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半刻钟,位于臂弯处的手肘第三窍也通了。
至此,左手的关窍全部打通。
一股力道凭空而生,左手仿佛拥有无穷力量。方琛知道这不是幻觉!凝气十窍,对应身体十个部分,如今左臂的关窍打通后,汹涌而来的元气迅速滋润着整只左臂,让左手臂每一寸的皮肤、骨胳、细胞都充满着天地元气,这些元气淬炼着血肉,让骨胳更加坚韧。方琛觉得,现在自己左手一拳头可以把石头打成粉碎。
为了验证心中的想法,方琛走下床来到木屋外面。此时的天空,一轮红月高挂。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方琛觉得天上那轮红色的月亮跟地球上的月亮没有什么两样,大小差不多,只是颜色不一样。还有这里的太阳也要大一些,但不炙热,不像地球上一年四季分明,冬天冷,夏天热,这里的气温适中,有些类似地球上的春天。
门前的空地上就有好几块磨盘大小的石头,这些石头是修筑房子的必备材料,用来打地基最好不过,因为质地坚硬,也可切割打磨做成地砖。方琛走到一块石头跟前,轻呼一口气,迅速握拳砸了下去。
“呯!”的一声,石块应声而裂开,竟然是被方琛这一拳给打成了碎块。
好厉害!方琛心里欣喜莫名,他这一拳根本就没有用全力,仅仅是凭着拳头血肉的力量就有如此威势,若是将元气蕴含在拳头之上,那又当如何?方琛更加期待,走到另一块巨石跟前,默默的将元气布满整只左手。
握拳,砸下!
这一次没有料想中的巨响声,只见他的拳头竟然深深的陷入了石头之中!
这!
方琛惊住了,感觉这块石头在自己蕴含了元气的左手面前根本就是个渣啊。要是面前的是普通人,有谁能够承受得住这一拳之威?
方琛没想到,仅仅是修练长生经第一层凝气境便能如此厉害,那若是将长生经十层都修练圆满了,又会厉害到何等程度?修练,修练!这种念头一直在脑海中徘徊挥之不去。
方琛也不回木屋了,就在屋外的药田边上坐了起来。
沟通三桥,方琛刚刚进入状态,就感觉到从四周的药田里无数的天地元气飞速涌来,顺着头顶百会穴进入身体。
咦!不对!
方琛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这些元气竟然是从药田里的紫地蓝里面凭空滋生出来的,周围的元气虽然也有,但绝大多数的元气出自这些药材。这一发现,让方琛感觉到不思议了。他迅速起身,跑到药田里一看,顿时欲哭无泪。只见这二十亩的紫地蓝生机消散了一些。当然,从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两样,但对天地元气异常敏感的他还是发现了这些紫地蓝的不同。难道,元气的产生,竟然是从这些药材的生机产生的么?
方琛相信,这些药材的变化绝难逃过有心人的眼睛。
他今天才刚刚接手管理这片药田,马上就出事情了,不是你搞的鬼那是谁?而且,药宗张开山是他的大恩人,自己不仅没有报恩,还把他的药材生机吸走了,这叫什么?这是忘恩负义!
怎么办?方琛急得团团转!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难道就要因为自己一时的大意而要被赶走吗?隐瞒,是绝对隐瞒不过去的!坦白,那更是找死。
方琛额头开始冒汗了,他望着旁边药田那长势喜人的七叶花,顿时一个大胆的念头冒了出来,这山谷里大大小小数十个药田,若是我把每一个药田里的药材生机都吸走一些,那不就不容易被人发现是我搞的鬼了吗?大家管理的药田都一样,你凭什么怀疑是我?
这个想法一生出来,就再也止不住了。
方琛为了不被赶出宗门,开始了第一次做这种缺德的事情。
坐在载满了七色花的药田里,方琛继续吸收着药田里的元气,不到两刻钟,感觉这些七色花的生机消逝程度和紫地蓝差不多的时候,方琛开始转到下一个药田。反正现在是晚上,也没有人守夜,更加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了。
双生连心果、蔓地葫芦、并蒂红花等等药田被方琛一一光顾,这些药材无一例外的被他吸走了生机,变成了他身体里的元气,成为突破关窍的助力,增加了他的修为。
我真是被逼的!方琛这样告诉自己。
过了差不多八个小时,眼看着天都快亮了,方琛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总算把这几十个药田里的药材生机给吸收走了。他悄悄的溜回到自己的小屋,却是再也不敢修练了,晚上的修练实在是让他心惊胆颤。感觉到自己就像是一个小偷似的,把属于别人的东西偷走了。
坐在床上,感受自己的修为,方琛却是瞪大了眼睛。原来在不知不觉间,自己竟然已经打通了位于脊椎命门处的第六关窍。这第六关窍,又叫生死玄关窍,是连接身体躯干的重要枢纽,上承天,下接地。同时也是凝气十窍中最难以打通的一窍,方琛却是在机缘巧合之下吸收了大量的药材生机,这几十个药田里的药材所产生的天地元气何等庞大,这一切的一切,便是造成方琛修为突飞猛进的原因所在。
天地玄关窍一通,凝气期十窍通其六,剩下的其余四窍皆是小关窍,只需费些时日,早晚都会打通。
此时的方琛只盼望着这个药田的何大叔早些回来,他是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了。
天刚放亮,方琛就钻进了药田,手拿着柄小铁铲子认真的清理着刚刚才冒出一点绿芽的杂草。只要紫地蓝的泥土上有绿色的迹象,一铲子就跟过去了。方琛趴在药田里,凡乎是一寸一寸的搜寻着。在他的身后,杂役执事宫九站立良久,他也没有想到方琛做事如此精细,把紫地蓝的药田打理得半根杂草也无。在这数十个药田的杂役之中,无人能出方琛其右者!
宫九寻思,看来以前把方琛分配在柴房,简直是大材小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