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沈玉再睁眼,才发现此刻他正处于深潭之中,环顾四周,身旁还有还浮着一具少年的尸体,“这少年的穿着,不是莫城百姓日常穿着的细软常服吗?”沈玉翻过尸体,细辨之下,竟是少年模样的董先,怎么回事,董先不是已经战死了吗,为什么和他居于此地,还是十三四岁的模样,难道是~
他拉着董先的尸体游到岸边,将其拖拽上岸,放置于一旁,他则是走到潭边抚平水上的波纹,看到他现在的模样,沈玉不可置信的摸了摸自己白皙光滑的脸,还有如鹰一般的眉眼,老态龙钟的汉王鳏夫竟回到了少年时期,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穿着,突然脑子灵光乍现,记起了这具身体之前发生的事情,是一个叫黑泽的人将他扔进深潭想要他死,这个黑泽究竟是谁,前世今生他纵观神州大陆,也从未听说过这号人,难道是世外隐居的高人,那为何要对他出手,肯定不是原来的他想的那样,拿人钱财为人消灾这样简单,但究竟为何,确实有待商榷,沈玉脑子一紧张,手上就会不自觉的想去拨弄他右手中指的戒指,只可惜这次他的手指一片空白,白白嫩嫩的手指,一点指环的印记都没有。
这个时候,莫挽卿还没有送给他戒指,沈玉自嘲的笑了笑,他戴了一辈子的东西,说不见就不见了,还真是有点不习惯。
沈玉双腿盘卧在地,运起体内的气,想是年少不懂何为气,却不想运起只有微弱的一丝,曾经的天之骄子,果真自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弱,这气是因人而异,每个人天生体内都会存在一股神秘的气体,有的人气如山崩,力大无穷,有的人气如游丝,聪明绝顶,可以说天赋越高,气越纯粹,像是沈玉这种初始级别的,若不是他的造化大,以后定是山间的一莽夫,安于度日,不知所谓,“老夫还真没知道当初的我竟如此弱,就我当初那个骄傲自负,没有脑子的模样,要不是生了一副莫挽卿喜爱的模样,怕是死了几百次都不够用,现在爬上去是不可能了,看来只能想其他办法了。”
这身上的气,虽说每个人都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发觉并运用,正如世俗的眼光,多数人不接受,却还是有少数人好奇,愿意花费大把的时间去钻研身上这股神秘的气,从古自今得一门入手气功,是多少习武之人毕生的梦想,但现实往往就是上好的功法只能给到有缘之人。
沈玉就是那个有缘人,当年屠城之后,他带着莫挽卿的骨灰打算行到神州大陆每一处角落,行至东海国时,他在鲛人族商人手里偶然获得了一门奇书,上面的字迹是洉幽国百年前使用的语言,所以很少有人能看懂那本书,沈玉花了50两就从商人那得到了此书。
沈玉将莫挽卿的骨灰埋葬后,就带着这本书回了都城,他用了毕生的精力去研习这本奇书,用了近十年的时间,终于在他四十岁那年才得有小成,然而他活到了百岁,无论用了多少方法却也很难再有精进,他的气总是在一个圈里绕,他越想逃出去,圈子越大,前方的路也就越远,他气功虽只有小成,但运用手上的气却也可轻松攀上悬崖峭壁,现在从新来过,他虽什么都没有了,却有机会从头再来,想想也是一件幸事。
如今天已经大亮,沈玉将董先的尸体简单的处理了一下,地方简陋,他只能将其就地掩埋,沈玉特意挑了一颗最大的树,以作标记来日再将其带回都城,让董先落叶归根,以免林间野兽将其尸体撕咬损坏,也算是全了他们主仆的多年情分,后董先虽有背叛,而今也算是为了他死于非命,他保其一个全尸,葬于土里,不至于暴尸荒野。
晨间微亮,树林里的黑雾渐渐散去,他行于山林间,却无家可归,既然他已经回到了过去,此前的种种遗憾就断不该再次成为遗憾,“老夫活了一百一十岁整,上不愧于国家,下不愧于百万洉幽国民,唯独欠了你一世的恩情未还,挽卿你不是想杀我吗,好,只要你开心,我便送上门去,任你处置。”
——
清晨醒来,莫挽卿转身下床,发现本该窝在床边的小豆包又不见了,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小豆包总是喜欢乱跑,而且每次回来还总是带了一身的土,害得小冬都不愿意和它玩了,挽卿穿好外衣,去了外屋的榻上,闲来无事望着窗外,看着春日里的桃花已经谢了半树,屋檐下的黄鹂鸟叽叽喳喳,好不欢快,小夏在院子里浇着花,那一簇簇的春菊开的真好。
春日里的微风吹在她的脸上,温暖又舒适,披散在脑后的发丝迎着风有些不老实的扬起来了,莫挽卿闭着眼,享受着得来不易的好时光。
“小姐,小豆包我给您抱来了,你是不知道小豆包今天早上又跑出去了,还叼回来一块石子,也不知道干嘛得,就是不撒手。”小冬一边念叨一边抱着小豆包进了外屋里。
“喵~”小家伙在那叫,也不知是认同还是不认同。
莫挽卿接过小冬递来的小豆包,拨弄它的小脚,还是真有些脏,“小豆包,你又出去野了,是不是去找别家的小母猫?”
喵~
小豆包在莫挽卿的怀里喵喵的叫,还总是张嘴咬榻上的小桌子,小冬好像懂了小家伙的意思,问道:“小豆包你是不是想要那块石头?”
喵~小豆包好像是懂了,朝着小冬很是认同的添了添她的手。
果然是这样,挽卿将猫放在怀里,摸着它柔软的毛,“小冬,你口中的小石头在那?快将它拿来。”
小冬低下头,想了想很是自责的回道:“小姐,那块石头被我丢在了后院的梅花树下了。”
看到小冬诚惶诚恐的样子,挽卿就知道是自己刚才的语气过重吓到她了,经历过春华的事情之后,她院子里的丫头在心里多多少少对她产生了一些畏惧,平时看不出来,只要她的语气稍微重了些,丫头们身上的恐惧感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小冬和小夏都是祖母身边的人,是自小看着她长大的,彼此之间倒没那样生分,小冬性子单纯,活泼的时候很活泼,害怕的时候也是真的害怕,从来不会掩饰。
哎,一声叹息,挽卿尽量把声音放到最轻柔的语气上,说道:“你去把那块石子找来,小豆包应该是要拿来给我看。”
小冬听闻规规矩矩的向她行了一礼,“是,小姐。”后转身离开,出了外屋她又恢复成了往日活蹦乱跳的模样。
挽卿在屋子里一路看着小冬去了后院,她望着小冬离去的身影,不禁想起了曾经的自己,N那时的她也是这副模样,无忧无虑,整日没心没肺,没有半分烦恼,而如今,她每日谋求算计,生怕棋错一步满盘皆输,春华死后她更是心怀愧疚夜夜不得安眠,人生在世,终究不能样样都拥有。
喵~喵~
怀里的小豆包好像感受她到的落寞,时不时的喵喵叫来安慰她,挽卿抱起小豆包放在她眼前,亲了亲,“这四四方方的城里也就数你活得最简单,最自在,也最懂我的心。”
小夏浇过花后,端着一盆清水与雪儿一同进来为挽卿洗漱梳头,今日她要去唐府,前几日汉文哥哥又病了,唐夫人便请她过去看看。
唐汉文打娘胎就带了这体弱的病症,时不时的就会因为天气的变化而生病卧榻好几日,七岁那年再次遇见唐汉文不是她的错觉,亦不是唐汉文不想见她,而是当日他受了风寒回去养病,至于那件狐裘是莫芊芊拿走了,小秋没有主意,也就没有声张。
后来莫府与唐府定了亲,她便借机常常去唐府看望唐汉文,人确实病的不轻,他还时常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一病就是小半月不能见风,挽卿心疼他,就常去妙安寺寻求祖父教她医术,好方便为唐汉文诊治。
她曾经最看不起的银针,如今握在手里重值千金,莫家的通运针法多年来无人愿意研习,嫡系子弟大多家里富庶,满腹经纶,自是看不起小小的医者,其他族人没落的也是大多愿意去考学,有朝一日入朝为官,到了挽卿这一代,也就只有祖父和太祖父还掌握着莫家银针的要领,若是再无人愿意学习,百年之后,两位老人驾鹤而去,天地间也就再也没有通运针法这门医术了。
这几年挽卿一边学习医术,一边悄悄用大把的上好药材为唐汉文滋养身体,这些药材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纵使是唐家用尽所有的人脉也很难凑齐,天大地大万宝阁有大神通,挽卿用二伯那匹白马换来了三年的药材,唐汉文现在身体将养着,她只盼着有朝一日她可以在祖父的医术上有所精进,再彻底为他根治。
雪儿是专门为她梳头发的丫鬟,今日她梳了一个可爱的双丫髻,又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素面褙子,手腕间戴着两只母亲送的冰种绿镯,雪儿作势要扎两只珠花,却被她一把拦住:“着实不用再添加其他任何首饰,此为上乘,去看望病人本应低调朴素些。”唐夫人本就不喜她,若是今日身着过于华丽,怕是更加惹人厌烦。
“是,小姐。”雪儿将手里的珠花放回妆匣,墩身行礼,便退下了,挽卿望着铜镜里的自己,圆润的脸上一双明珠大的眼珠子尤为突出,她笑了笑,镜子里的也跟着笑,这样的年纪确实不该愁眉苦脸,不好看也不招人喜欢。
这个时候小冬拿着一块小石头回来了,挽卿抬眼远远的看了一看这石头,上面布满一层绿藻,莫城处于山巅,没有深水不该出现这般油绿的绿藻,小豆包这是从哪得来的石头,莫不是山下,“小冬你可知山下附近哪里有深水处?”
小冬摸着头想了想,不好意思的说道:“陈东哥哥好像说过西门下山有一处深潭,深潭边的悬崖上好像就是咱们城的妙安寺,峭壁上长着一种果子特别好吃,就是极难采到,我就吃过一次,有一点印象。”小丫头说着说着还脸红了。
妙安寺,深潭,西门,难道是妙安寺后院的练功场下面有一汪深潭,怪不得她扔下的石子一点声响都没有,原是潭深吞了声音,小豆包叼来石子是因为知道她的计划吗,想用来提醒她小心,怪不得二伯说它聪明,果真通人性。
莫挽卿起身发现小豆包就在脚下,憨憨的趴在她的脚面呼呼大睡,“小冬,你将小豆包抱到外屋的榻上睡,我要去看望汉文哥哥不适合异服上沾惹动物毛发。”小豆包来府里整整三年,夜夜都躺在她的枕边陪她安睡,早就成了她的家人,挽卿刮了一下小豆包的鼻尖,就带着小冬和小夏去了母亲得院子,行了礼,陪着母亲吃过早膳,又告知她今日的去向,才会出门。
如今父亲和哥哥都不在母亲身边,挽卿怕母亲胡思乱想,就每日前来用膳,加之学习母亲强身健体的功法,原本哥哥在时就有教她练功的基础,练武也就容易了许多。
挽卿搂住母亲的脖颈,娇气地亲了她的脸颊一口,“母亲,今日女儿要出门,就不陪您练功了,明日我一定准时来。”
柳卿卿宠溺的捏了捏她的小脸蛋,“早去早回,不许在外边用膳。”
“好。”
从母亲的院子里出来,天上竟开始落下绵绵的春雨,母亲身边的侍女春杏连忙为小姐撑伞,“小姐,夫人交代奴婢嘱咐你披件披风再去,小心着凉。”
小夏接过春杏手里的伞,“春杏姐姐说的是,小冬已是回院子拿披风,有劳春杏姐姐回禀夫人放心。”
行至莫府大门前,却见到了二伯的身影,伞下还有一个男孩的身影,挽卿一愣。
“挽卿,你来的正好,这是二伯前几日刚认的干儿子,以后就是你哥哥了。”
挽卿十岁生日宴过后,二伯便离家又出去云游,现已去了半月有余,此刻应是在山水之间享受美景之乐,此刻为何突然又回来了,身边还多了一个干儿子?
伞下的那人身姿挺拔,穿了一身青色绣青松对襟长袍,挽卿站在高门内,看不清此人的容貌,只见他脚下的雨水越积越多,渐渐沾湿了鞋面,他依旧站姿如松,挽卿不看容貌,只看这周身的气度就能看出此子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