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兄回来!”
猛然惊醒,鬓哥儿轻轻的啄着我的手背,温顺的往我身边挪了挪,长舒一口气,黄粱一梦罢了,莫要当真,莫要当真。
抚摸着鬓哥儿的羽毛,它一如既往的趴在我身边,乖巧极了,鬓哥儿是大师兄养的一只秃鹫,虽是灵物,却对生肉甚是喜欢,为此没少被师傅惩戒,最甚的一次,师傅曾罚它七七四十九天不得吃饭,却还是戒不掉爱吃生肉的习性。
我掀开了被子,早已日上三杆,自从不做神仙,起的越发是晚了,这若是在普陀山修仙那会儿,早被大师兄拿着皮鞭抽的满地打滚,哪还有时间偷闲睡懒觉。
只是世事无常,如今便是想要夜晟打我,也只能在梦中实现了,我那不争气的大师兄平日里瞧着温润如玉,可若是论起胆大包天,他排第二,只有玉帝的小女儿敢排第一了吧!
他也是活该,落个灰飞烟灭的下场,可怜了师姐柳扶腰,痴恋这个天界叛徒,被师傅一怒之下送去轮回,生生世世爱而不得。
相比之下,我这个天界叛徒就过的潇洒多了,不仅成功入魔,还嫁给了令六界闻风丧胆的魔尊澧泮,过的别提多风光了。
司命星君的话本子上是这么说的,只是我怎么觉得有几分杜撰呢,就比如,风光无比的魔后正坐在这间开了二十多年的药铺中,对着一只不会说话的秃鹫哭穷。
或许是我的一片赤诚之心感动了财神爷,门外一个虚浮的脚步声响起,鬓哥儿从我身边飞起,在空中转了个圈,看来这小家伙比我还兴奋呢!
打开门,便情不自禁的哆嗦了一下,那寒意,直侵心脉。
怎么方才还艳阳高照,这会儿便阴风阵阵,环顾四周,门口一个略显呆滞的一个少年郎吸引了我的注意,这般恶劣天气,也不忍看他被活活冻死,若在我这门口是死了人,那可是大大的不吉利,影响财运!
“屏儿,不要杀屏儿……”
从我将他带进屋的那刻起,他嘴里一直含糊不清的重复着这句话,我这耳朵都快起了老茧,怕他承受不住我的毒打,也只敢对着空气指手画脚一会儿,憋屈极了。
不错,我蒋琼也是个人美心善的小仙女儿,好人就一做到底喽!
把上他的脉,我松了一口气,只是忧伤过度,实则并无大碍,既能看到我的铺子那便是有缘人,不过这位有缘人似是不晓得自己置身何处,还是不断重复着那句话,全然不顾即将暴走的老板娘。
但凭他现在对自己的认知程度,想要问出个因缘究竟恐怕是不太可以了!
看来,我得出大招!
扶着他的手掌,将身上的真气缓缓传进他的,但凭我再如何用力探寻,也只得遗憾得说一句:
“我尽力了!”
这人竟失了一缕魂魄,顺着其它幽魂,丝毫感知不到这缕魂魄的去处,凭我的自信:只是一普通凡人,定能为他召回魂魄,看眼下,我高估了自己。
但只要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此人或许还会有一线生机:从哪里丢下的,就从哪里找回!
拿出师傅送我的上古法器——南塘古镜,这宝贝师姐求了师傅几百年,终是落到了我手,除了破冰剑,如今便只能对着这面镜子寄托我对师傅的思念,一千多年的悉心教导,没想到最后我也是个忘恩负义之徒,一切已经不可挽回,再多的自怨自艾也没有用。
将李清的手放在古镜上,我划破他的掌心,一滴鲜红的血液流在镜面上,白光乍现,我对着古镜念出滚瓜烂熟的法诀:
“芸芸众生,舍我其谁!”
镜面渐渐在白光的映衬下,倒映出了一个世界,这是一个只属于鲜血主人的世界:
霓裳羽衣,雄鹰共舞,白色鹦鹉,死于非命!
原来这缕魂魄被化作了一只白鹦鹉,只是鹦鹉已死,这人便疯疯癫癫,他也算幸运,遇上了我。
从指间掐起一滴水珠,送入了他口中,不多时,这人神色渐渐清明,只是,他一个凡人之身,怎么令人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在下是皇十八子李瑁,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大恩不言谢,大恩不言谢嘛!”
我一面说一面注视着他眼睛,这双眼实在太熟悉了,莫名其妙的吸引着我一直瞧着他看,李瑁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虽说救命之恩大过天,可在下早已心有所属,恐不是姑娘良人,姑娘医术过人……”
“咳咳咳……”竟被这小子误会了,我讪讪的开口:“其实我早已嫁为人妇,刚刚多有冒犯,还望公子见谅!”
“哦~”
李清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是老板娘啊。”
掩面而笑,还从未有人这般叫我呢,一时还真有些不习惯。
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李瑁猛然站起身,一脸歉意:“在下还有人命关天的大事要做,多谢老板娘搭救,只是我们萍水相逢,如此大恩,李清该如何相报?”
“我要你的眼睛!”
李清顿时石化在原地,张了张嘴,终是没吐出一个字。
我拔高了嗓音:“用眼睛换一条命,你不亏,你的屏儿还等着你的搭救呢!”
“扑通”一声,李清跪在了我面前:“老板娘,在下还有一个心愿未了,请老板娘宽限在下数月,待心愿了结之日,这条命都赔给您。”
那双令我动容的眼睛中蓄满了泪水,终是不忍心,便应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