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人,可能更多。然而,暴乍看到屋里的女人们都穿着颜色亮丽的裙服,彩色宽边帽上缀着花边蕾丝,如同盛开的巨大花朵。
男人们则穿得跟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只是没有描脸,更没有戴红鼻子。
大人们都喜形于色,在场的孩子们也眉飞色舞欢,笑逐颜开。
“这哪里是葬礼啊,简直就是个轰趴好嘛!”
暴乍本来想怀着恭谨的程度,试图保持应有的悲伤,但看见在场所有人都这么快乐,他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所措之下也勉强挤出一些笑容。
他就这样来到悼念者的队伍中,意图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挤到队伍前列。
不过,暴乍的下体刚刚被门框硌了一下,现在痛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抬腿都困难,更别提走路了。他步履蹒跚,像头要对付一连串楼梯的海象,还踩到了几个人的脚。
暴乍的这种意图最终彻底破产,所有人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暴乍假装没有看到。
所有人都在唱一首暴乍从来没听过的歌。他也随着曲调摇头晃脑,装出一副唱歌的样子,一会儿嘴唇翕动,看起来就像是随着大家一起低声歌唱,一会儿小声嘟囔着阿弥陀佛哈利路亚,一会儿又是单纯的无规则嘴唇运动。
他想趁此机会看一眼棺材里父亲的遗体,毕竟十多年没见他了,既然他都死了,之前的怨恨也就烟消云散、一笔勾销了。
“但是,变成一条蛆虫是怎么回事啊?!”
那条活力十足的蛆虫盘踞在暴乍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觉得现在屋子里的所有人始终以嘲笑的目光瞪视着他,就像那种油画里的眼睛,怎么躲都躲不开。
“他们这么开心,应该是来看热闹的吧!我的老父亲啊,你说你变成什么不好,非要变成一条蛆!你也真够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