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多有严刑酷法,相传纣有“炮烙”“蛊池”。前者是以火柱烤人,后者是将人投入毒蛇坑。古史邈远,难以究诘。周秦至汉的惨刑是“鼎烹”,即地狱里的“下油锅”。
至于吕雉虐杀汉高祖的宠妃戚姬,剜眼截肢,名曰“人彘”,那是妒毒的私人报复,不是堂堂正正的律法,算不得数。其他如开膛剜心、五马分尸之类的,也都是不载入律令条例,只能算是胡作非为的“土政策”。
见诸史载而又公开进行俨同法令的,当以武则天时周兴、来俊臣之流的酷刑最为吓人。据《唐书》,其酷法“定百脉”“突地吼”“死猪愁”“求破家”“反是实”等名号。或以椽关手足而转之,谓之“凤凰晒翅”;或以物绊其腰,引枷向前,谓之“驴驹拔橛”;或使跪捧枷,累甓其上,谓之“仙人献果”;或使立高木,引枷尾向后,谓之“玉女登梯”……名目花样之多而奇,古今相拟,大概只有解放前中美合作所的酷刑可以与之相比。不过现代特务的酷刑是见不得人的,秘密的;古代的暴君酷吏们则是堂而皇之的肆虐而已。
中古以后见于律条的最残酷的处死法是“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将犯人一块一块地零剁碎割。这种刑法就够吓人了,明朝的处死法更奇,令人叹为观止。
浙东乡间至今对恨入骨髓的人咒骂曰“你这个剥皮楦草的”,就是明朝极刑的一种,至今尚留于口语,可见那“圣泽”之深。
但剥皮楦草还不算是惨刑之最,明初的某些惨刑,不但目睹者将魂飞魄散,就连听的人也要毛骨悚然,有心脏病的人受不了。沈文《圣君初政记》(圣君就是太祖朱元璋)载:
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帚刷去皮肉;有“袅令”:以钩钩脊悬之;有“称竿”:缚置竿梢,彼末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却放彼端石,尸起肠出……凡以上,大憝之辟也。
引者也抄得心悸手软,只好略去了些。凡是劝善书《玉历至宝钞》之类所宣扬的十殿阎王、十八层地狱里的刑罚,可谓无所不有。真不知是人从地狱里取来的经,还是地狱是按人间酷刑描写的,盛暑读之,可出一身冷汗。
比起这位开国圣君来,张献忠可说是太仁慈太缺乏想象力了,他不过喀嚓一刀,结果了人的性命。但一个被颂为“圣君”,一个被斥为“贼寇”,真是时也,命也,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