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提要】
了解议论的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要素。论点要正确、鲜明,力求深刻;论据要真实、充分、典型;论证要合乎逻辑,严密有力。
议论有两种基本类别:立论和驳论。掌握立论的归纳法、演绎法、因果法、类比法、对比法等。掌握驳论的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和反驳论证方法。
第一节议论的内涵和要素
一、议论的内涵
议论是指写作者通过事实材料和逻辑推理来阐明观点,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的表达方式。
作者的某种观点必须通过论证来以理服人。抒情类文章也常用议论,往往是理论中饱含浓郁的情感色彩。说明类文章也有议论,所议论的是一般说明对象本身所具有的道理。记叙文中的议论经常与叙述结合,在情节发展的关键点以简短精悍的议论为文章点睛,揭示文章的主题。
二、议论的三要素
一个完整的议论,包括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组成部分,通常称为“议论三要素”。
论点,就是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持有的基本态度、基本观点和主张,也称论断,主要解决证明什么的问题。论点要求正确、鲜明。一段议论有没有价值,主要取决于论点是否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内在规律,是否科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态度一定要明确,不能有丝毫含糊。论点还要深刻,鞭辟入里,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论点要有新意,有创造性的见解,才能耳目一新。论点也要有意义,或有教育意义,或有现实意义,或有理论意义,或有学术意义。做到这几点,写出来的议论文才有一定的价值。离开了论点,论据和论证就失去了目标,因此,论点在论证过程中占主导地位,统率全部论据,支配论证方法。
论据,就是用来证明论点的材料。它是论点得以成立的基础,主要解决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论据包括事实论据和理论论据两类。事实论据,包括具体事例、历史事实、图片实物和统计数字等。“事实胜于雄辩”,作为论据的事实必须确凿、典型、充分、真实。理论论据是指客观规律、科学真理,以及至理名言、格言警句和谚语等。“有理走遍天下”,作为论据的理论必须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真理。
论证,就是运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解决怎样证明的问题。它反映了论点与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论证就是要找出二者的逻辑关系,显示出其内在联系,达到观点与材料的统一。
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是紧密联系的。论证是议论的手段,是论点和论据之间的桥梁。论据是证明论点成立的材料。成功的议论总是以准确鲜明的论点为前提,以确凿充分的论据为基础,以严密有力的论证为手段,三者缺一不可。
第二节议论的方法
议论的具体方法有许多,其实质在于把握并揭示论点与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立论和驳论两大类。
立论,就是运用确凿的事实或充分的事理从正面来证明观点的正确性。驳论,是论证对方论点的荒谬性,从反面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
一、立论的方法
(一)归纳法
归纳法是通过分析、综合若干事实材料,概括它们的共同属性,从而得出一个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结论的论证方法。归纳法的逻辑推理形式,是从个别到一般,它反映了人类认识客观事物的一般规律,即由许多个别性判断,经过综合概括,得出一般性的结论。例如:18世纪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在《关于热和冷的原因之探索》中推导出“运动产生热”的结论,就是运用了归纳论证的方法。他提出了三个“个别”的事实现象:一是磨擦冻僵的手,手就会暖和;二是敲打石块,石块就产生热和光;三是锤打铁块,铁块也同样发热。由这三个特殊性的前提,罗蒙诺索夫推出了“运动产生热”这一普遍性的规律。
(二)演绎法
演绎法是以人们公认的原理作为依据来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论点的论证方法。从逻辑推理形式上说,演绎法用的是由一般到个别,这和归纳法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恰恰相反,但它同样符合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同样具有很强的论证力量。常采用下面的推理形式:
大前提(一般性原理)
小前提(个别事物的判断)
结论(对个别事物一般性质的认识)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毛泽东《为人民服务》)
这段论证就用了演绎法。大前提是“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提出一般原理;小前提是“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指出个别对象;推演出“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这一论点。
(三)因果法
因果法是揭示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阐明论点的一种论证方法。因果论证有三种情况:一是由原因推导出结果,即所谓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二是由结果追溯到原因,即以结果为论据证明原因;三是由一种结果推导出另一种结果。不论哪种,都要阐述清楚论点和论据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邵燕祥《主义与精神》:
以为空洞的精神说教能化为精神凝聚力或者其他精神力量,也是一厢情愿;因为所谓“精神变物质”,不但要有一定的条件,且要看那是什么精神,那精神有没有物质基础,是否来自过去的社会实践并经得起当年实践的检验。光是喊这“精神”那“精神”,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终于好精神即正气不见发扬,坏精神即邪气占了上风,此中消息,倒是该反省一下的。
上文“所谓‘精神变物质’,不但要有一定的条件,且要看那是什么精神,那精神有没有物质基础,是否来自过去的社会实践并经得起当年实践的检验”是因,是论据。“以为空洞的精神说教能化为精神凝聚力或者其他精神力量,也是一厢情愿”是果,是论点,即空洞的精神说教因为没有一定条件及物质基础,所以不能化为精神凝聚力或其他精神力量。这是用因证果。
(四)类比法
类比法是用已知的事物或事理推导出另一类似的事物或事理的论证方法。它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形式,其论证过程就是用含意明确的已知事物与相似的未知事物进行比较,从而推出新的结论。
类比法的运用,始终伴随着具体事物,具有形象具体、内容生动的特点,易于论点被读者理解和接受。例如,鲁迅《而已集·读书杂谈》:
凡中国的批评文字,我总是越看越胡涂,如果当真,就要无路可走。印度人是早知道的,有一个很普通的比喻。他们说:一个老翁和一个孩子用一匹驴子驮着货物去出卖,货卖去了,孩子骑驴回来,老翁跟着走。但路人责备他了,说是不晓事,叫老年人徒步。他们便换了一个地位,而旁人又说老人忍心;老人忙将孩子抱到鞍鞒上,后来看见的人却说他们残酷;于是都下来,走了不久,可又有人笑他们了,说他们是呆子,空着现成的驴子却不骑。于是老人对孩子叹息道,我们只剩了一个办法了,是我们两人抬着驴子走。无论读,无论做,倘若旁征博访,结果是往往会弄到抬驴子走的。不过我并非要大家不看批评,不过说看了之后,仍要看看本书,自己思索,自己做主。
鲁迅通过人们熟知的一个印度的故事,和中国的批评文字进行类比论证,从而告诉大家读书应该独立思考,要有主见,不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