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领着人出了门,留梁恬一个人在店铺的后院里,与那红衣女子独处。
梁恬自知身着男装,要与那女子隔些距离,不想那女子竟凑身上来,说道,“梁公子,这里可还习惯?”说着又将手搭在肩膀上,挠得梁恬的脖子直痒痒。
“习惯···。”软语温言,纵使是女子,也有几分动摇。
那女子见梁恬后退,又覆身向前,手滑到梁恬的脸上,捻了几根梁恬未绾好的发丝来玩,说道,“那这头发梳的可还习惯?”
梁恬见人来势孟浪,瞻前顾后的想要求个妥帖之法,一时找不出来,也只得后退,颤颤巍巍的说了句,“习惯。”
那女子却笑了,收了手,又坐了回去,翘起二郎腿,用手托着下巴,别有意味的看着梁恬,问道,“偷跑着出来的?”
“嗯?”梁恬本还忧虑着那女子举动,没成想她却转了个大弯,一时之间将人绕蒙了。
那女子笑道,“梁姑娘,来者是客,你也不用拘束,我们坐着聊。”
原来是已经看出来了,那又何必这样愚弄自己,加上昨晚若有若无的一点醋意,梁恬不禁有些恼怒,过去坐下后,说道,“曾姑娘既是爽快人,这样作弄人做什么。”
“抱歉,就不小心···,不过梁姑娘的酒量真是不错,昨天我差点都以为是自己看错了。”曾玲略带着歉意说道。
“这么容易认出来的吗?”梁恬不禁有些气馁,接连被两个人拆穿了身份。
曾玲撩起搭在前面的辫子,笑道,“那倒没有,只是巧哥待你不同,我才猜了一下。”说完又觉得失礼,解释道,“倒不是说梁姑娘不像女子,只是身形高挑,头发随意绾着,又俊俏,比一般男子还要讨喜些。若因缘巧合,被一个姑娘喜欢上,也是有的。”
噗~,这都是什么夸奖话,比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可怕的,恐怕就是这女子随和的性子,令人相处起来倒也舒服。
“你怎么看出来我是偷着跑出来的?”梁恬问道。
曾玲笑着说,“男装倒还好说,戴了帷帽,不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倒符合巧哥的作风,银子能让你知道有,但是谁家的就可以再说一番。”
“曾姑娘天资聪慧,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叫梁恬,白地城人氏,确实是奔着与思明远走高飞来的。”见对方爽快,梁恬也没有必要扭扭捏捏,当即报了名号,说了目的。
“可他···,梁姑娘,你不要介意,我这人向来直来直去,有话也就说了,你想要与他远走高飞,他可不见得放得下白地城那一堆人。”
虽已是事实,梁恬听了还是有些难过,嗫嚅着说道,“我知道,我向着他,他却向着许多人。”
曾玲原本以为,这梁姑娘不过是被迷了眼的女子,看不清这局里面的真相,现在看来她也知道,竟还这样委屈自己,一路跟随,比迷了眼还要痴迷,心也软了下来,低声说道,“你这又是何苦,我知道他待你好,可他藏了太多东西在心里了,最后只怕也会误了你。”
“他也这样说过,也许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我还不想放手。”梁恬的声音更低了,都快要听不到了。
似是恨铁不成钢,又似心疼,那女子问道,“你喜欢他什么地方?”
“我也不知道,等我发现喜欢时,就已经非他不可了。我本是个活得无声无息的人,却唯独不想被他看不见。”梁恬无力的说着,也许在别人看来,自己真是个傻女子。
曾玲从炕上下来,过来环抱着梁恬说道,“天底下怕只有你能救他了,以后若是发生了什么事,你托人与我说,我能帮你的,一定会立马赶过去。”
说着,曾玲又从兜里拿出一鱼尾的玉佩,交与梁恬说道,“有曾家铺子的地方,你拿着这个过去,都能找到我,巧哥与我一同长大,我虽心疼他,也无能为力,你若能与他相好,也算是了却我的一个愿望。”说完又自嘲的笑了笑,“我又不是他娘,还替他操心这些事,梁姑娘,你不要见怪。这份祝福你们的心却是真的。”
梁恬哪里会怪,这也算是自己跑出来后,第一次得了别人的认同,自然十分珍惜,立马从炕上下来,跑去包裹里翻了一阵,找出一翡翠手镯,塞给曾玲,说道,“我也没有别的东西能送你,这个翡翠手镯是我二姐在十三岁生日时送我的,算不得什么稀罕物,希望你不要嫌弃。”
曾玲笑着把手镯给回了梁恬,说道,“既是家人给你的,还是你留着比较好,我的那一只鱼尾玉佩倒不值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何况它只能做个找人的信物,等真到了它起作用的那一天,你再来送我点什么,我也不会推辞。”
两人又推辞了一番,梁恬才将手镯放了回去。
···
思明带着曾玲找来的几个人,从店铺的后门出去,沿着一条溪流,逆势而上,走到一座高墙围着的宅子边上停了下来。
宅子还算新派,是南边师傅的手笔,只是磨损的厉害,大门上已有几处明显的凿痕,看上去像是被利器所致,又因凿痕处比一般人伤的还要高些,不像是单人砍上去,而是被众人齐力凿出。
思明让人在四处散着,听号行事,只身前去宅门处叩门,三下以后,里面传来一声鸦叫声,思明又在敲了三下,里面有人应道,“朋友自哪里来?”
“鸡鸣见日之地而来。”
那人又问道,“引龙人,龙珠,龙尾,你是哪个?”
“龙尾。”思明拱手说道。
吱呀一声,大门应声而开,里面出来一个肩上放着乌鸦的汉子,瘦的跟个精猴儿似的,猫着腰,瞧了门外一眼,问道,“门外几个是你带来的?”
思明拱手说道,“来时五人护身,还望不要见怪。”说着又让那五人散的更远些了。
那人瞅了思明一眼,轻蔑的说道,“你们这些惜命的公子哥儿,仗着几个臭钱,就不把江湖人当作人。”
“你吃一份饭,我做一份事,刀尖上舔血,都算不得人。”
冷哼一声,那人将思明引了进去。
正堂里,上首位并未坐人,立了个关公在上。二首位有个一身红衣的女子,看起来比思明大上几岁,比曾玲又更艳丽几分,赤裸着脚,脚上带着一铃铛,倚靠在椅子上,见思明进来,眼睛一亮,似看见猎物一般迎了上去。
“好一个俊俏的弟弟,惹了什么风流事,要找姐姐来帮你摆平。”说着又将身子搭了上去,几欲将思明抱住了。
思明往后退了两步,蹙眉说道,“自重。”
这里又是这样的作风,思明素来知道百兽堂纷乱,也不曾想,这里竟是个妖娆的女子领事,随后又舒了一口气,也算正好。
那女子讨了个没趣,摆手,回了位置,“原来是个不开窍的,那就是为仇家而来了,银子管够,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开门的那位男子又换个谄媚的脸,附和着那女子说道,“这位是龙尾来的,少不了大姐最爱的银子。”
那女子又瞥了一眼思明,问道,“哪家?”
“马家。”
拿着手里的茶水,又放了回去,说道,“江湖上流传,马家就要被踢出龙尾之列了,可是真的?”
“谣传而已,我家仍替龙家做着事。”白地城为小城,出门在外常倚靠龙家名号行事,八大家在外都算是替龙家做事的龙尾,引龙人则是指与龙家来往的茶商,龙珠则是自己。但龙家人并不喜欢自称龙珠,不过江湖戏言,龙家家主常年多病,像宝珠一般易碎。
那女子拿起茶杯,又饮了一口,说道,“我才不管你们还是不是,你们来得早,上面还未说不是,那我便认为是,交了定金,晚上再来挑人。”
思明从荷包中取出一锭五两的金子,说道,“这是定金,我就挑你。”那女子见了金子,立马接了过去,眼睛里泛着光,全然没有刚才的拿腔作势,嬉笑着说道,“当真是个出手阔绰的尾巴,说吧,什么事。”
“送一人一信回白地城。”
那女子笑道,“送人,你找船家,送信,你找驿站,你来我这儿做什么。”
“自然是如你所说,结了仇家了。”
那女子来了兴趣,问道,“哪家?”
“城西李家,李铭。”
女子摆弄着金子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将金子推了回来,压低了声音说道,“我还说,出手就是一锭金,原来是金庄的对家,这趟票难走,你找别人去。”
思明也变了脸色,又拿出另一锭金子,说道,“再加一倍。”
那女子却不接了,板着脸说道,“你既然来这里下镖,自然知道了点什么,这江湖里有规矩,与白面有染的人碰不得。我劝你还是拿着这金子,给自己置办一口体面的棺材,找那收尸的跑一趟,就是可惜了这张好脸。”说完以后,那女子却又上前来笑道,“不过你想在死前快活一回,我倒是能帮你一下。”
思明见这人不接事,也没有留在这儿的道理,拂袖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