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晨杀手组织
行走在皇宫中的幽暗小道上,晨风万分痛恨自己的父母。他们当初为何要将自己抛弃!为何不抚养自己!
即便家中再穷再苦,晨风也不会埋怨,他宁愿在市井滚打二十几年,然后遇见穿越而来的叶一一,他会去知心阁请求做事,然后每天随着叶一一打理知心阁,过着平淡的日子。
没错,晨风无比渴望在邺城的日子,那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没有杀戮,没有争斗,只有欢声笑语,温暖体贴!他喜欢看叶一一恶作剧的样子,喜欢看陈嫂听见叶一一称赞而大笑,喜欢知心阁的一切!
可是,自己自懂事以来,便就作为一个杀手而训练了。不知道父母是谁,只知道主人有养育之恩;不知道未来如何,只知道完成任务。
“晨”组织共有五人,晨风功夫最高,晨星和他关系最好,晨曦最容易相处,晨辉最为冷淡,而晨光则是唯一的女子。
他们一起训练,一起执行任务,一年四季看见最多的就是其他四人的脸。天气炎热的时候,他们五人会一起偷懒,跑去人烟稀少的山中泡着河水。
晨曦那神明爽俊的脸上总会挑着眉毛,单手撑在晨风的肩头上,对着全身湿透的晨光说:“你哪里像个女人啊!整天跟着我们跑!也不怕我们四个……嗯?”
晨光白了一眼,继而解开外套,露出里面的白色的内衣,最里层红色的肚兜看得更加明显。
晨曦瞪大眼睛,直接往水里倒去:“这女人没救了。”
这个时候,晨星也会过来凑热闹,他会说上一句:“晨光干脆你脱光算了,让我们几个看看你的身体和女人到底有没有区别?”
话音刚落,一层水花便带着戾气飞来,晨星迅速躲到晨风背后。露出一个脑袋,委屈道:“我这也是为你好,人家品悦楼里的姑娘个个香喷喷的,身体柔软得都能拧出水来!就你跟着我们四个大男人全身冒臭汗!”
一把大刀倏地就飞了过来,晨风侧头避过,可怜晨星飞镖握手与那大刀一声低鸣。见晨光生气了,晨星大叫一声,跑去和晨曦游泳。
晨光其实长得也挺美,螓首蛾眉,身材紧致,不过是性格冷淡了一些。她是江湖中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女儿家麻烦事儿。
这山中的湖水就是凉快,周边大树遮阴,温度也不会高,这里是他们五人常来偷懒的地方。
晨曦游到晨星身边,顶了顶他的胳膊,问道:“你刚才说品悦楼的姑娘真有那么好?你去试过?”
晨星略带得意地挑了挑眉,朗目透着微笑:“我在里面还有个相好的姑娘呢。”
晨风微微一愣,唇边划开笑容。倒是晨曦显得按捺不住了:“你小子才刚及笄,就知道去找姑娘了!喂,什么时候也带我去瞧瞧?”
晨星一脸鄙夷地看过来:“你别告诉我你还没碰过姑娘的小手啊!都二十岁的人了!再说了,这里我和晨风的关系最好,要带也是带晨风去呀!”游到晨风身边,晨星勾着他的肩膀,“明天带你去见见我那相好的姑娘!”
晨风嘴角一抽,还未说话,就见晨曦满脸通红,大叫道:“谁,谁说我没摸过姑娘的手了!晨光的手我就摸过!腰也摸过!”
“哈哈哈哈,你说的是上次执行任务,晨光被打飞,你去接住她的那次吧!”晨星笑得前仰后合,就连晨风和一直不说话的晨辉都忍不住笑了。
这旁人是笑得欢畅,无辜的晨光被当了笑料怎么可以?于是,抬手大刀就冲了过来,带着怒意,她怎么说也是个姑娘家啊!
晨星和晨曦迅速避过,兵器也握在了手中,即便不是真的翻脸,但这也是一种长期被训练的本能举动。三人瞬间展开一场打斗,力道有了,认真也有了,但三人点到为止,绝不伤害对方。
河水被一次次溅起,哗啦啦地洒在半空中,透着太阳的光线熠熠生辉。晨星故意殃及晨风和晨辉,瞬间三人的打斗变成了五人的切磋。
即便是再无趣,再苦闷的日子,总也会有那几次开心的日子。可这开心毕竟是短暂的。晨风和晨光单独执行任务,看着晨光受伤,晨风自然是要救她,为她报仇,不是因为她是女子,只因为她是同伴。
夜晚,在客栈之中,两人相互包扎。晨风光着上半身,晨光也同样,他们一起多年的同伴,没有忌讳的。只是当晨风的双手在为晨光受伤的胸部上药时,晨光忽然吻上了他。
这男人,晨光喜欢了很多年。少女情窦初开,不是害羞就是大胆奔放,晨光闭着眼睛吻着晨风,这个像风一样来去迅速的男人,她怎么也抓不住。
双手本是推着晨光的,可肌肤的相接处,让晨风变成了抱住她。这人生第一次的体验,激动而紧张,即便理智告诉自己不能这样,可身体却是背叛了。
晨风不爱晨光。他对她只是同伴关系。所以,在三年后的再次见面,晨风能够为了不让叶一一受到伤害而毫不犹豫地刺伤晨光,他从未想过晨光的心中是怎样的痛。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中多了些星子,仿佛光线也跟着明朗起来了。晨风立住脚步看着对面人影,赫然回神。
那就像是高贵的仙子落入凡尘,美丽得让人惊心动魄。胡蝶很少穿白色的衣服,今日的她站在那里,光线隐着半边身体,白色的衣裙与这黑暗形成鲜明的对比,头上那支白玉簪子隐隐泛着光芒。比起“娇羞美人”之称,今日的她看上去更加柔弱无骨,像是仙子,更像是勾人心魂的妖精。
胡蝶缓缓过来,像是有些紧张,一直低头咬唇,直至额头撞在了晨风的胸膛,双手才缓缓抬起,犹豫不决地抱住了这个男人。
一瞬间,晨风就像是全身的经脉被电着了,脑中一片空白,此刻的他只想拥抱这样的美人!
身体被晨风勒得发疼,胡蝶将脸埋在他的胸膛,轻声道:“晨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这一声软弱无骨,娇柔百媚,却直直撞进人的心里一番疼痛。这是曾经深爱的女子,发誓要与她共度一生的爱人!晨风不断嗅着胡蝶的发丝,他叫着她的名字:“胡蝶。”
缓缓踮起脚尖,对着晨风的唇就是一点,她知道自己主动,晨风便不会拒绝。他们的吻痕细心,像是深怕弄疼了胡蝶,晨风小口小口啄木着。
胡蝶又道一声:“晨风,你会带我离开这里吗?”
晨风顿了顿,望着这面上桃花的面容,心里竟然开始打鼓。他才从叶一一那里出来,这会儿又……对自己的不坚定,晨风万分痛恨,可她们都是深爱的女人,如何能够抉择?
“晨风,这三年来,我每天都在想你,梦中的是你,就连伺候皇上,我也把他当做是你……我等了你三年,我知道你还活着,终有一天会带我离开是不是?”女子揪着晨风的衣襟,望着那狭长的眸子期盼道。
见晨风一脸激动却不言语,女子继续道:“我本以为一生就是如此了,可看见你和一一姑娘,我……晨风,我真的好心痛。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去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只过我们的平静日子好不好?”
这句话,晨风前不久才和叶一一说过,不过被拒绝了。望着胡蝶那张精致的脸,晨风艰难地开口:“给我时间……”
“给你时间做出选择,还是将她救出皇宫?”随后跟来的叶一一从黑暗中出来。她将晨风赶出来后,思量一下还是觉得自己太过任性了,于是便追出去。可是叶一一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自己尾随而来,看见的总晨风和前女友的亲昵呢?
慌忙推开胡蝶,晨风觉得自己做了错事,他望着叶一一想要解释,可真实的理由却在望着那一抹孤寂的身影后,只有叶一一的名字。
胡蝶双颊一红,她鼓起勇气继续挽住了晨风的胳膊,她向叶一一道歉:“一一姑娘,我,对不起……”
视线就是停在晨风的脸上,甚至忽略胡蝶的那双手,叶一一克制全身的颤抖,她道:“晨风,你太令我失望了。”
见叶一一转身就跑,晨风本能要去追,但不妨胡蝶一声叫喊,身体就这样被拖住了。看着胡蝶那闪动泪水的目光,晨风咬咬牙,还是留下了。
晨风是奇怪胡蝶今日为何会如此勇气,竟然和叶一一争夺自己?依她的性格既然成为了妃子不就会好好地过完一生么?怎么忽然会想到要和自己私奔?
如果是胡蝶本人,当然不可能这样做。可是如果受到了蛊惑,那放手一搏也是可以的。
瑞成王爷告诉女儿,他这三年看着女儿富贵的生活并不快乐而心疼。可他一个王爷又能为女儿做些什么呢?瑞成王爷说自己想了很久,说晨风既然还活着,那你们就在一起吧。
胡蝶瞪大了眼睛望着父亲,这是他说的话么?脑中不断闪出当年和晨风遇袭的画面,那时的父亲是多么残忍,多么决裂。任凭自己怎么说她爱着晨风,求父亲放过他们,父亲就是不心软。
瑞成王爷说,人老了,便会想很多事情,他害怕自己死的时候,唯一的女儿仍旧不快乐。所以,你们相爱,便去爱吧。我会为你们铺垫道路的。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瑞成王爷说得胡蝶心动。没错,我心爱的女儿,你去和晨风说明自己的心意吧,爹爹会为你们的幸福而做一番大事情的!
所以,胡蝶才会这般勇敢。得到了亲人的支持,即便是皇上,胡蝶也不怕了。为了要和晨风在一起,她愿意再勇敢一次!
只是,痴情的女子,你可知道,世上没有如此便宜的事情。你的父亲,瑞诚王爷登上帝位的大业实着是靠着你来完成的!
晨风的疑惑没有持续太久,就被胡蝶的温热的吻给遣散了。如果有一天幸福来得太快,你是不是会措手不及?可为什么,此刻的晨风觉得心里并不是三年前的那种兴奋和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