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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让他生气的是,他真的头痛起来了。

好像冥冥中存着一道咒语,他稍一挣扎,头就会痛。难道他连这点小事都做不成吗?今天,他是故意设置了一个圈套,好让校长带着人来钻。他早知道,有不少人在校长面前告他的状,说他不好好教书,尽讲些与课文无关、与考试无关的东西。甚至还有些,是根本不能讲的,大错特错的。但他的课深受学生欢迎。就凭这一点,他也该被人嫉妒。

——毁灭的,总是有价值的东西。

他拉开抽屉找到一片药,抓起杯子灌了口水把药片吞下去。怕睡不着觉,他已经不敢喝茶叶这种刺激性的东西了。他的神经好像是脆弱的蜘蛛网,一只小飞虫也能把它撞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忽然爱惜起自己的身体来。不抽烟,不喝茶,不酗酒。可即使这样,他还是感到虚弱。头痛,晕眩。到了深秋,走在大街上索索发抖。仿佛一阵风能把他吹倒。母亲也经常头痛,一痛就不愿说话,容易发脾气。母亲说,女人一旦在月子里落下了毛病,是一辈子也不会好的,除非再坐一次月子。是不是一个人在小时候落下的毛病,以后也不会好呢,就像村前的那些树,小时候被压弯了头,后来是怎么也长不高长不直的。

要是母亲能把他重生一次,他就要长得像《少年中国说》里的少年。

这个假设让人伤感。

他的虚弱几乎是与生俱来。

他的头痛病很早就有了。记得是读小学的时候,脑袋总是没来由地一阵箍紧,像是有把钳子,从两边往中间夹紧,紧接着喉咙一阵干呕。他跟大人说,要吐。大人以为他吃坏了什么东西,拍他的背。然而他什么也没吐出来。后来才发现问题在脑子里。脑袋里像是有一条裂缝,或者一条虫子。他对大人是这么说的。这可急坏了大人。他们不相信一个小孩子也会无故头痛。一个小孩子,又不用想什么问题,也不用为什么而操心,怎么会头痛呢?一个小孩子,就有了头痛,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当同龄的孩子在那里嬉戏碰撞时,他有意与他们保持了距离。每次头痛,他都觉得自己的身体是破碎的,好像是次品。头痛使得他在学校里一直落落寡合,而耽于冥想。似乎冥想可以把身体的碎片粘合起来。

进入大学,看了些课外书,他才意识到,可能是自己以前营养没跟上。就像发电机(那时总是停电,这时放在食堂角落里的那台黑乎乎的发电机就会披挂上阵),油料不够时,它的吼声马上会喑哑下来。大学里的伙食比以前好多了。他认真地吃每一顿饭。几乎每个菜里都有肉片。到了吃饭的时间,大家都拿起饭盒往食堂里冲,跟中学生没什么区别。他属于年龄偏小的那一类。跟他们一起考进来的,有的都结婚生孩子了。但他们照样推搡插队,有时还毫不脸红地争吵起来。

然而头痛仍时时纠缠着他。他去了校医务室。他发现,读大学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到图书馆免费借书,在医务室开药不用花钱。这学期医务室是一个女医生,人很和气,尤其是一双手,让他眼前一亮。一个人竟然有一双如此漂亮的手。他有些恍惚。有人推他,才看到女医生在叫他,朝他招手。女医生问他哪里不舒服,他嘟哝了一句什么,自己都没听清楚。她拭了拭他额头。那一刻,他心里一阵战栗。但战栗过后是出奇的宁静。她照例给他开了一大瓶补脑汁。那时,好多同学都在喝从医务室开来的这种酱紫色的黏稠液体。他想跟她说,这种药对他的头痛一点用处都没有,结果并没有说。

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叫白修洁。听说她本来是附属中学的老师,不知靠着什么关系,才调到师专医务室的。她搽碘酒的姿势是那么优美。她的兰花指微微上翘,似乎可以增加清凉消毒的效果,却在他额头火上浇油了。他心里横冲着邪念,他很想把它们赶得远远的,结果却适得其反,它们像狗尾巴草一样紧紧粘住他衣服,越拍越往里钻。

他的这种对女性既崇拜又排斥的态度,很早就表现出来了。那时候村子里每娶来新媳妇,他都要跟伙伴们在门口跑来跑去,以引起对方的注意。而当对方展颜一笑,或抓起一把吃的东西递给他时,他却又面颊发烫,用力一推,飞快地跑掉了。

他喜欢上了他的头痛。当它在他脑袋里蜿蜒,伸进,网罗,噬咬,他就有了去医务室的理由。她像是一尊汉白玉塑像,既压迫他又把他吸引。有痱子或虱子之类的东西在拱动,像是身体里的“小”。跟她相比,他寒酸得要命。他的头发又脏又长,也几乎没有一件穿得出去的衬衫。他有点怕热天,希望冷天快点到来,那样他就可以躲进外套里去。只是后来读了契诃夫的小说,又逼着自己从外套里跑出来——其实就是外套,也是一成不变的一件,袖口早已磨破了,颜色由黑变得灰白。这还是他读高中时的衣服。母亲总是叫裁缝把他的衣服做得很大,然后等着他瘦弱的身体一点点往上拱动,好把它撑满。实际上,有些地方,他的身体是怎么也不能到达的,以至于后来把衣服翻开,还可以看到里面有深颜色的几团。他想,要是把衣服反着穿说不定还好看一点。从某种角度上说,他的学生时代,基本上是在不断克服对自己的衣服的厌恶中度过的。

她伸手摸了摸他额头,又叫他张开嘴巴。啊——她示范了一下。他张了张嘴。她说大声点。他觉得自己嘴巴里有一股酸菜气,说不定牙缝里还夹着菜屑。后来他每次来医务室前要漱口。他就大声啊了一声。她从桌上抽出一支木签插进他嘴里,命令他张大嘴巴,这样,那样。但是,除了继续给他开补脑汁,她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治他头痛的法子。本来,她就不是做医生的。

但他喜欢她给他下命令。有一次,她给他量血压,他反应迟钝了点,她在他的手臂上打了一下(他有些难为情,他的手臂也是那么瘦弱)。还有一次,她拍了他脑袋。

一股难以名状的幸福感立时涌上他心头。

当时他正从图书馆借了卢梭的《忏悔录》来读。睡在对面铺上的老安跟他说,你一定要读卢梭。当读到八岁的卢梭竟暗暗渴望着享受朗拜尔西埃小姐的体罚时,他惊喜不已,似乎一下子找到了知音。不,更确切的说法是,他获得了某种道德安全感。读小学时村子里来了一群外地知青,他们分不清麦子和韭菜,更不懂方言,闹了不少笑话。即使这样,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城市气息还是令人向往,比如男的皮肤是那么白,女的到了冬天就要往脸上和手上搽雪花膏,把自己弄得香扑扑的。后来,学校唯一的一个老师因成分不好被游斗接着被拉去修水库了,由一个女知青顶替。女知青叫梁海燕,扎着两只马尾辫,一脸朝气。他以前看过她在台上唱戏。明亮的灯光下,她的手不用化妆也那么漂亮,像两条鱼一样。现在她拿起了粉笔。阳光从窗子里射进来,照在她的脸上和手上。有一次,他上课看连环画,被她发现了,她要没收,他不给,把连环画塞进抽屉里,用身体紧紧护住。她的手,顺势拎起了他的耳朵,就像她在戏台上拎着一盏马灯。“我家的表叔数不清……”哄笑声四起,他却感到一种莫名的快感。此后他经常故意搞点小动作,以引起她的注意,看到她的手倏忽游过来或高高跃起,他赶紧眯上了眼睛。他也知道,她是不会真用力打他的。他虽然调皮,但爱读书。没有老师不喜欢爱读书的学生。有一次,一个仗着个子比他高老是欺负他的成绩很差的同学也被老师拎了耳朵,他不禁有些愤懑起来,觉得那家伙根本不配。

女知青梁海燕后来调到公社里做广播员去了,他望着空荡荡的窗户很是惆怅。若不是想到读初中时又能看到她,他读书肯定没劲。等他升上初中,听说她已经回城当工人去了,他从此再也没见过她。整个中学时代,教他的全是男老师,他拼命读书,似乎是想从男老师的统治下逃出来,好遇到一个女老师。他希望自己马上考上外面的大学,那样,肯定就有女老师了。谁想大学里,整个中文系也只有一个女老师,以前是打篮球的,长得像个男人,手也像男人一样粗糙。而且教的是一门最枯燥的文学概论。就是那些年长的男同学,也不愿拿她开玩笑。上她的课时,他只埋头读小说。

真幸亏有书。它们让他有一种优越感。他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在那里,他不是一个贫儿而是一个王子。他一点也没有未老先衰,而是如饥似渴。他找到了别林斯基、卢梭,找到了完整的鲁迅。他仿佛从手无寸铁到忽然握有数种兵器。

大学的第二个学期,他就在老安的撺掇下参加了系里的一个文学社。他开始大量地阅读,并试着写了一些读书笔记和虚构作品。他发现了文字的一个妙处,那就是,把自己和他不喜欢的东西区别开来。好像站在生活的高处。好像与众不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好处,那就是,帮助他战胜自卑。当他看到传记里的那些伟大人物,以前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瘦弱和自卑时,不禁欣喜若狂。是文字使得他们健康和强大起来。越害怕什么,他们便越要向它们冲击。

现在,他也要朝着他的自卑冲击了。

他还没有谈过恋爱。虽然中学时代他也曾对几个女同学产生过好感。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居然要向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表达爱情,岂不好笑?她就像堂吉诃德的那个风车,而他要向她挑战了。

他似乎对女人稳操胜券,实际上,他还一无所知。

他的武器,或者说他的道具,就是卢梭的《忏悔录》。这套书,他从图书馆借来,一直舍不得还回去。他恨不得把它抄下来。那次借来别林斯基《文学的幻想》,还回去后想借来再读一遍,去了好几次都没借到。他的确抄了很多书。有的书他读了还恋恋不舍,又没有钱去买,只好一股脑儿抄下来,叠在一起,已经有大半箱了。老安说,你有抄书的工夫,还不如多读几本别的。话虽这么讲,可看到自己特别喜欢的书,他还是忍不住想抄。其实抄下来的书,又何尝再读过呢。但这样做,就好像永远占有了它们。他热爱这种占有。

起初,她对他手里的书并未注意。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带书来医务室。有的同学是先去图书馆再来医务室的,这样比较顺路。他看到听诊器旁边有一本《简·爱》,不用说,是她自己读的。他每次经过学校行政办公室,看到里面的两个女人总在打毛线,仿佛她们的日子是由毛线组成的,她们要做的,只不过是先把它们绕成团,再用它们织成毛衣。班里一个叫丁丽琴的女生,曾像晴雯撕扇一样,当着大家的面,把她的一件毛衣拆开。只见她找到线头轻轻一扯,看似紧密厚实的毛衣转瞬就纷纷扬扬土崩瓦解。她说,这就像许多人的人生。马光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未见过白修洁打毛线。她那么漂亮的手,怎么能打毛线呢。但是他对她看的书也有些不满。《简·爱》这本书,班里也有很多女生读过,老安见了,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说,女人大多喜欢肤浅的东西。不知何故,老安对女同学总讲不出什么好话,虽然他在班上最受女同学欢迎。

他想让她也读读《忏悔录》。当她在给其他同学开药的时候,他就站在那里读书。轮到他了,他看了眼身后,把书也放在听诊器旁边。她看了一眼,过一会儿,又看了一眼,说,这封面真漂亮,好看吗?

他望着封面上的那个背影和背影后面不断铺展的折线,说,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她说,那好,你看完了借我看看。

他说,我现在就可以借给你看,因为我已经读了一遍。

这时医务室只有他们两个人。外面响起了奔向食堂的脚步声,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他是特意等到最后一个叫她开药的。

几天后,她把书从抽屉里拿出来还给了他。她把书往他跟前一推,手仍按在书上面。他伸出去的手刚好碰着了她的手。他脑袋一阵嗡嗡作响,身体的某个部位紧张得往后退缩。

他仍盯着她的手,说,你看得真快。

她的手既美丽又安全。

她把手完全张开,并且不停地在桌上俯下又仰起,仿佛要让他看个够。阳光从窗子里斜射进来,她的手熠熠发光。

她说,下班后没什么事,我就一直看,一直看。我被它完全吸引住了。下册呢,你把下册也借给我看一下。

再从她这里把书拿回去还给图书馆的时候,他真是恋恋不舍——他最终还是咬咬牙,交了三倍的罚款,把这套书留了下来。这是他们俩都看过的书,值得珍藏。

这次,她没有给他开药,他也忘了要。他没想到,他喜欢的第一个女人,竟然是一个比他大好几岁并且结了婚的女人。这要让同学知道了还不笑死。但他真的喜欢起她来了。她浑身的线条和气息,是那么柔和饱满。跟她相比,班里那些女同学大多是黄毛丫头,虽然年龄大的,也有体型丰满的,但他总觉得缺乏一点什么。

缺什么呢?缺乏一种光芒一样的东西。对,她像是一个光源,金灿灿的光芒源源不断地放射出来。

他开始梦见她。让他有点害怕的是,在梦里,她总是和母亲的形象混为一谈。其实,她与母亲没有任何相像之处。母亲矮小瘦弱,她高挑丰满。他读过弗洛伊德,但他绝对没有所谓的恋母情结。在家里,他排行第三,上头有两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据说母亲在生下他五个月后,便断了奶水,到弟弟出生时,才又断断续续出现。暑假在家里,都看到母亲裸着上身,像个男人一样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根本不避人。他不禁感到一丝淡淡的悲凉。当母亲不再像一个女人,这个世界便好像没有一点温情。

他后来意识到,他内心渴望的,其实是一个姐姐。那时他最羡慕村里有姐姐的同伴。她们像太阳从枝叶间洒下的粉红光晕,似乎永远是香喷喷的,衣服用皂角或肥皂洗了又洗。跟母亲不一样的是,姐姐们的身体是晒不到的。她们把身体藏在碎花的褂子里,褂子里还有背心。她们的脸,即使被太阳晒了,也不会晒黑,而是晒得通红。她们的大腿,在月光下的凉床上像蓝色的河流一样蜿蜒。她们身上散发出令人迷醉的香味。这种香味,他在家里从来没闻到过。他只闻到过母亲身上的汗馊味和妹妹的头皮因搔痒而结痂的那种味道。

在一个梦里,他梦见了女医生的胸部。他总觉得那迷人的高度里隐藏着什么秘密。有一次,他的手臂无意中碰到了那里,一种酥麻的感觉立即传遍他全身。他很想知道那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

第二天,他用目光悄悄打探她的胸脯。他很想再碰她一下,但实际上,他的身体却缩得更紧了。他的两只手抱在胸前,仿佛互相监督制约,生怕一不小心会冒冒失失犯下错误。又似乎用来抵挡那来自高原地带的吸引。他想,是不是他一伸出手,她就会像个雪人一样马上融化,并发出不可遏止的惊叫,或者像雪崩那样山崩地裂。

常来医务室使他熟悉了更多的药名。除了维磷补脑汁,还有咳特灵,阿司匹林,维C银翘片,板蓝根冲剂,胃舒平,等等。当一个医生真好,可以坐在那里给人开药方。要是对付读书也有这样的方法就好了。他这样说道。她一个劲地笑。

那年冬天,他为她写了好几首诗,副标题都是“献给J”。没有人知道,这个J究竟是谁。不用说,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时他在狂热地捧读赫尔岑的《往事与随想》。因为有女性的温暖,他简直有点羡慕那些被流放西伯利亚的十二月党人。

转眼又是春天。那个寒假,他一点也不觉得冷。他给她写了许多信,只是一封也没有发出去,或者,他根本不想发出去。他把它们写在日记本上。他一会儿是自己,一会儿是那个读信的人。他被自己的抒情所感动。

开学后的一天,她叫他帮忙搬一个纸箱到她家里。她拎着一袋卫生纸走在前面,他故意跟她拉开一段距离。在村子里,卫生纸是女人专用的,在店里买来后,要藏在什么地方,好像不是买的而是偷来的。她说你快点啊,不然就找不到我家了。的确,教工的宿舍楼排得很密,每一栋都差不多。有一次他到一个老师家拿份资料,跑错了单元,现在想起来都还像梦游。他紧走几步跟上她,晕晕乎乎上到某个楼层,她掏出钥匙开了门,摁亮电灯。房间里明亮整洁,拉着蓝色窗帘。他把纸箱放在门口,想转身离开,她说你怎么不进来。他迟疑了一会儿,刚朝里迈步,她忽然惊叫一声,鞋,换鞋!她从什么地方拿出一双拖鞋递给他。她已经换好了鞋,手叉着门,那样子,若他不换鞋,她就不会让他进门。

刹那间他像是受到了伤害,转身就走。

她说,去哪?

他说,回宿舍。

她笑了起来,说,不习惯换鞋子,对吧?但你迟早是要习惯的。

他说,不习惯不行么?

她说,不行,除非你一直做乡下人。

他说,那我就一直做乡下人好了,卢梭不也自称乡下人么。他觉得自己像一只刺猬那样把身上的刺都竖了起来。

她说,你这是耍乡下人的脾气嘛,你难道不知道,城里人也不是天生的,也是乡下人变成的。你迟早也要变成城里人。

她望着他,眼里充满柔情。似乎轻轻一拂,就把他身上的刺给抖搂了。

她说,你是卢梭,我就是华伦夫人。

以前他跟她说过,他要成为中国的卢梭。她鼓励了他。

这时,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接过她递过来的一杯水。但他总觉得拖鞋穿得不舒服。有点华贵,有点大。他猜是她丈夫的鞋子。他没见过她丈夫,听说是一个军人。宿舍里总是在熄灯后议论女人,自然也会说到她。反正没什么好听的。有一次,他为她辩护了几句,他们就拿他开玩笑。他们笑他,说他毛还没长全。他坐在那里有点拘束。她在熟练地削一只苹果。本来,他完全可以欣赏一下她削苹果时的优美。他看她在医务室里削过。苹果在她手里,好像是一个女人脱下了衣服露出洁白丰满的胴体。但现在他故意视而不见,气恼地看着一个毫不相关的地方。他看到墙上有一条裂缝。

不知何故,他竟然有点高兴起来。

从沙发上可以看到卧室里的部分场景:墙上挂着一张放大照片,她在照片上笑着,扎着两条大辫子,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旁边的男人穿着有肩章的衣服,胸膛宽阔,衣领扣得工工整整,头发漆黑,眼睛有神。

她把苹果递给他。他接过来毫不客气地咬了一口,清脆的响声让他自己也惊讶起来。他忽然把拖鞋也脱了,直接踩在地板上。不过他的袜子被脚趾钻破了一个洞,他想缩回去已经来不及了,便干脆把袜子也脱了下来,随便一扔。

她说,这拖鞋是新的。又把他的袜子捡起来,拉伸。仿佛他的袜子也是新的。

他仍然拧着脸,想,新鞋又怎么样呢,还不是那个军人的。

那军人肯定个子高大,说不定还喜欢打篮球呢。他最不喜欢打篮球的人。班里有两个家伙,是系篮球队的,便自以为高人一等,可以随便喧哗。无论是打开水还是打饭,都可以不排队。

赤脚的乡下人,倒也可爱。她说。

她拿出饼干,又冲了两杯牛奶。他吃惊不小,说,大人也喝牛奶啊?在他看来,奶粉完全是小孩子吃的东西。他的脸腾地红了。她端起杯子来抿了一口,递给了他。仿佛是试试烫不烫。他脑袋嗡地一响。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迅速膨胀起来,然后一溃千里。他推开她,不肯让她靠近。他的身体一片冰凉。他想到她卧室里的那张照片,身体紧缩起来。

她说,怎么啦?

他捂着自己的身体站起来,踉跄着想夺门而出。

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拉住他,把他抱在怀里。不一会儿,她的温热好像给他的身体又一下子通上了电。

他暗暗吃惊,一种既惊讶又骄傲的心理飞扬起来。他开始反击她。她忽然哭了起来。他停止了动作,她却哭得更厉害了。她像是一把二胡,他还没拉,她就自己响了。那次他到音乐系一个同学那里去玩,看到床上有把二胡,就动了一下,那蛇皮盒子里发出很大的共鸣声吓了他一跳。一时间他抓着琴身不知如何是好。

她哭起来的样子比平时更美,好像酒精成了火焰。

从她家出来的时候,天上的星星很大。现在他一点也不觉得袜子破了一个洞是什么问题了。那天晚上,他激动难眠,仿佛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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