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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签”,“钢笔”和“封面”

庞大的图书馆里,米特尔依旧穿着那身雪白的工作服,他推着一车的书在二层楼处。

现在是早上,图书馆人影稀疏,他按照图书的编码正在归还到对应的书架上。

每天的工作时间大概是六个小时那样,除此之外你可以去做其他的事情。

米特尔其实四点便来到馆里工作。这里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只要你想,一天都可以待在这里看书。

那么说回来,为什么米特尔要到这里当一个图书管理员呢?主要还是因为“诡异之书”的事情,“诡异之书”分为四个部分,本体——“黑皮笔记本”,书签,钢笔和封面。四者缺少了哪一个,都无法启动它。

而据腾蛇所说,奥尔曾在这里读过书,而且书签就被他藏在图书馆里。那张书签单独来看,只是无比普通的物品。要在这么庞大如深海的图书馆里寻找到它,是何其的艰难。

为此,腾蛇请求米特尔用他的妖眼在这里试一下,毕竟,米特尔的妖眼是属于“异常”的范畴,即使在这个禁忌颇多的图书馆中,也可以使用。

米特尔对那“诡异之书”很好奇,同时图书馆是一个获得知识和情报的好去处,便答应了下来。

这里的书架都是用某种木材做成,它们不知过去了多少个年头,也未见腐蚀,反而是散发着能稳定心神的幽香。

米特尔在还完这一车书后,又去柜台站了一会。

然后他去更衣室换下自己的工作服,穿上一身便服。简单的吃点面包来代替午饭,接下来,他就要从三楼开始寻找。一楼在昨天的时候就被他搜了个遍,而这二楼在今早也看得差不多了,却完全不见腾蛇口中那“枫叶”书签的痕迹。

毕竟这里那么多层楼,谁又知道那个快百年前的书签会在哪里呢?说不定它被某个工作人员当作垃圾扫掉了,或者夹在书里被人借走。

可,腾蛇还是强调“书签”就在这里,因为这四件物品之间是有着联系,而腾蛇则是通过黑皮笔记本中的指示,知晓了“书签”的大概位置。

也就是在这图书馆中。

身着浅蓝色外套的米特尔走上三楼,他依旧戴着一副护目镜,只是这是一副崭新的。

米特尔站在三楼正中央,他抬起头来,看着上面。自三楼起,一直往上到第九层,中间都是空的,就像一口井一般。

他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分区,悄悄的睁开“妖眼“,搜查了起来。

在图书馆里,设置着很多的感应法阵,如果有人在这里使用魔法,那就会被发现,并且按照规矩处罚。虽说米特尔的妖眼与其不同,但是都会有能量的产生,如果不小心使用,还是会被察觉。

这块区域的书似乎是一些文学故事,米特尔眼光扫过了几个书架,还是没有那“书签”,可他却发现了几本好像很有意思的书籍。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红皮书籍,书名《诗人的罗曼史》。米特尔看过很多书,可这本他没看过。出于好奇,他开始阅读这本书。

由于“妖眼”以及常年阅读的原因,米特尔的阅读速度非常快,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目十行。

花了半个小时,米特尔把这本像字典一样厚的小说看完了。

而他的感触则是一阵“胃疼”,这狗血的不能再狗血的爱情故事简直就是在折磨人,如果不是因为这作者的文笔好,用词精妙,再加上米特尔的看了就看完的阅读习惯,可能真的一半都看不下去。

主人公克菲是一个没有工作,也没有名气的诗人,每天想着哪一天自己的诗会被人们发觉,赏识,然后一飞冲天。这真是老套的角色设定。他是一个破落贵族,每天无病呻吟,饥寒交迫却不舍得去找份工作,用他的话说就是“宁可在寒冷的街头唱着歌,也不去那些臃肿的商人底下受着气”。令人诧异的是,像这么窝囊废的男人,居然也有着一个对他死心踏地的青梅竹马。可能只是因为设定里,他长得很帅。

于是他就吃着软饭,在这糟糕的生活中度日,在数十页的欢乐的小插曲下,这无聊的故事迎来了第一个高潮。那就是他的青梅竹马抛弃了他,转而投入了另一个帅气,并且有钱的贵族大叔的怀抱中。

死心踏地?至死不渝?原来那都是谎言。

抑或是自己这样的人,根本不会给人带来幸福。

克菲在接近几十页的打击中,写出了一首优秀的诗歌。借着这首诗,他小有名气,也终于解决了温饱问题。在那段黑暗的时间里,克菲不得不去打工维持生计,也正是那段经历,让他的诗歌成熟了起来。

他遇到了他的编辑,一个妙美的少妇。是的,这是一位美丽的人妻。随之,二人又开始了一段令人胃疼的故事。只是少妇觉得再这样暧昧下去,就会发生一些对不起自己丈夫的事。于是她在事态将要进一步恶化时,主动将这段感情告一段落。

就这样,克菲又一次受到了感情的挫折。

其实他一开始就知道,这样的感情是不会有结果的。

某一天,他的诗歌被亲王看到,亲王非常喜欢他的诗,便让他来做自己书库的管理着。就这样,他重回贵族的生活,而英俊潇洒又多才的他则深受贵人们的喜爱。接下来就更加有趣了,已经被感情伤害得遍体鳞伤的他,开始放纵的生活。他先是纵横在交际场中,与多名贵族小姐风情种种,而后又是攀上了一个男爵的夫人。总之,在这一段章节中,各种纸醉金迷的生活被揭露出来。而主人公克菲则是陷入了欲望的漩涡中,无可自拔。就这样过来差不多一半的内容,亲王因为涉嫌谋反被杀,而他也失去了在亲王下面的工作。他又一次,回到了以前那潦倒的生活。

人们总是喜欢新颖的事物,而他的诗歌则淹没在了无数新生作品的海洋中。他提起笔,脑子却一片空白,他忘记了如何写作。

这时,他的青梅竹马找到了他,并且哭诉着自己被那个贵族大叔抛弃了。她请求克菲原谅她,让他们重新回到过去的生活中去。而克菲则是把她赶走了,他不想再见到她。

这个时候,克菲已经二十八岁了,很快就三十了,他回忆着自己那糟糕人生,感悟颇多。他在出版社找了份工作,虽然他已经写不出优美而有深意的文字,但是当个编辑他还是有能力的。

而他的青梅竹马,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回心转意,明白了自己曾经深深的伤害了克菲。她再也没出现在克菲的面前,只是默默的关心着他。

偶尔,他们会在街上碰到,目光对视一会又各走各路,擦肩而过。

克菲会不经意的想起,如果自己那时没有那么窝囊废,也许青梅竹马就不会离开他,可这一切都不会重来。

克菲每天过着单调的生活,拿着还算可以的工资,而他那梦想着的诗意的生活就一直在梦里。

克菲和他的青梅竹马最终还是没有在一起,这世上本就没有那么多一见钟情,至死不渝的爱情。而像克菲和她这样曾经互相伤害过的人,更加没有可能了。他们所怀念着的,只是那段懵懂的时光。

后来,克菲得到了一个去大学学习的机会,在那里他遇到了他的妻子,一个温柔的教师。那时他们都三十多岁了,相识,相爱,然后结婚生子。

以前,克菲一直觉得爱情就像一块嚼烂了的口香糖,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他曾经只是被那些甜蜜和欲望吸引,而今才学会爱与被爱。

克菲又写起了诗,他在家里的庭院为妻子歌唱,他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读诗,他把写着诗歌的纸塞进小纸船里,纸船带着他的梦想从河流一直飘向大海。

……

如果就这样结束该多好,可是这个作者还用剩下三分之一的篇幅写了一出家庭伦理剧。某一天,克菲发现他的妻子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

简直是无力吐槽。

米特尔属实有些后悔翻开这本书,现在他还感觉胃酸有点分泌过多。

米特尔继续寻找着“书签”,如果没什么意外,到明天早上他就能找遍这九层楼。如果“书签”不在这一到九楼呢?再之上的楼层,只有获得认证的术士才能上去。

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说吧。

他走出这片区域,向还未搜索过的地方走去。

陈小七醒来时已经是午饭时间了,今天早上他没有课,所以他昨晚干脆把未完成的花完成了才睡。

这一觉便睡到了现在。

他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对面床铺旁的书桌上坐着一个男人,当时他就惊了,差点喊了出来。

“你谁啊?”陈小七一跃而起,问道。

那个男人正翻着陈小七昨天借回来的课本,一脸玩味的看着。听到陈小七的声音,他示意的甩了甩手中的银白钥匙。

“你是我的新舍友?”陈小七算是明白了。

男人脸上邪魅一笑,道:“是的,说起来你怎么找到这本解析的,真是有缘啊,有缘。”

“自然是图书馆借的,你的名字是?对了,我叫……”还没等陈小七说出自己的名字,男人就打断了他。

“你叫陈小七,宿舍外的门牌上写着。我叫汤鹏,你也可以叫我鹏爷。我是理学院的学生,和你是一个年级的。”汤鹏道。

鹏爷?怎么那么熟悉,等等……

“这本书上的解析是你写的?”陈小七意识到。

汤鹏撩起他的斜中分头发,自恋道:“那是当然,我的成绩,无论是数学还是化学可都是年级第一。除此之外,颜值我也觉得没多少人能高过我。我刚刚看了一下你的试卷,看来你深陷补考的漩涡中,不过没有关系,只要你认真的看我写下的解析,混个及格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陈小七说道:“可是我昨晚看了好久,没看懂你写的是什么东西。”

“啧。”汤鹏嘴角一抽,“那你没救了。”

陈小七看到地上好像掉了什么东西,他弯腰捡了起来,对汤鹏说:“这个书签是你的吗,掉地上了。”

汤鹏接了过来,从桌子上抽出一本书,然后塞了进去。

“这是我昨天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捡到的,看着不错就顺回来了,”汤鹏说,“反正它被丢到角落里,也没人要。”他摆了摆手,陈小七看到他的右手大拇指上戴着一个镶着的戒指

“那个,汤鹏同学,现在午饭时间,我们一起出去吃顿饭交流交流感情吧。”陈小七感到肚子正在发起强烈的抗议,再不吃东西就要咕咕叫了。

“正好我也有点饿,走吧,吃点东西去,先说好啊,aa制。”汤鹏很严肃的说。

他们走出宿舍,陈小七问他想去吃什么。

汤鹏打了个响指,笑道:“午饭当然是雪花般的白米饭加上特辣的烤面筋了,你呢?”

“我吗,都行,我什么都吃。”陈小七道。

陈小七觉得还不错,看来新舍友还挺好相处的。

旧工业街里,依旧人影稀疏,宽敞的街道上空无一人。金良拿着一块抹布擦拭着店前几张一片狼藉的桌子,就在几分钟前,几桌来吃东西的工人刚刚离去,继续他们一天的辛勤劳作。

一只橘黄的肥猫正趴在他的柜台上酣睡,金良将抹布丢进水桶中,又去洗了个手。然后靠在柜台旁撸着那只肥猫,他眯着眼睛,嘴边笑眯眯的。

“这位客人,你想要些什么东西?”金良看着一个向自己走来的男子问道。

那只肥猫张开了眼睛,然后一跃而下,跑进了店中。

卡西转着手中的一只黑色钢笔,看着面前这个胖胖的店主,说:“我要你脖子上戴着的挂坠,你开个价。”

金良用他那油腻的手从衣服领口那里掏出一个五角星挂坠,笑道:“客人,这东西是不卖的。”

“我真的需要它,你开什么条件都可以。”卡西停止转笔,说。

“什么条件都可以吗?”金良抚摸着自己的下巴,有些犹豫,“我不缺钱,好像目前对女人也不感兴趣,权力什么的也不想要,猫的话也有了,好像没什么特别想要的欸。”

他顿了顿,回答卡西:“不卖。”

“真不卖?”卡西的语气开始有些威胁的意味。

“还是不卖。”金良宽厚的笑道。

卡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紫色口琴,吹了起来,妖冶动人的乐声传来。

蛊惑的紫色口琴:一阶序号008,意志不坚定者听到魅惑的乐声,将会被控制一段时间,具体时间因人而定。

“好美妙的琴声,我甚至想高歌一曲,说实话刚刚有一瞬间我心动了,可惜,这个物品好像对我没多大效果。如果想要的话,就来掠夺吧,前提是你能打得过我。”金良笑道。

一股气场以他为中心瞬间迸发,金良的背后出现一个淡金色的虚影。

卡西收起口琴,眼神凛冽了起来。

“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传说中的人物,在秦京外城这片小江湖里,有几个很出名的称呼。水港冰鱼,西城独臂,酒楼无牙,清河铁布,还有几个我不太记得了,这些都是地下有头有脸的人物。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低调的人,他孤立独行,从不掺和这些势力的明争暗斗,大家都叫他——金影。”

卡西向前迈出一步,一个无形的力场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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