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震没有办法,不敢说太多,怕她一会儿不高兴,就转移话题跟她先套近乎。故意问她:“书香,你和孙小姐连武功都学了,为何没学骑马呀?”
提到跟她家小姐有关的话题,书香就变得喋喋不休起来,对着林震讲起两人小时候关于学骑马的事:“我很小就被卖进秦家,被小姐相中做了贴身丫鬟。小姐还有老爷夫人待我极好,我虽名为丫鬟,但小姐所享受的,我一样没缺。小时候小姐所有的课程,老爷夫人都让我跟着一起学,小姐每次添新衣服,也都会给我带着添,好吃的必然留我一份。至于这个马术课,小姐小的时候学骑马摔了,摔得很厉害,从此不敢再骑马。看小姐摔了,我也不敢学了,于是骑马这个技能,就这么荒废了。”
虽然少爷他们待自己也好,但还是有些羡慕书香,便对书香说:“书香,你能遇上大少爷一家人,也算是幸运。”
书香自豪的说:“那当然,所以书香一定要保护好小姐。”
林震看着书香,听她说的如此坚定,问她:“你保护你家小姐,那谁保护你呢?”
书香想了想回答:“小姐也会保护书香,还有你啊。”
林震听她能这么说,顿时有些欣喜,摸了摸后脑勺,傻笑的看着她。
书香见他这傻气样,对他吼道:“你还不快教我,一会小姐都学会了,我还不会。”
林震连忙起身教她,嘴角还刹不住的咧着。
平乐这边,秦子煜教得很仔细,挑好马之后,开始从最基础的开始教起,上马之前要检查配置,马鞍,脚托,缰绳有无问题。
然后是如何上马,先手握缰绳,一脚蹬住脚托,手臂和腰身一起用力,甩开另一只脚坐上马背。
坐上之后,轻拉缰绳,用脚拍打马肚子,马儿收到信号就会开始跑起来。平乐按照五叔说的步骤开始练习。
上马拍马肚子,马儿开始走起来,走了两圈,平乐已经适应了上马的感觉,想它再快点,于是用力拍了拍马肚子,马儿加快速度跑了起来。平乐心里开始慌了,想让马儿停下来的,可马儿根本不听话。平乐越急,越用力的在上面动,马儿感受到动静就跑得更快了。
秦子煜见势不对,紧追在马后。平乐控制不住马儿,心里很害怕。对着秦子煜大喊起来:“五叔,怎么办?我控制不住它。”
话音还没落,马儿用力一跳,将平乐直接甩了出来,还好秦子煜一直跟在马后接住了她。
平乐摔下马背的那一刻,又想起了幼时骑马被摔了腿。恐惧又从心底蔓延出来,好在被五叔接住,不然肯定又要摔得不轻。一时激动,抱着秦子煜的脖子不撒手,带着哭腔说:“吓死我了,我以为要摔在地上了。”
秦子煜赶紧安慰她说:“没事没事,有五叔在呢。”
虽然被有惊无险的摔了一下,但是平乐很快就恢复了心态,不服输的站起来准备再来。倒是秦子煜吓得不轻,感觉这太危险了,大哥大嫂不让她学骑马不是没有道理的。要不,跟她商量商量,不学了吧。于是对平乐说:“要不我们不学了,太危险了。”
平乐听他这么说,噌的一下站起来,斩钉截铁的说:“不,我要学。”
秦子煜拗不过她,只好继续教。只是这次每次马儿跑的时候,秦子煜就跟在后面跟着跑,生怕她再掉下来。好在平乐这次没有急功近利,也没再从马背上摔下来。秦子煜才放心下来,打消了不让她学骑马的念头。
平乐学得还不错,就越学越来劲。秦子煜说骑马不可急功近利,需要多多练习,今天就学到这里,让她回去休息。并特别嘱咐,他不在的时候,不要私自一个人骑马。
昨日学了半日马术,浑身骨头都痛了,今日一直睡到巳时才起来。刚起来吃了个晚早饭,就听见十三公主咋咋呼呼的跑了过来边跑边喊着:“平乐平乐……”
平乐赶紧迎上去,替她顺了顺气问她:“公主何事啊?跑得这么急?”
十三公主顺了顺气,开口说道:“没事没事,就是想你了。”
平乐看着十三公主这做派,还有说话的语气,怎么这么熟悉又似曾相识?看了看她,笑着问:“哦?是吗?”
十三公主有些心虚,但依旧很坚定的回答:“是啊。对了我来是要告诉你,你知道自己的名字已经在京都传开了吗?”
“啊?”平乐有些发虚:“为什么啊?”心想着自己最近在家老实待着抄书,似乎没有做什么惊世骇俗之事吧?
十三公主说:“就是上次百花节你对对子对赢了林诗雅,就名声大噪了起来,有人说你文采斐然超过林诗雅,也有人说你们各有千秋,不分伯仲。最后大家统一把你和她并列为京都两大才女。你不知道吗?”
平乐听得一愣,心里想着,不是吧,你们京都对才女的要求就这么低?随便对两个对子就成了大才女?有些不好意思的对十三公主说:“我只是运气好对上了她的两个对子,这京都人给我这么高的评价,我可真不敢当。”
十三公主连忙反驳:“没有啊,我是真的觉得你很厉害,不比林诗雅差。”
十三公主吹嘘了平乐半天,然后非要拉着她一同去逛街,平乐拗不过她,只好同她一起去。
十三公主平日喜欢逛街,买些衣服首饰之类的。她想着姑娘家一定都喜欢这些,就带着平乐逛逛街买买东西,一来她是真的很喜欢平乐,想跟她交朋友,增进增进感情。二来,搞定小侄女也可以离子煜哥哥更近一步。女孩子的友谊,没有什么比一起逛街来得更快了。
二人先是来到一家首饰店,平乐不太爱佩戴首饰,对这些东西也不太感兴趣。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十三公主挑,偶尔在她问的时候给点意见。十三公主看起来非常专业,看首饰从质地到做工到现下最流行的款式都非常熟悉。
挑了许久,十三公主挑中了一个白玉镯子,她拿着镯子跟平乐开始讲解起来:你看这个玉镯晶莹剔透,声音清脆悦耳,一看就知道是正宗的和田白玉。做工细致精巧,款式也十分新颖。还有这个白色不仅配你浅色系的衣服,还极搭你的气质,你可喜欢?
平乐听她说了一大堆,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这是个好东西。看十三公主讲得如此认真,也不能拂了她的面子,只得点点头说喜欢。
十三公主一听平乐说喜欢,拉起她的手,就把镯子给她套上,十分满意的说:“喜欢就好,这个就送给你了。”
无缘无故,平乐可不能乱收人家的礼物,一边脱镯子一边拒绝:“无功不受禄,我怎么能随便收你的镯子呢?”
十三公主赶紧拦着她脱镯子,略带生气的说:“你还当不当我是朋友了?我送你个镯子怎么了?再说前几日百花节上,你不也送给我一个镯子了吗?”
平乐想起来了,那日她是把五叔和七皇子赢来的镯子让给了十三公主。可那是五叔和七皇子赢来的,我不是她送的啊。正准备再次拒绝,十三公主抢先一步说:“你要是不收下,就是不拿我当朋友。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等会请我吃饭。”
十三公主都这么说了,平乐再拒绝也不好。看着她突然想到了七皇子当日送自己簪子的场景,这兄妹二人,还真是如出一辙。
逛完首饰铺,二人又来到卖衣服的地方,十三公主说这家店是京都最好的衣裳店。里面的裁缝师傅特别厉害,每一件衣服都是她自己设计,自己做的。并且每一件样式都不同,许多小姐们都喜欢在她那定做衣服,还建议她可以在这里定两件。
平乐对穿的不太讲究,挑中了合适的买上便是,定做的话也太麻烦了。于是跟十三公主一起挑了起来,最后挑中了一件粉红色的和淡绿色的。但平乐只想买一件,于是在两件之间有些纠结。
十三公主觉得粉色更好看,俏皮可爱,但书桌觉得淡蓝色更好,二人喋喋不休的讨论起来。
“我觉得还是淡蓝色更适合秦小姐,清新脱俗,又给人一种天高海阔之感,更适合秦小姐无拘无束的气质。”平乐抬头一看,说这话的正是那日在百花节碰到的林诗雅。
平乐向她行了个礼,回道:“林小姐真厉害,普通的一件衣服,被你这么一说,突然变得夺目了起来,那就这件吧,省得我纠结,谢过林小姐。”
林诗雅还了平乐一礼笑道:“其实秦小姐天生丽质,什么衣服穿你身上都好看。”
平乐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林小姐你再夸下去,一会我就要把整间铺子的衣服都买去了。”
林诗雅听平乐这么说,捂嘴笑起来:“那可得置个大点的衣帽间,不然装不下的。”
一来二去两人开起了玩笑,平乐觉得这个林诗雅虽然被称为京都第一才女,完全没有恃才而骄之感。同是大家小姐,也不像傅姝琴那么高冷。对她的好感油然而生,顿时有些羡慕。林小姐可谓是当之无愧的大家闺秀,无论是教养还是性子,都极好,她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