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血宝马太招眼了。让御史台的人看见了,又要说三道四,烦。”陆雪衣淡淡道,“小毛驴能驮人,也能驮东西,够用了。”
“驮人……”我皱了皱眉,嘟了嘟嘴,“又瘦又丑,一点都不威风。坐骑,就该像江随缘的那匹夜照霜!”
“江随缘……么?这个名字好熟悉。”陆雪衣脚步微微一顿,修长的指点了点下巴,恍然道,“啊!对了!”
陆雪衣一向冷静自持,突然这么咋咋呼呼的,我都被他吓了一跳:“什么?”
“是这样的。”陆雪衣似是有些难为情,“皇上有一道口谕,让微臣转告给公主。”
我见他这个样子,就知道我爹这口谕不是什么好事儿。
“是什么口谕?”我视死如归。
“撷芳主人今天会在书斋面见《浮世梦华录》上一话的幸运读者。”
“……”我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表情了,“你不会是想告诉我,我爹就是那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幸运读者?”
陆雪衣的表情也有点沉痛:“臣无用,让公主失望了!”
“苍天不仁!”我愤愤地一手指天,“我爹又不能出宫!”
“所以。”陆雪衣从怀中摸出个小册子,迅速地塞入我的手中,“皇上请公主代为见面!”
我立刻转怒为喜:“真的?”
“真的!”陆雪衣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同情还是什么,“皇上说,请公主代为求撷芳主人唇印一枚!”
什么?我听了这话,只觉得一道闷雷将我从内到外都劈了一遍,里外都焦了。
爹啊,我知道你一贯不靠谱,没想到你这么不靠谱。
没错,这撷芳主人身为大雍三俗话本的奠基人,为大雍文坛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他写的都是种马类艳情话本好么?他亲自配的插图都是成人级别的好么?这些玩意儿是被大雍图书出版总署明令禁止的好么?
你堂堂一国之君,竟然干出索要唇印这般脑残份儿才会干的事儿,你不害臊么?
算了,爹你要是知道害臊这俩字怎么写,今儿也没我什么事儿。
陆雪衣见我脸色铁青久久不语,不由担忧地问道:“殿下,您还好吧?”
“好,我当然很好!”我气若游丝地咬了咬牙,不就是索要个唇印吗,谁年轻的时候,没当过脑残份儿啊!我稳了稳神,“你知道撷芳主人的书斋怎么走么?”
“知道啊。”陆雪衣点了点头,随口应道,“皇上看的那些话本,都是微臣去买的。”
陆统领,你辛苦了!我在心中默默向他致敬,如今的进军统领也不好当啊。像陆雪衣,自从我入了宫,他就全天候待命,本着爱岗敬业的精神常驻龙章宫。
简直是可歌可泣。
由于我爹下了还算正式的口谕,所以去书斋就成了头等大事。这个撷芳主人,是《浮世梦华录》的缔造者,大侠江随缘的亲爹。
江随缘这个人天分高,有耐性,还能吃苦。
他在年轻的时候,就超越了江湖上久负盛名的前辈高手。
他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快的剑,抱最美的女人。
可他仍是寂寞。
那些女人,或美艳或温柔或刁蛮或清纯,形形色色,囊括世间种种,却没有一个人能让停下追寻远方的脚步。
他不停地在寻找,寻找一个能楔入他灵魂的女人。
但他从未如愿。
书斋在烟花胡同二十三号。很普通的门楼,门匾上只有两个字……书斋。
很寻常的字,丝毫看不出风骨。
我撇了撇嘴,慢慢进了进去。进去了才知道,这真是个书斋……门楼的大厅摆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架,书籍的名目繁多,同样的书,还有不同的装帧。
我乍见了这等的阵仗,也不由咂舌。随便在书架中间转了转,却发现《浮世梦华录》已经出了第二十七话。
我一目十行,随意看了看,脸色略微一变:“棋逢对手,江随缘这是要从良?”
旁边有人若有若无地“嗯?”了一声。
“柳舒意心里没他。”我头也没抬,看一页跳十页,“这一次,他赢不了。”
“何以见得?”
“柳舒意曾是东陆最放荡的女人,但是显然,她同时也是个很有名的死心眼。对她而言,若是爱了,一个男人就足够。若是不爱,一个男人都嫌多。”我扬了扬手中的书,转身,“她不爱江随缘。”
那个人眉眼间尽是懒懒的笑意,眼下几颗小麻子却随着这笑意灵活若现:“今日我这书斋不对外开放,你便是上期的那位幸运读者?”
我听了这话,心中顿时打了个突……大雍文坛环境宽松,培育了大把的奇花异草,这撷芳主人便是头一号的奇葩。
说他是奇葩,原因有三。
第一,他但凡提笔,写的必定是艳情话本,画的铁定是少儿不宜图。据大雍人口统计局调查,自从撷芳主人的艳情话本问世以来,大雍新生儿增长率提高了百分之八。
真是可喜可贺。
第二,大雍图书出版总署刚刚以净化文坛为由签发了艳情话本的禁令,撷芳主人马上整了个本话限量发行的幺蛾子,那一回话本果然只出了七本。
我的眼界向来不远,只看得到眼前。所以远的就先忽略了,光是雍京百姓,就有十多万。
巴巴地抢那限量的七本书!
据说那段时间雍京百姓的暴躁指数创十年来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