之前,我最喜欢的同伴是一名商业和金融专业的学生,名叫迪克·丹霍兹,身材魁梧,颇有主见,留着小胡子。我视他的快乐有力为犹太人特有的干劲,给我们纽瓦克社区带来了独一无二的生气。迪克来自纽瓦克的郊区,和我们一样在美国扎根,只不过我们住在市区,这也许解释了我俩强烈但短暂的亲密关系。我俩凑在一起,就成了粗野不羁的江湖艺人,晚餐后在客厅里上演即兴的讽刺小品。在校际的期中庆典中,萨米的音乐小品——以巴克内尔为背景的《红男绿女》[18]——就是迪克·丹霍兹和我共同创作、导演的,我俩还共同主演了那两个闹腾的歌手。这出意气风发的低俗喜剧——我认为,它可能不会在西塔·希兄弟会受到欢迎——构成我们兄弟会唯一明确无误的“犹太性”:性格外向的人处处找乐子,旁观者发现我们饶有风趣。据我看,西格马·阿尔法·谬就是通过这两个特征,成为货真价实的犹太兄弟会。

我从不知道,以新教基督徒为主的学生会如何看待犹太兄弟会。巴克内尔的学生中,几乎三分之二来自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的小镇,而大多数的萨米来自纽约州——主要是威彻斯特县和长岛,也有纽约市。当然会有一些女生,因家人的坚决反对,而不愿与犹太人交朋友。然而,校园里只有二十位犹太女生,却有八十名犹太男生。我在萨米的聚会上看到的女友大多是非犹太人,其中不少可能来自从来没有犹太居民的社区。多年来,西格马·阿尔法·谬一直在寻求并赢得校际的学术奖杯,但只有甚少的萨米加入大学球队,无法为兄弟会带来体育上的荣耀(我在时只有篮球和美式足球运动员各两名)。不过,五十年代早期一起耸人听闻的校际活动却是我们的发明创造。该项活动的性质显示(像期中庆典中我们大胆的《红男绿女》一样),萨米负责人的主要动机,并不是学做明智的同化者,遵循传统的校园社交,而是想让人记住,我们原是一个跌宕不羁、随心所欲的兄弟会。

“沙喷”的想法并非我们分会的首创,而是从其他兄弟会那里借来的,譬如雪城大学或康奈尔大学。据称,冬季室内海滩派对的主题在那里赢得了巨大反响。巴克内尔的萨米,想借此在校园里大大提高自己的受欢迎程度。地毯、家具、奖杯柜、墙壁上的画像,要从楼下的房间搬走,整整一层——餐厅和两个客厅——要铺上大约三英寸厚的沙子,并支起遮阳伞。还必须在一楼地板的下面增加支撑,以承受沙子的重量。糟糕的是,沙子搬进来之后才发现过于潮湿,不得不用强光加热,以减少大大增加负载的潮气。规定的穿着是泳衣(当时才三月份),欢迎全校学生参加。为了造势,校园里贴满了告示,更是安排一架小型飞机,在校园上空低低盘旋,通过扬声器广发邀请。

活动尚在规划阶段时,我就对费用、人力、房屋的滑稽的滥用表示不安。房子虽不是建筑上的样板屋,却拥有二十年代的浑厚、结实、完整,毕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向兄弟们保证,像所有人一样,我为熟悉的墙壁之间出现这种情色画面感到兴奋,为巴克内尔女生身穿两件式泳衣躺在沙滩上的图景感到着迷。这在荣誉理事会(由一群受人尊敬的女生组成,审判和处罚同学中的违规行为,如有女生走在校园中,身上的百慕大短裤比规定的短了半英寸)的眼中,已是公然的对抗。我还说,我绝不是赤身露体的敌人,但我要提醒我的兄弟们,等到派对结束,如果这栋房子没倒,又会是一个家,我们会在今后几学期的土豆泥中嚼出沙子。但我遭到了普遍的反对。

认为“沙喷”计划太幼稚、铺张、鲁莽、疯狂的寥寥数人当中,对此最不迷恋的,就是塔什、明顿和我。其时,我们受艾迪生、斯蒂尔、[19]哈罗德·罗斯[20]的启发,想一年出版四期我们的新杂志,觉得自己简直成了麦克·托德[21]的演艺节目的群众演员。

成群结队的学生来到地下室,将脱下的大衣、鞋、围巾堆成一座小山,然后几乎全裸地上楼,在室内海滩上各就各位。“沙喷”计划进行得顺利,既没有倒塌,也没有大学警察的入侵。假如真有意外发生,譬如纵欲式的狂欢,即使没有当局的干涉,出席者的百分之九十(更多)都会离开,改去当地蹩脚的毛毛雨电影院。我和我来自宾夕法尼亚州切斯特镇的女友,也会尾随在后。如果女孩抵达时身穿塔夫绸礼服,佩戴胸花,就像她们在兄弟会的年度派对上通常做的,我们的想象力也许会变得更加丰富。但五十年代的巴克内尔仍盛行对新生的欺侮、强制的教堂礼拜、冗长的仪式、倡导的“问好精神”,离一九六八年的加州伯克利大学和一九七〇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艺术节还差得很远,更遑论柏拉图避难所[22]的空中花园。

像达达主义那样的犹太招揽艺术,要到十年之后才脱颖而出,造就了一批文化和政治上的离经叛道者,以及狡猾的无政府主义业主——各式各样的恶作剧者,譬如,杰里·鲁宾、阿比·霍夫曼、威廉·孔斯特勒[23]、芝加哥七被告[24]、芝加哥七被告的律师、Fug[25]乐队诗人兼《他妈的你:艺术杂志》主要撰稿者的图利·库福伯格、戏剧《嗨,加尔各答!》的制作人希莱·埃尔金斯、色情杂志《螺杆》的发行人阿尔·戈尔茨坦,更遑论艾伦·金斯堡、贝拉·阿布朱格、兰尼·布鲁斯[26]、诺曼·梅勒和我——但这种招揽艺术,却不是萨米的“沙喷”活动帮助培植的。一种挑衅的肆无忌惮导致了我们兄弟会第一次认真考虑这古怪精灵的计划;但到最后,将之付诸实现的仍是传统守法的兄弟会成员。他们在锻炼自己,将来可在井井有条的美国中产阶级社区中谋求稳定的职业生涯。“沙喷”活动的色情动机可能只是开玩笑的自然流露,与同年晚些时候的校园内裤抢夺战[27]相比,具有更为奇妙的想象力。但确实发生的,只是郊区俱乐部的泳池精神。

事实上,在四月的一个晚上,大一和大二的男生暴徒般地从小山区冲出——希望闯入已穿睡衣的女生的宿舍,偷得她们的内衣——制造了一个比萨米想象的萨德侯爵式场面更为淫乱的版本。这个炫耀式的“沙喷”盛会,由热衷于社会议题的萨米策划资助,是我在刘易斯堡期间向公共礼仪发起的最大胆挑战之一。其产生原因,与其说是后来导致六十年代性解放的性抑制,倒不如说是引发内裤抢夺战的雄性荷尔蒙在作祟,在当时的我看来毫无意义。

“让我们办一份杂志……猥亵到无法无天……”这句嘲讽式的呼吁来自爱德华·埃斯特林·卡明斯[28]。我受罗伯特·毛雷尔的影响,开始阅读(并朗诵给朋友听)卡明斯的诗。毛雷尔是英语系的美国文学讲师,很年轻,正在写有关卡明斯的博士论文。与他一起住在刘易斯堡的妻子夏洛特,婚前曾在《纽约客》杂志担任威廉·肖恩的秘书。鲍勃[29]已拿到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的硕士学位,但威斯康星的博士学位还悬在半空,他的工资大概只有我父亲的一半。而父亲身为一名保险代理人,为了养活我们一家,仍然需要苦苦挣扎。我对毛雷尔夫妇肃然起敬的原因之一是,尽管他们不富有,但也因此获得了令人钦佩的独立,既不受传统的束缚,也不必尽力变成五十年代的波希米亚人。我们的波希米亚人——或刘易斯堡中最接近的人选——是驻校艺术家布鲁斯·米切尔。他教授绘画,喜欢博普爵士乐,爱好喝酒,妻子穿印花长裙。在我眼中,毛雷尔夫妇是头脑冷静的美国人,拥有最大程度的自由,足够体面,但全不在乎自己的地位和外表。他们拥有书籍、唱片、旧车、小砖房,只有很少家具。鲍勃皱巴巴的旧西装,在肘部处打了一个补丁,却不是为了装饰——好像并不在乎他们所缺乏的。他们的安贫乐道看起来那么潇洒,以致我决定,将来以他们为榜样也做穷人,无论是当像鲍勃一样的英语系教授,还是当一名书好不赚钱的严肃作家。鲍勃是屠夫的儿子,经受过大萧条的磨炼,出生于我家附近的新泽西工业区。他长得清瘦高挑,头颅狭窄,戴椭圆形的眼镜,身上的衣服早有磨损,看上去颇像受过教育的乡下人,犹如舍伍德·安德森小说中下意识为自由而奋斗的农庄男孩。他直截了当的行事方式,似乎也归功于那个开放的空间。大约二十年之后,他受够了教学的烦恼,决定放弃在安蒂奥克学院的教授职位,平日谋生改成为《当代传记》和《原野与溪流》撰稿。到最后,他自愿去智利的穷乡僻壤担任和平队的棒球教练,似乎活得很开心。他一九八三年死于心脏病发作,享年六十二岁。他的儿子哈利出生于我学生时代的刘易斯堡,在葬礼上大声朗读他父亲最心爱的海明威短篇《大双心河》。

夏洛特的古拙朴实毫无修饰,别具一格,因轻微的佛罗里达口音而更受欢迎。她来自一个比鲍勃更为殷实的家境,心思更加细腻。在我看来,她在安蒂奥克学院受到的非正统教育,加上她在《纽约客》杂志的任职,使她格外彬彬有礼。她下巴微突,脸上有几点雀斑,清新秀丽,与她的谈吐一样,颇讨人喜欢。我要到大学毕业之后,在缅因州一个小岛和她一起散步时,才容许自己爱上她。其时,在小岛悬崖旁的原始小木屋里,我与毛雷尔夫妇共度了一个星期。我十八岁那年,能够与他们交朋友,周六晚上去他家听卡明斯的录音,啜饮嘉露[30]葡萄酒,听鲍勃讲述他非犹太人的童年往事,就已经欣喜万分了。他上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在新泽西工薪阶层的城镇罗塞尔长大。

我也向他们畅述自己的童年,我的老家离鲍勃的仅二十分钟车程。他的罗塞尔与伊丽莎白毗邻,我母亲的父母在二十世纪初还是年轻移民时就各自定居于伊丽莎白。英语系另有一对年轻夫妻,叫杰克和琼·惠特克罗夫特,很快也成为我的知己和密友。他们和毛雷尔夫妇一定是最早的非犹太人,听到我以内线人的眼光来描述我的犹太邻居和亲友。我从桌子旁蹦起,模仿我那些形形色色的亲戚,发现他们不仅被逗乐了,还饶有兴趣地鼓励我多多益善。不过,只要我仍在认真阅读从《基涅武甫》到《达洛维夫人》的文学经典——只要我仍就读于一所大学,其犹太学生中的百分之五没给本科生风貌留下丝毫痕迹——我就无法意识到,这些轶事和观察兴许还可成为我的文学素材。其实,它们在我的描述中已染上小说的色彩。托马斯·沃尔夫对阿什维尔的探索,詹姆斯·乔伊斯对都柏林的开发,都没能向我提供启示:自己的经历原来还可以成为写作冲动的对象。艺术怎可植根于纽瓦克一个狭隘的犹太社区,那里缺乏时间与空间、善良与邪恶、外表与现实的难解之谜?

我款待毛雷尔夫妇和惠特克罗夫特夫妇的模仿有:某人不三不四的叔叔,在暗处兜售赌票;某人油头粉面的儿子,在街头乱敲邦戈鼓;喜剧演员臭小子和矮个子,其在纽瓦克市中心帝国俱乐部的插科打诨,我都耳熟能详。我告诉他们的逸事有:我骄傲自负的邻居“汽水王”,新移民,小个子,婚外情泛滥;我家手脚阔绰的朋友“苹果王”,体重三百磅,胃口惊人——笑话、泡菜、纸牌游戏,任何东西皆可下饭。我写下的故事却只是些小玩意儿,没有具体的场景,涉及多情善感的儿童、少年、青年,挣扎在艰辛生活的重压下,旨在令人“感动”。我懵懵懂懂的,只是想让自己通过小说变得“典雅”起来,得以进入莱斯利大街中低层犹太人闻所未闻的领域。那些犹太人都忙于谋生和养家,偶尔才有一段欢愉时光。在最早期的大学故事中,我只想证明自己是一名犹太乖小孩,这已经够糟糕了;到了今天,我又在证明自己仅是一名毫无特色的乖小孩,那岂不更糟糕。我的故事里没有犹太人,没有纽瓦克,没有一点喜剧色彩——我最不想做的事,就是送给文学的读者一个笑容。我想证明,生活是悲痛伤感的,哪怕自己正感受着生活的振奋人心。我还想证明,我是“富有同情心的”,无害于他人。

在那些大学故事中,我从塞林格那里汲取了露骨的招揽艺术;从年轻的卡波特那里学得了游丝般的脆弱;又以自怜自爱的极端来拙劣地模仿我的偶像托马斯·沃尔夫。这些故事非常天真,犹如普通学生的习作。我很幸运,因为身处像巴克内尔一样的校园,没有另外的文学帮派来攻击我们的小圈子。否则,其成员很容易把我的小说当作手到拈来的讽刺对象。不过,如果确有货真价实的竞争对手,我可能从一开始就不会写出这些无意识的个人寓言。它们只是一些寓言式的表述——因为我突然发现,与我仍是莱斯利大街少年时相比,现在的自己更像是巴克内尔保护伞下的一只蠢蛋,更遑论我的纽瓦克学院时期。其时,我一个来自中低阶层的雄心勃勃的少数族裔,希望寻得好前途,将第二代移民对高等教育的憧憬,短暂地付诸实现。

我从来不相信,自己因为是犹太人而与巴克内尔格格不入。特别是初来乍到时,我知道自己是犹太人,而巴克内尔大学明文规定:超过半数的校董事必须是浸信会的成员;低年级学生必得参与礼拜仪式;拥有最多成员的课外组织是基督教青年会。但是,我参加萨米兄弟会之后不久发现,在萨米成员和基督教青年会成员之间,我没有亲疏之分。那些基督教青年会成员曾与我同住一个宿舍,每天傍晚,我躲在房间内煞费苦心编造故事中那些让典雅成为受害者的符号象征,他们就在房外的走廊上玩触身式橄榄球。我短篇故事中的年轻受害者,都接受过度的保护,在追求所谓的心灵生活。我像那些受害者一样,在现实生活中过于敏感,敏感的起因与其说是宗教上的差异,倒不如说是精神上的不同。这所大学的基调,似乎来自人多势众的商业和金融专业的学生——准备在战后蓬勃发展的商业世界中寻求普通的办公室工作。这有悖于我的文学理想,以及我十四岁读纽约《午报》以来所隐约萌生的对利润动机的反感。从市场的眼光看,吸引我人生追求的都是毫无价值的。我生活在对市场最热心的信徒之中——艾森豪威尔时代初期拥护现状的年轻人——却在心里确认,给生命带来意义的是心灵,而不是钱财,所以刻苦攻读文学批评、现代思想、莎士比亚高级研究、美学。

我一九五二年九月升入大三,接任了《等等》杂志的主编,担任责任编辑的是皮特·塔什,毛雷尔夫妇成了我们的文学顾问。鲍勃是官方的,夏洛特是非官方的。凡熟悉《纽约客》“城中话题”专栏的人,一打开我们的杂志,只需翻阅前几页,就能看到它明显的影响力。我们的“城中话题”专栏是两页诙谐的琐记,取名为“交通线”。我们认为这个标题非常恰当,因为总有工程专业的学生,拿着望远镜在校园的人行道上东张西望。在编辑看来,以第一人称复数开始的故事文雅有礼,总带着滑稽轻松的口吻:“当听到有关宿舍检查的新政策时(预备役军官训练团每周都要来检查小山区的男生宿舍),我们期待,校园里将出现‘打倒军队’或‘我们的房间不欢迎法西斯者!’的标语。”“那天我们买到一块未染色的真羊皮,价格低得离谱,才五美元……”“倘若你有兴趣,我们一个主修社会学专业的朋友,在那天下午讲了一个故事。他好像是在周日乘坐下午的火车离开纽约的……”有几篇精练巧妙,可读性甚强;另有几篇透出浓郁的淘气和无礼,但没有一篇符合卡明斯“猥亵到无法无天”的呼吁。

按照“我们”的判断,猥亵的反而是学生周刊《巴克内尔人》,我们的《等等》只想提供一个成熟老练的选择。十多年后,持不同政见的学生,为了反对官方倡导的校园价值,会在自己的出版物中提倡低级趣味和违法行为;而五十年代初,我们在“交通线”文章中热衷于显示自己的智慧和魅力,已是巴克内尔事实上的持不同政见者。我们摆出类似《纽约客》的姿态,目的是想提高而不是降低我们学校的格调。实际上我们当中没人期待这份杂志还会有其他创举,除了让人们看到学生集体和我们在感性上的差异之外。英语教授们把我们当作宠儿,教我们享用像“感性”一样的字眼,很快影响了这份杂志的风格。对我来说,这些差异至少反映了美国民众的分裂,一边是投票给阿德莱·史蒂文森[31]的文明少数,另一边是压倒性选艾森豪威尔当总统的庸俗多数。

史蒂文森竞选失败的第二天,我在哈利·加文教授的英语二五七班上(莎士比亚少数几部戏剧精读课)站起来发言,以解说《科里奥兰纳斯》[32]中暴徒一节为借口,痛斥美国公众(同时也暗指巴克内尔的学生集体,其中大多数青睐艾森豪威尔)不要睿智政治家,宁选战争英雄。加文的目光暗示我离题太远,也许出于相似的失望,他竟让我不停地讲到底。大多数的莎士比亚学生,对我的长篇演说,要么感到有趣,要么觉得无聊。我确定自己是正确的,一个鲁钝的美国就是我们的命运。我坐下来思索,尽管教室中有明显的共识,危险的傻瓜却是他们。

除了这一次爆发,我从来没想到在《等等》的社论中发表对史蒂文森的赞同,杂志第一期正好在一九五二年十月的总统竞选高潮中问世。它有“更高”的宗旨,即文学的宗旨。而且,学生刊物支持公职候选人当时还不是惯例。一年后,该杂志发表了我在暑假写的“散文诗”,整整一页。那是一位懦夫的独白,既不敢透露姓名,也不愿对麦卡锡主义表示公开反对,没引起什么反响。所以,即使《等等》发表了支持史蒂文森的社论,很有可能也是打空炮,不会惊扰任何读者。但在当时,倘若我真有此想法,我肯定会假设,这有违大学刊物理事会的规定。没过多久,我还真的与它起了冲突。我在支持共和党的刘易斯堡,佩戴支持史蒂文森的纽扣;后来在麦卡锡听证会期间,又在午餐时间离开小山区,来到毛雷尔夫妇的住处。根据夏洛特·毛雷尔的回忆,我在客厅里踱来踱去,一副怒目而视的神情,与鲍勃一起自收音机收听实播。然而,这已是我与政治发生瓜葛的极限。

我在一九五二年十月确实写出一篇社论,其节奏展现了我辩论风格的“循序渐进”,现在回顾起来,真还有点像初露锋芒的肯尼迪演讲稿撰写人,其结论是“不要让我们这一代等待太久”。这篇社论向我的同时代人发出哀歌式的呼吁,要他们放弃“高中价值观”和“只在乎橄榄球—衣服—汽车—约会—青春痘的思路”。其实,这也是我有关错位和替代的寓言;只不过,这个版本的居高临下较为隐蔽,它的嬉笑怒骂较为收敛。社论虽然天真幼稚,却在吁求强大负责的成熟。比之写小说的我,喜欢让做作的柔情与自己的男子气概合二为一,这已是一个进步。

《等等》的年中社论是温和的,但充满信息,旨在讨人喜欢——述说《等等》之前的巴克内尔文学杂志的历史。它始于一八七〇年,中间有盛有衰,其简洁的结尾引述了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文字。“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是怎样说的呢?‘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33]”一九五三年春季出版的第三期,让刚满二十岁的我恶名远播。当时的我,脚穿脏兮兮的白皮鞋,却又名列系主任的优秀学生名单,名声跌至无法再坏的地步。我因这篇文章而被认为是大学的危险敌手(也许只是我的想象),不再偷偷拥有足够的“高中价值观”,不再想博取他人的欢迎和尊敬。在我和《等等》同仁的眼中,《巴克内尔人》象征的就是低俗的校园热情,让我们感到别无选择。我以前一直采用自保的写作手法,以掩饰自己遭受冷落的感受,现决定予以放弃,改推这篇极具讽刺的社论,来攻击该周报和其主编芭芭拉·罗默的平庸。罗默小姐来自新泽西的斯普林菲尔德镇,颇受欢迎,非常随和。她是德尔塔[34]姐妹会的副主席,又是啦啦队队长。一年前——我仍是萨米,仅有文学小圈子之外的社会身份——想和两名漂亮且个性鲜明的女孩约会,却都没有成功。她们是啦啦队的成员,其美国名字很普通,在我耳中却充满了异国情调。读者可以自由想象,我对芭芭拉·罗默的敌意,到底有多少应该归罪于我当年追不到安妮特·利特菲尔特或帕特·麦科尔。

我的攻击是这样开始的:“有一种理论称,假如把一千只猴子拴在一千台打字机上,若干年之后,它们也能写出人世间所有伟大的文学作品。如确是如此,那到底是什么在拖《巴克内尔人》的后腿呢?我们并不指望罗默小姐和她的伙伴将写出伟大的文学作品,毕竟她们不是猴子,但我们仍盼望她们写出一份报纸。”杂志的中间插页是对报纸头版的一个讽刺模拟,嘲笑《巴克内尔人》的社论和无新闻价值的新闻专栏。比起那个出口伤人但文法不通的主编,插页的作者似乎具有更巧妙的进攻技能。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只是从我情有独钟的模仿套路中,信手拈来一个比青少年义愤更为大方得体的生花妙笔。我转愤怒为表演,以模拟的头版为舞台,让自己在喜剧捣乱方面的才华得以施展。

我向无害的巴克内尔机构发起连续的进攻,从而受到男生部主任玛尔·马瑟的告诫,受到大学刊物理事会的公开批评。此外,《巴克内尔人》的责任编辑雷德·麦考利来敲我宿舍的门,一边双拳紧握,一边告诉我,我对芭芭拉·罗默的攻击是自掘坟墓。我们在门廊上针锋相对,但麦考利的举措大体上是出于侠义,与我一样,其实并不想真正动手,所以终究没有挥拳,白白浪费了我的肾上腺素。马瑟主任跟我提起过“传统”一词的涵义,并援引“巴克内尔精神”。我以前在公共场合多次听闻他对这些主题的阐述,所以听完他居高临下的告诫之后,全无受伤的感觉。大学刊物理事会的批评会很可能更难挨,因为我竟记不得一鳞半爪,最近经以前老师提醒,才相信它确实存在。她叫米尔德里德·马丁,那一年恰好是我写作辅导课的老师;她后来为大四学生开的荣誉研讨课,更成了我本科教育的支柱。几个月前,米尔德里德应我的要求——年届八十三岁——寄来她一九五三至一九五四年有关荣誉研讨课的日记,并附上名为“回忆”的几条笔记。有一条笔记写道:“罗斯被叫去接受训斥,因为有一期《等等》讽刺了《巴克内尔人》。之后他来见我,愁眉苦脸的。我告诉他,美国任何一位讽刺作家都免不了被人批评。”我读完后,打电话告诉身在刘易斯堡的米尔德里德:三十四年后在自己康涅狄格州的工作室,我实在忆不起大学刊物理事会的批评会和她的安慰。她在电话中告诉我:“哦,那是确实的。你来我家时,几乎都要掉泪了。”

大二的第一个假期,我在父亲雪佛兰车的后窗上贴上了两个透明标签——一个是我新大学的名称,另一个是我兄弟会的希腊字母缩写——过了一年,我又用剃须刀将它们全部刮掉。我那开干洗店的叔叔喜爱嘲讽,看到透明标签后,就叫我“乔学院”,之后好像没注意到它们的消失。在他眼中,我一直是乔学院,直到我一九五六年退伍,在芝加哥大学找到一份教新生写作的工作。从那时起,我又变成了“教授”。其实早在一九五三年九月,我二十一岁返校攻读大四时就已呈现出教授的雏形。那之前的几个学期是多事之秋,几乎所有人都愉快接受的东西,我却要跳出来公开反对。但我已超越了自己,摇身一变,成了荣誉研讨课上热心踊跃的学生。这是一门艰深的荣誉课程,持续两个学期,共值十八个学分,由米尔德里德·马丁主持——“英语文学从古到今的独立阅读”。该课的必读清单野心很大,每周至少两本,外加艾伯特·鲍的《英国文学史》中五十页的详细内容;此外,每周还要写一篇长篇评论;每一个字,不管是课堂上的发言,还是交上的作业,都要接受马丁小姐基于精确和常识的审议。她是中西部人,直言不讳,脚踏实地,留灰色短发,戴无框眼镜。她清脆的笑声、不喜挑剔的性格、扎实的学识,使她成为我需要的仁慈严师。荣誉研讨课的学生最多时有八人,四男四女;但主宰讨论的往往是《等等》的编辑人员——皮特·塔什、迪克·明顿、我,有时甚至显得有点肆无忌惮。

那年秋天的每周四上荣誉研讨课,从下午一点半至下午四点半,地点在米尔德里德与她的教师朋友哈罗德和格拉迪丝·库克合用的客厅。那栋十八世纪的房子外饰白色护墙板和黑色百叶窗,房前有灌木小篱笆,坐落在南前街上,离小河很近。我们聚会的房间里有不错的老壁炉、旧地板上破旧的东方地毯、好几书架的藏书。年轻的内森·祖克曼在《鬼作家》中,默默思忖作家洛诺夫在新英格兰农舍的客厅。像他一样,我也会在天色渐暗的下午坐着默默思忖——皮特、迪克、我在相互辩论,都想以自己的“独具只眼”来战胜对方——并自言自语:“这就是我将来的生活。”我取得博士学位后,将成为一名教师,以读书和写书为生;之后,就会在这样一所房子中与我的学生们相聚。与小说家的生涯相比,当一名英语教授似乎有更为切实的前景。我会是一个穷光蛋,却是纯正无瑕的,在抵制艾森豪威尔兴旺的猪天堂中,既像一名文学牧师,又像一名知识分子。

这里有两段米尔德里德·马丁当年的日记,外加她的一条回忆笔记。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与罗斯和明顿相比,我二十一岁时还只能算是一个孩子。我很满意这两个男孩,蒂尔顿也做得很好。苏西·克里斯没来上研讨课已有三个星期。本德尔夫人已经退课,她听到罗斯有关《菲恩斯伯格的战役》[35]的论文后泪流满面,感叹自己差得太远,逃到厨房一角的就餐处,仍可听到争论。有一次,她回来说“我知道这道题目的答案”,作出正确回答后,又一次消失了。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今天提早放课,女生们很快离开,但四个男孩还是坐着不动,我们相处得很愉快,一直待到下午四点半。然后,罗斯进来谈论他在斐·贝塔·卡帕协会[36]上的发言。来了一位图书销售员,男孩们只好回避。等图书销售员走了,罗斯和明顿重又回来。

回忆。文学图书馆(第二学期的聚会地点)里有一个非常兴奋的讨论,有关《驶向拜占庭》[37]尾声的“金鸟”。它的出现是否妥善,罗斯和明顿对此有不同的意见。他们都站了起来,摩拳擦掌。塔什显得很高兴,在一旁怂恿他们。最后,我不得不要求他们坐下,真是一次独特的体验。

教室已变成我的舞台,取代《等等》杂志,成了我自主发明的实验室,同时也挤走了学生剧团“冠帽与匕首”。我曾在该剧团雄心勃勃的学生演出中扮演配角,譬如《俄狄浦斯王》《丑闻学校》《推销员之死》,给这些角色带来了更多的无耻。到大四那年,我对自己成为演员,甚至比成为另一个托马斯·沃尔夫,抱有更为渺茫的幻想。“冠帽与匕首”和《等等》一样,好比一个替代家庭,取代了我早已退出的主流兄弟会。它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组织,其顾问是校园里最受欢迎的教师。大多数学生演员只是普通的外向的孩子,意欲获得一个愉快时光;怀抱同样心愿的,另有几个稍微不正常的类型。此外,还有几个艺术人才,以及与校园生活格格不入的学生。我有时陪他们去镇上喝啤酒,或在男生食堂一起用餐。

我就是在“冠帽与匕首”觅到了我稳定的女朋友波拉·贝茨。她又叫波莉,傍晚来巴克内尔礼堂,或观看排练,或帮忙提示台词,或承担像是导演助理的角色。我大三时,她作为转校生来我校,也读大三。她和朋友马戈·韩德住在法语系宿舍,合用一个房间,是我所知道的最成熟老练的女生,又特别喜爱讥讽。她从小接受良好教养,是一名退休海军军官的女儿,烟不离手,喝马提尼。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她的马提尼让我联想到她的老于世故。她身体娇弱,金发碧眼,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漂亮姑娘,因为表情中流露出的些许困惑,在我看来,这见证了她身上两种性格的勉强交叠。一方面,她聪明、独立、实在,把我数月的表态和求爱一直当作难以理解的滋扰(不要再虚度光阴)。另一方面,她细腻、善良、热情,因父母的离异和父亲的惨死,而极度敏感于我们邂逅所燃起的激情。

征服波莉的怀疑态度之后,又遇上了何处做爱的难题。有时,我们为毛雷尔夫妇和惠特克罗夫特夫妇看孩子,会擅自借用他们的床铺;也会锁上宿舍洗衣房的门,双双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放假回到新泽西后——她与她的母亲住在斯科奇普莱恩斯——我会借来父亲的车,特意停在黑暗中的偏僻街道。还有一次复活节,有人将自己的纽约公寓借给我们用一个下午。我们尽情享用这坐落在大城市的遁世幽居,油然而生自由和私奔的感觉,在这阳光灿烂的房间里竟一丝不挂。一九五三年夏天,我们在波科诺斯我曾上过班的犹太夏令营找到一份辅导员工作,一旦夜幕降临,便双双潜入树林。我们必须一次次克服激情路上的障碍,我们的情色生活连同其全新的纯粹快感,带上了某种暗地通奸的辛辣意味。经受了这么多戏剧性的隐瞒和保密,我们不仅是恋人,而且变成了最亲密的同伴、最忠实的朋友。

我大四那年向镇上老寡妇内伦白克夫人租了一个房间。她一头白发,面目慈祥,是非常虔诚的基督徒,如果我没记错,还是一位革命女儿。她简朴的白色护墙板房子坐落在街道的一角,离女生宿舍的四方院不远,屋内铺有厚重的旧地毯,软垫家具都配有椅套和手臂垫布。房子灰暗安静,散发出一种密不透风的气味,尚不难闻。租给我的房间正是我所渴求的,既可当作学者的幽静书房,又可成为即兴的爱巢,供波莉和我悄悄挤上它窄窄的单人床。我在租房时即被告知,异性只能在周日出现,我可以把未婚妻带来喝茶,但通向走廊的房门必须敞开。这个房间曾是一个前厅,紧挨一楼的大门,两边都有窗,窗外是一个夏天纳凉的门廊,走下几级楼梯就可直达宁静的街道。内伦白克夫人睡在房子的后半部——管家也是,她头脑简单,老是微笑着哼唱幼稚的小调,手拿鸡毛掸子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另有两个房客(其中之一是皮特·塔什)住在楼上。在我看来,让波莉潜入的机会比比皆是。内伦白克夫人带我看了房间后,问我是不是亚美尼亚人,我回答说不是。过了几晚,我从图书馆回来,发现房内梳妆台上有个盘子,上面摆着一只苹果和一块饼干。当苹果和饼干不断出现时,我知道有麻烦了。我如径直告诉她,不要擅自进入我的房间,她会生疑,甚至误认为我吃了她的东西还不领情。波莉的潜入既然已经开始,等到楼下灯火全灭之后,我又如何能够阻止波莉进来?

搬进来几个月后,有一天,我正要回自己的房间,内伦白克夫人把我叫到一旁说:“一九三九年,曾有一个犹太男孩住在这儿。”我不知如何作答,只敷衍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她又说:“阿瑟·施瓦茨,他是最乖的男孩。”我进了屋,把门关上,心想她已心知肚明。这不是指她知道我是犹太人,而是指她知道我不是完全无害的,即使《等等》杂志的读者还蒙在鼓里。

第二学期开始的几个星期后,我俩被逮个正着。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原以为内伦白克夫人要去十英里之外的米夫林堡探亲,她以前经常有如此的安排。但很明显,她只是到镇上逛了一圈,坐她儿子的车出去才一个多小时就回了家。我的百叶窗已关上,整个房间漆黑一团(从里面锁上),波莉和我都躺在床上。内伦白克夫人的汽车,出乎意料地突然返回;她走进房子,脚步声在走廊上响起,就在我的房门之外。我俩赶紧起床,在黑暗中摸索着穿上衣服。然后,巴克内尔最老练的一对本科生,与这位从没离开尤宁县的老寡妇展开了一场智斗。我示意波莉躲进床底,直到我给她一个安全信号。接下来,我找到一件外套,抓起一本书,开门从我黑暗的房间步入走廊。我的计划是先确定周围没人,再由前门走出房子,从门廊那里悄悄打开窗户,让波莉逃脱。然而,我一步入走廊,就发现内伦白克夫人凛然站在眼前,连外套和帽子都没脱下。我吃了一惊,但她一脸严峻。我一边快活地说“晚上好”,一边关上身后的房门,不敢上锁,以免露馅。她没有移动的迹象,我只好继续向前,走出前门后,朝校园漫步而去,一书在手,好像这一切都是我的既定意图。

几分钟之后——我有点不知所措,只是在漫无目的地闲逛——看到波莉朝法语系宿舍跑去,她泪流满面,几乎说不出话来。原来,内伦白克夫人一俟我从她视线中消失,马上打开我没敢上锁的房门,开灯后径直走向小床,一边说“滚出去,你这贱货”,一边以脚探床底,波莉双手捂脸,从藏身之处爬出,迅速逃离房间。内伦白克夫人跟她跑到门廊,威胁说要让学校将我开除。

那年是一九五四年,地点是宾夕法尼亚州的中部,她并不是在虚张声势。我把波莉送到法语系宿舍,赶紧跑回去,看到内伦白克夫人正在用走廊上的电话拨号。我知道,她是想找男生部主任,由于我对《巴克内尔人》的攻击,他本来就不是我的朋友。我坚持要她与我先谈,内伦白克夫人便放下电话说:“因为这件事,我可以让学校将你开除。”我大声回答:“但你无权如此吓唬一个女孩子!”我是在虚张声势,但除了施以恐吓,我不知还有什么可做。与此同时,我看到自己的生活,乃至波莉的生活,将会变得一塌糊涂。我打算否认躲在房间里的是波莉,但心里明白,学校当局会把她带来让内伦白克夫人辨认。到头来,我不仅会毁掉自己的前途,而且会毁掉法语系一名优秀学生的。波莉像我一样,早已计划在九月就读研究院。

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我才利用这一痛苦且可笑的情节,作为小说《当她是好女人的时候》的一个场景。小说中的年轻人罗伊·巴萨特和露西·尼尔森来自外省的小镇,与波莉和我几乎没有共同之处。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那个中西部醉汉的女儿露西,与喝马提尼、来自斯科奇普莱恩斯的波莉相比,心存更多的愤怒,以克服自己的羞耻;至于随和、消沉、无精打采的罗伊,根本就无前途可言。而我俩遇上的,含有截然不同的意味。我们的故事是:两个聪明乐观的年轻人,在大学里成绩斐然,怀有美好的期望,由于违反了管束他们性生活的戒律,而在不可思议的权威面前束手无策,像罗伊和露西一样。

我在毛雷尔夫妇家睡了几晚,等待男生部主任的召唤,担心自己拿不到毕业证书就被遣送回纽瓦克(个中原因正是父亲所一直担忧的)。结果什么都没发生,我接受鲍勃·毛雷尔的建议,悄悄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在内伦白克夫人家的日常生活。没人提起这一事件,我也没有让波莉再来,哪怕是伪装成未婚妻来喝茶。之后,我一直弄不清楚,内伦白克夫人为何没将威胁兑现——可能是她不愿损失剩下的租金收入,因为第二学期已经开始,很难找到取代我的新房客;可能是这位信教好人的积善成德;可能是巴克内尔一九三九年学生阿瑟·施瓦茨给我带来了好运。

那年春初有将近六个星期,我们一直以为波莉怀孕了。如果真是,我们别无选择,只得放弃研究院,结婚,留在巴克内尔充任领薪的助教。我俩相爱,又是教授们的宠儿,刘易斯堡的生活低廉单纯,我们甚至还可以读个硕士。不过,第二个巴克内尔的学位并非我们所企盼的。我已申请去牛津或剑桥大学,作为富布赖特或马歇尔奖学金资助的学者。万一两个都不成——我想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的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我还向三所美国大学送去了奖学金申请表,其中一个就是波莉计划读博士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现在好了,我们目瞪口呆,很有可能在巴克内尔无限期地逗留,与头发稀疏的退伍军人及其妻儿——还有我们自己的孩子——为伍,在大学附近的巴克内尔村安家。几个月前,我们同样目瞪口呆,担心我会因道德沦丧而被开除。

我俩定期在男生餐厅一起吃晚餐,并不隶属于任何姐妹会的女生也会来此就餐。波莉通常先到,在门口等我。我们傍晚见面时,她会摇头,表示她的经期还是没来。我们一边吃浓汁瑞士牛排和土豆,一边讨论这突如其来的前景:一对已婚夫妇带着一个孩子,手头拮据。我听说,当上父亲的话就不再面临征兵,但读完研究生之后,必须去步兵部队当两年列兵(我和军事科学与战术学系的上校关系不错,但为了反对校园军事训练,还是退出了后备军官训练队。他曾鼓励我去加入韩国战后的陆军运输队)。我们试图苦中作乐,从中寻找安慰。教师们组成的社交小圈子,活泼欢快,是我们所喜爱的;毛雷尔夫妇和惠特克罗夫特夫妇肯定是我们的好朋友,乐于助人,年纪比我们大不了多少,各自带着自己的孩子。尽管处境不妙,有瓮中之鳖之感,但这似乎是对我们成熟程度的考验,所以决不能低头投降;我俩都没有去想其他的出路,至少是在当时。

波莉后来发现并没怀孕,那是我该学期遇上的第二次大赦,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解脱。对我来说,这又是我们风流韵事行将结束的开端。我侥幸逃脱了过早的家庭和伴随的责任,便愈加放纵于自己对情色冒险的梦想,非单身不可。我十八岁时,远离了父亲的约束;十九岁时,远离了犹太兄弟会毫无意义的从属关系;二十岁时,远离了学生社区平凡的温馨,甚至开始走出自己在道德说教上的条条框框。现在二十一岁,我不愿接受一夫一妻制的排他性限制。本来最简捷的方法是获得奖学金,前往英国进修文学。我俩都同意那是我无法拒绝的。巴克内尔的另外两名毕业生拿到了富布赖特奖学金,我却两手空空,国外进修的梦想因此泡汤。然而,波莉已决定前往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愿意向我提供全额奖学金。此外,还有芝加哥大学研究院的奖学金。让波莉感到惊愕——甚至我自己也有同感——我竟硬下心肠,选了芝加哥大学。

毕业后的一个夏天,我俩在纽约共进午餐,结果竟在宾州车站发生了争执。我最终吐出了真相——像我当初攻击《巴克内尔人》一样,采用尽可能委婉的技巧:我已爱上另一个女孩,她是我在纽瓦克日间夏令营遇到的,我将在那里一直工作到芝加哥大学开学。我唯一一次再见到波莉已是两年后——她未来的丈夫杰弗里·林德奎斯特也在场,他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地质学教授,长相英俊,风度翩翩——我们不约而同地前去探望身在缅因州的毛雷尔夫妇。她第二年就嫁给杰弗里,最终成为纽约大学的法语教授。她一九七九年因癌症去世,年仅四十七岁。数月后,我回到巴克内尔大学接受名誉学位。在刘易斯堡的两天与名誉教授米尔德里德·马丁住在一起。她在学位授予仪式上身穿学术长袍,陪伴我走上主席台。我特地去看内伦白克夫人的家,审视通向我一楼房间的门廊窗户。毋庸赘言,它们要比我记忆中的更少、更小。从这些窗户中爬进爬出,永远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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