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锐没有再说话,静静地等着夏至哭够了停下来,连纸巾也没有给她递一块。
“别哭了,我错了。”潘锐这么说,可是夏至没从他的话中听到有道歉的诚意。是啊,他哪里有错,在他的观念里错的是她,认错只是为了平息她的怒气。
然而他不知道,她根本就不生气,她只是难过。
难过于他根本从来就没有站在她的立场考虑过。他面对她时作出的一切妥协,都被他冠以爱之名,他因此觉得自己放低了姿态楚楚可怜。
反过来,她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他们都以为自己比对方付出得更多,以受害者的心态去仰望对方。爱得卑微,爱得她心里疼痛。
他没有察觉她的心理变化,仍在想办法解决“问题”——他认为的问题。
他说:“晚上我先回去吧,你明天再过去。装修队都是熟悉的,没有关系,材料有些给了定金的,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不用了。”她发出了浓重的鼻音。
“没关系,我会说服他们的。他们也就气一阵子。他们还想着抱孙子呢。等我们结婚了,给他们生个大胖孙子,他们就再也气不出来了。”他低着头说话,像在背书似的,连看也没有看她。
“真的不用了。我明天就去把意向金要回来。”
潘锐这才抬起头,对上她红肿的双眼,他马上又别过脸:“没有必要这样,我说过不会让你受委屈。”
“潘锐,你为什么想和我结婚?每个和你在一起的女孩,都会让你产生结婚的念头吗?”夏至忽然问道。
对双方的情史,两人在刚确立关系的时候就互相交待过。
在潘锐以前,夏至有过很要好的男性朋友,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双方都没有捅破那层窗纱,真正的恋爱,潘锐是第一个。
相较来说,潘锐的情史要丰富得多,他在高中时代就谈过女朋友,大二时也谈过一个,都分开了。
潘锐不明白夏至为什么问这个问题,他说:“怎么可能,那时候还小啊,根本就不会考虑到结婚的问题。”
“那现在为什么想结婚了?”
潘锐眉心一动,似乎也被问倒了:“我们不是说好的吗?我们在一起快四年了,不应该结婚吗?”
“四年……也不算很长。”夏至笑了,泪干后的脸颊让她感到皮肤发紧。
夏至的笑让潘锐感到心里发毛:“你怎么了?你不想结婚吗?”
“我……大概想吧。我想可以有一双臂弯,让我安心地靠着入睡,我想在我觉得很孤独的时候,有人陪着我,我想每天的所有心思全部花在工作和晚饭上。这样挺好的。”
“我不能吗?”他朝她伸出手。
他不能吗?他当然可以,他一直都很简单,做不到纯粹的是她。她的内心远不如她所以为的那么强大,一点风吹草动就可以把她刮得东倒西歪。
他从来不会把苦闷留到晚上,多难的事,都阻止不了他呼呼大睡。他不认为世事艰难,总觉得即使什么都不做,一切麻烦都会顺其自然地消失。
多好一个人。
然而,他岁月静好,她负重前行,她渐渐喘不过气来。
她没有碰他的手,只是问他:“跟我说说……你家里,对我的看法,真实的。”
他放下手,张了张嘴,又合上,像在艰难地思索着,半晌才说:“只要我喜欢的,就是他们的喜欢的。”
“是从我搬出去的时候开始的吗?”她其实有所察觉,潘妈妈的情绪一直就写在了脸上,但她还是责怪了他:“你应该告诉我。”
“我……没想那么多,我觉得他们过一阵子就好了。”
“婚期也是你提出的,不是他们说的吧。”夏至细细地回忆着,一开始说国庆结婚的是潘锐,而在潘锐的表述中,却说是潘爸爸和潘妈妈的提议,但两人似乎并没有在夏至面前提起过。
“谁提出的有关系吗?”潘锐语速飞快地说。
“有关系,也没有关系。潘锐同志,你这叫欺上瞒下。”她的话语里非但没有生气,甚至还有点揶揄。
“不是……”潘锐被怼得顿了一顿,“我……真的很难做。”
“你可以跟我说的。”
“跟你说你会放弃你追求的什么个人空间和自由吗?”
“不会。”夏至的回答也很直接,“你就是想说我矫情嘛,说呗。”
“我说了你又要不高兴。”
“我不会,我也觉得自己矫情。我就是改不了而已。”夏至又笑了,潘锐也跟着笑了一下。
他松了松肩膀:“那……现在,你明天真去退意向金吗?房子不买了?”
夏至轻轻摇着头,说:“你爸妈不希望我们结婚吧?”
“我说了,我喜欢就可以。他们怎么看不重要。”潘锐又紧张起来。
“但是我觉得很重要。实际上你也觉得很重要,你刚刚说过的。”
“我……我刚说什么了……”潘锐好像真的已经把刚才两人的争吵忘得一干二净了,“就是我说了什么,那也是气头上说的,不是真的。”
“就是真的。”夏至很认真地说,“这才是你心里最真实的想法。你觉得我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压着你们一家,这让你觉得很不舒服。你的父母则认为我贪得无厌,不断压榨你这个善良的农村小子。”
“说什么呢你……都是我胡说的好吗?我道歉,我认错,好不好?”潘锐越过茶几,坐到她身边,可是她往侧边一坐,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不好。你没有错。但我也不认为我有错。”
“……难道你还想我爸妈来给你认错吗?他们就是两个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人,你跟他们计较什么呢?我保证,我们结婚以后,他们不会来干涉我们的生活。我之前说过的话都算数。四年,我们要一个孩子,然后就买房子搬出来成立我们的小家……”
“潘锐,”夏至截断了他的话,“我们不结婚了,我们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