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年
无立春节气的年份南方叫“盲年”,北方则俗称“寡妇年”。民间流传“寡妇年”结婚不吉利,因此,无春之年的前一年末青年男女结婚的扎堆,而在无春之年结婚的较少。那么,“寡妇年”这个名称是怎么来的呢?
古人崇信阴阳,在古人的观念中,阳是天,是男;阴是地,是女。一年四季都与阴阳相配,春为少阳,夏为老阳,秋为少阴,冬为老阴。于是分别为少男、老父、少女、老母。天地万物的化育,与男女交媾生殖类同。春天阴阳平衡,就好比男女的和谐,正是生育季节。无“立春”之年被称为“寡妇年”,与古人的上述认识有关。
一年之中无立春,即无阳气来临。无阳为孤阴,不生。于是,无阳,即无男相配,自然就是寡妇。所谓“寡妇年”,来由在此。其实,某年中无“立春”并非天道。而阳历是年年有春,无春之年只存在于阴历,因为阴历闰年有13个月,这就造成可能一年之中无春的年份。因此,“寡妇年”的说法纯属附会。
蜜月
新婚是幸福的,人们把新婚用甜蜜来形容,称为“蜜月”,极为贴切。那么,它与蜜有关系吗?
公元6世纪时的爱尔兰有个叫克尔特郡的部落,部落首领有个女儿名叫爱丽丝。爱丽丝天生丽质,既美丽又大方,王公贵族的公子们纷纷向她求婚。爱丽丝爱吃蜜糖,那些向她求婚的王公贵族就纷纷挑选上等的蜂蜜送给她。
后来,爱丽丝爱上了一位年轻英俊、温柔且英勇的王子。于是,她叫人把那些送来的蜂蜜酿成了香甜可口蜜酒,等到结婚那天用来款待所有的来宾。但蜜酒多得婚宴上都没喝完,这对幸福的夫妻又喝了一个月才把它喝完。新婚佳期,王子和公主喝着香甜的蜜酒,幸福极了。因此,他们将新婚的第一个月称为“蜜月”。后来,人们便用这个词来表示结婚之后,夫妻共同度过的第一个月。
敲门砖
“敲门砖”比喻以不正当方法求得名利的初步手段。那么,“敲门砖”是怎么来的呢?它源自古代的一个故事。
相传,有一天张公子去拜访李公子,他在李公子的庭院外拍了好一阵门也无人应声。原来李公子读书太专心了,没听到张公子叫门。张公子因拍了半天也不见李公子来开门,心中十分不快,转身正要回府,却一眼看见了墙角的几块砖头。于是灵机一动,抄起一块对着门猛敲起来。这回李公子可听见敲门声了,心里一惊,以为出什么大事了,他急忙起身去开门,只见张公子倚在门边。李公子奇怪地问:“出什么事了?”张公子平静地说:“没出什么事,我闲着无事,特意来拜访你。”李公子又问:“你刚才用何物敲门?声音如此之大。”张公子回答说:“没什么特别的,不过是一块‘敲门砖’。”李公子大惑不解:“张公子访友还要专门带上敲门砖?”张公子瞥了一眼墙角,笑道:“敲门砖随处可捡,也可随手可扔,很是方便。”这时,李公子才恍然大悟。
后来,人们就把借以谋取名利的手段比喻为“敲门砖”。属贬义。
敲边鼓
“敲边鼓”比喻从旁协助,帮人说话。这个俗语源自打击乐——鼓乐。
敲边鼓,是音乐表现手段之一。敲鼓,可以敲鼓心,也可以敲鼓边,两者音色不同,音量不等,可以造成鲜明的对比。为了表现主题的需要,可以通通通地敲得电闪雷鸣,也可以笃笃笃地敲得蹄轻马疾,这才能体现出作品的饱满和丰富。京剧中有二出戏特别突出击鼓场面,一出是《击鼓骂曹》,另一出是《抗金兵》。两出戏都有敲鼓边的动作,尤其是《抗金兵》中的巾帼英雄梁红玉“击鼓助战”一场戏,演得淋漓尽致,敲鼓心和敲鼓边结合,敲得错落有致,节奏明快,鼓舞士气,一鼓作气,战胜了金兵。
鼓乐以敲鼓心为主,辅以敲鼓边,音乐感更强,效果更好。所以,用“敲边鼓”比喻帮人说话,十分形象。
敲竹杠
“敲竹杠”比喻利用别人的弱点或借某种口实抬高价格或索取钱财。“敲竹杠”是怎么产生的呢?有以下几种说法。
一说是清朝末年,各水陆要冲设置关卡,查禁烟土,但禁而不绝。烟贩挖空心思把烟土藏在竹制的船篙里,随船从水路运往各地。一天,一艘商船驶至浙江绍兴码头时,缉私官带人上船检查,查遍船舱每个角落,未发现烟土。这时,一个老师爷吸着长烟袋,缓步走到船艄,信手在船篙上敲敲烟灰,烟袋锅儿敲得竹篙“笃笃”直响。船上商贩心中有鬼,吓得面如土色,以为师爷已经看透了秘密,慌忙掏出大把银子悄悄塞给他,请求包涵。他这一举动,倒把师爷闹糊涂了,还是师爷脑筋转得快,看了看竹杠,这才笑纳了银子,将船放行。从此,“敲竹杠”就成了讹诈财物的代名词。
二说是清代末年,市上小额交易都是用铜钱,店家接钱便丢在用竹杠做的钱筒中,晚上结账时倒出来盘点。当时上海有家店铺,老板很滑头,对待陌生主顾常常随意提价。每当伙计接待陌生顾客时,店主以敲竹杠为暗号,敲一下提价一成,坑骗顾客。
三说是鸦片战争以后,上海成为对外通商码头,中外客商云集。当时外滩的十六铺码头是国内各路客商的交汇地,一些外埠的小商贩,白天经商,夜晚为了节省开支就在码头附近路边屋檐下打地铺过夜。这就为警察局的巡捕和一些地痞流氓提供了“生财”的机会。他们以维护治安为由,向小商贩勒索钱财。小商贩就动脑筋把铜板、银元、纸币藏在挑运货物的抬杠里。可时间一长,被巡捕和地痞流氓知道了内情,不交所谓的保护费就敲敲商贩的竹杠或抬棒。小商贩们惹不起这些歹人,破财免灾,就从杠棒中倒出些银两来“开路”。从此“敲竹杠”成了强行勒索的代称。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此俗语比喻接受别人的救助要加倍报答,以示感恩。那么,这种说法是怎么来的呢?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最早出现在清代的《增广贤文·朱子家训》,来源于明朝的一个故事。
明朝后期,皇帝昏庸,政治腐败,宦官当道,廷臣结党,派系林立。历城一县令,看破时局,无奈之下愤而离职到神通寺出家,法号“兴公”。年轻女儿放心不下父亲,怕父亲受苦,生活不能自理,也跟随而来。按寺内规矩,男女不能同居,她便进入距离父亲不远的涌泉庵削发为尼,法号“明喜”。
为方便替父亲洗衣服,明喜随后建了一座单层方形坐北朝南的塔,把为父亲洗好的衣服按约定时间送往塔内,随后父亲再将衣服拿走。当人们问起这样做的原因时,她说:“父亲的养育之恩我们必须好好回报,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真是不折不扣的孝女,人们无不被她这种报恩方式所感动。为了纪念这位女子,后来人们把神通寺后的泉起名为“滴水泉”,明喜为父亲洗衣服的泉为“涌泉”。于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个俗语在民间传开了。至今还被人们广为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