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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练剑要你何用?

清晨。

天气不错,空气非常新鲜。

嫩嫩的花草儿迎着晨风摇摆不定,花草枝叶上有粒粒晶莹的露珠。

花儿开的很鲜,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赵子文睁开眼,看到的一切都是陌生的。

简陋的房子,简陋的家具,是最普通不过的农舍。

他想坐起来,浑身软弱无力,不能动弹,他发觉身上的衣服被换过了,是打着补丁的粗布灰衣。

这是哪里?

怎么会到这里呢?

自己不是死了吗?

他一动,肩伤就隐隐作疼,闭上眼睛,想着想着又睡了过去。

他再次睁开眼,看到身边坐着一位村姑,娟帕罩头,粗布灰衣,原来是史红云。

漂亮的女孩子,天生就是漂亮,史红云白皙的脸庞,乌黑的秀发,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朱红的小嘴,真是娇美无比。

她正呆呆的望着赵子文,眼中尽是关切之意。“你终于醒了,你已经昏睡了五天五夜啦,再不醒我都愁死了。”她一脸的愁容。

“这是谁的家?”赵子文环视房中简陋的物品。

“这当然是咱们的家啦,是我用四十两银子买的,离家之时就带了一百两银票,给你找了三个大夫,现在只剩三两银子啦,不过没事,我还有首饰呢,还能换些银两。”史红云拍拍胸脯,“你看我这身打扮怎么样?”

赵子文轻声道:“你本来就很漂亮,穿的再不好仍然是漂亮的。”

史红云笑了笑,倒了一碗茶,把赵子文扶起靠在墙上,“你现在只能喝些水,大夫说了,明天就可以吃东西了。”

“谁把我弄到这里的?”

“当然是我啦,我背你背了十几里路,差点把我累死过去!”

一个女人需要很大的毅力,背起一个男人走十几里夜路,辛苦自不必说,实在是不容易。

“哈哈,我兄弟醒了吗?可把哥哥急死了。”门外响起嘹亮的嗓音。

人未进门,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正是虬髯客北上广。

赵子文大喜,“北大哥!”

北上广腰间挂一只大葫芦,拎了一大包物品,有菜有肉有酒。

他笑道:“咱们真是有缘,我在路上遇到这美妞,她正在打骂一位郎中,被我制止,最后她道出缘由,我才来这里见到了兄弟。”

“那郎中收了我的银子,想半路开溜,我才要揍他。”史红云给北上广满上一碗茶。

北上广喝几口茶,抿嘴道:“茶不合口,茶不合口,还是酒好,还是酒好。”说完瞥了一眼史红云,“这美妞厉害,哥哥惹不得。”

史红云娇声道:“酒鬼,心中在骂我是不是?反正这里不能喝酒,出了这房子喝死你也没人管。”

北上广笑道:“好凶的美妞。”脸色一正,“兄弟,你的事情妹子都告诉我了,好!遇到奸人恶人,就要拼他一拼方显男儿本色,我北腿地皇没看错人。”

赵子文大惊。

北上广就是大名鼎鼎的北腿地皇,天下四大绝顶高手之一。

史红云道:“酒鬼,你就是和我师……就是和龙卷风齐名的那个北上广吗?”

史红云仔细看看北上广,丝毫不是什么美男子,而且还是个瘸子,大失所望。

赵子文轻笑道:“史大小姐,北腿地皇就在这里,你看怎么样?”

史红云柳眉一挑,“赵子文,你再说信不信我杀了你?”

她曾告诉过赵子文,如果要嫁人,就要嫁像北腿地皇那样的英雄,武功好,模样帅,没想到见了真人发觉一点都不帅,这才明白梦想和现实差距实在太大,江湖中有些传言并不可信。

北上广一脸茫然,“你们,你们还有什么事不让我知道吗?”

史红云哼了一声,“酒鬼,有你什么事,休要打听。”

北上广笑道:“嗯,不打听,我到外面喝酒去。”

他解下腰间的酒葫芦,右脚迈出一步,左脚跟着向前一甩,右脚再迈出一步。

史红云帮他掀开门帘,他慢慢消失在门外。

……

……

三个月后。

赵子文可以慢慢走动,三个月等于九十天,九十天的时间史红云瘦了好几斤,忙前忙后不亦乐乎。

史红云学会如何把衣服洗的更干净,学会了如何把饭菜做的更香,还学会了种菜。

赵子文每天一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史红云在菜园之中忙碌的身影。

赵子文很奇怪,堂堂一位宰相爷的千金大小姐,竟然喜欢种菜!

劳动是辛苦的,但是没有辛苦的劳动何来收获的幸福?

赵子文坐在菜园地头,欣赏着史红云劳作的倩影。

史红云正在拔草,很仔细的样子,青菜长的很肥硕,有小白菜,菠菜,土豆。

史红云一直在笑。

轻轻的笑,笑的甜甜的。

美丽的人!

美丽的笑!

她拔了一颗白菜,“中午做白菜粉条,你看,这些菜长的多么鲜,够咱们吃好久啦!”

她顺手摘下两根黄瓜,扔给赵子文一根,自己张口便吃。

“黄瓜好吃,很脆。”赵子文狠狠咬了一口黄瓜,“史红云,你不想家吗?这地方清苦极了,你快回相府吧。”

“你个混蛋,想赶我走吗?伺候你那么久,良心被猪吃了吗?”她手中半截黄瓜砸向赵子文,赵子文伸手接住黄瓜咬了一口,“莫生气,我不说了,这是你的家,我是客,你还是我赵子文的救命恩人。”

“知道就好。”史红云嫣然一笑。

史红云笑的好看,嘴角的弧度像月牙,清澈的眼神,包含淡淡的温馨,让人感到如此的惬意!

赵子文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看史红云的笑容,因为她笑的真好看!

赵子文忽然闻到一股酒味,然后听到哈哈的笑声,自然是酒鬼北上广来了。

北上广人很奇怪,你看到他的时候,他走的很慢很慢,走的那么孤独,当你看不见他的时候,他总是突然出现。

这些日子,史红云负责照顾赵子文,北上广自告奋勇负责购买物品。

史红云有一次想要个梳子,眼看着北上广慢慢的走出去,一会工夫就把梳子带回来了,速度甚快。

史红云围着他转了几圈,想不通一个瘸腿的人速度怎么会那么快?

瘸子就是瘸子,史红云没见过瘸子跑的样子,只见他像蜗牛一样的走路。

“兄弟,你身体恢复的不错,江湖中发生一件大事,点苍派被差点灭门,被黑鹰王杀了一百二十几口人,惨的是尸首无存皆化为脓水。”北上广从赵子文手中夺过黄瓜啃了一口。

赵子文叹道:“只怪我本事不济,只斩了黑鹰王一只胳膊。”

“哈哈,兄弟已经很了不得啦,能在几大高手夹攻之下重伤黑鹰王,了不起。”北上广翘起大拇指。

史红云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打打杀杀?我不想听这些事情,我去做饭”她拎着鲜菜跑入厨房。

北上广取下酒葫芦喝一口酒,“兄弟,这美妞有意思,应该是喜欢上你了。”

赵子文摸摸下巴,“她会喜欢我?她可是相府千金。”

“那又何妨?她照顾你简直是体贴的很,毫无怨言。”北上广连喝两口酒,“这妞比在酒楼那个还要俊俏,兄弟艳福不浅呀,哈哈!”

赵子文想想魏银萍,再想想史红云,一个是天真纯洁,一个是俏丽奔放,都是好女子,再想想自己,相貌平平,没有银子,一无是处,如何配得上相府大千金小姐?

他叹了口气,可能这辈子也娶不到妻子了。

————

————

时光匆匆,又过了四个月。

赵子文身体完全恢复如初,得益于史红云的悉心照顾,还有北上广不知道从何处弄来的人參补药。

………………

清晨。

赵子文林中而立,手中持剑。

他回忆和东海龙王,天罡地煞,黑鹰王,林中书交手的情景,苦苦思索什么样的剑招才可以更快。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与人相拼能够受伤,说白了还是技艺不精,剑法不够霸道。

辛辛苦苦的练剑只是为了报仇吗?

报仇就是杀死仇人,杀死更多的仇敌,就是杀戮!

这天下如果没有杀戮多好!

人人可以平安的生活,享受快乐的人生,杀戮会让所有美好的东西消失,杀戮是很残忍的事情,必须阻止杀戮,但是阻止杀戮谈何容易?

有时候必须用杀戮去阻止杀戮。

历朝历代的产生都是建立在杀戮的基础之上,但是通过残忍杀戮建立的王朝都是短暂的。

杀戮分为两种:一个是邪恶的杀戮,完全是为了杀人而杀,为了取得自己不正当的目的而制造的杀戮。

一个是正义的杀戮,为了阻止罪恶残忍的人而杀人,对这种人劝说是没用的,不杀之就会有更多无辜的人被杀,必须杀之,这是正义的杀戮!

胸怀宽广之人才会走的更远,站的更高,胸怀博大之人是没有仇恨的,决不会刻意制造杀戮。

心宽之人必有感恩之心,一个懂得感恩并知恩必报的人才是天底下最无敌的人。

感恩是一份美好感情!

是一种美好心态!

是一种良知!

更是一种动力!

有了感恩之心,生命就会得到滋润,无限延续并时刻闪烁出纯净的光芒。

王月莲的养育之恩,比天地还大,是永远对她回报不完的恩情。

史红云肯放下尊贵的身份,呆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没有她的照顾赵子文能活到现在吗?这又是一份大大的恩情。

还有酒鬼北上广,豪情万丈嗜酒如命,毫不吝啬的传授给赵子文一套移形换影的身法。

北上广让史红云在纸上画出各种步法姿态,让赵子文按照口诀和画出来的动作配合去练,赵子文用七天时间练成移形换影的绝世身法,神鬼莫测!

这还是恩情,都是不图回报的恩情。

那些仇人呢?

恶人呢?

是不是还在残杀无辜的生命?或者是改过自新,做了好人?

恶人怎么会做好人?恶人丧尽天良,必遭恶报。

总不能只想着报仇雪恨,那样会被仇恨乱了心智,这世界有许多事要做,身为武者,行侠仗义,济危救难,在所不辞。

心中无恨,无贪,便无杂念,自然而然便会人剑合一,武功修为更上一层楼!

赵子文心中释然。

顿悟!

仰首。

树梢之上飘落十几片树叶。

他纵身挥剑刺出。

剑光一闪幻化出十几道剑影。

他身子落地,剑身上串了一串树叶,数之,共计一十八片。

他剑尖插地,飞脚踢向身边一棵树,树身晃动,飘落数片叶子。

他身形转动,右手食指中指并拢,以指作剑削向飘舞的树叶!

叶落地。

九片叶子被指剑从中间一分为二。

身快!

指快!

指锋利!

他瞧瞧并拢的食中二指,应该起个名字,剑魂指名字太霸气不合适,然后想到一个名字——

惊魂一指!

他好像是明白,原来武者的心态可以决定武学修为,心态和武学两者之间有某种联系,自古邪不胜正,邪恶之辈总归要被正义所诛灭,天道昭昭,善恶终有报。

赵子文突然想喝酒,于是就想到了北上广。

北上广两天前去了洛阳城还没回来,至于办什么事情赵子文从来不问。

酒鬼瘸子真是奇怪的很,每次出门都是慢慢悠悠,好像天大的事情不放在心上,唯独对随身的酒葫芦看的很紧。

史红云有两次偷偷把葫芦里的酒换成了水,气的酒鬼两天没和史红云说一句话。

还有一次史红云竟然把葫芦中的酒倒掉一半,然后加进去一半醋,气的酒鬼直蹦,给史红云跪地求饶,史红云笑的合不拢嘴,没办法,谁让她做的菜太好吃呢?喝酒没有可口的下酒菜,那是相当的无趣。

史红云还给赵子文起了个外号叫作臭蚊子。

夏天蚊子多,她抡起巴掌啪啪乱拍,每拍死一只蚊子就骂一声该死的臭蚊子,然后问赵子文为什么叫赵子文?

子文子文蚊子蚊子,非要说蚊子是赵子文带来的,简直是强词夺理,但是没办法,谁让她娇美如花呢?

漂亮的女人在男人面前似乎总有一些发言权。

…………………………

史红云饭菜已准备好,赵子文一进门便闻到菜香。

史红云的厨艺与日俱增,但是对自己的武功剑法越来越没兴趣。

赵子文吃了一口菜,味道可口,不住点头。

史红云笑道:“吃吧,好好吃,多吃点。”随手夹起一块菜饼送到赵子文口里。

“我都胖了好几斤了,吃饱就可以了,你为什么让我吃那么多呢?”赵子文喝了一口汤。

“因为我要把你养的更胖。”

“更胖是什么意思?”

“就是像猪一样的胖。”史红云又塞给赵子文一口菜丸子。

“为什么要像猪一样的胖?”赵子文不明所以。

“因为我想知道你会不会笨死?”史红云笑了。

“我怎么会笨死呢?”赵子文懵了。

史红云眨眨眼睛,“猪笨不笨?”

“猪确实是笨。”赵子文随口便答。

“那就对啦,把你养成猪一样,看你到时候会不会笨死?”史红云笑个不停,总是笑的那么好看,她的笑容就像一阵春风,春意盎然,让人觉得浑身舒畅。

赵子文摸摸下巴,无语了!

史红云用筷子敲敲盘子,娇声道:“臭酒鬼,躲在门外偷听什么呢?”

北上广哈哈一笑推门而入,“小美妞何时练成的顺风耳?佩服!”

“少拍马屁,你一身酒味隔着八百里都能熏死人,还用得着顺风耳吗?”

史红云起身进里屋抱出一坛酒。

北上广两眼放光,笑道:“小美妞真是体贴人,我一定抓个英俊潇洒的公子哥给你做丈夫,好不好?”

史红云柳眉一挑,“臭酒鬼,信不信我砸了你的酒葫芦?”

北上广立时捂住腰间的葫芦,“美妞莫气,哥哥错了。”拿起酒碗一口气饮了大半碗酒。

赵子文想到一件事,“史红云,你怎么不好好练剑?北大哥的移形换影你也瞧不上,为什么?”

北上广附和道:“兄弟说的是,小美妞怎么不练剑呀?还有我的移形换影身法那是天下无双,练成了谁还抓的住你?”

史红云盯着赵子文,“臭蚊子,说你笨你还真是笨蛋。”

赵子文愣住了,“你不练剑和我有什么关系?”

史红云哼了一声,问北上广,“臭酒鬼,你知道为什么吗?”

北上广放下酒碗摇头,“我怎么会知道?应该是你变的懒了吧。”

史红云持筷子敲了一下北上广的头,“我是懒人吗?你个臭酒鬼。”

她再敲敲赵子文的脑门,娇声道:“你更是笨蛋,笨蛋!”

赵子文双手抱头,“我哪里错了?你不练剑为何是我的错?”

史红云道:“我练什么剑?我要是练剑要你何用?”

“我……你……”赵子文竟说不出话来。

“哈哈哈!有趣有趣。”北上广饮尽碗中酒笑道:“美妞说的对极了,哈哈……”

史红云忽然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

她笑起来很动人!

她的俏脸飞上一抹红云,她的笑容里包含了温馨,包含了关爱,还包含了一丝丝的羞意!

她迷人的眼神让人无法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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