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周一/阴/尚宇天
最终,彭良并没有亲自照顾我,是我拒绝了,这个拒绝十分必要,我不想自此让他怨恨我,或者让我和他有什么别的关系。
孟华打发彭良一行人走后,Joyce,乔雪,齐左辰便来了,我强烈要求出院,立即出院,我不想呆在这个死人待的地方,我可是一个活人,他们也没说什么,便帮着办了手续。
还幸运有这些朋友的照顾,我才能这样顺利回家,即使世界变得冷冰冰,有他们的地方,总会有温暖。回家也只是简单收拾了下就睡下了,虽然身上有伤,但都已经感觉不到太多疼痛。
半夜,我醒了,这时窗外一片漆黑。起身,点了一支烟,在墨黑的房间里,星火点点。宛清,你现在会做什么呢?睡觉?梦里会出现我么?梦里的我是不是依旧那么温柔?那个老师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个江平俊?看你的样子,好像也还好吧,不管他们谁能继续陪你走下去,我都会一直祝福你的,你能幸福,我此生便无憾了。
午夜继续,烟纸燃尽,我的眼在黑夜中穿梭,无声无息,身上的伤偶尔隐隐作痛,就像是心,在慢慢腐蚀,虽然希望你幸福,但身边陪伴的人却不是我。
哎~
早晨,很早我又醒了,没想到孟华起得更早,烧好了水,又把房间里的清洁做得差不多了。见我从房间里出来,便和我招呼:“早~”
“早,今天你可真勤快呢~”
“你的伤今天感觉怎么样?”孟华继续拖地。
我笑道:“我这铁杆儿身体,那么点伤,算什么?”
“你可别逞能啊,待会儿记得把药给吃了!”孟华停下来,用拖鞋死劲儿摩擦地板上一团黑色的东西,一面道。“真TM够顽固的,是最近都有几天没做清洁了。”
我从洗手间里出来,孟华还在那里弄那团黑色的东西,我找了沙发坐下,一边饶有兴致的看着孟华,道:“你就不能换个方式?比如说小刀什么的?”
“我就不信……”孟华一边嘀咕一边用力戳,终于,很不容易,那顽固的一团给弄掉了。“哼哼,和我斗!”
看着这样的孟华,我有一丝的恍惚,以前我会和孟华一起做清洁,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好久都没有那种感觉了,自从和向宛清再一起,我就很少去关注孟华了。是我遗忘了什么吗?突然发现真的好久没有细细观察孟华了,似乎更成熟了,瘦了。
“我也来!”我起身,从洗手间里拿出一把拖把,站到孟华身边,和他并肩拖地。我能感觉到,孟华的嘴角边含着一丝微笑。
孟华说:“昨天那几个人说的人,是那天你在酒吧里打的那个人吧。”
“除了那个人,我倒还真没想起我得罪过谁了,像我这样安分的人,能惹出些什么事儿来?”
“你安分?”孟华笑,“你都安分了,我都成方丈了,就你那样儿,成天在酒吧里面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来去往的。”
“呵呵~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
“是啊~”孟华叹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记得我们刚到潇雨阑珊时,我们都是新人,自然会受到那些所谓的“前辈”们的百般刁难,偶尔没有做好,拳打脚踢也是有的,潇雨阑珊一直是个比较火的酒吧,里面的人形形色色,你也不知道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否表里如一。我们刚开始去,当然会想着多结交些朋友,所以那段时间真的算是在混日子吧,经常和一些不明身份的人鬼混,从而得到更广的人际关系。唱歌只是一种表面功夫,人际关系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能在潇雨阑珊站住脚,除了唱歌这家底儿,大部分是因为刘老板了,当年西区的黑帮老大还不是彭良,是一个姓叶的,很嚣张,很容易发火,到处拈花惹草,是是非非也多。刘老板那时性格也是比较善良类型的,没那么世俗,就是因为惹到了那个姓叶的,所以姓叶的有一天带着兄弟准备来砸场子,酒吧里的人看着人群汹涌,都各自散去了,我还在台上唱歌,看着这情形,原本也打算和孟华走的,但是当时我们看到那姓叶的直接一个酒瓶朝刘老板的头上砸去,刘老板鲜血直流。我们的确不忍看下去,刘老板身边的人有一个,就是Joyce,不过当时已经被那姓叶的手下给放倒了。我们帮了刘老板,孟华的身手不错,一个多小时下来,那个姓叶的手下损伤很多,见没人能拿得出手撑场面,便就此罢休,自己跑了。
刘老板也是有靠山的,只是没想到姓叶的来得这么急,一点风声都没放,第二天,那姓叶的就被刘老板的靠山给赶出A市了,我至今仍不知道刘老板的靠山是谁,竟然有如此能耐。
我和孟华也是因此受到了刘老板的厚待,从此便算是“平步青云”了吧。
孟华感慨:“以前的日子真是很怀念呢!人就这么一下子就老了。”
我淡淡一笑,以后的日子,恐怕我也不能陪你走多远了。
今天我的心情似乎轻松了不少,不知道和昨天的事有什么关系,反正是轻松了,就像心里什么重要的事情可以放下了一般。
做完清洁,吃过早饭,我便很勤劳的准备去写歌词,徐凝放出的话我可还记得,我当然也不会就这么轻易的给他们比下去,那天的结果如此生怪,想必和那三个人脱不了关系,当时在上台前看到的几个人中就应该有他们三个。
孟华也很配合的在一旁练习吉他,这种感觉真是久违了,就是差点阳光了,如果能沐浴着阳光,这样的画面,应该是此生珍藏的。
下午两点,我俩刚吃了饭,坐在沙发上打双人游戏,孟华的手机便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