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蛇衔着莉雅,趟过凄惨的麦田,趟过坑洼的土路,趟过十字路口挂满尸体的老树,乌鸦叫啊叫,个个都吃的圆圆滚滚,溪流的水打在巨蛇身上,点缀出些许形体,莉雅瞪大眼睛去看,看到崔佛角完全变了个样子。
木桩和马刺宣告着战争,废墟和黑烟诉说着死亡,绝望的军队扬起白熊旗帜,而围困他们的……同样将白熊旗帜高高扬起。
赫威赛家族父子相残,千里沃土化作焦炭,巨蛇不了解也不关心,只留下长长弯弯的痕迹,最终消失在一片森林。
康斯坦丝在此等待。
“……你是妖精吗?”莉雅问,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苍白狼皮缝作上衣斗篷,鹿皮铁钉缝制马裤长靴,红发红眼的女孩立在枯叶尘埃之间,干净的不像真实存在。只能是妖精了,她想。
妖精笑了,巨蛇绕着她打转,扬起的草灰呛得她连连咳嗽,她是真实存在的,莉雅的眼中闪起了光芒。
“阿瓦隆……”
“遗憾,我只是个凡人。”
“……”
否认是来的那般残忍。莉雅一下子畏畏缩缩,凡人实在太可怕,她期待的问:“你的蛇,祂会吃我吗?”
康斯坦丝问,“你看得到她?”
莉雅摇头,“看不到,只是……感觉的到。”
“哦。”
“您……”莉雅瞪大眼睛,眼神犹如小鹿,她又问:“请问您的蛇,祂会吃我吗?”
“遗憾,她已经吃饱了。”
“……”
沉默稍许,康斯坦丝一笑,女孩的反应实在惹人爱怜,本打算见上一面就丢在森林不管,但现在她改变了注意,“不过当快储备粮你也许够格。”她的语气好像这是莫大的光荣一样。
莉雅跟上她的脚步,树根的石块逼得她蹦蹦跳跳,让见到她的康特维尔以为她有多么开心一样,这个初见面的轻浮大叔笑道,“侄女,只是一会儿不见,你从哪找了个小跟班呀?”
然后他放肆地用眼神打量,被康斯坦丝用身子挡住,才不得不草草了之,“诶,别说,长得还挺娇嫩的,虽然灰扑扑的,穿的也都是破烂,但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啊,你瞧这曲线……”
康斯坦丝的表情愈加阴沉。
“别!大侄女,我不是说您长的不好看,只是看久了……觉得有些阴森不是,你才十一岁,还有大把时光……”
碰——,突兀地,他像是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一声闷哼后往前一栽,困惑的挠了挠头,而后了个寒颤,决定溜之大吉。“我还有事,先走了哈。”
“你是诺曼人?”康斯坦丝点头,女孩的表情纠结了起来,“你们是入侵者。”她咬着嘴唇,“我一家都已经向哈罗德国王宣誓效忠,我不能……”
“哈罗德死了。”
“那我就应该效忠他的子嗣。”
“他的长子阿尔弗雷德现在为我们做事,尚在襁褓的小儿子上个月就被我父亲的手下处理了。”她司空见惯道,“至于哈罗德的两个兄弟,半个月前我兄长率军南下,戈德温家族的军队在黑斯廷斯一役中已损失殆尽,他们的命运只剩下屈服或是死亡。”
“那我呢?我也只能在屈服和死亡中二选一吗?”莉雅问。
康斯坦丝望了眼林地中忙着扎营的部队,遗憾的陈述,“你已经被很多人见到了,现在放你走,大概率也会有胆大的诺曼士兵跟上去,会发生什么,我想你已经见识过了吧。”
是啊,见识过了,自那之前我还以为最恐怖的动物是野狼呢。
莉雅屈服了,屈服的很是愉快,“那你需要我做什么呢?种田,洗衣,做饭,缝纫我都略懂一些,哦,对了,我还会射箭,我的三个哥哥都没我射的准呢。”
而且你善良,坚强,忠诚,是最好不过的女仆和间谍了——康斯坦丝在心中给莉雅安排着位置,露出了和蔼主子的笑容,格外渗人,“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康斯坦丝·德·诺曼底,此世间你唯一的主子。”
“……我是莉雅,没有姓氏。”她笑出了牙龈,又不好意思的阖上,“主人,请问我是您唯一的仆人吗?”
“这个嘛。”康斯坦丝为她的评价又加上了大胆,“有待商榷。”
“啊?”莉雅听不懂这个复杂的词汇,张大了嘴,像鱼一样表达疑惑。
“走了。”
“哦,哦!”
***
诺曼骑手们身披锁甲,腰跨长剑,为数五百的精锐部队耀武扬威地趟进麦西亚人的营地,伯爵给身上喷上香水,脸上打上白粉,不存在的尾巴摇了好久,看样子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向新王宣誓效忠。
康特维尔是军事上的领袖,他留在帐外,提防着麦西亚民兵团,康斯坦丝则带着一个巨人和一个矮子走进了伯爵大帐,嫌弃地瞧着面前这只老狗。
“公主殿下!您,您,我可是等您好久啊!”麦西亚伯爵挥挥手,女仆们端上精致点心与发酵葡萄汁,殷切招待着康斯坦丝和她的侍从,身高九尺三寸的哈拉尔德大手一抓,抢先试毒。
“没毒,放心吃。”康斯坦丝赏了他个白眼,轻咳了一声,说,“我自伦敦北上,见到麦西亚南境尽化作焦土,百姓流离失所,尸体横于路上而无人敛收……”
“这都是……这都是我那不孝的小儿子干的!和我没有关系啊。”麦西亚伯爵哭诉道,“我这不是率军将他围堵在崔佛角嘛,公主殿下您要是晚来两天,我就将这逆子给收拾了!”
康斯坦丝冷笑,“你有一千五百人,而你的儿子……呵,至多也不过三百,崔佛角没有城墙只不过有条小溪和些许木桩防护,而你围了有多久了?我看你的军队都快断粮了。”
“这正是我那逆子的目的啊,这周围的粮都被他抢光了,我根本就收不上粮,实话说再打不下来就必须撤军了。”
看来这只不过是一场戏,赫威赛两边下注,父王将王位坐稳了,不至于失去所有领地,父王被赶出英伦了,有起身反抗的小儿子来获得民心,真是打的好算盘啊,领民就是这样用的吗?
“你可知。”康斯坦丝瞥了眼伯爵的女仆们,“我父亲说了,只要胆敢反叛,那就诛家灭族,而诺曼大军开入伦敦时,你是第一个逃跑的权贵,还在伦敦城里放了把火,阻止我们追逃你,在父王已经加冕的情况下,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赤裸裸的背叛吗?”
“这,这冤枉呐!”麦西亚伯爵一条一条数着冤屈,“加冕仪式我不在场,阿尔弗雷德那小子宣布伦敦城不抵抗时我就跑了,跑的时候不知道威廉国王已经加冕了呀,至于伦敦城里那把火,真的和我没有关系啊,您也知道住在下城区的都是些什么货色,见起了乱子,放把火那不是很正常的事嘛。”
他接着说,“至于国王陛下说‘诛家灭族’,嘿嘿,赫威赛家族祖上也有幸与您家联过姻,我上个星期往王城寄了封信,请求国王陛下的原谅,国王的回信说:‘平定叛军,保你麦西亚无忧。’”
他将国王的回信往前一递,但康斯坦丝冷眼瞧他,没有接过,麦西亚伯爵只好猥琐一笑,说,“‘诛家灭族’什么的,都是玩笑话,玩笑话,当不得真。”
“限你三日之内攻下崔佛角,并将你儿子带过来,要活的,我要问话。”
“那我需要诺曼骑兵……”
“我们不会派一兵一卒。”
语毕,康斯坦丝转身离去,不打算再在这浪费任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