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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竹马向前冲(2)

不过他不想提,不想承认,我也就没那个必要去说破。朋友,也是需要很多尊重的空间的。何况,龚千夜一直是有主张有能力的人,他出国后便和过去有了天翻地覆地变化。

一向自负懒散的他,曾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一度被我们鄙视为浙江男人的耻辱,连最基本的蛋炒饭和饭炒蛋都不会。可现在要比起做家务,又有几个人能和他为之匹敌?

龚千夜想做的事,就一定会做到一百分。其实早在去年暑假,他就已经与父母和好。亲子之间哪能真有什么仇,骂来骂去的基本点,还不是出于爱护。

何况他们家就只生了他一个,龚千夜又自小聪明,叔叔阿姨一向都很宠爱他。而他在墨尔本也确实混得不错,成绩单更是漂亮得让人无可挑剔。

我和千夜都是出生幸福家庭的小孩,所以对家庭和伴侣的要求也很高,两人在爱情方面都很慎重。正因为知道这一点,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就只有我力挺他和宣子,甚至一度被人传为“心虚”。

那个冤啊!当人家兄弟,我容易吗?

“那么,还空出的两个房间,你们打算怎么办?”龚千夜突然开口,不说则已,一说痛击。

“凉拌!”我翻了个白眼,都说了这是最想逃避的问题了,还问!

“在同学里找找合适的人选吧。”李沛霖也有些不确定,刚才的兴奋劲儿顿时扫去了大半,“彤琪怎么想?”

“嗯……袋鼠肉怎么还不来?海鲜比萨怎么还不来?”我左盼右顾,卯上全力装傻充愣,结果还真看到服务员拿着托盘朝我们走来,“呃,来了。”

顺着一阵呛鼻的柠檬味,海鲜比萨被端上了桌面。厚瓷的纯白盘碟,精致的金边滚圈,亲切美丽的服务小姐。这一切的一切,都很符合south bank的华丽品味。

只可惜,重点的比萨是畸形的——人家都是圆的,就它是椭圆的,还拉得老长,活脱脱一鞋垫样!要不是上面有点缀着明晰的海味,我还以为是端错了桌的印度长饼。

心里不由得一阵欷歔:这会儿,全世界都赶上减肥热潮了,连比萨都不能幸免!我一边暗自感叹,一边磨刀霍霍,那阵势看得坐在对面的龚千夜,差点没直接站起来换桌。

多亏我及时踩住他的脚,才止住了他失礼的动作。居然对淑女如此,他龚千夜在花花公子这行中,看来是不太及格!

我迅速切出三块pizza,扔进各自的盘子。其殷勤的劲儿,让他们都抱着巨怀疑的态度望着食物,仿佛我在里头下了毒一般。

“不吃拉倒!”我粗鲁地割出一块,塞进自己的嘴里。

阿呸——

好难吃啊!我努力晃了晃脑袋,费了好大劲才没把痛苦的表情给浮出来,只在心里暗暗叫苦:哇塞,这什么鬼玩意儿,居然还卖二十八个dollar!

黑店啊黑店!典型的黑店!

大饼很干,海鲜很腥,柠檬很涩,草……草没进嘴!我又不是羊,没事把草塞进嘴里做啥,当然是挑到一边去了!

我斜眺了一眼盘子,里面赫然还有三大块,且块块体积壮观。不由一阵头晕目眩,天哪,就盘里这块都塞不进去了,要再来一块,铁定会拉肚子!

撇头,却见李沛霖和龚千夜吃得一本正经,既没有感觉他们在食美味,倒也体会不出啥痛苦,只是不知道是和我一样在硬撑。

我输了!这两人太牛,我比不起,我还是乖乖等我的袋鼠肉算了!尽管面前的食物让我的身心皆非常痛苦,但秉着绝不浪费原则,我还是有一刀没一刀地切着比萨,然后合着雪碧努力地把自己盘里的份吞下去。

看着杯里透明的小气泡,我心里一片悲戚:至少还有你……到最后,还是只有你,碳酸饮料最可靠!

“不怎么好吃。”李沛霖吃完整块饼,终于说出了俺的心声。

我一个劲儿地猛点头,何止是不好吃,那简直就是太难吃啊!

“菜是你点的,店是你选的!”龚千夜鄙视的目光直直插来。

“谁在墨尔本待得比较久?谁带我们来south bank的?不好吃你不会反对啊!”我瘪嘴,我也很委屈啊!这餐是aa制的耶!

“好了,别吵了!彤琪,你的袋鼠肉来了!”扑鼻的香味,和之前的全然不同。

我们像狼一样的目光,齐齐扫在了新上的袋鼠肉上,忍不住地,喉咙里一咕咚。

好香啊!我深吸了口气,心里一阵满足。

这盘菜从色和香来说,确实可以和它的价格相匹配:和比萨同款的精致盘子,雪白,透亮;绿色的小山,青翠,油绿;三块仿佛放过腐乳的红肉,泛着点点油光,闪闪得好不诱人。

开动!

几乎同时的,三双筷子伸向了那仅有的三块肉。

意外地,没有暗战。

在我即将出手之时,龚千夜自动退了兵。

我欣喜地端详着自己抢来的肉,虽然不是最大的,确定是最好的。那层泛着光的油渍,一看就知道是块好料。

嘿嘿,笨蛋千夜,这下亏了吧!我暗自窃喜,左看右看,有些舍不得入口的喜爱。仿佛不管往哪里割上一刀,都是破坏。不过,食物总还是用来吃的。

我挑起了一点肉屑,送进了嘴。

那一瞬间,有种奇怪的感觉……难以言语!

一股恶寒直沁心脾,两行热泪涌出眼眶。

我只觉一阵头晕目眩,满脑子都是圣歌绵绵,白色的长衫几乎占据了视线的全部。

在那奇妙的一刹那,我我我……我见到了上帝!

他慈悲且怜悯地看着我,仿佛能感同身受着我此刻的痛苦!

神啊!

我想吐!呕!

花了好大的牛劲才把泛上的胃酸逼了下去,我仅存的理智终于用到殆尽。

香菜,俺错怪了,在认识到有种东西叫洋橄榄后,俺觉得你简直美味!

洋橄榄,我高估了你!你哪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你连给袋鼠肉提鞋都不配!

2008年的元旦夜,俺因为袋鼠肉,见到了……上帝。

那刺眼的光辉,感动得我泪流满面。

在无限的痛苦加痛苦中,我听到了龚千夜同学艰涩的声音,刺进耳膜——“彤琪,彤琪,快喝点水!!!”

尼克,你骗我!我恨你!!!

这夜星空美若银河,细风飘如烟袅,河水粼粼,反着岸上的光,如同逢魔一般。

只不过垂死般爬出饭店的我们,连一点儿欣赏的情绪都没有。老娘我连上帝都见着,魔鬼还有啥看头?

如一摊烂泥般倒在河边的石椅上,我大口大口地呼着新鲜口气——没死,还活着,太好了,真不容易啊!

“哪个?是哪个家伙说尼克老实的?”李沛霖说得惨兮兮,能撒出这样弥天大谎的家伙,已经不能用人类来形容了!

无人响应。我和龚千夜泪眼相看无语,我们没有看人的天分!

“那个见鬼的店居然还不给打包,一定是因为东西做得太难吃了,所以不敢让客人带出去!”我咬牙切齿,在澳洲不能打包这样的事,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没准真有可能!”李沛霖积极响应,“大家回去都只是说好难吃啊,好难吃啊,于是很多人想知道到底有多难吃,就过来吃了!”

“怪不得他生意看上去那么好!”我越想越有可能,对自己选择如此餐厅的内疚感瞬间减轻了不少。阿门,不是我的错!

“不过,那种东西你还想打包?”李沛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迷惑,拿回去也不会碰的。这种绝对地雷!

“拿去给Peter啊。”我说得理直气壮,一点羞愧也没有。其实内心还有些想寄给另外两位,一个是我的死对头白大少,一个是……我的前男友。

我承认,自己是个小气的人,啦啦啦。

“Peter?”千夜有些迷茫,口气里甚至有些诡异的紧张。

这家伙怎么了?我瞥了他一眼,有点不明所以,不过还是简单地向他介绍了下:

Peter,我和李沛霖上期语言班的同班同学,我们习惯叫他耗子,自称178,不过我怎么看都只有一米七三。他和我们玩得特别投缘,人又讲义气,我们搬家全靠他。

他是个非常神奇的男孩,有比李沛霖还强的自来熟能力,我曾怀疑语言中心没有不认识他的人。每次和他走在一起时,都无法不发现每个路过的人,他都认识,都会打招呼!

然而这还是其次,他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是明晓溪的粉丝!一个移民在南半球的二十岁大男生,居然会是明大的粉丝,我好晕!明大,你太了不起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他那些关于牛奶巧克力就是白巧克力的理论,我想起来就感觉到了袋鼠肉的味道……他没有吃到真是太不人道了,这两丫的明明就是绝配嘛!

龚千夜听得一阵狂笑。看他这么痛快的样子,我心里踏实了好多。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次遇见,他的心情并不见得比我好。

认识那么久,对他的脾气多少摸着一些底。只是有些话,在经历过时间的隔膜中,慢慢地变得不那么容易出口。

那些年,我有我的依靠,他有他的爱情,我们虽仍常常聚在一起玩耍,却各有各自的拥抱。

好朋友呵,却因为你男我女,而不得不退去半步。

做人啊,还真是不容易。唉——

“为什么叹气?”夜色中,龚千夜的眸子总是晶亮晶亮。

“在担心李沛霖同学报复。”我微微犹豫了下,还是选择把疑虑放在心底。

“啊?关我什么事?”李沛霖莫名其妙地转头,举拳抗议。

“我这么说你们家Peter,怕你心疼嘛!”我笑得好不恶意。

“他什么时候是我家的了!”李沛霖直接给了我两白眼,然后认真严肃地看着千夜,一字一顿地说,“绝对、绝对不要相信这个有臆想症的家伙!”

“我可没哦。”我坏笑地转向千夜,“他们俩是真正的绝配,不说别的,光名字就已经配到极点:Penny(李沛霖的英文名)and Peter,合来就是double p——2p嘛,多一个都塞不下了,多正!”

“噗,确实,确实。”

“确实个p!”

“还p啊!三p可不健康了!”

“王彤琪!”

“是,是,我知道我名字里没p,我很健康!”

“啊啊啊,我要疯了!”

“哟,有人疯了哟!”

“哈哈哈哈!”

放肆的笑声,仿佛可以直飞天际。

我的,龚千夜的,最后还有李沛霖的,简简单单的快乐,张扬自在。

这个夜晚很特别,特别到日子哗啦啦地流走后,我仍然无法忘记。

龚千夜在我耳畔,偷偷地落下了一个似乎是不小心的,吻。

一个帅哥。

一个很帅、很帅的帅哥。

他一甩额发,性感的眼睛妩媚地看着我。

心脏,扑通,扑通,扑通。

有一点雀跃,有一点羞涩,亦有一点点的胆战。

他就这样慢慢地,靠近,靠近,再靠近……

气氛好得……无法拒绝。

我羞怯地闭上了眼睛,迎接传说中的一刻,那或许是柔软的,粗犷的,或许是……

忍不住地睁眼偷看,却发现了一张卡西莫多的脸。

哦,是卡西莫多啊,名人耶……

等等,卡西莫多?

卡西莫多?

凑近?

我?

啊啊啊啊!

一个鲤鱼打挺,我翻身而起,心脏跳得比看到帅哥还快!

我大口大口喘着气,努力平复着心情,才发现周围暗沉沉一片。既没有稀世的帅哥,也没有丑陋却深情的卡西莫多。

转头看钟,竟是凌晨五点未到。想再躺下,却了无睡意。有些诧异,却不由失笑,一向嗜睡的自己,居然会在清晨惊醒。

王彤琪啊王彤琪,你也就这么点儿定力?以前看《巴黎圣母院》时,总觉得女主角很残忍,对那样一个深爱着她的男人——他虽然丑陋,却爱得比任何人都要诚恳,甚至赌上了自己的性命。

在看到这样的他悲惨地死去时,我也曾为他的真心潸然泪下。总认为爱情是不能用长相来衡量的,自己能遇到那样深情的男人,便已足够的可以什么都不要。

可事实上呢?我却连一个梦都经不起。

人总是把事情想得简单,却在经历之后,感叹当初的无知。

苦笑无声,我轻轻抚过额角的发丝,心里很明白自己此刻的记挂,并非为了这个莫名其妙的梦。而是那时那刻在south bank如繁华再现的河边,龚千夜落下的,如蜻蜓点水般似有若无的吻。

仿佛往心里埋下一棵毒草,蔓藤缠绕,纠缠不清。

我总忍不住地想,如果留下痕迹的人不是他,那么或许,我也不会如此烦恼……吧?不确定的心情,嗡嗡地炸得脑子一片混乱。

这些天,反反复复,想要提,想要问,却最终……把话卡在嗓子眼,冒不出来,笑得很蠢。

而他呢?依旧是自然如常的笑容,忙碌来去的身影。打工繁忙的人,其实一天也见不着几面。元旦时的一切,仿佛只是个过于真实的梦,让人下不定决心去要个答案。

如果,那真的只是一个无心的碰触,那么这样的自作多情,该会破坏怎样的平衡?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敏感到发怵的女人,但自作多情这样的字眼,对女人而言,真的负担太重。

我不是一个有力量到可以不去介意别人目光的人,尤其那个人,还是龚千夜,我甚为珍惜的挚友。

学习的事已烦透了心,考试又迫在眉睫。怎么这个节骨眼上,他还给我来这么一刀?实在是……太不像龚千夜的作风了。

转头望着落地窗,正被厚厚的帘子掩盖,透不出一丝的风。

整个房间只有老式电扇,吱呀吱呀地转,卷出厚重的热风,将这个炎热的房间升级。原本,该是白雪飘然的季节啊……

这世界,怎么好像在无声中,突然换了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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