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店主的嘴里逸也知道了眼前这个男人姓骆,除了这家书店,他在京市还有一家公司,在吴城还有一家加工厂。
可惜的是,他们聊的这些我通通没听见。
此时的我已经进入了另一部小说的角色当中,网络小说我只看短篇,就是那种两三个小时就能看完的十几万字的短篇小说。
这一部,分明有诈。
它竟然分第一部,第二部,第三部,乃至第四部,第五部。我看着看着火气又上来了,“这女人怕是有毛病。”我不能去骂作者,只能骂书里的人物,作者没毛病,各色人种都有,有贱得了出奇的,也有渣得与世无双的,也有腐得无与伦比的。
“呵呵,奇葩奇葩,竟然能够一再地容忍绿茶,是有多琼瑶啊。”我看书看得恼火的时候,拳头不由自主地纂紧,想象要是那女人就在眼前,直接给她一个直勾拳。喜欢哥哥就喜欢哥哥,那么既然喜欢了就一直喜欢下去啊,为什么又会陷入另一个人的温情里。
在我激动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注意到,有一只手覆在我的手上,似乎用他的温暖抚平我的焦虑。
我火大,口渴,操起杯子一口水灌了进去。
更没注意到我拿的杯子是另一个人刚刚喝过的,逸瞪着圆圆的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她心里有一万个问号:两人关系这么好,刚才他不是还在向她打听杨乐的过往吗?连杨乐叫什么名字都不清楚,她的脸色变了又变,一会愁一会喜,跟变脸谱似的。
我注意到逸的前面有一盘笋干炒肉。
“呼啦”挑起一片笋干送进了嘴里,待我低头找水喝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他们联合起来捉弄我,在我的碗里垒砖块似的一片肉一片笋一块青椒一坨豆腐盖成一座山。只等我什么时候发现,想看看我恼羞成怒的样子,然后将视线转移到吃饭上。
而我想的却是既然都到我碗里了,那当然都是我的了,食物近在眼前,省得夹来夹去的烦恼,可以更好的看书吃饭。
他二人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逸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叫我离开的时候,饭店已经要打烊了,他送我回学校,一路上我脑子里装的全是小说里的人物,而他呢,脑袋里装的是逸对他说的话,他见我如此沉迷小说,认定我的学习成绩一定很糟糕,事实却是,我的成绩非常好,不管选的专业课成绩还是非专业课成绩,跟店主说到这些的时候,逸很骄傲,那种骄傲是比自己拿是头奖还要开心。
是的,开学一个月,我就已经将各门课程自学完了,实操部分,其它进实验室只完成教授规定的那部分,而我超前完成未学的部分,相当于别人一匹马在跑,而我是火力全开的五匹马一起奔跑。
考试的题目做起来得心应手,从不考虑会挂科,只关心下一学期我会拿到的奖学金有多少。这竟让他生出了一些挫败感,好歹他曾经也是学院里数一数二的才子,跟我的专业一样,他想着,能不能借着机会替我补个课拉近一下感情。
看样子,是不能了。
“书呆子,你到了,再往前就要撞栏杆了。”
我停了下来,我才不是那种迷糊蛋,断不会有撞墙撞玻璃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总会在临近撞上的那0.1秒停下来。
“书呆子,明天陪我去爬山。”
“你书店明天不开张。”我更关心的是这个。
他涨红着脸,快被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正常情况下,女孩子不是应该高兴得以身相许吗,不是他夸大,不管是从前在这所学校念书,还是创办那家公司,见了他挪不动脚,上赶着往他身上贴的女人不计其数。
凭他的长相,凭他的才能和实力。
可偏偏二十多年红鸾心不曾动的他偏偏怎么就是对这棵榆木脑袋动了心,她还不领情,这个笨蛋书呆子女人。
“明天是周末。”他似乎想到了她会用什么借口来阻拦他,先她一堵住了她的理由,“明天天气晴朗,温度适宜。”
“还有,你没有男朋友。”
“你的好朋友明天要跟他男朋友回家。”最后这一句来得最狠,他就不信了,她还能说要跟着逸去她男朋友家。
脸皮再厚也不至于厚到那个地步吧,但她是谁啊,杨乐。为了稳妥起见,他还是来了一句谎言:“刚才她说过了,只跟他男朋友一起。”意思是杨乐想当电灯泡也当不成。
我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什么话都让你说完了,那我还能说什么,那就去吧!”少睡一个懒觉而已,也没什么。
过去的二十年里,我还没谈过恋爱,不知道谈恋爱是个什么样子,也从没憧憬过,在那之前,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他,让我原本的世界观发生了一点变化。
第二天一早,他来学校门口接我,换了一身轻便的行装,背心外搭衬衫,干净清朗的发在微风里微微扬起,他蹬着车单脚掂地的样子又痞又帅气,引得无数猎艳的目光频频回头。有女孩子上来就问他要微信号。
“帅哥,互关一下呗!”眼神妩媚的女孩子双眼放电似的注视着他。
“不好意思,我女朋友来了。”
“啊?”女孩子有些失望,不过那种失望一闪而过,于她们而言,能搭得上最好,搭不上自然还有别的,没什么大不了。
他拍了拍后座,示意我上车。
“我载你。”他大概以为的是我会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在后座,但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的回答是我要载他,如果嘴里有水,此刻他就要喷了。
他忍着笑:“你是女人吗?”
“是啊!”我有女性特征,怎么不是女人。
他摆摆手,用了一个“请”的姿势,还特别暧昧地凑到我面前,呼出的气窜到我脸上,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选吧,坐前面还后面。”
为了不耽误时间,我也不婆妈,当然是上了后座。
从来从来就没搭过男人的车,此刻的我显得颇有些紧张,我的体重他载得不累吗,后脖子都冒出汗来了。
我就像是坐在一块烙铁上,怎么样都不安。
他大概是真的累了,提意先下来休息一会儿,他去店里买水,问我要喝什么,我随手操起一瓶矿泉水,一口气喝了半瓶。
他把老板找的零钱递给了我,一堆的硬币。
这个城市似乎特别青睐硬币,不管大商场还是小商店都喜欢屯着一屋子硬币,仿佛硬币才是这座城市的流通主宰。
我也不跟他啰嗦,他给我了,我就踹口袋里了。
他却改了主意,不去爬山,转道去了铁路桥,那是一条废弃多年的铁路桥,两边都被灌木丛挡着,绿意盎然地延伸到远处。
他像个十七、八岁的青少年兴致很高地在铁轨上来回走,我竟看得有些呆了,心里直哆嗦:他,他怎么那么像书里跳出来的男主角。
哪部书,是哪本书的男主。
对,就是那本。
我一直念念不忘的那本,青春小说。故意里的女主是学神,读书非常厉害,哪朝哪代不明,就她提到的网吧,酒吧,这个年代也有,不同的是,她能够那种嘈杂的地方安安静静地看书,并受到了青年小伙的保护。
她还有一个初恋,她的初恋是她的同班同学,一个很痞子气的帅哥,好像哪哪他们都能碰到,又哪哪两人都不对盘。
说是不对盘又互相爱慕。
我回忆着书里的细节,有些出神,他已经坐在我面前了,把一根狗尾巴草递给我:“告诉你一个秘密,骆亦航他是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