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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朱生豪的英国戏剧翻译与莎士比亚(2)

第二节 追求“神韵”:传情达意,行如流水

一、“志在神韵”——神似与化境

朱生豪译莎的确是一次惊世骇俗的空前创举。他悉心体会原作的神韵,领悟我国读者乐于接受的限度,突破莎翁的无韵诗体表述形式,大胆运用散文文体翻译过来。在遇到一些不符合读者思维习惯的场合时,为了使原作在我国这一特定环境里更加传神,而对个别人物行为或语言,适当加以调整或改造。他的译莎,实质上是一种完全重视于原作神韵的创造。罗新璋在《我国自成体系的翻译理论》一文中说:“朱生豪译笔流畅,文词华瞻,善于保持原作的神韵,传达莎剧的气派,译著问世以来,一直拥有大量的读者。”【9】朱生豪在他译著的开篇就表明:“余译此书之宗旨,第一在求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声韵:必不得已求其之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句对照式之硬译,则末敢赞同。凡遇原文中与中国语法不合之处,往往再三咀嚼,不惜全部更易原文之结构,务使作者之命意豁然呈露,不为晦涩之字句所掩蔽。每译一段竟必先自拟为读者,查阅译文中有无暧昧不明之处。又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审辨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一字一句之未惬,往往苦思累日。”【10】由此可见,朱译不只是将原文思想译出,他还要在最大可能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

他在翻译中所追求的是莎翁的“神韵”和“意趣”,而反对逐字逐句对照式的硬译,其译“志在神韵”,让读者在优雅流畅的文字里领会莎翁鸿篇巨著的精髓。朱译语言优美,诗意浓厚,效果生动。他还善以华美的文笔描绘莎剧中的诗情画意。下面试以朱译《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第二场的一首诗为例,以作欣赏。

Song

Tell me where is fancy bred,

Or in the heart,or in the head?

How begot how nourished?

Reply,reply,

It is engender’d in the eyes,

With gazing fed,and Fancy dies,

In the cradle w here it lies.

Let us all ring Fancy's knell

I'll begin it,

—Ding dong bell!

—Ding dong bell!

这首诗本身从音部到音韵以及形式,都非常有特色。朱氏的翻译如下:

告诉我爱情生长在何处?

还是在脑海?还是在心房?

它怎样发生?它怎样成长?

回答我,回答我?

爱情的火在眼睛里点亮,

凝视是爱情生活的滋养,

它的摇篮便是它的坟墓。

让我们把爱情的丧钟鸣响。

玎!玎!

玎!玎!

该诗译文基本照顾到每句原意,形式基本相同,尾韵基本相同,而且一韵到底,朗朗上口,还译出了喜剧色彩,反映出译者对民间小曲的熟知。以下再看一段《哈姆雷特》第四幕第五场里奥菲利娅的唱词,我们更是可以看出朱氏译文传神达意,优雅流畅的特点,以及他注重神似的翻译观。

OPHELIA While his shroud as the mountain snow —

Larded all with sweet flowers,

Which bewept to the grave did not showers,

With true—love showers.

奥菲利娅 殓衾遮体白如雪—

鲜花红似雨;

花上盈盈有泪滴,

伴郎坟墓去。

朱生豪把“Larded all with sweet”译为“红似雨”非常传神,简捷生动地突出了奥菲利娅此时的悲伤心情。朱氏还采用口语体白话文译介作品,便于读者接受。例如,《哈姆雷特》中当雷欧提斯因为父亲在宫中突然被哈姆雷特误杀,怒气冲冲地来找国王算账,直接进来对左右说:

Laer I thank you,keep the door.O thou vile king,Give me my father!

Queen Calmly,good Laertes.

Laer T hat drop of blood that's calm proclaims hastard,

Cries cuckold to my father,brands the harlot

Even here,between the chaste unsmireched brow s

Of my true mother.

King What is the cause,Laertes,

T hat thy rebellion looks so giant-like?

译文:

雷 谢谢你们,把门看好了。啊,你这万恶的奸王!还我的父亲来!

王后 安静一点,好雷欧提斯。

雷 我身上要是有一点血安静下来,我就是个野生的杂种,我的父亲是王八,我的母亲的贞节的额角上,也要雕上娼妓的恶名。

国王 雷欧提斯,你这样大张声势,兴兵犯上,究竟为了什么原因?

上文三人对话,可以看出雷欧提斯的开场白有两行,而第二行只说了半句,下一行是王后的话,也只有半句,但却是接着雷欧提斯的话来说的,同样,国王的对白也是接着雷欧提斯的话来说的,也就是说在莎翁的五音部无韵体诗里,甲角色没有说完的音步,乙角色可以接着说完,可见莎翁的无韵体诗达到了相当口语化的程度。朱生豪对此领悟深刻,且再现了原剧风格特色。从“万恶、奸王、杂种、王八、大张声势”这些简洁的话中,我们感受到了雷欧提斯年轻气盛和怒火中烧,王后的息事宁人,国王的居心叵测和以退位进。从不长的对话中,看得清清楚楚,甚至超出了原文表达的内涵。在继续进行的毒化中,当国王问雷欧提斯是否不分敌友、见人就要报仇时,又出现这样的对话:

Laer:None but his enemies.

雷欧提斯:冤有头,债有主,我只要找我父亲的敌人算账。

与这句翻译异曲同工的是第二幕第二场里大臣波罗涅斯被国王派去试探哈姆雷特是否真疯时,哈姆雷特说了这么一句话:

Hamlet:Words,words,words.

哈姆雷特:都是一些空话,空话,空话。

这样的翻译都是把小小的词充分调动到了极致。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朱氏“信、达、雅”的翻译观,朱氏曾经与范泉先生谈到:“信”是忠于原著,不随意增删。“达”是将原著完整地运用另外一种语言如实反映的意思。至于“雅”则是翻译文学的灵魂,它含义有两方面:一是文字上力求优美,能使读者产生美感;二是思想内涵上要求掌握原著的灵魂—神韵,将原著的精神风貌真切而艺术地反映出来。“信、达、雅”三方面应该是一个整体中含的三种内容,不能分割。朱生豪为了要努力做到这样的思想,曾经付出艰苦的劳动:不仅在落笔翻译前,反复默诵原作,等心领神会后方才开始下笔,而且在译成初稿后,再认真推敲多遍,把不符合原作精神和我国读者观众习惯的词语结构等方方面面加以润饰、改造。自称:“余笃嗜莎剧,尝首尾研习全集至十余遍,于原作精神,自觉颇有会心。”(《莎翁年谱》)像傅雷那样,朱生豪把翻译和中国绘画相比较,认为中国画家对肖像画的要求不是形似,而力求神似。他对翻译的要求,则是既要求尽可能形似,更必须无论如何神似。译界对朱氏翻译予以高度评价。范泉认为“朱氏译文实质上是一种完全忠于原作的神韵创造”【11】。朱氏在用散文体再现莎氏无韵诗体的过程中,特别注意汉语言文字的音乐美,讲究平仄、押韵、节奏等声韵上的和谐。不但是剧中的译诗,就是对话也大量运用了诗的语言,朱译莎剧简直是诗化了的散文。许渊冲认为朱译莎剧是“名译”,朱生豪是“才高于学”。著名莎士比亚研究专家张泗扬教授曾说:“朱生豪的译文,超过了莎士比亚原文。”虞尔昌先生对朱生豪非常钦佩,说:“朱氏虽属年轻一代,而所译信达雅都已经做到。迄今仍无出其右者。”朱氏翻译“志在神韵”!他的翻译思想在中国翻译思想史上起了重要作用:在“案本—求信—神似—化境”的中国翻译发展史中,朱生豪继承发扬了严复的“信、达、雅”,并影响了后来傅雷的“神似”和钱钟书的“化境”,对中国传统译论的形成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枢纽作用。

李赋宁先生在《浅谈文学翻译》一文中以朱生豪的《里查二世》中的一个片断为依据,赞扬朱氏译文,称朱氏翻译达到了典范的文学翻译标准。他说:“通过再现莎士比亚无韵诗体的口语节奏,朱先生使自己的译文获得流畅、自然的效果。”“另一方面,朱先生的通畅、自然的译文又能紧扣原文,把原文的意思准确、充分地表达出来。”李先生举例说,“朱生豪把but my time runs posting on in Bolingbroke's proud joy,w hile I stand fooling here,hid Jack of the clock译为可是我的时间在波林勃洛克的得意的欢娱中飞驶过去,我却像一个钟里的机器人一样站在这儿,帮他无聊地看守着时间”。李先生认为这样的翻译非常好,虽然朱氏的译法和原文的字面意思有出入,与原文句子结构不尽相符,但是朱氏对原文的意思却吃得非常透,他的译法把原文的意思十分准确、充分地表达了出来。李先生还认为把“Jack of the clock”译成“钟里的机器人”,同时又极为巧妙地把这个机器人的作用(看守时间)和分词fooling结合在一起,译为“帮他无聊地看守着时间”,这种译法可以说是达到了化境。以此表达李先生自己的文学翻译观点:翻译家要对原文窥全豹,要胸有成竹,使得原文在翻译家的语言炼金炉中加以熔化、分解、重新组合。

朱生豪在32岁就译出了莎剧31种,莎翁写出第一个剧本《亨利六世》时26岁,而最后一个剧本《亨利八世》则是他年近50岁时写出的,创作的跨度为22年。仅仅以这22年的人生体验计,要尽可能贴近真实地理解并翻译成另一种美丽的文字,只能说是朱生豪的悟性,或者就是他与莎翁的一种默契。朱生豪在《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中说:“中国读者耳莎翁大名已久,文坛知名之士,亦尝将其作品,译出多种,然历观坊间各种译本,失之于拘泥生硬者实繁有徒。拘泥字句之结果,不仅原作神味,荡然无存,甚且艰深晦涩,有若天书,令人不能卒读,此则译者之过,莎翁不能任其咎者也。”这是朱生豪调动了全部智慧与心血尝试翻译诗体莎剧后得出的一席深刻体会。

二、语体风格——“诗文体裁的展览厅”

莎氏《哈姆雷特》中,既有深含哲理的独白、哀婉悲凉的歌谣,也有滑稽戏谑的调侃、辛辣无情的嘲弄,以及一语双关的暗讽等。所有这些戏剧效果全都依赖剧作家娴熟而多变的语体风格予以表达。在谈到莎氏代表作《哈姆雷特》一剧魅力时,莎氏专集前主编哈罗德·詹金斯(Harold Jenkins,1909—2000)先生曾经说:“作为世上最富魅力和争议的作品,剧中几乎没有哪一行对白未曾吸引人们的关注并为此发表了一两篇文章。”【12】以哈姆雷特为代表的极为主要人物在剧中先后被使用多种不同的语体风格,其中包括:无韵体、韵文、散文、双关语、打油诗及歌谣等。每一种文体又有各种各样的风格。难怪我国著名的翻译家王佐良先生将《哈姆雷特》称为“一个诗文体裁的展览厅”【13】。

朱生豪虽英年早逝,但是他可算应运而生——应中国汉语发展的运道。中国白话文冠冕堂皇地登堂入室,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生于1912年的朱生豪赶上了汉语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整个过程。在我国用白话文翻译莎士比亚戏剧,历来有两种译法:一种是用散文体,一种是用诗体。采用散文体最突出的例子自然是朱生豪。从1935年到1944年,他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以惊人的毅力译出37种莎剧中的31种。朱氏并没有像卞之琳那样“亦步亦趋”,“刻意追求”形式的近似,将莎剧译文成诗歌体。我们以《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场为例,奥菲丽娅对哈姆雷特讲的一段话:

My honoured lord,you now right well you did,

And with them words of so sweet breath composed,

As made the things more rich.Their perfume lost.

Take these again,for to the noble mind,

Rich wax poor when givers prove unkind.

最后两句我们可以译成:

对于有骨气的人,

送礼者一变心,重礼也不值一文。

而朱生豪的译文是:“因为在有骨气的人看来,送礼的人要是变了心,礼物虽然贵,也失去了价值。”由于不受格律的限制,这句译文显得既从容又顺畅,虽然采取格律诗体的译法,更接近莎剧的本来面貌,体现莎剧的“原汁原味”,但是从读者的角度考虑,这样更让人接受,具有可读性。

莎氏后期的戏剧中,散文的比重逐渐增加,在其编剧生涯中期创作的《哈姆雷特》里,居然占了三分之一的分量。据《莎士比亚百科全书》统计,《哈姆雷特》剧中共有散文1211行,无韵体诗2444行,加上其他各体诗文韵句共计3929行。【14】

与诗体相比,散文没有节律要求,也就是每一诗行之中没有固定的音节或音步数量。因此,就哈姆雷特本人而言,当他想以一种比较随意自如的方式与朋友或亲人交流时,或当他需要讥讽喜爱故弄玄虚的波罗涅斯,以及指挥演员们排演的时候,他都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语调降低到非常戏剧性的口吻,由此可表明他谈话的对象有所不同、气氛有所改变、本人情绪发生变化。

如在第五幕第一场,当波罗涅斯献计将自己的女儿奥菲丽娅“放出去”引诱哈姆雷特,并以此向国王与王后证明自己发现了哈姆雷特发疯的根源时,便对“正念着书本走来的”哈姆雷特迎上前去,哈姆雷特就采用极其自然、流畅的散文风格,假借书中内容,巧妙机智地对波罗涅斯这位“讨厌的老傻瓜”进行了淋漓尽致的讥讽与嘲弄。就连自以为“嗅觉灵敏、百发百中”的波罗涅斯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尽管这是疯话,但却很有见地。”“莎氏身为诗人和剧作家,莎剧中的散文部分艺术价值很高,有些批评家把它誉为英语文学最优秀的散文作品,评价不在诗体部分之下。”【15】

双关语是一种文字游戏,是作者利用词与词之间的谐音,或一词多义的优势,来表明字面意义与内在意义之间的距离,以达到戏剧性的语言效果。根据罗伯特·韦曼先生编著《莎士比亚的字义搬弄》一书中统计,《哈姆雷特》剧中共有90多处双关语,为莎氏诸剧之冠。【16】我们以哈姆雷特在第一幕第二场首次亮相便使用的一句双关语为例。当新任国王克劳狄斯答应雷厄提斯可以返回法国之后,便开始与哈姆雷特搭讪,并亲切地将其称为“myson”(我的儿),哈姆雷特对此颇为不满并出言不逊(“有点胜过亲族。但是远于同属”)。国王接着追问哈姆雷特:“你为什么依然阴云笼罩?”哈姆雷特及时地反驳道:“不,陛下,我倒受不了太阳的热乎儿。”哈姆雷特在对克劳狄斯的反驳中,利用单词“sun”多义的优势,既可以表达自己不愿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心情,也因为他此刻身穿丧服正为死去的父亲痛苦哀伤,因为“sun(太阳)”一词在传统上可以象征“王室、帝王”。如果说哈姆雷特自己的回答中利用单词的谐音与一词多义的优势达到了一语双关的戏剧效果,那么克劳狄斯在自己的问话中也不乏弦外之音。因为“clouds(阴云)”一词根据上下文,既可明指哈姆雷特此刻所穿的黑色丧服,又可暗指他内心所笼罩的阴影,所以同样也起到一语双关的作用。

阅读朱译莎剧,随时可感受到一种美的享受。这是因为译者在用散文体再现莎剧无韵诗体的过程中,特别注意汉语言文字的音乐美,讲究平仄、押韵、节奏的和谐,非常注重和谐悦耳的朗读效果。他自己也曾经说过:“诗所以能激发感情,完全在于它的节奏。”

如剧中第四幕第五场奥菲丽娅的唱词:

OPHELIA He is dead and gone,lady,

He is dead and gone,

At his head a grass—green turf,

At his heels a stone.

O,ho!

奥菲丽娅 姑娘,姑娘,他死了,

一去不复来;

头上盖着青青草,

脚下石生苔。

嗬呵!

译文在形式技巧上是如此近似于原作!其行文规行矩步,尽量扣紧原诗。首先,译文完全按照原诗的办法行多元韵,其译诗的韵脚分别为:了、来、草、苔。第一行的“来”与第三行的“苔”与原诗第一行的gone和第三行的stone押韵格式完全一致。其次,就形式的另一特点,即诗的建行而言,他的译诗也非常贴近原作。译文中除第1行为7个字外,其他各行都与原文字数一致,对应效果达到惊人的和谐。另外,第五幕第一场那小丑唱的歌曲亦是如此。由于篇幅,不再赘言。

通过上述具体事例我们可以看出,剧中人物无论采用哪种语体风格,都非常恰当得体,都与他们的身份、谈话的对象及他们当时的心情及环境完全吻合。“诗人把同样一句话用诗歌而不是散文表达出来,或者相反用散文而不用诗表现出来,都是不能加以改变的,否则就会伤害或者破坏原有的美。”【17】朱译中每每词语顺序都要“锱铢必较”。正因如此,朱氏翻译的莎剧中译本才成为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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