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
独自一人坐在客厅里的沈姝歌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紧接着,只见她泄愤似地用力戳了几下返回键,退回主页后便将手机灭了屏,眼不见为净般地盖在了茶几上,随之上半身一软,就要往沙发靠背上倒去。
谁知,门铃却突然唱起了反调。
上半身正斜着的沈姝歌动作一顿,快速地扫了一眼弟弟紧闭着的房门后认命地站了起来。
啧,爸妈不在家,弟弟没出门,开门只有她。
门外边站着的女孩子扎了个马尾辫,白皙的小脸不过巴掌大,看上去很是乖巧。
沈姝歌仔细瞧了两眼,确认没见过后问:“你是?”
女生人如其相,很乖,也很有礼貌:“姐姐好,我是顾乃,是沈醇的同桌,我们约好今天一起去吃班上同学的升学酒。”
沈醇说过,他有个姐姐,再加上两姐弟多少有些相像,所以顾乃第一眼就认出了沈姝歌。
对噢,今天已经是8月7号了,考上一本的人的录取通知书也应该都到了。
沈姝歌如此想着的同时朝顾乃点了点头:“这样啊,那你要不要先进来坐会儿,沈醇好像还没收拾好。”
现在差不多九点半,换做平时,她弟早就收拾好了,也不知道今天是在搞什么名堂。
说起来,这还是顾乃第一次来沈醇的家里,理智告诉她得矜持,但思想却抢先做了决定:“好的。”
几乎是下一秒,她就看见沈醇的姐姐侧了侧身子,笑着给她让路。
她也就抬脚往里走了,可还没走上两步,沈醇就从房间里出来了。
沈醇是出来后才发现顾乃到了的,他连忙朝她跑了过去,语气透着欣喜:“顾小乃你来了啊。”
顾乃也笑:“对啊,没想到你比我还慢。”
一旁默默站着的沈姝歌:“?”
这个女孩子不是叫顾乃吗?
她眨巴眨巴眼睛,眼珠子在二人身上来回转,可还不等她想出个所以然来,沈醇就跟她告别了:“姐,我先走了,晚上回来。”
而这一喊,倒成功让她注意到了他的不同寻常之处——原来这一早上躲在房间不出来,都是在收拾自己啊。
不过,这些对样貌不差的他来说就如同锦上添花——有没有都无所谓——因为亮点是他这个人。
看完弟弟后,她又看了一眼顾乃,情不自禁点头时脸上端着的笑都可以用“婆婆般的”来形容:“好,路上注意安全。要是玩得太晚的话,记得将女孩子安全送到家。”
沈醇点头:“放心吧,姐。”
随后,顾乃也跟沈姝歌说了再见。
门被关上的瞬间,沈姝歌这心里头突然就有点儿不是滋味。
她弟高中一毕业就搞起了爱情,看上去还挺顺利的样子,而她身为姐姐……想想就难受啊!
沈醇将门从外面带上,然后和顾乃一起往楼梯口走去。
顾乃走在可以抓住扶手的一侧,起了个话题:“醇哥哥,你姐长得好好看。”
因为一直被叫顾小乃,所以顾乃对沈醇也有个别称——醇哥哥。
沈醇显然早已习惯这个称呼,不过听见这话后他垂了眸,盯着两人移动步伐一致的脚,语气认真:“我觉得没你好看。”
话音刚落,顾乃的脚下踩空了:“啊——”
几乎是同时,沈醇的手拉住了她的。
大一下学期,沈姝歌在校外一家有名的跆拳道馆报了个班,用的是她此前兼职赚来的钱。
沈爸沈妈知道后,都表示支持。
转眼,一年半就过去了,时间来到了一个月前。
7月1号那天,馆主的女儿邢竹韵大婚。
身为道馆的一员,沈姝歌也收到了请柬,虽然那段时间是考试月,但那天她恰好没有考试,便去参加了婚礼。
出门前,她再三犹豫后还是穿上了那双从未穿出过寝室的高跟鞋。
她原本想着,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宾客,按理来说走不了多少路,也就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可谁知后来,她竟然去“抢”了捧花……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沈姝歌在道馆里有一个玩得比较好的学姐,而这个学姐正急着脱单,于是乎,抗拒不了其热情的沈姝歌就被连拖带拽地给拉了过去。
不过也正因如此,新娘子的手上一有动作师姐就忘记了她的存在,转而往人群中挤去。
没了束缚的沈姝歌便开始步步后退,却不想捧花朝着她来了。几乎是瞬间,她就迎着光线做出了预判——站在原地不动就可以接住,以致于下一秒她脚下步子便停了。
可结果却是,她预判失误,捧花最终落下的位置会在她身后。
眼看着距离一点点拉近,她下意识就伸出双手去够,可没能够着不说,人还因为重心不稳而向后倒了下去。
—
刘书笙今天是作为伴郎来出席这场婚礼的,毕竟,他可是新郎大学时期唯三的室友之一。
婚礼的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很快就到了抛捧花的环节。
抢捧花的环节是属于单身女孩子的,所以男士们都不约而同地往边上退了开来,三个伴郎自然也往人群后方走了走。
站定后,刘书笙一抬眼就看见了正前方不远处站着的,那个眼熟的女生。
其实早在一开始他就认出来了,但她好像没认出他来,不然应该不会那么淡定才对。
正想着,他就看见了往后退的她,以及那束飞来的捧花,而在意识到她可能会摔倒的瞬间,他便大步冲了过去。
幸好,他及时捞住了她,另一只手还接住了捧花。
能被选做结婚的日子自然是阳光明媚的,太阳光沿着扶着沈姝歌之人的轮廓洒下,晃了她的眼。
下一刻,那人手上一个用力,就让她站稳了身子,同时,还将手里的捧花递给了她。
男生没带眼镜,但经过刚刚那一幕,沈姝歌觉得他和记忆中的那人很像。
她接过捧花,小心翼翼却也激动地问:“三年前,那个晚上的,大侠?”
刘书笙今年大四刚毕业,留校当了导员。
因为已经工作,他就取下了一直戴着的平光眼镜,另外,今天的他穿着西装,做了发型,看上去俨然是个成熟男士,这女生起先认不出他也正常。
不过,大侠?
他从没想过,自己还会有这样一个别称:“嗯,是我。”
沈姝歌顿时兴奋不已,不过这一次她记着事了:“大侠,我叫沈姝歌,你呢?”
这个问题,早在三年前她就该问了。
“刘书笙。”
沈姝歌,刘书笙……
沈姝歌忍不住在心里默念了几遍,她觉得她的名字跟大侠的名字有些配啊。
刘书笙见她在笑,也不自觉地扬了扬嘴角:“你的脚没事吧?”
闻言,沈姝歌先后扭了扭两只脚的脚脖子,而后抬头,笑得像个憨憨:“没事儿,我练过的。”
刘书笙一听,就明白了她的身份,随后点头:“那就好。”
这时,薛山河和祝诗恩走了过来:“书生,过去拍照了。”
刘书笙偏头应了声好,然后看向沈姝歌道:“那我先过去了。”
沈姝歌立刻点头说好,然后目送他走远。
早就从懵圈中回神的师姐,终于等到机会走了过来,看着视线一直落在那个伴郎身上的师妹,她觉得自己真相了:“姝歌,你这是看上那个伴郎小哥哥了?”
沈姝歌瞬间红了脸,不自然地低下头,捧花就在这时撞进了她的眸。
三秒后,她抬头看师姐,声音虽小却坚定:“是报恩。”
而且,不出意外的话,是以身相许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