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小刚“傻瓜大王”的头衔是怎么加冕的?还得从3月5日发生在12路公交车上的事说起。
3月5日一早,我们班组织了几个“雷锋小组”到街上去为民服务。我们这一组,由翁小刚带队,到12路公交车终点站广场打扫卫生。擦护栏、扫车厢,一直干到中午12点才干完,同学们乘12路车回校。
一上车,大家纷纷争着为一起来的同学刷卡,或往收费箱投硬币。
站在翁小刚前面的一个小个子女生,面熟,但不知是哪个班的。她往收费箱里“当!”投了一枚硬币,刚转身往一边走。这时,后面两个戴着眼镜的男生,嘻皮笑脸地说:“代我们投一个吧,我们没带钱。”
那个小个子女生抬眼对他们看看,一个染着红头发,一个脑后挂着一撮毛,很油气,不像是学生,没理那两人,要往一边走。靠她左边的那个“一撮毛”抓住那个小个子女生的手,说:“别这么小气嘛,我们没带钱,请你代我们投一下嘛小姐。”
“谁是小姐?”那个小个子女生手一摔,又要往开走。
“一撮毛”口气也硬了:“我就喜欢你给我投一下,怎么着?”
靠右边那个红头发跟着朝那个小个子女生做了个坏动作:“不会投吗?我来教你呀?”抓住那个小个子女生的另一只手说。
那小个子女生脸红红的,气得要哭,大声嚷起来:“干什么嘛?走开!”
那两个小流氓不但不走开,反而更加放肆。
站在后边的翁小刚看不过了。上来说:“哥们,不要这样嘛!好男不跟女斗。”
“一撮毛”一听,转过身来,看看说话的翁小刚,说:“有你什么事?嗯?我就喜欢让她给我投,怎么着?”说完,又掉过面去,继续纠缠那个小个子女生。
翁小刚往前走走,口气也硬起来:“你放开她!她是我同学!”
“同学?女朋友吧?”“一撮毛”挑衅性地转过面来,脸就要靠到翁小刚的鼻子。
翁小刚不怕他,论个头,论气力,翁小刚均不在他们之下。翁小刚马上脖子一梗,说:“就我同学,怎么啦?你们再动她一下试试!”
“嗬!你小子吃了豹子胆了今天?你知道爷是哪一路的?嗯?”“一撮毛”说着,放下那个小个子女生,上来一把揪住翁小刚的衣领。
翁小刚一时怒不可遏,顺势一把薅住他后脑一撮长毛,“咚!”使劲往车门上按。旁边的“红头发”马上过来,照着翁小刚的脸就是一拳!翁小刚鼻子流出血来。
三个人扭打在一起。
一会,车到站。
我们怕翁小刚吃亏,一齐上来护着他。
那两个小流氓看看我们都是一起的,就狠狠地松开翁小刚,说了一声,当心点!下车便溜。
我们再回过头看看那个被欺负的小个子女生,却到处看不到她人影。有人说,那个小姑娘早就下车走了。
我们觉得十分气忿,翁小刚为她抱不平,为她挨揍,她却连一声谢谢也不说!
下了车,我们既气那个小个子女生是个不仁不义,也气翁小刚爱管闲事,为一个陌生的小女生,白白挨了顿揍,真是傻瓜!
翁小刚仍然很气忿的样子,揩揩嘴边上的血,嚷我们:“什么叫爱管闲事?什么叫傻瓜?能这么说话吗?啊?那今天你们到车站学雷锋做好事,都是傻瓜吗?如果多一些有正义感的人,多一些爱管闲事的傻瓜,也许那两个小流氓就不敢那么放肆,知道吗?”
我们几个被他嚷得哑口无言。
第二天,翁小刚把这件事情写成稿子,送到校广播室去。
这事一广播,整个人民中学都知道了。
校长觉得翁小刚的行为应当受到表扬,当即要校广播室特辟一个“傻瓜大王”专栏,特邀翁小刚到校广播室做“傻瓜大王”栏目主持人。号召全体师生参加大讨论,讨论专题,每周五下午广播一次,全校迅速掀起一股“傻瓜热”。
以前,人民中学校园里最令师生们头疼的,就是经常丢自行车。早上把车子放到林带里,中午放学再去扶,也许就再也找不到自己的车子了。我们班的丢车者王小宁和靳生,两人就轮流在车棚后边傻看,没看几天,就把一个校外偷车贼抓住了。
那天放学,高二年级几个大同学,走到一家酒馆门前,硬叫一个小同学请客。小同学说没钱,那几个大同学就动手搜查。没翻到钱,要小同学第二天带钱请客,否则吃拳头!这事被四班的刘畅同学发现了,报告他们老师,为小同学们伸张了正义。
不过,参加这次傻瓜大讨论的师生,也不是都那么“傻气”,对这个问题,他们有自己的看法。
周五下午四点,翁小刚正要开始一周一次的“傻瓜大王”广播,忽然,专题热线电话响了。翁小刚拿起电话:“喂,我是‘傻瓜大王’栏目主持人翁小刚,你哪位?”
“你不要问我是谁,我是人民中学学生。”电话里说话的是个男生,很明显,他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
翁小刚问:“你有什么问题吗?说出来我们一起讨论好吗?”
电话里说:“我也没什么问题要跟你讨论。我想问你,你是不是傻瓜?”
翁小刚不知他要说什么。问:“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只想问你,你是不是傻瓜?回答我。”
“你想捣乱吗?”
“我不想捣乱。我只想问你,你是不是傻瓜?我觉得你不是傻瓜,你很聪明。我看得出来,你主持的这个‘傻瓜大王’特别节目,说是提倡傻瓜精神,实际上,你只是想让我们来做傻瓜,而你却不是傻瓜。”
“不对。不是这样的。我们讲的傻瓜,实际上是正义的代名词。做傻瓜,也就是要做个有正义感的人罢了。”
“你做了吗?你做有正义感的人了吗?”说完,啪!电话挂断了。
翁小刚能听出来,这个电话,好像是5班的邹鹏打的。上小学的时候,翁小刚跟邹鹏一个班,两人还有过一些小磨擦。听说邹鹏家就住在幸福小区。
放学后,翁小刚想去找一下邹鹏,他希望邹鹏能相信他主持“傻瓜大王”这节目。
下午,学校劳动晚了,走到东风农贸市场,天快要黑了。翁小刚刚要拐进幸福小区,忽听后边有人大叫:“有人抢钱包了!抓贼呀!抓贼呀!”
翁小刚头一掉,看到一辆摩托车飞一样向前!车上两个人,后边一个人手里抓着个包,这一定就是电视里常说的骑摩托抢劫的“飞虎队”。翁小刚来不及多想,急中生智,手里的铁锹柄顺势往路中一横,正好挡在车后座那人身上,那个人“扑嗵!”从车上摔下来,在地上滚了几滚,才停住。
那个开车贼已经飞上前好远,一看,车后的同伴被击倒在地,车在路上疾速打了个弧,折回头,直冲翁小刚而来!撞倒翁小刚,又迅速救起地上的同伙,一阵风,不见了!
等周围人明白过来有人抢劫,便纷纷上来帮助翁小刚。看翁小刚满脸是血,有人立即叫车把翁小刚送到医院。
110迅速追捕。
10多分钟,就在腾飞桥头堵住了飞车贼。
晚上,市电视一台新闻节目里,插播了“人民中学初二(3)班同学翁小刚,只身擒飞贼”的消息。消息后边还加了一段编后话,赞扬翁小刚这种爱管闲事的精神。编后说,若是人人都有这种精神,我们的社会环境,将会变得更加和谐与安宁。
第二天,老师和同学带着鲜花和小礼物,到医院来看望翁小刚。
5班的邹鹏也来了,他把一本日记本放到翁小刚的旁边,跟翁小刚握了握手,什么也没说。
这时,翁小刚要坐起来,头一拗,忽然发现床那头的小茶桌上,有一个小巧玲珑的手工花篮,花篮边上还有一行小字:谢谢您!傻瓜大王!署名:一个小个子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