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再次提醒,我才恍惚回神,搪塞笑了笑,“我不记得了,可能血族的新生儿很健忘吧,呵呵……”
“我们去看海吧,月下的海,一定很美,我记得有句诗,是‘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他失笑讥讽,“想不到你还会读诗?我看,不是海上生明月,是大半夜里出太阳。”
“找打!”嗔怒的说着,挽住他的手臂,往宫殿外走去,“兰斯特,是谁研发的人造血?”
这个问题的答案,简直令人匪夷所思,人造血的研发者,竟然是我眼前这位二手吸血男鬼?!
当初为了追查小翼怪,带着陶尔迷镇长和一群记者冲进他的别墅时,他自称是“生物学家”,并非是假的,而是货真价实的。
而他豢养在笼子里的那些小翼怪,也都是用卡密的细胞克隆出来的——为了扩大范围搜找凯莉娅克隆的。
对于人造血,还要从他母亲的死说起。
当时那位身为血族先王妃子的可怜女人,因后宫争宠,饮用的血液中被放了蒜汁,人与动物的血在参杂蒜汁之后,经过晃动,根本看不出异样,而且血在长置之后,会变得腥冷,掩盖住蒜汁的气息,难以辨别。
所以,在那件事过去两百多年之后,他忽然心血来潮开始研发一种可以替代血的东西,弥补心里对母亲的思念,又可以减少血族人杀生。
最初的替代品是药丸,随后又变成颗粒粉末……随着时间的流逝与科技的进步,这种替代品也以多种形态延续着,被越来越多的血族人接受。
就这样,兰斯特无意中为血族做了一大贡献,依照他本人言论,长期饮用人造血,可以克服对鲜血的渴望,而且,对身体也大有裨益。
当时的兰斯特王子,也因此受到了大多数血族人的拥戴,力压大王子尼尔希斯以及其他王子、公主,顺利坐上了王储的位子,也成了今天的血族王。
无疑,先前,我对人造血的排斥与厌恶,又一次伤害了他的自尊,外加气急败坏的咆哮和指控……但是,是他先斩后奏,让我再也回不到人群中。
这场纠葛,不分胜负,却已经万劫不复!若是外公和姬玛见到我,不气炸了才怪。
***
大白天,躺在密室棺材里辗转反侧,幽暗的灯越发让我烦躁。
看着另一只水晶棺里沉眠的大美男,心底一个忿忿不平的声音已经开始指责自己。
“你又何尝不想和他在一起?其实做血族人也不错啦,不但可以看到那么多漂亮景色和迷人的吸血鬼,还身手了得,又有漫长的生命和惊艳的美貌。”
可是我却永远不能见太阳!
“但是你能见到月亮和星星,月亮便是太阳的光亮,不是嘛?
不过是个发光体而已,兰斯特又帅,又美,又爱你,为了太阳失去自己的性命和珍爱的人,那才叫傻子。
太阳又不认识你,你干嘛去贪恋太阳,更何况太阳晒多了,还会得皮肤癌,兰斯特却可以制造不少愉悦身心的快乐,也相当于你小宇宙中的太阳,不是比太阳更好?!”
兀自点头,又凝眉摇头,忍不住长叹一口气,但是,永久漫长的生命,万一我们相视腻了怎么办?彼此厌倦,他也不再爱我了呢?
“那就吵架喽,狠狠的扁他一顿,给他毁容,打到他残废,再移情别恋!
反正有那么多后补,怕什么?
寻风也不错啊,还有巴伦,最差的就是凯里啦,不过,还算痴情,呵呵……总之,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其实我又何尝不明白,他是惧怕再次失去我,才将我变成了吸血鬼。
“那就去跟他说对不起嘛,他肯定也没有睡着,死要面子的吸血鬼,肯定在等着你说道歉!”
万一他睡得很沉呢?
“两人挤一个棺材也不赖,反正你都已经是死人!睡哪个棺材不一样?”
按动棺材内的按钮,盖子轻盈无声的划开。
我拖着睡裙猫一样爬出棺材,却又忍不住止住脚步,他是男人,是他先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何必让我先去道歉?
“姑奶奶,你忘记了,是你先装死,害人家高高在上的血族王在大庭广众之下抱着死尸表白的,不但很出糗,而且人家都向你求婚啦,一个对不起而已,有什么嘛?!”
是他先摔我一跤,还掐我脖子。
“如果他不这么做,尼尔希斯可能会真的杀了你!
别忘了,当时你的所有帮手都重伤在身,耶珈凌昊也帮不了你,万一你和尼尔希斯正面冲突,可能会出大事!
兰斯特这样做蛮聪明的,不过是摔跤而已,你已经是太极高手,胜败奈兵家常事,何必在意这点点小纠葛呢!反正已经害他出过丑,扯平了。”
那我就不用道歉喽!
“趟过去就可以嘛,那么帅的美男不抱着,多浪费?!顺便吃点豆腐,揩揩油,呵呵……”
兀自说服自己,贼笑着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