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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罪案实录第七宗 人皮鼓案(2)

近年来DNA亲子鉴定技术已是非常成熟完善,是目前最具识别力的人类个体识别方法,认定亲生血缘关系的效力(即亲子关系概率)大于99.999%。但是用这种方法认定兄弟姐妹关系却很难,最多能鉴定他们是同一家族的成员,无法认定他们是否为同一对父母的孩子。男性之间的鉴定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其基因中的Y染色体祖辈相传,是可以识别的,而女性却没有这么一个唯一的标志。

第二天,侦查工作正式展开。我们结合当年的嫌疑人原始档案,通过人口户籍查询,了解到郝雷在我市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郝光,曾经是老光华电子管厂的一名工人,现在已经下岗多年。

我和老刘立即找到了郝光,以配合办案的名义,抽取了他一定量的血液样本,然后回到刑事技术室内开始进行复杂的人类种属性基因比对。

由于人类的各种组织细胞具有相同的DNA分型图谱,因此可以据此认定分离开的身体各部分和组织是否为同一人。通过线粒体分析,配合进行了DNA指纹技术鉴定,我们确定了鼓面人皮的DNA结构与郝光的DNA结构具有50%以上的等位基因,即同源染色体同一位置的基因具有重合现象,属于同一家系的同种属。

为了验证这一结论,老刘又作了一次更复杂的HLA检测,即主要组织相容性抗原检测,要是同卵双胞胎,其基因中的HLA会非常相近。检验结果再次证明,鼓面人皮必定是郝雷。

而且,老刘也检测出鼓面人皮的脱体时间为20年到25年。同时,分管物证检验工作的陆敏运用物证分析技术,鉴定出鼓身所用的牛皮、木料、铜箍圈和堆积陈留物也具有相同的时间属性,说明整面平鼓是同步制成,人皮并非后期黏粘。

这样,也就从两个方面证明,这面人皮鼓是在1984年至1989年制作的。结合1984年郝雷在J市舞厅大火中被人发现烧死,说明人皮鼓的制作时间应为其死后的当年,或者五年之内。

但是,因为物证检验只能给出一个宽泛的时间段,所以,郝雷是否真的在大火中被烧死也就成了一个暂时无法解释的疑点。不过在当时,我们更倾向于是在1984年年初制成的,因为实在是无法想象郝雷在逃亡五年之后,他的皮肤会被人割下制成鼓又送回我市。

结合眼下掌握的唯一线索,专案组决定就从这面鼓的源头查起。我们立即赶往市京剧团,找到了那个看库房的老孙头了解情况。

5. 1983年,谁救了郝雷一命?

据老孙头自己介绍,其本名叫孙宝库,现年54岁,以前曾有过正式单位,自20世纪90年代所在单位实行下岗分流后,辗转来到市京剧团从事打更兼看库房的工作。

老孙头翻出了备品登记簿找了半天,然后告诉我们,这面鼓是他1997年接手之前就有的,至于具体的入团时间,已经无法查证了。

我们问他平时谁总爱用这面鼓,是不是还有些印象。老孙头表示不清楚,现在剧团不景气,有能耐的都走了,就算是遇到演出,也是谁抄着谁用,反正就那几件家伙。

这次外调结束后,司马局长组织大家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

会上,肖天明认为:根据老张的发现、老刘的法医学检验和陆敏的物证鉴定,鼓面人皮已经被确定为郝雷后背的皮肤。另外,当年郝雷逃亡J市,当地有不少目击证人给予证实。所以,假设郝雷是在1983年至1984年被人剥皮制鼓,先不说郝雷是否在那场舞厅大火中被烧死,单说这面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市京剧团呢?无非有以下两种可能:

第一,郝雷后背文有显眼的刺青,为了防止日后被人认出从而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所以他在逃亡J市之前,就找人进行了活体剥皮。而这幅带着鹰形刺青的皮,后来被制成了这面鼓,辗转流入到我市京剧团。这个做鼓的人是谁呢?他应该不会是郝雷自己,那就只能是实行剥皮的人。同时,也有可能就是那晚打晕老张的那个人。

第二,郝雷在逃到J市后,因为种种原因与人结怨并被杀害,凶手将他剥皮制鼓,然后又送回我市。这么一来,凶手的身份就值得推敲了。如果是J市当地人,他为什么要千里迢迢来到我市?仅仅就是为了送一面鼓吗?这个显然说不通。那就只能是本地人,极有可能是与郝雷一同逃亡J市的,他依旧可能是那晚打晕老张的人。或许两人到达J市后发生矛盾,这个人在杀死郝雷后将他的人皮制成了这面鼓,然后又带着鼓潜回我市送到京剧团。

我基本同意肖天明的分析,关于凶手究竟是我市还是J市人,目前还处于推测阶段,不过对于这种剥皮行为,我倾向于是在J市本地完成的。如果说郝雷是在本市进行的剥皮,他至少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以当时“严打”的态势,他既然已经逃脱抓捕,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迅速离开本市,冒险滞留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其他人也纷纷说出了自己的推测,普遍都是与我和肖天明持相近的观点。

听完大家的分析,司马局长点点头,说:“还有两点我需要提醒你们注意,第一,当年老张只是看到一具烧焦的尸体,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个人一定就是郝雷。所以,郝雷的生死还存在疑点,或许他仍旧带着后背的伤痕生活在我们不知道的某个地方。假设郝雷没死,那具出现在火灾现场的尸体又该怎么解释,他到底是谁?

“第二,凶手是哪里人,与郝雷是什么关系,制作鼓的时间,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细致侦查加以确定的。不过,案子过了这么久,还是发生在异地,调查起来难度极大,所以,咱们一定要注意从凶手的心因性动机入手,也就是说,凶手为什么非要将郝雷扒皮做鼓。同时,暂且抛开其流入京剧团的偶然性因素,凶手为什么要将鼓送到我市京剧团?这是否意味着,郝雷背后的那个鹰形刺青对他有着特殊意义,必须以做成人皮鼓的形式送到京剧团,才能满足其内心的隐秘需求?”

经过分析研究,最后我们一致决定,既然人皮鼓在我市京剧团发现,那么搭救郝雷的人或者那个凶手,不管他是我市人还是J市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能是当年京剧团的一分子,或者与其有着密切联系,否则,他不会在杀人剥皮之后无缘无故地把这面鼓送到京剧团。目前的排查范围应该框定在市京剧团当年的工作人员中,要侧重排查这些人的去向,谁与郝雷过从甚密,谁与郝雷结怨,谁又在当年案发后离团去了J市。在以上方面侦查无果的情况下,要派人赶赴J市,请求当地警方协助配合,找到当年的案件经办人和当事人,摸清郝雷当时在J市的一些情况,从而争取打开局面。

这时,老刘又给我们提了一个建议,鼓面是用牛皮和人皮粘合在一起制成的,其制作程序非常复杂,需要十分高超的手艺,普通人极难完成。所以,凶手,或者是救郝雷的那个人,应该擅长此类手艺,再就是雇佣民间高明匠人完成。因此,可以将侦查范围再扩大一些,侧重查查当年我市和J市那些民间匠人,看看谁有这样的手艺,或许也能找到一些线索。

将案情梳理清楚之后,暂时确定了以上的初步侦查方向,我们决定据此立即开展工作。

6. 让人吐血的档案梳理

因为队里大部分警力都投放到省厅督办的那起专案上了,作为从前的刑警队副队长,我理所当然地成了这次侦破工作的主力。

我带人再一次来到市京剧团,将剧团1983年至今的全部演职人员名单调出。好家伙,足有三百多人,这要是一个一个找来核实,估计不是问吐血,就得跑断腿。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我把这些人作了排队梳理,侧重将历年伴奏师、工勤人员单列出来,尤其是老孙头之前那个看库房的人,因为只有这类人才会对乐器关注,知道得也能多一些。至于那些行政领导和所谓的角儿,我暂时就不去管了,估计这帮人也没闲心去留意一面鼓。

眼下在剧团上班的人比较好办,难的是那些退休、调出和去向不明的。二十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在哪儿,是不是还活着。

更为重要的是,那个以前看库房的人,据团里的老人回忆,此人不是叫刘建国,就是叫刘卫国,在1997年前后就离开了市京剧团,现在谁也说不出他在哪儿,只说到今年估计也60岁了。

这就麻烦了,我所在的城市有800万人口,他还起了一个这么俗的名字,上哪儿去找呢?不过按照中国人给孩子起名的年代特点,叫抗美、援朝的都是1950年至1953年抗美援朝时期生人,叫跃进、卫星的都是1958年至1960年大跃进时期生人,那么他叫刘建(卫)国,我估计应该是1949年之后出生的。

通过户政部门的城市人口信息系统,我把全市叫这两个名字且符合年龄特征的所有男性人口信息都调了出来。通过细致分析比对,剔除了一些不可能的人,拉出了一个47人的疑似人员名单,然后开始逐人逐户地进行摸排。

可是搞了很多天,却没有一个刘建(卫)国是我们要找的那个看库房的。

眼见这条线索暂时算是断了,我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在1983年以后曾在京剧团上班的那些人身上,侧重1983年至老孙头到京剧团上班的1997年这个时段。

我无数遍地跑市人事局、劳动局、档案局,动用特殊的行政关系,把这些人的档案调出来,记录下他们的最后落脚地,然后逐户进行走访。又忙活了很多日子,还是没有任何进展。在我力所能及找到的那些人中,没有一个人认识郝雷,没有一个人曾去过J市,也没有一个人对那面鼓有印象,至少,他们是这样说的。

看这方面没有突破,我琢磨着眼下只有一条路,就是跑一趟J市问一问当年的办案警察和当事人了,或许能有所发现。因为我坚信剥皮行为是在J市完成的,还可以顺便查访一下当年谁有这样的剥皮手艺。至于本市这项工作的后续排查任务,就暂时交给陆敏等人负责。

关于重新回到刑警队参与办案的事情,我并没有告诉父母,一直以组织排演忙为由搪塞他们,还把女儿交给他们带,只是隔三差五地才抽空去看一眼。可这次要出门,女儿就必须完全撇给父母,为此,我撒了个谎,告诉他们上头准备派我去J市出差。

父母对我进了机关还要满世界跑表示很不理解,说机关不是养膘的地方吗,你前段日子总不回家我们就很纳闷了,怎么现在还要出门呢。

我说没办法,还不是单位整景儿组织学习嘛。看着女儿抱着我的大腿干号不让我走,我心里挺难受的,心想我这个当妈的还真是完蛋,不但把孩子爸爸给整丢了,还让女儿成了没人管的孤儿。

7. 远赴J市

事不宜迟,经司马局长批示,在开具相关手续后,我带了几名同志坐飞机前往J市。一出机场,顾不上吃饭,我们直接来到了J市市公安局。

天下警察是一家,这是我们这一行的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普遍具有流窜的特点,刑警全中国奔波办案,如果没有其他地方同行的协助,根本就玩不转。所以大家对同行的求助一向很重视,谁求不着谁啊,哪个敢说以后就不会异地办案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天下刑警更是一家人,可以说真正做到了资源共享,协同作战。

J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表示会全力支持并配合我们在J市期间的侦查工作。为此,他们特意找来了当年曾参与侦查舞厅纵火案的两名老警察协助我开展工作,一个叫老陈,一个叫老刘,同时,还调出了当年的老卷宗供我参考。

老陈和老刘告诉我,舞厅纵火案发生后,J市警方针对外地来的郝雷,曾询问过同伙的其他成员,大家都说当天郝雷的确在舞厅看场子。当时看场子的算上郝雷,一共有四个人,三个人死在那次的大火中,有一个领头的因为当晚家里有事,曾经离开过一段时间,并在大火发生前回来,看到纵火的另一伙成员,双方还发生了殴斗,后来这个领头的侥幸逃了出来,但受了重伤。

这个领头的人叫熊天阳,现年51岁,是当年郝雷所在团伙的骨干分子。

1984年那起舞厅纵火案发生后,省、市的党政领导十分重视,明令必须严查,坚决打死,不能留尾巴。刑警这边马上成立了专案组,先是将纵火案破获。然后,足足又搞了多半年,掌握了不少其他方面的犯罪证据,彻底打掉了这两个团伙,绝大部分成员都给逮了进去,一些首犯和重犯均被判处死刑。熊天阳因为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检举揭发了团伙成员很多不被公安机关掌握的犯罪行为,而且当时还是身受重伤,所以被判处死缓。

在监狱服刑期间,熊天阳由于表现优秀,有过重大立功表现,多次获得减刑,已于五年前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利用在监狱里学到的技术,自己开了个电器修理部。据派出所跟踪走访记录显示,据说生意还算不错。

因为他是当年舞厅纵火案中的第一目击证人,还是那个团伙的骨干,肯定能知道很多第一手材料,我决定将突破口放在他的身上。

熊天阳的电器修理部位于J市市岔路街易百超市附近,从市公安局开车过去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

听我们问起当年那起纵火案,熊天阳表示印象很深刻,舞厅当时就是他领头罩着的,自己两个比较好的兄弟和郝雷都是死在那次大火中的。

据熊天阳回忆,郝雷于1984年年初加入团伙,是老大直接带进来的,而且看起来两人关系不错。老大不但让郝雷跟自己搭伙看舞厅的场子,还专门给他找了房子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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