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西曼哈顿的家里,楼上存着一堆DVD,都是父母去克拉马斯河钓鱼的录像,那条河就在俄勒冈州界的南边。他们总是跟康尼和马克茜·贝岑夫妇一起去,另外还有杰姬和比尔两口子,他们几个是父母最好的朋友,和父母一样,都属于UCLA里的自由派,喜欢美食,是一伙风趣毒舌的家伙,而且正好也热衷钓鱼。
从六十年代末起,父母每年夏天都开车到克拉马斯河,住在租来的拖车里,和这群朋友一起整月钓鱼,偶尔也有其他朋友来来去去。在克拉马斯,每天无非就是钓鱼、社交、烹饪、吃,第二天一早醒来还是这些事。爸爸自己做了一个烟熏工具——在油罐里放进自制的篮子,再用烧热的煤块埋住,这是用来熏鱼和鸡翅的,还有他最拿手的猪肋排。除了必须“玩得尽兴”,没有什么特别的规矩,钓来什么就吃什么。直到今天,我还觉得康尼·贝岑做的新出炉的熏鲑鱼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不过克拉马斯有一条真正的规矩:只能带回家两条鱼。妈妈有一次偷偷在防水长靴里多藏了一条鱼带回我们的营地,结果被发现了,后来朋友们一直拿这个违禁事件开她的玩笑。
贝岑夫妇拍纪录片,和不少摄影师和导演都是好朋友,其中就有《飞越疯人院》的摄影师哈斯克尔·韦克斯勒(Haskell Wexler),还有后来导演了《星球大战》的欧文·克什纳(Irvin Kershner)。马克茜·贝岑是个风趣快活的女人,以前是爸爸的研究生,我头一次见到像她这样一天到晚都穿蓝色牛仔裤的女人。她丈夫康尼有一双像保罗·纽曼(Paul Newman)一样会放电的蓝眼睛。他们整年住在马利布一栋用木桩撑出水面的房子里,起居室的桌子上堆满《花生》漫画和《纽约客》。他们家的客房位于海岸的高潮水位线以下,如果在那儿过夜,整晚都可以听到潮汐猛烈拍打房子下部的声音,这是真正的白噪音,哗啦哗啦的声音一直伴随你入睡。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很想成为贝岑夫妇这样的人,像他们那样主持晚餐会,朋友的孩子们都在后院跑来跑去,有朝一日,这些孩子回忆起当年的时光,会用上“奇妙”这个字眼,因为那些夜晚的确很奇妙。我永远都记得约翰·肯尼迪当选总统那天他们办的派对,记得当晚大人们充满感情的欢声笑语。
贝岑夫妇是在1953年发现克拉马斯河这个地方的。接下来的几十年里,这个地区相当于是围绕着他们来成长的,于是人慢慢多起来,伐木公司也来砍伐冷杉与松树。贝岑夫妇最早发现了这个地方,是它最早的居民,他们为此感到骄傲,所以发起了反击。八十年代,克拉马斯变得太过繁华,人口也大大增加,康尼不想受打扰,也不想和那些红脖子乡巴佬打交道,于是在门前竖起一个巨大的稻草人,这是UCLA的吉祥物,大家都叫它“约翰尼·布鲁因”。
在这些录像里,妈妈总是抿着嘴唇,穿一件深蓝色羊毛开衫,爸爸戴着大大的眼镜。他举起自己刚钓上来的鲑鱼,双手抠着它的两腮。朋友们也不时出现在画面里。“两公斤重,”我听见马克茜的画外音。“看这个,真大,”康尼说。“快来拍张照片”,“他累了”,“这么小的钩能钓上来这么大的鱼,你太厉害了,韦恩”。杰姬跑来跑去拍照片。后来他们去附近名叫“钢头”的林人小屋喝双份干马蒂尼,他们一到晚上就上那儿去喝酒。
小时候我只跟父母去过一次,是我17岁那年。以前他们一走,我就和凯勒两人留在家里。我其实一直没喜欢过钓鱼,但我喜欢和父母,还有他们的朋友们待在那儿。荒郊野外的生活节奏非常慢,去河边钓鱼其实很危险,而且很吵闹,有点像高速公路的路口。除了钓鱼就没有多少事情可干,只能坐在那儿看书、吃东西、做填字游戏,要么就找个避风的地方,一个人放松放松。眼前总是一片宁静,完全是美国野外才有的美景。
我也出现在1986年的录像里,身后还跟着瑟斯顿,不过他平时还是更爱躲在我们的帐篷里看书,直到该出来喝鸡尾酒的时候。凯勒也在,聊着天,开着玩笑,两腮和平时一样留着短短的黑色胡渣,显得既温和又有活力。每次去克拉马斯,凯勒总是独自一人睡一个帐篷,好像位于父母小小营地核心的一个巢穴。
拿摄像机的人是康尼,他接二连三向我轻声提问,主要是问我在忙什么。当时正好“音速青年”发了第三张专辑Evol[1]。“对,没错,我们靠它还赚了点小钱。”我说。
“没准你们能当上百万富翁呢。”康尼说。他总说冷笑话,非常好的说话方式。“那些搞摇滚的都赚了那么多钱,真让人受不了。”
“这个,你说的和我们做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说。
“那你们将来不会搞他们那一套啦,金?”
“这个,问题是,要搞那一套,我们就得过分改变我们的音乐,还得戴长长的假发,涂眼影,穿亮片裤子。”
“好吧好吧,这就是人生嘛,”康尼说,“现在谁饿了?”
在某种程度上,不提我的工作反而还更轻松。纽约城与我们的音乐都是太难表述的东西。你来克拉马斯不是为了聊自己在世界上干了什么;来这里是为了家人,为了钓鱼,为了吃喝、社交、说无聊的笑话,比如我冲墙上的靶子扔飞镖的时候,有人叫起来:“金,那可是艺术品啊!”[2]马克茜非常支持年轻人,总是说“你们太棒了!”但康尼总说“你们这帮小孩子永远赶不上老一代。”他一说这话,所有人就都笑起来。
父母在克拉马斯的时候是最放松的。贝岑夫妻和他们亲如一家,甚至更好,他们就像一个部落,这和真正的亲人不一样,没有那种强制性的义务,也不会给对方压力。爸爸和堪萨斯的亲戚来往不多。倒不是因为他有知识分子的架子,主要还是文化方面的鸿沟,他家那边的亲戚大都出身小镇,笃信宗教。不过他一直都和他的母亲与姊妹联系。和康尼、马克茜,他们的儿子迈克,还有杰姬和比尔在一起的时候,爸爸妈妈才可以真正做自己,轻松自在,没有负担。
如今克拉马斯已经变得完全认不出来了,其实回头望去,所有的地方可能都是这样——特别是纽约。现在克拉马斯几乎已经不允许钓鱼,旅游业也差不多没有了。克拉马斯总是那样萧条,但现在尤其低落、荒芜、颓废,如同丛林中一座废弃的冰毒加工厂。
杰姬还住在马利布,她丈夫比尔去世了。马克茜和儿子迈克还住在圣克鲁兹,但大多数人都已经不在人世,包括我的爸爸妈妈。八十年代末,爸爸退休后不久,被诊断患有帕金森症。他的基本神经功能在一点点丧失。到后来妈妈根本没法独自照料他,发现他住进疗养院会更好——妈妈告诉他,“好起来”就是他的工作与责任——于是他就住进去了。妈妈既坚强又务实,不过公平地说,爸爸当时已经需要24小时看护,她也确实付不起那笔费用。
爸爸没有死于帕金森症。是那家疗养院让他送了命,他在那里染上了急性肺炎,然后被送到医院。看护他的护士是熟手,本来应该很有经验,结果却插错了喂食管。但我家并没有起诉医院,当时爸爸的病已经到了晚期,病魔早已带走了我们记忆中的那个人。我还记得,去世前一年他没有丝毫怨尤。我想他肯定怀念烹饪、照料西红柿、自己动手做熏炉之类的事情。我怀念16岁生日那年,他送我艾米莉·狄金森诗集的时光,他在扉页写下美好的祝词,虽说我觉得狄金森有点俗气。我怀念他带我去UCLA员工中心吃午餐,骄傲地把我介绍给同事们,我也为能有这样一个爸爸而感到高兴。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年里,我记忆中的他总是那样温和体贴,完全接受等在前方的命运。
注释:
[1]Evol,“音速青年”1986年在SST旗下推出的专辑。新鼓手史蒂夫·谢利取代了原鼓手鲍勃·伯特。专辑名称是“love”的颠倒。虽然在当时并未获得商业上的成功,但是开始受到评论界的关注和好评。
[2]“飞镖”(dart)和这里开玩笑者用法语口音说的“艺术品”(objet d'art)有些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