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名叫万晚歌。我的丈夫,是江南这一带有名的文人墨客,那时的广播和报纸非常兴盛,他是个记者,靠着这笔杆子赚了不少钱。自古文人多狎妓,但别人却都只看到他待我好。我嫁给他时,他正风华正茂,30多岁的脸看起来比我还年轻。
“秋平?你又要去工作了吗?”我,睡眼朦胧。
他帮我盖好被子,低声说答道:“嗯。”
门吱呀一声开了又合上了,他走了。我迷迷糊糊又睡着了。我有丈夫,但我依然感到孤独和寂寞。
他早上喜欢出门吃混沌,不爱我做的早餐,他的心里始终有他的小脚女人。
孩子尚小,请了两个保姆带着,一个叫柳叶,另一个叫落霜。公公婆婆早几年去广东安享晚年了,而我很清闲自在,每天都是无聊度日。
“老板娘,来一碗混沌。”陈秋平和往常一样坐在餐馆靠里面的长桌边。老板娘立即端上来一碗热腾腾的混沌,陈秋平倒了点醋开始吃了起来。吃着吃着想起今早出门前落霜端过来的鸡汤,又是万晚歌熬了挺久的鸡汤,他依然是一口都没喝。他心里依然没有接受她。他总告诉自己,是为了信义才娶她的。他又想起了阿芙,他的小脚夫人,因为给他生孩子,死了,她最爱吃这里的混沌了。
这时外面下起了雨,雨越下越大,大雨滂沱。他望着大雨,皱着眉头。
隔着雨幕,他看着万晚歌撑着伞走来。穿着合身的墨绿叠花旗袍,披着毛领挂肩,手里还拿着把伞,婀娜多姿。躲雨的人,男男女女,纷纷望着她。陈秋平胸口突然感觉有股火,他也望着她,隔着雨幕,眉头一皱。
她把伞递给他。
“你怎么来了?”他问。
“我被这雷声吵醒了,天下雨了,便出来寻你。”她答道。
“你回去吧,有劳了。下次叫落霜送来便好。”他接过伞,他发现她的旗袍裙摆被雨打湿了。
这还算冷的天气,她打扮成这样?难道他给她买衣服的钱少了?他胸中的火气更加旺了。
“披着。”他把大衣脱下给她。
她愣住了,两只小鹿般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
“披着!”这次他用的是命令的语气,显然非常不悦。
她呆立着,正准备要去接,他已经急着用衣服把她的小身子裹起来了。他撑开伞,绕过她,走了。
她看着他的的背影消失在街角,随后裹着他的衣服,也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