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妖气
飞雪看着远去的马车,眼中含泪,不死晴虹却是一直没恢复过来,一脸懵逼。
“老秋风,这么晚了,我们就这样走吗?”
“那你走不走,难道还要选个黄道吉日,再摆几桌酒,这样才叫游历修仙吗?”
老秋风边说边向前方斜阳走去,晴虹却是小跑着跟了上去,他有很多疑问要问老秋风,而飞雪与两个丫头却是有些依依不舍的走在后面。
“老秋风,刚才发生什么事了,那毒物为何会变小呢!”
晴虹像是什么也不记得了一样,看着老秋风。
“被我用天罡正气打散了千年灵力,没有灵力,支撑不住这样大的身体,当然变小了!”
“那他们中毒,却又为何忽然好了呢,难道我的眼泪是解药!”
老秋风听着晴虹的问话,只是微微笑而不语。
晴虹见他不回答,却也不问,只是自言道:“这逍遥峰什么榜什么榜,那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我们要去那里!”
老秋风这次却回道:“许多修仙成魔的人都会去,仙魔大会,可热闹了,这一路上你都能见到修仙者,还有从来也不出世的妖魔,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十年才一次!”
“是这样呀,难道是仙魔比武吗?”
“那有这么多问题,后面的小丫头都知道,你却是什么也不知,去了不就知道了!”
老秋风说完径自向前走去,只留晴虹边走边想着刚才发生的事,却是已记得不清了,就好像酒喝得多了,断了片,刚才的愤怒所发生的一切,似乎就是那酒醉后消失的记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若是想不起来,晴虹是没有兴趣追究的,想着仙魔乱舞的大会又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心里充满期待,而如果修仙都去,那不是又可以见到师兄与师姐了,这又激起他的一些小兴奋,虽然死过一次,可那毕竟未死成,他不仅不怪他们俩,反而有些掂记,只是看看后面的柳若飞雪的脸,愁绪又生,若是被师兄见到,那岂不又成了笑话,可笑话归笑话,柳若飞雪至少也是蜀山弟子,与自己也算是门当户对了,天定之缘,这一路走去,当然不会寂寞了,可不知这寂寞才刚刚开始。
……
……
“师兄,我们终于走出昆仑群山了,你看前面有一座大城,我们可以进城歇息了!”
有情,昆仑第38号弟子,也是整个301号弟子中唯一的女弟子,不死晴虹的师姐,因三人从小流落街头,被昆仑无念掌教收留,带入昆仑学艺。
“叫你别叫师兄,叫世尊忘尘,听明白没有,若是再犯,可别怪我无情!”
原本白衣如雪的世尊忘尘,此时一身上已是灰迹斑斑,可却洗得很干净,这三个多月一路走来,二人也翻越群山,终于走出了人烟罕至的山野来到尘世之间,可他双眼中却并没有一丝欣喜,依然一脸严霜,更显得冷酷,配上轮廓分明的脸,潇洒的身姿,真可谓是玉树临风,气质非凡,若不拿剑,定会认为是大富人家的公子,可他手中却一直握着那把昆仑第一剑诛仙剑,诛仙除魔,天地失色,让人敬而远之。
“是,世尊忘尘师兄!”
有情有些委屈,自从在昆仑山脚与清风(不死晴虹)生死离别后,她一直跟前忘尘师兄,她感觉得出忘尘的变化,他孤傲,冷酷,甚至于无情,这是她不认识的忘尘师兄,自小之时忘尘都一直照顾着她与清风,可以说无微不至,是两人的大哥哥,若是有人欺负,忘尘总是第一个冲上去为两人出头的,可出了昆仑他变了,亲手了结了清风的生命,从那一刻起,他不再只是忘尘,而是世尊忘尘。
她知道这名字的意思,他要做世人尊敬的忘尘,而不仅仅是昆仑第一剑,所有人的大师兄,他昆仑的学艺生涯已经结束,现在的路他要自己走,他也可以自己走出一条不一样的修仙之路,成就一番斩妖除魔的大业,成为那应劫之数,挽救仙界,挽救苍生,所以他要无情,他要改变自己。
“我们去那里!”
有情顺着忘尘的手指看过去,却不是眼前的大城,而是城外三十数里的一个小村庄,依山而畔,绿树成荫。
“师兄,见城而不入,这是为何?”
“那里有妖气!”
有情再看时,忘尘已经走在前面,竟也不理她,可她看那村庄,在日暮之下,红霞遍染,炊烟弥漫,一切显得十分和详,她看不出有什么妖气,可她依然相信忘尘,在她心中,忘尘永远是对的,就算他亲手杀了清风,她也觉得这是对的。
“世尊忘尘师兄,你有一个威名霸气的名字,你也给我取一个吧!”
有情小跑着跟在忘尘后面,一身黄衣此时已快成灰色的了,看起来比忘尘还要破旧一些,就如同忘尘的一个小丫头,小跟班一样,看不出师兄妹的样子,更看不出是从小就相识的孤苦伙伴。
世尊忘尘凝目远眺,沉思片刻,看着身边的梨花飘落,似有感触道:“那你以后就叫‘落花有情’吧!”
世尊忘尘并未停步,反而加快的脚步,而有情却是走在后面,边走边酌摸着这个“落花有情”的名字,虽又不懂,可却很喜欢,毕竟对女孩子来说,长大了能由心爱之情取名,那是一种幸福的事儿。
世尊忘尘是昆仑这一批学员中的第一剑,剑术仙法高超,可驭剑之术却也未得其意,驭剑飞行这种高级别仙术当然不是十多年可学成,这需要在修仙之途中磨练才行,并非一召一夕之事,也并非其它修仙小说里那样,一出学院就能法术通天,其实也只是逗逗小孩子的,就好同我们现在读书一样,大学毕业至少要十八九年,出来社会还不是一无是处,连个工作也找不着。
……
……
这是城北之外三十里的一个村庄,几十户人家,看起来也还算富裕,毕竟离城近就是优势,随便运点田地里的新鲜蔬菜进城里,可是城里人的抢手货,几十户都是单门独户,每家门前都有一个院子,却也离群山较近,既能靠着广阔的良田种植,也可以进到山中打猎,所以每家院中除了农具外,都还有一些猎叉这些捕猎的工具。
世尊忘尘顺着下山的小路,一直昂首挺胸,看不出一丝疲态,风吹衣拂,飘逸灵动。
“世尊师兄,我们已进了村,不如先找一户借宿一晚如何!”
落花有情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肚子饿了,走起路来脚都有些重。
“我知!”
走到第三家人之时,世尊忘尘停了下来,因为这一家人正在烤一只很大的羊,烤全羊,而且还是黑山羊,院子里摆了四张桌子,三张都已坐满了人,另一桌却是空着,似乎是专门为未计划的客人上门而准备。
这户人家门户上都帖着红衣的对联,还有大红的喜字,院子中也挂着大红灯笼,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看起来正在办喜事。
世尊忘尘向那院门前一站,却也不进去,只是仔细观察,在等,在等主人来邀请。
“远方的客人,快快进来,今日我儿喜事,相逢有缘,一起来喝几杯喜酒!”
一个中年大叔脸带微笑迎了上来。
世尊忘尘脸上挤出一丝笑意,双手一揖道:“在下昆仑修仙者,路过贵府,适逢喜事,实有叨扰,祝贵郞早生贵子,喜事连连!”
中年大叔此时笑得更灿烂,虽然他知道眼前的这两人只是落迫于此,可喜事之时不嫌外人,有缘凑个热闹,也不差这点酒肉,十分客气的把两人迎了进去。
落花有情却是跟在后面,心里嘀咕,这师兄做事就是不一样,第一家不入,第二家不入,一直走到这第三家,刚才他说的妖气,难道是这一家,可她看着那在火上烧着的全羊,滋滋冒着的油,一股股诱人的香味,让人哈拉子直流,却是一分一毫也看不出来有何妖气,所谓妖气难不成就是这烤羊的香气,如此说来,师兄当是十分聪慧之人,不花一文一毫就能饱食,若是进城,此时无钱买吃的,而且也无钱住店,只能和小的时候一样,流落街头,这农家之地,院落宽畅,自然可以提供一晚住宿,这样就不会有入世失落之感。
两人在第四张桌前入坐,却也与其它桌之人点头招呼,大家看世尊忘尘气质不凡,而落花有情则漂亮温柔,也都对两人十分礼遇,不敢低看。虽然两人身上穿的有些破旧,却掩不住一股修仙者的气质,(这世尊忘尘与不死晴虹却是两类之人,一个英俊不凡,一个则是有些邋遢成性,若论长相,当也不相上下,可气质却是完全不同,所以不死晴虹却当了乞丐,而世尊忘尘与落花有情却成了坐上之宾。)
这在农家之地,乡野之所,却也是十分难得,并且吃喜酒的食客也不会关注主人家请的客人,大家都以为二人是远道赶来的大富之家公子小姐,只是旅途劳顿,衣冠有些破旧而已,同时也足以说明此二人对主人家的重视。
有情心里是十分温暖,她为她的正确选择而感到幸福,一个女人若是跟了有本事的男人,心里当然开心,若是如不死晴虹一般,现在必是在为肚子而发愁,可跟着世尊忘尘则不一样,不仅受人注目,更不需操心衣食之苦,而且还是烤全羊如此大餐。
她斜看世尊忘尘,在他脸上却是看不出半丝喜悦,反而布着阵阵愁云,心里却是十分疑惑,不知道他的心里还有什么不一样的想法,只能静候下章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