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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海难残骸

Flotsam and Jetsam[1]

诺曼·格兰奇有一个橡胶种植园。每天天没亮他就会起来,先给工人点名,然后在园子里兜一圈确认收胶的装置都是完好的。把自己的职责完成了,他就回家洗澡、更衣,在妻子对面坐下享用丰盛的一餐,介于早饭和中饭之间,婆罗洲[2]的当地人就把它称为早中饭。他一边吃饭要一边看书。不过餐厅里一点也不亮堂,镀银的器具都被磨损了,装调味品的瓶子也是破旧的,连碗碟都大多缺了口子,种种迹象都说明这个家里没有钱,但它又是种漠然接受的贫穷。或许桌上放些花会好看不少,但显然没人在乎好看不好看这回事。格兰奇吃完,打了个饱嗝,填好烟斗,点着,从餐桌边站起,走到了门廊上。他一直没理会妻子,就像她不存在一样。他在一张藤椅上躺下,继续读书,而格兰奇夫人伸手从锡罐里取了一支香烟,啜着茶抽起了烟。突然她朝外面看,因为家里的男仆上了台阶,带了两个男人来找她的丈夫。其中一个是迪雅克人[3],还有一个是中国人。这里外人来得很少,她想不出这两人会有什么事情。她走到门口,听外面他们说话。虽然在婆罗洲住了不少年,但她会的马来语只够她跟仆人们完成基本交流,所以丈夫跟来人说话她只朦朦胧胧听懂了一点。从丈夫的口气里似乎听得出他不耐烦,先是问了中国人几句话,然后又问迪雅克人,似乎他们要让他做一件他不想做的事情。不过,他最后还是皱着眉头跟他们走下了台阶。她想知道他们要往哪里去,就到了门廊上,发现他们走的是那条通往河边的小道。格兰奇夫人耸了耸瘦削的肩膀,回了自己房间。没过多久丈夫一声大喊,着实把她吓了一跳。

“维斯塔。”

她走了出来。

“准备个睡觉地方。有条马来帆船靠在码头,里面有个白人病得不行了。”

“是谁啊?”

“我他妈怎么知道?这帮人带过来的。”

“家里怎么能随便让人来住?”

“别废话,照我说的做。”

说完这句,他又转身去了河边。格兰奇夫人找来男仆,吩咐他把客房的那张床铺起来,然后就走到台阶上方等着。过了一小会儿丈夫回来了,后面是一队迪雅克人抬着垫子上一个男人。她让到一边让他们通过,看到一眼那个白人的脸。

“需要我做什么?”她问丈夫。

“出去,别出声。”

“你这人说话真客气啊。”

病人送进了客房,两三分钟之后,迪雅克人和格兰奇都出来了。

“我去看看他的东西,叫人把它们搬过来。他有个仆人在照顾他,所以你别生事!”

“他怎么了?”

“疟疾。船上的人怕他快死了,不让他上船。他名字叫斯凯尔顿。”

“他不会死吧?”

“死了我们把他埋了就行了。”

不过斯凯尔顿没有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一个房间里,身下是张床,头顶是个蚊帐。他想不出来自己现在在哪。这是个廉价的铁床,床垫很硬,但和马来帆船上一比,那真是舒服多了。房间里他只看得见一个五斗橱和一把木凳;橱是当地木匠打的,手艺还挺粗糙。床对面是门,掩着门帘,据他判断这扇门出去就该是门廊了。

“阿空。”他喊了一声。

门帘掀开,他的仆人进来了。这个中国人看到自己主人烧已经退了,脸上立刻有了笑容。

“老爷,好多了很。我很高兴。”

“这是把我弄什么地方来了?”

阿空解释了一番。

“行李没事吧?”斯凯尔顿问道。

“是的,行李好的。”

“这位老兄叫什么——就是这房子的主人?”

“诺曼·格兰奇先生。”

为了证明他没有瞎说,他拿来一本小说给斯凯尔顿看,名字就写在上面。的确叫格兰奇。斯凯尔顿注意到这本书是培根的散文集。能在婆罗洲的一个庄园主家里见到这本书倒有点意思。

“跟他说我很想和他见面。”

“老爷出去。他快回来。”

“我能洗个澡吗?天呐,我还得刮个胡子。”

他试着起床,但眼前东西都在转,稀里糊涂喊了一声又躺了下去。于是阿空帮他沐浴,刮了胡子,把他生病穿到现在的短裤和汗衫替换下来,穿上了纱笼和巴汝。洗漱完毕又换了干净衣服,他觉得就这样躺着不动也挺好。可只躺了一会儿,阿空就进来说,这屋子的老爷回来了。只听见几下敲门声,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走了进来。

“听说你好多了。”他说。

“哦,是好了很多。你能这么接待我真是太客气了。我觉得这样赖进你家里真是不成样子。”

格兰奇的回答听上去不太顺耳。

“没关系,那是你状态太糟糕了,也难怪那些迪雅克人要把你赶下船。”

“我不想太过麻烦你们,只要能走我就不多留了。要是能租到一艘汽艇或者马来帆船,我可以下午就离开。”

“租不到汽艇的。你也最好多待一段时间。现在一定虚弱得跟个耗子似的。”

“恐怕我会让你们很厌烦的。”

“不见得吧。你带着自己的仆人,他会照看你的。”

格兰奇刚刚视察庄园回来,穿着一条脏短裤,卡其衬衫领口打开着,一个阔边旧毡帽破破烂烂的,邋遢得就像一个在海边捡破烂的人。他脱下帽子擦去眉毛上的汗珠,能看到灰色的短发推得极短,一张宽脸有些胖,脸色红润,灰色的胡茬下嘴也不小,不过鼻子倒偏短,而且像是暴脾气的人会长的鼻子,小眼睛里也有戾气。

“我在想你这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能给我读一读的。”斯凯尔顿说。

“什么样的东西?”

“只要不费脑子的就行。”

“我自己不太读小说,不过我可以给你拿个两三本来。想读小说我妻子有。都是些垃圾书,因为除了这她其他不读。不过可能适合你。”

他点了点头出去了。这位先生似乎不怎么讨人喜欢。不过从斯凯尔顿躺着的这个房间,还有格兰奇的仪表来看,他显然颇为穷困;可能是领着寒酸的工资在打点一个庄园吧,所以平白多出来一个客人和男仆的开销自然是烦心的。又或许是他住在这么偏远的地方,很少见到白人,跟陌生人打交道难免局促。有些人熟了之后大为改观,你都不敢相信是同一个人。但他那双严厉的、机警的眼睛还是让人有些不安,一下就戳穿了他红润的面色,还有魁梧的身躯;因为他这身材会让你以为这是个开朗的人,很容易交上朋友。

过了一会儿,这家里的男仆拿进来一包书。里面有五六本小说,作者都没听过,扫一眼就知道是地摊货;一定是格兰奇夫人的了。可那里面还有鲍斯韦尔的《约翰逊传》、博罗的《拉文格洛》[4]和兰姆的《散文》。这书目就有些怪了,一般在庄园主的房子里是不太会看到这些书的。大多数庄园主家里最多不过一两个书架的书,而且大多是侦探小说。斯凯尔顿纯粹出于好奇,喜欢探究人性,现在饶有兴致地想从诺曼·格兰奇送来的这些书里,从他的表情和他们交换的只言片语中,揣测他是怎样一个人。那一天他就再没有来探望过斯凯尔顿,这让后者有些意外,看来格兰奇先生觉得提供食宿就够了,对这位不速之客并不感兴趣,不在乎有没有更多来往。第二天一早他觉得自己已经可以下床了,让阿空帮忙扶着坐到了门廊的躺椅上。门廊真该好好上一遍漆了。这个小木屋建在小山顶上,离河水也只有五十码;但河面宽阔,对面当地人建在桩子上的小屋掩映在绿意之中,看上去更小了。斯凯尔顿心思还迟钝,看书看不进去,翻了一两页就心猿意马起来,发现只是随便看着浑浊的河水缓缓流过,就挺惬意的。突然他听到脚步声,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小个子女士朝她走来;他知道这一定就是格兰奇夫人了,正要起身。

“不要起来,”她说,“我只是来看看你还需要什么。”

她穿了条蓝色的布裙,简单是足够简单了,但更适合一个年轻的女子;短发乱糟糟的,像是起床之后就没费事让它们碰过梳子,而且头发染成了鲜艳的黄色,只是没染好,根部还是白的。她干燥的皮肤显出老态,两侧脸颊上都抹了好大一团腮红,手法也实在是拙劣,任谁也不会有一秒钟相信这是自然的面色。唇膏也抹得脏兮兮的。但格兰奇夫人最奇怪的一点是她有个下意识的动作,就是她的脑袋会一扯一扯的,好比在邀请他去屋子深处的某个房间看看。这种动作之间的间隔似乎是规律的,可能一分钟有三次。而且她左手几乎从来不会停下来,那也不算是颤抖,而是一种旋转的手势,就像她希望你能留意她身后的某样东西。格兰奇夫人的外表让斯凯尔顿讶异,而那些下意识的动作又让他尴尬。

“希望我没有给你们添太多麻烦,”他说,“我觉得按照这个恢复情况,明天或者后天就能走了。”

“在这种地方能见个人很不容易,你知道。能来个人聊聊天我们是喜出望外的。”

“你愿意坐一会儿吗?我让仆人给你搬把椅子。”

“诺曼让我不要来打搅你。”

“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跟白人说过话了,特别想能好好聊会儿天。”

她的头剧烈地抽动了一下,比以往速度更快,手也做了一下那个痉挛式的奇怪手势。

“他还得一个小时才能回来。椅子我自己拿吧。”

斯凯尔顿告诉了她自己是谁,之前都做了些什么,但他发现格兰奇夫人早就盘问过他的仆人,对他已经极为了解了。

“你一定急不可耐地想回英国了吧?”她问道。

“我的确不介意现在就能回去。”

突然格兰奇夫人发作得只能形容为“神经风暴”[5]了。她头部抽搐之狂野,左手挥动之迅猛,让人看着心惊。斯凯尔斯只能把视线转开。

“我已经十六年没回英国了。”她说。

“不是说真的吧?怎么了,我还以为你们这些种植园主最多不过五年总能回去一趟的。”

“负担不起;我们是破产得分文不剩了。诺曼把所有积蓄都投在种植园里,但还没看到什么真正的回报。赚的钱只够我们不饿死。当然对诺曼来说也不是什么要紧事,他不算真正的英国人。”

“他看上去很像啊。”

“他是在沙捞越[6]出生的,他父亲被政府派到那里。要说的话,他就是个土生土长的婆罗洲人。”

这时候格兰奇夫人毫无征兆地就哭了起来。看滚滚泪珠从她那种脂粉厚重的苍老的脸上淌落,实在是惨不忍睹。斯凯尔顿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最后他的选择可能是最聪明的,就是一直保持沉默。格兰奇夫人抹干了眼泪。

“你一定觉得我这老太婆很可笑。我有时候也奇怪,怎么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哭得出来。大概就是天性如此。以前在舞台上我也是说哭就能哭的。”

“哦,你是演员吗?”

“是啊,结婚之前。我就是那样认识诺曼的。我们在新加坡演出,正好碰到他放假在那里。我大概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会在这里待到死,每天只能看着这条可恶的河。我是永远也走不了了。走不了了。”

“你怎么会到了新加坡的呢?”

“这么说吧,那是战争刚结束,伦敦找不到合适我的演出。当时我也在舞台上待了好多年了,演够了小角色,经纪人告诉我一个叫维克托·帕里斯的人要带一个剧团去东方。他老婆演主角,但女二号可以让我去演。他们有大概五六个剧目,都是喜剧,你知道的,有些是偏闹剧那种。给的钱不算多,但他们要去埃及和印度,还会去马来那些州、中国,最后下到澳大利亚。有机会能看看世界,我就答应了。我们在开罗还挺受欢迎,在印度也挣了些钱,但到了缅甸就不行了,暹罗[7]更糟;在槟榔屿[8]简直一塌糊涂,马来的其他地方也差不多。总之,有天维克托把我们召集起来,说他破产了,连把我们弄到香港的路费都没有,整个巡演也是一败涂地,他很抱歉,但我们得自己想办法回国。当然我们就说,他不能这样对我们。你可不知道当时那吵得。反正呢,他说要是我们看得上,布景啊道具啊什么随便我们拿,但讨钱也没用,反正就是弄死他也没钱了。第二天我们就发现他和他老婆,也没跟任何人说,上了条法国船溜了。我跟你说,当时我就惨了。靠工资就攒了几英镑,其他啥也没有;有人说要是实在没钱走了,政府会把我们送回去,但要坐统舱,我就不怎么愿意。我们让媒体把这倒霉事宣传给公众,有人就出来了,说我们可以来场义演。行,我们就演了,但没了维克托和他老婆,我们也办不了什么事儿,最后扣除演出费用,算是白忙了一场。跟你承认吧,我已经走投无路了。就是那时候诺曼向我求的婚。说来也怪,当时我对他几乎没什么了解。他就开车跟我在岛上兜了几次风,在欧洲大酒店[9]喝了两三回下午茶,跳过舞。男人对你好总是有所图的,我还以为他就是想找点儿乐子,不过我也见识得多了,心想要是你能在我这儿占到便宜也算你厉害。可他后来就向我求婚,怎么说呢,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说他在婆罗洲有自己的园子,只要花些工夫,就能大赚一笔。说那园子靠着一条大河,周围都是大森林。听着就很浪漫啊。当时我也老大不小了,你知道吗,三十了,再往下找活儿也不容易;有幢自己的房子啊之类的事情,还是有吸引力的。再也不用到经纪人的办公室门口晃悠了。再也不用半夜醒着琢磨下礼拜的房租到哪去弄了。那时候他长得也不难看,棕色的皮肤,人高马大的,有男人味,谁也不能说我是随便找了个人把自己……”突然她就停住了。“他回来了。别说我们见过。”

她提着自己的凳子飞快地进了屋。斯凯尔顿很茫然。格兰奇夫人奇特的外表、伤心的泪水、始终伴随着抽搐的人生故事,还有听到丈夫声音时显而易见的恐惧和匆忙的逃跑,都让斯凯尔顿不知该作何想。

几分钟之后,诺曼·格兰奇重重的脚步声落在门廊上。

“听说你好了不少。”他说。

“好很多了,谢谢。”

“要是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吃早中饭,我就给你添个位置。”

“我很愿意。”

“那好。我得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他走开了。没过多久一个男仆走来告诉斯凯尔顿,他们家老爷在等着他。斯凯尔顿跟着男仆进了一个小起居室。为了凉快,软百叶帘都放下来了,房间里挤满了乱七八糟的家具,英式、中式都有,临时茶几上堆着各种毫无价值的废旧杂物,一看就觉得住着一定不舒服,既不温馨,更不凉爽。格兰奇已经换了纱笼和巴汝,穿着当地人的服装显得粗鲁,却也孔武有力。他引见了自己的妻子。格兰奇夫人和斯凯尔顿握手,说了几句场面上的话,就像两人从没见过一样。男仆说饭菜准备好了,他们就进了餐厅。

“听说你在这狗屁国家也待了有一段时间了。”格兰奇说。

“两年。我是个人类学家,研究的是那些还没有跟文明接触的部落里,他们的习惯、风俗是什么样的。”

这家人虽然在厚待自己,但斯凯尔顿没法不觉察出其中的不情愿,所以决定把自己是怎样不得以到这里的经过讲述一番。他先是离开了某个村庄里自己的营地,走陆路十来天才到了大河。他雇了两条马来帆船去海岸,一条给自己和行李,让他的中国仆人阿空带着露营的装备坐另一条。之前横穿乡野的长途跋涉非常艰难,此刻能在藤席做的遮篷下摆个床垫,悠闲地躺着,让他觉得非常自在。出门之后他身体一直很好,沿河而下的时候他只能归结为自己的运气着实不错;但这个念头出现同时,他也想到,自己之所以会对自己的健康觉得感激,那是因为他现在似乎没有平日里那么舒服。的确前一天晚上在长屋[10]他被劝了不少亚力酒,但这也习以为常了,不该头疼的。总之他觉得自己是病了。身上只穿着短裤和汗衫,他觉得冷;怪就怪在此时正是日头毒辣的时候,船舷烫得手几乎放不上去。要是手边有件大衣的话,他立马就要披上了。他只觉得越来越冷,牙齿开始打战,蜷缩在床垫上全身都开始抖,似乎是要以此取暖。这是怎么回事他自然是猜到了。

“天呐,”他呻吟着说道,“得疟疾了。”

船上的领班正在掌舵,斯凯尔斯喊他。

“让阿空过来。”

这个船夫朝第二条帆船喊了几声,并让自己的船员停止划桨。转眼间两船就并到一起,阿空跨了过来。

“我发烧了,阿空,”斯凯尔顿喘着粗气说,“把药箱拿过来,还有,真是要命,拿两条毯子来。我要被冻死了。”

阿空给了主人服下剂量不小的奎宁,又把能找出来的毯子、罩子全盖在了他身上。船又动了起来。

停泊过夜的时候,斯凯尔顿病得太厉害,没法上岸;第二天和第三天也不见好。有时候一两个船员来看看他,而领班时常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看很久。

“到海岸还有多久?”斯凯尔顿问仆人。

“四,五,”他顿了顿,“领班,他不去海岸。他说,想回去。”

“让他去死。”

“领班说,你很生病,你死。他去海岸,如果你死,他麻烦。”

“我还没想死呢,”斯凯尔顿说,“没事的,就是普通的疟疾。”

阿空没有接话。这沉默让斯凯尔顿有些烦躁,他知道中国人有什么话不肯说出口。

“有话就说,你这蠢货。”他大声说道。

阿空把真实情况告诉他之后,斯凯尔顿的心往下沉。当天晚上到了休息地,领班会要他们支付船费,并在黎明之前把两条马来帆船悄悄开走。他怕病人死在船里,不敢再往前开了。斯凯尔顿如果摆出不容置辩的派头或许有用,但他已经没有力气那么做了,只希望依靠提高报价,让对方能履行之前的约定。接下来的一天从早到晚阿空都在和领班争执,晚上停泊之后,领班找到斯凯尔顿,气鼓鼓地说他不会再往前开了,还告诉斯凯尔顿附近有座长屋,让他寄宿在那里直到恢复。船上的人开始往下搬行李。斯凯尔顿拒绝下船。他让阿空把他的左轮手枪拿了出来,发誓谁敢靠近就杀了谁。

阿空、船员和领班都去了长屋,把斯凯尔顿一个人留在船上。一个接一个小时过去,疟疾烧着他的身体,嘴唇都要干裂了,浑浊的想法像锤子一样敲击着他的头颅。这时他看见了亮光,还有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的中国仆人带着领班和另外一个人过来了;第三个人斯凯尔顿还没有见过,是从附近的那座长屋来的。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听得清阿空在说什么。似乎是往下游再开几小时住着一个白人,要是斯凯尔顿答应,领班愿意把他送到那个地方。

“更好你答应他,”阿空说,“或许白人有汽艇,到时我们去海岸快快。”

“那人是谁?”

“庄园主,”阿空说,“这兄弟说,他种橡胶。”

斯凯尔顿太疲惫了,不想再争,此时他唯一想做的就是闭眼睛睡觉。他妥协了。

“说实话,”他总结道,“剩下的我都记不得了,直到昨天早上醒过来,成了你家的不速之客。”

“我不怪那些迪雅克人,说真的,”格兰奇说,“我到河边在马来帆船上看到你那样子,以为你没治了。”

斯凯尔顿讲述自己经历的时候,格兰奇夫人一直没做声;她的脑袋和手还是有规律地抽搐着,就好像有个看不见的钟在控制她。格兰奇先生唯一一次跟她说话是让她把伍斯特沙司拿过来,那些不自觉的动作又是一阵大爆发,看着十分可怕。她把沙司交给丈夫,什么话也不说。斯凯尔顿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就是格兰奇夫人对丈夫恐惧至极。这有些古怪,因为格兰奇先生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坏人。他知识丰富,脑子也好使,虽然他的态度离热情好客还远得很,但不可否认有什么需求他都尽量想帮上忙。

他们吃完了饭,中午天热,就各自去休息了。

“日落的时候喝点东西,我们到时再见。”格兰奇说。

斯凯尔顿睡了一个好觉,洗了个澡,看了一会儿书,然后到了门廊上。格兰奇夫人走了过来。看上去她一直在等他。

“他已经从办公室回来了。我不跟你说话你也不要觉得怪,如果让他觉得我很乐意你留在这儿,明天他就撵你走。”

这些话她都是轻声细语说的,说完就悄悄回了屋。斯凯尔顿哑口无言,这段奇怪的机缘实在是让他进了一个奇怪的家庭。他走到那个堆满东西的起居室,主人就在这里。这家显而易见太穷苦了,一直让他过意不去,担心自己造成的额外支出虽小,他们恐怕也负担不起。可他又觉得格兰奇先生是个敏感、易怒的人,不知道听到别人要帮助他会做怎样的反应。斯凯尔顿决定冒这个险。

“我说个事情,”他跟格兰奇先生说道,“看上去我还得叨扰你们好几天。要是我的食宿费用你们能让我付了,我会舒服不少。”

“哦,那个没关系,住在这儿没有费用可言,这房子还抵押着,你的伙食也花不了我们几个钱。”

“那样的话至少还喝了酒吧,你的烟草也被我消耗了不少。”

“我们这儿一年到头来不了一个外人,而且一般也是地方上的长官之类的——再说,要破产到我这地步,什么都无所谓了。”

“那这样,你愿意接受我的露营装备吗?我反正没用了。或者如果你喜欢,我很愿意让你挑一支我的枪。”

格兰奇犹豫了一下,那双狡黠的小眼睛闪过一丝贪心。

“要是真拿你一支枪,那可是你食宿费用的好多好多倍啊。”

“那就这样说定了。”

在东方,大家是要庆祝落日的,他们就聊起了到时要喝的威士忌和起泡葡萄酒。聊天中还发现两人都会下象棋,于是就对弈了一盘。格兰奇夫人一直到晚餐时才加入到他们之间。饭菜引不起多少胃口,汤就很寡淡,河鱼做得没什么味道,牛排太老,最后是一份焦糖布丁。诺曼·格兰奇和斯凯尔顿喝啤酒;格兰奇夫人喝水。她从来没有主动说过一个字。斯凯尔顿又有了那种不自在的感觉,就是格兰奇夫人怕她丈夫简直怕得要死。斯凯尔顿为了不至于失礼,也曾偶尔试图把她拉入对话之中,对着她说话,把某则趣闻讲给她听,或者干脆问她问题,但这又很显然让她极为紧张,头部剧烈地抽搐,那只手又抖动得像是痉挛,斯凯尔顿心想再这样同她说话,反而像是害她了。大家吃完,格兰奇夫人起身,说道:

“我就留你们两位男士独自享用波尔图红酒吧。”

她走出餐厅的时候他们都站了起来。在婆罗洲河边贫穷的场景中,还要假意维持这种社交仪式,不仅荒唐,甚至有些邪恶。

“我得说一句,这儿没有波尔图红酒。或许还有点本尼迪克特甜酒没喝完。”

“啊,不用麻烦了。”

他们又聊了一会儿天,格兰奇开始打哈欠。他每天早上天没亮就起来,一般晚上到了九点就睁不开眼了。

“行,我得去睡了。”他说。

他朝斯凯尔顿点了点头,没有其余的礼节就回了卧室。斯凯尔顿也上了床,但睡不着。虽然暑气逼人,但让他醒着的不是因为热,而是这个房子里,以及这房子里住着的两个人身上,藏着一些可怕的东西。他也说不清到底是什么让他如此的心神不宁,但他知道一点,就是如果此刻能让他远离这幢房子和这对夫妻,他会觉得满心感激。格兰奇也谈了不少自己的事,但斯凯尔顿对他的了解比第一面时形成的印象并没有丰富多少。不管从哪个方面看,这就是一个时运不济的庄园主。战争一结束他就买下了这块地,种了树,等树长到有橡胶可收,大萧条来了,自此之后仅仅维持庄园不让它倒闭就十分艰难。庄园和他们住的房子都基本抵押了,现在橡胶又能卖钱了,收益却全部交给了受押人。在马来亚时常听到这样的事;但格兰奇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个没有祖国的人。出生在婆罗洲,一直跟父母住在那里,岁数一到就回英国上学,十七岁回到出生地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除了打仗的时候去过美索不达米亚。英格兰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那里既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这里绝大多数庄园主,和政府职员一样,都从英国来,放假就会回去,期待着有朝一日退休了就回国定居。但英格兰又能给诺曼·格兰奇提供什么呢?

“我是在这儿出生的,”他说,“我也准备老死在这里。在英国我就是个陌生人;我不喜欢他们做事情的方式,也听不懂他们聊的东西。只不过在这里我也是个陌生人,对于那些马来人和中国人来说,虽然我说马来语不比他们差,可我还是一个白人,这点是永远也不会改变了。”然后他提到了要紧的部分。“当然要是我那时没有糊涂透顶,就应该娶一个马来姑娘,生个半打混血儿。对于我们这种生在这儿、长在这儿的人来说,没别的出路。”

格兰奇的愤恨不是单单用他窘迫的经济状况就能解释的。殖民地的白人没有一个能让他说出半句好话。他似乎觉得,这些人看不起他,就因为他是在这里出生的。这是一个对生活失望、郁郁寡欢的人,而且还自负。他给斯凯尔顿展示自己的藏书;虽然书不多,但大致也算囊括了英国文学最精妙的作品了。这些书他都反复读过,但看起来其中的慷慨和仁爱他一点也没有学到,其中的美也没有真正打动它;反而对这些文字的熟稔只让他变得自满自得。乍一看他是如此诚挚,像个地道的英国人,但这样的外表和他的内心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甚至你还禁不住怀疑,他的内心藏着一个很邪恶的人。

第二天一大早,为了享受那时的清凉,斯凯尔顿拿着烟斗和书坐到了自己屋外的门廊上。他身体依然虚弱,但比之前已经好多了。没过多久格兰奇夫人来了,手里拿着一本巨大的粘贴簿。

“我想着要给你看看我过去的照片,还有那时的报道。不能让你觉得我一直就长着现在这副模样。他去巡视了,要过两三个小时才回得来。”

格兰奇夫人还是穿着昨天那条蓝色的裙子,头发依然蓬乱,但不知为何兴致很高。

“我就只有这东西帮我回忆过去了。有时候日子过不下去,我就看我的粘贴簿。”

她坐在斯凯尔顿旁边一页页翻过去。新闻都是从地方报纸上剪下来的,提到格兰奇夫人的文字下方都仔细划了横线;看起来那时候她的艺名叫做维斯塔·布莱斯。看了照片就知道,当年她还是很好看的,只不过也算不上惊艳绝伦。什么都演过:音乐喜剧、世俗讽刺剧、闹剧、喜剧;把照片和新闻放在一起,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这是一个没有什么天赋的姑娘,但凭借漂亮的脸蛋和好身材,争取来了一段普通、艰难,甚至有些粗俗的演艺生涯。格兰奇夫人一路翻看着照片,读着新闻,投入得就像这是她第一次打开这粘贴簿一样;她的头依然抽搐着,手也依然在晃。

“演员一定得靠关系,可我谁都不认识,”她说,“要是给我机会,我知道一定可以成的。我只是运气不好,这是不用说的。”

这一切都太凄凉了,或多或少也有些可悲。

“我敢说你现在日子应该更舒心了吧。”斯凯尔顿说。

她把粘贴簿从斯凯尔顿手中一把夺走,砰地合上了。她又是一阵发作,剧烈到真的叫人不敢看她。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在这儿过的日子你知道多少?我很多年前就想自杀了,只不过我知道我死了他正是求之不得。所以我报复他只有这一个办法,那就是活着,我得活下去,我得活得比他长。啊,我好恨他。我时常想到要毒死他,可我又怕,其实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毒,要是他死了,那些中国人就要把抵押的东西收走了,会把我赶出去。到时我还能去哪呢?这世界上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斯凯尔顿惊得目瞪口呆。他一时间想过这女人是疯子。他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格兰奇夫人用锐利的目光扫了他一眼。

“是不是听我说这些你很吃惊啊?我没瞎说,你要知道,每个字都是我心里想的。他也想把我杀了,只是也没那胆子罢了。而且他很清楚要怎么杀我。马来人杀人的伎俩他都知道。他是在这儿出生的。这个国家没有一样事情他不懂。”

斯凯尔顿强迫自己开口说话。

“你知道吗,格兰奇夫人,我在你家完全是个外人。把这些我其实没必要知道的事情全告诉我,你会不会觉得其实并不明智呢?说到底,你们很少与外界往来,难免总会惹对方生气的。不过现在庄园也好起来了,说不定你们哪天就能去一趟英格兰吧。”

“我不想去英格兰。让他们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我觉得太丢人了。你知道我什么岁数吗?四十六。看上去有六十,我自己知道。这也是为什么要给你看那些照片,好让你知道我也有过另外一副样子。唉,老天啊,我的这条命真是叫我给糟蹋了!他们总说东方如何浪漫。让他们自己来浪漫好了。我宁可在英国乡下的剧场里管服装,我宁可在那里扫地,搞卫生,也比现在要好。来这里之前,我一辈子没落单过,生活里总是吵吵嚷嚷的;你是不知道一年到头找不到个人说话是什么滋味。什么话都憋在心里。一天连着一天,一周接着一周,十六年,除了那个世界上你最恨的人谁也见不到,你说说这是什么滋味?十六年,跟一个恨你恨到不肯正眼看你的男人一起生活十六年,换了你会是什么心情?”

“唉,也不至于吧。”

“我跟你说的都是事实。我干吗要骗你?我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了,管你会怎么想我呢?要是你到了海岸,把我说的这些告诉了那儿的人,我猜都猜得到,他们会说:‘天呐,你不会真的住在那户人家里吧?真同情你。那男的是个孤僻的怪人,那女的精神不正常,还会抽搐,老跟手上有血要抹在裙子上似的。当时还卷到一桩蹊跷到家的麻烦事里去了,只不过没人知道真的发生了什么。已经过了太久了,这个国家那时候可野得很。’蹊跷到家的麻烦事,这还真说到点子上了。我可巴不得跟你讲一讲。到了俱乐部这种八卦他们想听得不得了,你可以一两礼拜不用自己付酒钱了。让他们去死吧。耶稣啊,我恨死这国家了。我恨那条河。恨这房子。恨他妈的橡胶。当地人叫我恶心。而这一切,就是我余下的人生——直到我死,都没有医生会来照顾我,没有一个朋友会握着我的手。”

她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斯凯尔顿之前绝对想象不到,格兰奇夫人居然还能表现这样的戏剧张力。那种粗暴的讥诮其实听着和她的悲痛本身一样让人难受。斯凯尔顿还很年轻,不到三十岁,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个艰难的局面。但一言不发恐怕是不行了。

“我很替你难过,格兰奇夫人。希望有什么事情是我能帮你的。”

“我并没有求助。没有人能帮我。”

斯凯尔顿发愁了。听格兰奇夫人刚刚的话,他不禁怀疑之前这位女士牵扯进了一桩神秘甚或是可怕的事情,可能把这桩事情说出来,又不用惧怕后果,正是她所需要的那种解脱。

“我不想多管闲事,可是格兰奇夫人,如果你觉得把你刚刚提过的那件事情说出来会好受一些——就是你说的那桩‘蹊跷到家的麻烦事’,那我以我的名誉发誓,绝不会往外传一个字的。”

她突然就停止了哭泣,仔细地打量着他,看了很久。她还是在犹豫。斯凯尔顿感觉她想要一吐真相的欲望几乎不可抵御,不过最终她摇摇头,叹了口气。

“说了也没用。无论怎样都帮不到我了。”

她就这样站起来,唐突地把斯凯尔顿留在了那里。

那天早中饭只有两个男人坐下来吃。

“我妻子让我转达,她今天又头疼得厉害,就不下床了,请你不要见怪。”格兰奇说。

“哦,我很抱歉。”

格兰奇看他的眼神像在质问,斯凯尔顿隐约感觉到其中的怀疑和憎恶。他脑中闪过的念头是格兰奇不知怎么就发现了妻子找过他,还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斯凯尔顿努力想引起对话,但他的主人三缄其口,饭吃完的时候,桌上一片沉寂,只有格兰奇起身才有了声音。

“你看上去好得差不多了,也肯定想尽早离开这鬼地方。我已经传话给河对面,安排两条马来帆船把你送到海岸去。他们明天一早六点就到。”

斯凯尔顿确信自己方才的揣测是对的,格兰奇知道或者猜出了妻子没有管住嘴巴,所以想第一时间遣走这个危险的客人。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斯凯尔顿微笑着答道,“我已经全好利索了。”

格兰奇的目光中没有回应他的笑容,反而都是冷冷的敌意。

“我们等会儿可以再下盘棋。”他说。

“也好。你什么时候从办公室回来?”

“今天没有什么事情,我就不出门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臆想,但斯凯尔顿觉得格兰奇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很像是在威胁自己,似乎他今天一心要确保妻子和斯凯尔顿不会再有独处的机会。格兰奇夫人晚饭也没有出来。喝过咖啡,抽了方头雪茄,格兰奇把凳子往后一推,说道:

“你明天还得早起,恐怕也该睡觉了。你走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去园子里了,所以就现在跟你道别吧。”

“先等我把枪拿过来吧,你就挑一支你最喜欢的。”

“我让仆人去拿。”

枪拿来之后,格兰奇挑了一支,但看不出来对这份厚礼是否满意。

“你应该清楚,这支枪的价值,比你花费我的食物、烟酒加起来也多得多了。”

“照我的理解,我的命都是你救的。回赠一把破枪算不得什么慷慨吧。”

“啊,这样,要是你想这么去看,那我倒是真管不着。不管怎样,很谢谢你。”

他们握了握手,分开了。

第二天早上,行李都已经在马来帆船中装好,斯凯尔顿问主人家的男仆,能否临行前跟夫人道个别。男仆说他去问问看。斯凯尔顿等了一会儿,格兰奇夫人就从屋里出来,到了门廊上。她穿了条日本丝的粉红旧睡袍,缀满了廉价的蕾丝,皱巴巴的,也不干净。脸上的粉依然很厚,抹了腮红,嘴唇上是猩红的唇膏。脑袋抽搐得比往常更厉害了,也还是不停做着那个奇怪的手势。一开始,斯凯尔顿觉得她像是要让别人看自己身后的东西,可听了昨天她的那番话,现在这手势又的确像是想把什么东西从裙子上抹掉了。她自己说的是“血”。

“我不想还没谢谢你这两天的好意就走。”他说。

“哦,没事的。”

“那好吧,再见了。”

“我送你到码头吧。”

没走几步路,码头已经到了。船夫还在整理行李。斯凯尔顿朝河对面看,那里有几幢当地人的房子。

“这些人应该就是从对岸来的吧,似乎村子还不小。”

“挺小的,就那几幢房子。之前还有过一个橡胶园,公司破产,那个园子也荒废了。”

“那儿你去过吗?”

“我?”格兰奇夫人喊道。她声音提得很尖利,头和手又是不由自主地一阵猛烈抽搐。“没去过。我干吗要去?”

斯凯尔顿只是为了找句话说,实在难以想象为何如此简单的一个问题却让她如此激动。不过这时船上都准备好了,他和格兰奇夫人握了手,踏上了船,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船离岸时,他向格兰奇夫人挥手道别。正当船只滑入河道中流,后者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代我向莱斯特广场问好!”

船夫划桨有力,离那个可怕的人家和那两个不幸却又让人厌恶的夫妇渐行渐远,斯凯尔顿大大地舒了一口气。他庆幸格兰奇夫人到了嘴边的那个故事没有说出来,一旦听了那个关于罪孽或蠢举的惨剧,恐怕在回忆里他就永远和那个家庭联系在了一起,再也逃不脱了。他想要忘记他们,就像忘记一个噩梦。

但格兰奇夫人还一直看着他们的船,直到行至河道拐弯的地方,离开了她的视线。她缓缓上坡回到了家,进了卧室。为了阻挡热力,窗帘都放下来了,光线有些暗,但她还是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他们一结婚,诺曼就给她订做了这个梳妆台。当然,是一个当地的木匠,而且镜子要从新加坡运过来,但设计、尺寸、形状都完全依照她的意思,梳妆打扮的东西全都放得下。她渴望这么一个梳妆台不知多少年了,一直都没有。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这梳妆台时自己是多么高兴。她双臂搂住丈夫的脖子,亲吻他。

“哦,诺曼,你对我真好,”她说,“能逮到你这样的男人真是我命好,你说是不是?”

那时候,她见什么都高兴。河流上、森林里的生命都那么有意思,林中万物蓬勃生长,鸟儿有明快的羽毛,蝴蝶都如此的艳丽。她忙着让家里有一点女性操持的样子,把自己的照片都摆了出来,弄了些瓶子放花;她东翻西找,摆出了各种小玩意儿,说是“会让屋子很有家的感觉”。她对诺曼谈不上爱,但还是很喜欢这个男人,而且婚姻生活也很愉快,从早到晚不用做事,只要放一放留声机,玩一玩接龙,读几本小说,一定是愉快的。而且不用再担心未来如何也是愉快的。当然有时候是寂寞了一些,但诺曼说她会习惯的,而且保证一年之内——最多两年——他就带妻子回英国住上三个月。能向朋友们炫耀一下自己的这位丈夫会多么好玩啊。她觉得让丈夫动心的是演艺界的光彩夺目,但她其实完全没自己说的那么成功。她本想要丈夫意识到,自己是放弃了演艺生涯做了一个庄园主的妻子。她还声称认识很多明星,但其实这些人她甚至都没搭上过话。到时回国的确得想些糊弄的手段,但她没问题的;说到底,可怜的诺曼对舞台的了解,不比一个娘胎里的宝宝更多;她只能说:要是糊弄不了这么一个老粗,那她十二年的演员生涯也算是白费了。第一年一切都还好。有一回她还以为自己怀孕了,后来证明是误会,两个人都有些失望。但她也开始觉得无聊了。似乎每天都该死地在重复做同样的事,想到日复一日这样下去,她就有些害怕。诺曼说那一年他不能离开种植园,两人吵了一架。这时候诺曼说了一句话吓坏了她。

“我讨厌英格兰,”他说,“要是照我的意思,以后再也不会踏上那个国家一步。”

生活如此孤寂,格兰奇夫人慢慢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可以连着说上几个小时。现在,她拿粉扑沾了些粉,在脸上涂抹,一边对镜子聊着天,完全就像那里面是另外一个人。

“那个就是警告啊;我应该坚持自己回去,谁知道呢,说不定到了伦敦就能找到工作了。单说舞台经验我就不少了吧,不说别的。到时我再写信跟他说,我不回来了。”她想到了斯凯尔顿。“没告诉他可惜了,”她继续道,“我是犹豫着想说来着,或许他是对的,或许说出来我会觉得轻松。倒不知道他听完了会说些什么。”她模仿起了斯凯尔顿的牛津口音:“我真是万分抱歉,格兰奇夫人。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帮到你。”她笑了一声,听起来几乎像抽泣。“我好想跟他说说杰克。哦,杰克啊。”

他们结婚两年的时候,来了个邻居。那时橡胶的价格奇高,一个个庄园被开垦出来,其中一个大企业在河对岸买了一大片土地,因为有钱,做什么事都很奢侈。他们安排过来的管理者自己有艘汽艇,所以想喝一杯的时候,随时就可以开船过来。那人的名字叫杰克·卡尔。这是个同诺曼大不一样的男人;首先他是位绅士,读的是私立学校,上过大学;大概三十五岁,个子挺高,不像诺曼那么壮实,算是那种穿了晚礼服会很好看的瘦削身材;波纹鬈发,眼睛里总带着笑意。她最迷的就是这种男人,自然一眼就喜欢上了。能有人陪着聊伦敦、聊戏剧,本身就是享受。杰克为人活泼,不拘束,说的那种笑话都是你能听得懂的。没过一两个礼拜,她在杰克身边感到的自在,和丈夫相处了两年都从来没有过。诺曼身上总有种什么东西她摸不透。当然丈夫疯狂地爱着她,这是自然的,他也聊了不少自己的事情,但她总有种异样的感觉,那就是诺曼有意藏着什么不让她知道。这也不是他故意要藏,只是——怎么说呢,解释不清楚,或许可以说是诺曼有一部分太怪了,他没法用语言表达。后来,跟杰克熟了,她也提起这种感觉,杰克说那是因为诺曼出生在乡下,虽然血管里没有一滴当地人的血,但这个地方已经塑造了他,所以其实他已经不算真正的白人了;他已经有了东方人的成色。不管怎么努力,他已经不可能做一个地道的英国人了。

因为两个下人(厨师和家仆)都在屋外有自己住的地方,空空的房子里,她自顾自放声聊着,窸窸窣窣的话语划过木地板,穿透木墙,怪异得不像人间的声音,倒像新酿的酒在酒桶里发酵。她讲故事的样子就像斯凯尔顿坐在面前一样,可又前言不搭后语,即使后者听了,也很难跟上故事的发展。她很快就意识到杰克·卡尔对她有所图。她有些激动。她从来不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但在舞台上那么些年,自然也是有过一些经历的。一连几个月奔波演出,有时总得让自己高兴高兴,否则怕是熬不下去。当然,她不会这么轻易地就交出自己,不想跌了身价;至于诺曼,好吧,反正眼不见,心不痛。他们俩心意相通——自然说的是杰克和她——知道这件事或早或晚总会发生,只是等待一个时机罢了。而时机一定是有的。但之后发生的事让两个人始料未及:他们疯狂地相爱了。要是斯凯尔顿真的听到了故事的这一步,他的意外并不会比两位当事人要大。他们是两个很平凡的人,他是个普普通通的庄园主,本性开朗、善良,她是个无名的小演员,人远远谈不上聪明,岁数也不小了,除了身材匀称、面孔俏丽之外没什么能让人欣赏的地方。一开始只是漫不经心的暧昧,突然毫无征兆地就成了摧枯拉朽的激情,两人的材质都无法长久地支撑那种一天天愈发不讲道理的渴求。他们只想待在一起,只要分开就焦躁、痛苦。她觉得诺曼无趣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既然是夫妻,她一直容忍着;但现在丈夫常让她厌恶到发狂,因为是他隔在了她和杰克之间。私奔是不可能的,杰克·卡尔除了那些工资什么都没有,这份工作就来之不易,他不能随便放弃。两人相会很不容易,要冒极大的风险。或许他们的那些冒险,他们克服的阻碍,都成了爱的燃料。一年过去了,但爱意还和开始时那样难以抵御。这是一年的煎熬和极乐,一年的惧怕和狂喜。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孩子的父亲她知道一定是杰克·卡尔,于是欣喜若狂。生活很难,这没有错,有时候难到她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应对,但之后她的生活里会有一个孩子,一个他的孩子,这样一切都不算什么了。分娩的时候她要回古晋[11],正好那个时候杰克·卡尔要去新加坡出差,会离开几周,但他保证在她去古晋之前一定赶回来,而且一到就会差当地人送信给她。那封信最终送来的时候,她幸福到身心俱痛,简直要呕吐。她从来没有这么想他。

“听说杰克回来了,”吃饭的时候她跟丈夫说,“我明天早上过河,把他答应给我的东西拿来。”

“我觉得不必要。到下午晚些时候他一定会过来的,你就能拿到了。”

“我等不了。我想那些东西想得快发疯了。”

“行,随便你吧。”

她忍不住就要聊起杰克。他们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话说——她和诺曼,但那一晚,她兴致很高,就像刚结婚那几个月一样谈兴十足。她平时也起得很早。河岸上有个浅浅的水池,池边还有沙滩,她第二天和平时一样,六点就起来了,去池塘里游了个泳。在那样清澈、凉爽的水中随性舒展一下筋骨真是美妙极了。池头枝上有只翠鸟,倒影在水中蓝得亮眼。生活真美好。她喝了杯茶,跨进一条独木舟,一个仆人划桨送她到了对岸。这一程也耗了将近半个小时。快靠岸的时候,她朝岸上看;杰克一定知道她会迫不及待来见他,一定会出来等的。果然,他就在那里。她心里的那阵爱恨美妙得几乎难以承受。他走下来,到码头扶她上岸。他们手牵手沿着小径往上走,走到一个划桨的仆人和上面屋子里那些窥视的眼睛都看不到的地方,两人停下了脚步。他伸出双臂搂她,而她满心狂喜地任由他抱住自己。她贴在他胸口。他吻上了她的嘴唇。那一吻里,全是分离的煎熬和重聚的幸福。他们浸润在爱的奇迹中,浑然忘了时间和地点;他们不再是一男一女,而是圣火中交融的两个灵魂。他们的脑海中什么念想都没有,口中也不再发出一个字。突然她感到一记可怕的撞击,就像谁中了一拳,然后几乎是同时听到震耳欲聋的一个声音。她吓坏了,又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把杰克抱得更紧了,而杰克抱着她的手却在抽搐。她惊呼了一声,觉得杰克正向自己倒过来。

“杰克。”

她努力要扶住他,但是杰克太重了,他倒在地上的时候也把她带倒了。这时她发出巨大的一声哭喊,因为她先是感觉到一股热量,然后便看着自己身上溅满了杰克的血。她开始尖叫。一只粗糙的手揪住她,把她拎了起来。是诺曼。她痛苦极了。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诺曼,你干了什么?”

“我把他杀了。”

她茫然地瞪着他,把他推开。

“杰克。杰克。”

“闭嘴。我去找些人帮忙。这是一次意外。”

他快步沿着小径走了上去。她跪下来,把杰克的头捧在怀中。

“亲爱的,”她呻吟道,“哦,亲爱的。”

诺曼带了几个苦力回来,把他抬到了屋子里。那一晚,她流产了,一连几天病得就像她也一定挺不过去。最终恢复之后,她就有了那些紧张的抽搐,一直到现在。她以为诺曼会把她送走的,但他没有,他必须把妻子留在身边,才能减轻大家对他的怀疑。当地人之间有些流言蜚语,一段时间之后地方长官来了,问了不少问题;但当地人都怕诺曼,地方长官什么都问不出来。那个送她过河的迪雅克人不见了。诺曼说是他的枪出了什么问题,杰克在检查的时候走了火。那个地方人死了很快就下葬,等他们想检查的时候,即使把尸体挖出来也不会有多少证据来证明诺曼撒谎。地方长官的疑点并没有完全排除。

“在我看来这案子真可疑极了,”他说,“但缺乏证据,我大概也只能接受你的说法了。”

她要是能走的话,付出什么都愿意,但带着她这些神经毛病想挣钱养活自己,真是一丝一毫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留下——否则就会饿死;而诺曼只能留下她——否则就是死刑。自那之后,一切如旧,照目前的情形看,以后也什么都不会发生。无尽岁月会一点点蚕食掉他们余下的疲惫生命。

格兰奇夫人突然不再说话。她耳朵很灵,听到小道上的脚步声,知道诺曼巡视庄园已经回来了。她的头激烈地抽搐着,手也按捺不住那个不受控制的可怕手势。梳妆台太乱了,她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那支珍贵的口红,抹在了嘴唇上,这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从哪里起来一股诡异的冲动,让她在鼻子上也涂满口红,成了音乐厅里那些红鼻子的喜剧演员。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放声大笑。

“让生命见鬼去吧!”她吼道。

注释

[1] 收录于1947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环境的产物》(Creatures of Circumstances)。

[2] Borneo,东南亚加里曼丹岛的旧称。

[3] Dyak,婆罗洲的土著居民。

[4] Lavengro,乔治·博罗(George Borrow,1803—1881)于1851年出版的作品,以描写博罗本人十九世纪初游历英国的成长经历为主,书名是吉普赛语,意为“语言大师”。据说博罗去世时掌握了六十种语言。

[5] Nerve Storm,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医书上指某种“偏头疼”,此处应只借来形容抽搐的剧烈程度。

[6] Sarawak,东马来西亚一个州的名称。

[7] Siam,泰国的旧称。

[8] Penang,马来西亚西北部岛屿。

[9] 1857年由法国人卡斯特林(J. Casteleyns)创立,多次改建、迁址、易主,在世纪之交是新加坡最好的酒店之一,1932年倒闭。

[10] Long house,指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常见的公用农舍。

[11] Kuching,马来西亚沙捞越州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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