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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去西边

梁恬有些意外,不过是胡诌的事情,梁蒙竟然当真了,而且他还恰好知道点什么。回头看了他一眼,粗布衣裳在太阳底下显得发黄,头发也是随手束着,深色鞋子旧的发白,鞋尖处还有几簇明显的泥。身材不高,干瘦如材,貌不惊人,惯会谄媚,是常见穷人家的养法,也不知他娘拿了那么些钱去干什么。

“你管我找他做什么,你要害怕趁早离开。”梁恬仍没打算给他好脸色瞧,一边说着,一边又向前走着。少年却伸出手来,牵着梁恬进了一个小巷子,七拐八弯的到了一个更隐蔽的地方。

梁恬正想挣脱时,却被手指封住了唇,这更激怒了梁恬,一把甩开了少年的手,满脸怒色的说道,“你在干什么!”

少年略显无奈,摊手说道,“阿姐刚才也太不注意了,被人明目张胆跟着也没察觉到,前几天不是最能甩掉我么,这会儿却一点都不顾忌街上的人了。”

“那也轮不到你来管,别以为我之前去找过你,你就真把自己当自家人了。”梁恬怒气仍未消失,看着这擅自黏上来野儿子,真把自己当亲弟弟了,分不清一点界限。

少年脸上闪过一阵失落,稍稍站的远些,压低了声音说道,“你不去找他,他也会来找你,上次你们逃了以后,他们也生气了,现在已经不让我们插手了,我怕你在这儿有危险。阿姐你回龙家去吧,这街上太危险了,我不能一直护着你。回去以后,让龙家人把你们送出去,出去后不要立马回白地城,至少不要走水路,等风声过去一点,回去后找二姐,只有她能帮到你。”刚才明明还没一句正经话,这时却老成的不像是个少年,脸上也换了另一幅严肃模样。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转瞬即逝的认真,少年又恢复戏谑的样子,把手背在脑袋后面,笑着说道,“那天我与阿姐在客栈私会以后,正巧遇上一黑衣人从客栈出来。你猜他去哪儿了,他跑到别人门前去了,也是个不怕死的,要不是我护着,他现在早不知道被丢到哪个荒郊野岭喂野狗了。”

“你胡说。”

“我胡说不胡说,你去问他就是了,不过他也可能不知道我救过他,还觉得一路顺利呢。你也让他收敛点,这里又不比他的白地城,喝醉了酒还有人接回去。”

“喝醉?”

少年干笑了两声,朗声说道,“打个比方而已。赶紧走吧,我在这里拖住他们,晚了我们都不好走。”少年说着也不管梁恬愿意,就把人反向推走了,自己出去应酬那迎面而来的人了。

梁恬早不想这人跟着自己了,在巷子里也没停留,顺走巷子一路向前,绕了许久才到大路上,迎面而来的马车在身边停了下来,正要躲开,下来的却是思明,一脸焦急的样子。

“你去哪儿了?”

看见思明焦急的样子,梁恬之前的烦闷之气都尽数消失了,突然有些释然,略微歉意的说道,“我就是出来走走,正打算回去了。”

思明又往里面的巷子看了看,才回过身对梁恬说道,“回去吧,阿盼也在找你。”思明上了马车,又用伸手出来,示意梁恬上去。

梁恬也伸了手过去,修剪齐整的指甲,有些冰凉的触感,不比自己宽大许多,拉着上车也就刚刚足够,自己怎么就沉迷这样的人了呢。

“思明,之前你送我的手镯是不是也该给我了,你看我手上都空落落的,没得戴好不习惯。”上了车,梁恬仍拉着思明的手也不肯放开,娇滴滴的说道。

“嗯,回去我就给你。”思明的眼神有些闪躲,抽回了握着梁恬的手,局促的又极不自然的放在胸前,过来一会儿才从衣袖里拿出一块手帕,递给了梁恬,“这是你之前给过你的。”

“你一直带着?”

“碰巧。”

梁恬接过手帕,尚有余温,又用鼻子嗅了嗅,是偶然在思明房里闻过的香薰味道,已有些淡了,与上次淡淡的皂角味不同,是用心保管后又带在身上的。

走了一上午的路,梁恬也有些累了,斜靠在思明的肩上,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臂,突然想起自己上次送给思明的手镯,却一次也没再见过。当时一时兴起,给了他手镯,他怎么会戴着女孩用的手镯呢,回去应该再从包裹里找块合适玉佩才行。

“思明,我又不想回去了。”

“那就不回去,去岷城吧,带你看看那里的山水。”

梁恬又想起昨夜的事情,皱着眉说道,“不去那里也行的,去铜安城怎么样,我还没去过呢,然后再雇辆马车跋山涉水回白地城,我无论如何都想试试做游商的感觉。”

“我昨天晚上说啥了,让你这么在意,是关于以前岷城的事吗?”

有意岔开的话题,却还是提起了,梁恬决定还是不瞒着了,如果和他一样什么都憋在心里,那又怎么开解,便说道,“你提起你娘了,很痛苦的样子,我怕你再触景伤情。”

原是这样,思明想了一会儿,说道,“我听曾叔说,岷城去年遭过蝗灾,此时米价涨得厉害,你我雇辆马车去凑一趟热闹也好,等回来时,再带些皮毛回白地城,正是深秋时候。”

梁恬听了,也来了兴趣,但又顾忌思明心情,仍问了句,“真的没关系吗?”

“没事的,都是些陈年往事了。”

午饭过后,思明便从包裹里拿了之前被退的手镯给梁恬,倒让梁恬有些意外,本以为思明说的回去,是在白地城,没想到他连这个都随身带着。

梁恬便伸出手来,对思明说道,“你帮我戴。”

送手镯是一回事,亲自戴上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思明到底还是个少年,当即羞红了耳郭,低着头试了几次,才手镯好好的戴在梁恬手上。

梁恬满意极了,抬手迎着光,笑嘻嘻的说道,“戴的好极了。”说着也将脖子上带着的麒麟玉佩取了下来,放在思明手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块玉佩,是偶然在玉石市场得到的,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作为手镯的回礼。”

思明将玉佩推了回去,说道,“你之前不已经给过我一个手镯了吗,不用再给个玉佩了,既然喜欢就自己戴着。”

梁恬扭头说道,“最喜欢的玉佩戴在最喜欢的人身上,是再好不过的事了,之前的那个手镯也不适合你戴,那时只是换一个,这个才是真的还礼。”

‘最喜欢的人’,原本只是红了耳根的思明,这时连脸也全红了,嗫嚅着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久,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我就收着了,我收下可不会再还给你了。”

“嗯。”梁恬说着又将思明推着到椅子上坐着,将那玉佩环着脖子,戴在思明身上。思明将那玉佩又放进了衣裳里,贴着皮肤,一股温热传遍了整个身体。

第三天清晨,准备妥当的两人,从龙家出了门。听说思明要回西北一趟,龙平也备了马车,又派了些随从将二人送出了城。只有顾盼哭得满脸泪花,直骂巧哥哥是个骗子,不与自己一同回白地城。

赶车的马夫,是前几日青衣男子的兄长,名叫全贵儿。人如其名,是个看起来殷实的矮胖男子,最擅长与人周旋,就连出城的过路钱都比别人少给了几个铜板。

起初,路上还算平稳,宁州周边的几个小城市都比一般地方富裕,赶不到一天的路程,便有大小不一的城镇,供来往的人停歇,客栈、马厩,商铺,什么都比较齐全。

有些地方甚至比白地城里还要繁华许多,可让梁恬开了眼界,时常去热闹的市场里逛逛,换些便宜的货物,到下一个城市卖。虽说一路上有赚有亏,到某天晚上一合计,把三人的食宿都包了,竟还有剩。这又让梁恬开心了许久,也更加繁忙的加入各地游商的队伍,一路上热热闹闹便也过了。

只是思明要去的西边本就不是丝绸之路的大道,走着、走着也就与这些人分散开了,渐渐只看得见一些散落的商人与僧众。好在梁恬并不苦恼于此,又想出与一些农家猎户收些稀罕之物,拿到城里去卖的法子。

游商,思明到曾做过几次,这与农家购买药材,野味却是没有想过的,虽然一开始也劝说,不要买这些来路不明的物件,但也拉不住梁恬日渐高涨的赚钱之心,只能两手一摊,随她去了,遇见假货的时候,只能安慰一番,也就过了。

这天正午,三人行至半路遇见路边的一个茶棚,便坐下来休息,吃些茶点再上路,却听店家说,前去路上都没有歇脚的地方,不如在太阳快要落山之时换另一条道,在一个名叫‘李庄’小村庄里住上一晚,第二天再回大路上,去下一座城。

思明对这边路上的记忆,已十分模糊了,听了店家的建议后,也觉得有理,便让全贵儿特别注意店家所说的李庄,三人好去住上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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