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州中心医院的地下停尸房内。
墙壁上一排排的冰柜紧锁着,唯有一个从里面被人打开了,这只被打开的冰柜里躺着一具冰凉的尸体。尸体的身份不难辨认,正是胡彪。
冰柜的两侧站着四个年轻人,约莫二十岁左右。为首的那个男人穿着米色大衣留着一头韩式蓬松刘海,这男人长得颇为帅气,皮肤也很白净。
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皮裤的短发少女,少女画了浓浓的黑色眼线,抹了烟熏妆,这样的打扮反倒让她有一种俏皮可爱的反差风。
女人嘴里不停的嚼着泡泡糖,时不时的吹个泡泡又把它胀破。泡泡破碎的声音在太平间里回响着,在昏暗的灯光的映衬下有一种摄人心魂的错觉。
在他们的身后站着两个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光头双胞胎,两人的脸上各有一道食指长的刀疤,有一种黑道混混半路出家当和尚的喜感。
刘海男缓缓的撩起自己的刘海,原本被刘海遮盖住的地方露出了一道慎人的抓痕。如果不是他自己撩起来的话,谁都看不出他这样一张帅气的面庞下还有这么一道伤疤。
他轻轻的抚摸着那似乎还在隐隐作痛的伤口,闭上了眼睛用另一只手在尸体的伤口上慢慢摸索着,似乎很享受一样嘴角露出了一抹诡异的微笑。
“确定是他么?”皮裤女一边嚼着泡泡糖一边颇有兴致的看向刘海男。
刘海男睁开了双眼,将双手揣回了大衣口袋道:“谁知道呢,我也有十年没见过他了。”
皮裤女微微一笑,嘴巴一张将口里的泡泡糖很随意的吐在了尸体的脸上:“真的可能吗?十年不用药竟然还没死?怪不得妈妈到现在都只认他一个儿子。”
刘海男听了这句话后冷冷的蹬了少女一眼,后者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不再言语。
刘海男冷笑了声:“没关系。妈妈后天晚上就从美国飞回来了。届时我会向妈妈证明,她的儿子只有我一个,而不是他073……”
……
刘毅小心翼翼的拉开了卧室的房门,十分警惕的从房内探出了头向外面看去。等到他确认了父母已经睡了这才关上门蹑手蹑脚的走了出来。
今天白天的事对他打击太大了,再这样下去的话,他无法保证自己身边的人不会受到波及。
胡彪那些家伙怎么样他一点都不在意,可是如果下一个受伤的是熙熙,是爸妈他们呢?刘毅不敢往下想。
到现在为止,他依然不知道傍晚那个凭空出现的黑乎乎的怪物是什么东西,就连是敌是友他都分不清。
他已经打算离开这里了,只有自己的离开才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他把冰箱里任何有用的食物都装进了背包,衣柜里能用得上的衣物也都被他带上了。离别的信封也早已放到了他的床头柜上,等他们发现的时候估计自己已经走到了很遥远的地方了吧。
刘毅这么想着,他再次整理下背包,里面有一堆皱皱巴巴的红票子,那是他存了好久的积蓄。本来这是给小熙明年报考灵修学院时用的,他知道这丫头为了不给父母添麻烦一直在省吃俭用自己存钱。
刘毅联想到了赵小熙看到自己送给她这份礼物的时候脸上那惊喜的表情就不禁笑出了声。可惜现在看来只能自己先保管着,等他找到了破解诅咒的办法再说了。
他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三点。
是时候走了,他心想着。然而他刚打开家门向外看去,却发现自己一步也迈不出去……
离开了这个家自己该去哪里?有谁愿意和自己这样一个随时可能害死他们的异类做朋友?有哪个地方能成为他的容身之所?
刘毅突然发现,若大个世界他竟然找不到一个去处,活了这么多年竟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他呆呆的看着电梯回廊,一种深深地空虚感如泉水一样涌上心头。他——迷茫了。一时间竟不知所措起来。
滴~
刘毅被自己手机铃声吓了一跳。他掏出手机发现是条短信,心想是谁深更半夜不睡觉给自己发短信。
他点开一看:
‘射洪县翠屏区复兴路114号’
又是这条短信。
他现在都有点佩服对方的敬业精神了。凌晨三点不休息还在努力工作,这人要是去老马的公司肯定大有钱途。老马就喜欢这样辛勤奉献,埋头苦干的员工。
如果是平时的话他早就破口大骂了,但是现在他反而欣慰的笑了。他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孤单了。他现在倒是想去那里看一眼这复兴路114号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绵州的夜晚格外冷清,基本上所有店铺都关门了。街上除了极少辆出租车还在飞驰外,空无一人。
马路边一盏盏明亮的路灯散发出柔和的光线,和沉幕的夜色相互比拟起来,使朦胧的夜晚显得更加诡秘。
路灯,照耀家门,让迷路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可是他回家的路又在哪里呢?
射洪县离绵阳不算远,当然也不算近。要想步行去那里很不现实,而此时已经错过了客运站每天发车的时间点。再加上这么晚了宾馆也住不成,没办法,刘毅只能在街上瞎晃悠。
他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中心公园,公园的林荫小路上就连路灯也变得稀少起来,昏昏沉沉的光线为原本就寂寥的夜晚又平添了一点清冷。
道路两旁每隔十米左右就安置了一条长木椅,一位在人间迷了路的流浪者就在上面歇息。这本来是给路过旅人休息停留用的,现在却成为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最好的去处。
他们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没有家。天为被,地为床,一张薄薄的破报纸盖在身上,哪里能睡哪里就是家。
刘毅望着他有些佝偻的背影突然感觉自己鼻子酸酸的。不会真有一天,自己也会像他一样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吧……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刘毅轻叹了声,从包里取出了一大盒饼干和一瓶矿泉水放在了流浪汉身边,临走之前又放了两张百元钞票。
人世间是冷漠的,但是关怀确实温暖的。他希望将自己陌生人的温暖传递给这些像他一样需要帮助的人们,让他们知道人间是有真情在的。
刘毅也困了,他找了个离流浪汉睡的地方不远的位置躺了下来,慢慢的脱下了外衣盖在了身上,静静的睡着了。
~~
“啊切~怎么这么冷,早知道就多带点厚衣服了。”
刘毅打了个喷嚏,冷得直哆嗦。
清晨的阳光像过筛子一样,细碎的光芒透过枝叶,星星散散的洒满了一地。
刘毅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他感觉今早的太阳格外刺眼。就在他准备起身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上盖了一张报纸。
他惊讶的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昨天流浪汉躺着的地方,那里已经没人了。
看到这一幕,一股热流涌上心头,他的眼角湿润了。这一定是那位丐帮朋友害怕他着凉给他盖上的。
这天凉飕飕的,可是他的心里却热乎乎的。这世上果然还是有温情的,这小小的一张报纸就是最好的证明!
刘毅这么想着,他慢慢得将身上的报纸拿了下来。
“我去!我的衣服呢?”
刘毅一取开报纸就发现原本盖在自己身上的外衣竟然自己长翅膀飞走了,就连穿在身上的裤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别人扒走了,现在浑身上下就剩一条裤衩了……
怪不得这么冷,就盖了一张破报纸不穿衣服能不冷吗?
刘毅这么想着就要站起身来,可是当他双脚刚接触地面,一股深冷的冰凉就像传感器一样瞬间从脚底传到了头皮。
“我去!我的鞋子和袜子呢?”
刘毅下意识的摸了摸全身,又环顾了下四周。
“我去!我的包和手机呢?说好的人间自有真情在呢?!”
……
“出师不利啊。”刘毅苦笑道。
为了避免光勾子在街上溜达被当成变态抓起来,他用报纸严严实实的裹住了下半身,就这样也算穿了条简易的裤子了。
凉风一阵阵的袭来,吹得他直发抖,整个人坐在长椅上蜷缩了起来,双手不断揉搓着发热。
本来他还计划着自己存的这笔钱该怎么花,现在不用想了,省事了。要说那位丐帮的同志也忒不道义,也不给他留一点打车费,弄得他只有先走回家从长计议了。
这时一位晨跑的小哥进入了刘毅的视线,经过刘毅身边时,他明显故意放慢了脚步,一边咧着嘴偷笑一边用一种很鄙夷的眼神看他。
刘毅定睛一看,居然是林田苟!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居然这么巧遇到了这货。
要是普通人在赤身裸条的情况下遇到了熟人或者是在大街上偷看漂亮美女被发现了肯定会移开视线不好意思去看对方。但是毅哥不一样,既然你那么想看我,那我也看你呗。
就像某位无良作者在家里偷偷打飞机,正在兴头上呢,结果他妈走了进来。那乍办呢?这无良作者没有停,结果不退反进的动作更加猛烈起来。你问为什么?傻啊,现在停下来尴尬的是你,你不停下来继续干,尴尬的就是他妈!
刘毅看着对方嘲笑的看着自己,他也仰着头似乎很骄傲的用一种更加鄙视的目光看向林田苟。就好像没穿衣服的人反而是对方一样。
他甚至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一把将遮住他下半身的那张报纸撕了下来,露出了他腰下那引以为傲的大——红裤衩。
林田苟看到刘毅内裤里面那鼓鼓囊囊的一坨后,脸一下就黑了。他突然有了一种自己才是恬不知耻的那个人的错觉。
他看着刘毅,刘毅也看着他,居然还真的把他看得不好意思的脸红了起来。他暗骂一声准备快速离去。
“诶,老兄,问你个事。”刘毅坏笑着对着林田苟说。
刘毅这一笑弄得他心里直发毛,他十分警惕的看着刘毅,觉得这人没安好心。
“你的鞋穿多大的码啊?”刘毅盯着林田苟的新鞋,一边说着一边搓着自己冻红了的光脚丫子。
田苟停了下来,下意识的说了句:“四十四的啊,怎么了?”
“奥,四十四啊。你还别说真巧,我也是这个码,还挺合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