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看到莫舒的日记本。本子在我存放相册的抽屉里,抽屉我许久不开,但很确定从来没有这本日记存在过。莫舒在我家暂住一年,后来工作上有了起色,收入颇丰,有了自己的住处便搬走了。她带走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除了一个破旧的暗黄色皮箱,箱体已经斑驳。她说箱子里都是些不重要的东西,新家空间小,也不必带着。
事实上,发现这本日记是一件很突兀的事情。潘越去外地出差数日,枕边没了他,我和孩子睡得踏实许多,一觉到了早上八点。睁开眼,床头柜上的水杯底下压着一张照片,我挪开水杯,拿起照片,看到我和莫舒小时候的样子,一个学生头,一个大马尾,学生头是我,大马尾是莫舒。
这张照片为什么会在床头柜上?它不是应该安安静静躺在相册里吗?我完全从睡梦中清醒过来,起身走到墙角的柜子旁,拉开抽屉,打算把它放回原处。相册上的日记本映入眼帘,上面写着日记本三个字,本子是老式的,有些泛黄,大概写了有些年头。
打开窗帘,我拉来一把椅子坐在窗前,从第一页细细读起。读到她对我的初始的妒忌缘何而来。村里陈家有个面庞俊秀的同龄男孩,我们时常一起上山游玩,大概投缘话题多些,男孩喜欢亲近我。莫舒心中暗自欣赏起了陈小朋友,爱与妒忌在各自心中发酵,直到某天,一把他授我受的狗尾草给这场发酵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温度,落实了莫舒心中的恨意。
继续往下读,在黄昏时分我读到了日记的最后一页。
原来早年让她怀孕堕胎的小混混就是曾经送我狗尾草的那位陈姓美少年。被父母打得满嘴牙齿都错了位,她也还是不肯说出姓陈的人。事情闹得全村皆知,却没人知道事主是谁。莫舒希望私底下能求来一个奉子成婚的美好结局,但美少年拒绝了她的结婚要求,执意让她打掉孩子,并扬言说要去省城上大学,功成名就好向我求婚。莫舒彻底寒了心。她向父母要求到城里重新开始,寄宿我家。她从住进我家第一天开始便计划着抢走姐夫。
日记的关键部分在最后的三分之一。莫舒在与客户谈业务的时候爱上了钻石王老五李霄鹏,李霄鹏也凑巧觉得她不错,于是两人开始交往了起来。莫舒的房是他买的,车也是他送的,莫舒并不是小三,她欢欢乐乐地与王老五谈着光明恋爱。她并不屑从潘越身上获得什么,只是报复的快感足够弥补她年少时候的不爽。
突然,楼下有人咆哮了一句:“你姥姥的,只知道打牌,还做不做饭了,想把人饿死是不是!”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一整天都坐在窗前读日记,家里的两个孩子被遗忘了。可是,真奇怪,他们一整天没有吃饭,竟然没有来找我。想到这里我突然很恐惧,又十分自责。早上醒来时恋星已经不在身边了,我只顾着探查照片的究竟,竟忽略了她。我慌忙甩开椅子奔到客厅,只见两人悠哉地窝在客厅的沙发里,吃着洋快餐,桌面上的鸡骨头堆放得错落有致,牙瓣一嘴的番茄酱,眼神贼光,小黑牙露出来冲我一笑。这场面,虽惊悚,我好歹是放心了。
恋星咽下嘴里的食物,例行公事打了招呼:“小姨,你醒了?”
牙瓣抹抹嘴,语重心长道:“睡多了不好,一会天黑了又要睡了。”
我从喉咙里给出一个回答:“嗯。”
他又交待:“我从你钱包里拿了两百元钱,现在通知你一声会不会太晚?”
我说:“不晚,反正吐不出来了。”
说完,我走进卫生间洗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越发觉得身处诡异环境里,习惯了也没那么可怕了,况且我的存在本就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