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娘,不如你骑上试一试?”唐弘毅也十分喜欢这匹马,一看就知是千里良驹,再加上这是一匹母马,若是真能带回大晋,对于改良大晋的马匹质量,可是大功一件。
不仅是他,就是昭云公主,以及在场的所有晋人,都是这种想法。
福娘或许是唯一一个真心喜欢这匹马,而且没有想到这一点的人,战争离她太远了,她所接触到的战争,至多不过是电视,网络上一些画面而已。
众人的鼓励,让福娘跃跃欲试,大王子笑道:“文学士,纳美对不熟悉的人,十分抵触,你是第一个接触它的陌生人,我想,它一定不会反对你骑上它跑一圈。”
福娘纵身上马,她优美的身型,令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颤,这样的女子,怎能不令人着迷。
纳美慢慢的跺了几步,步伐变快,福娘拉住缰绳,纳美却驰骋起来,碧草下,一抹绯色的身影,如一道彩虹,隐没在草原之中。
众人赶紧上马追了过去,大王子笑道:“不必着急,有马格在,纳美不会跑远。”
福娘脱离了人群,纵马驰骋间,仿佛天地只剩下她一个人,所有的烦恼,忧愁,都统统抛诸脑后,福娘忍不住仰天大吼出声,压抑太久的情绪,此时完全得到了释放。
以前,工作上压力大的时候,她会去爬山,爬到山顶以后,对着远方大喊一通,远山回音后,将她所有的郁闷一起带走。
来到这个世界,一切都要循规蹈矩,每一步,都是战战兢兢,若非遇到欧阳先生,她几乎可以肯定,自己现在仍然是姚之麟的妻子,毫无人身自由的女人,一辈子水波不兴的过日子,每一天,都如行尸走肉般了无生趣。
大王子的马最快,第一个追上福娘,此时,福娘已经勒住了缰绳,认纳美悠闲的低头吃草。
大王子跳下马,来到福娘身边,纳美看到马格过来,打个响鼻,又继续吃草。
福娘急忙道谢。
大王子笑道:“文学士客气了,看来,纳美找到了它真正的主人。”
福娘抚摸纳美的马背,及的姚之麟曾经说过,草原上的人,从来不会把牛马当做畜生看待,他们之间,就像是家人,所以,草原上的人,看到爱护牛马的人,也会非常的尊重。
这一路上,姚之麟都在跟他们讲述草原上各种的禁忌,习俗,礼仪,还有一些简单的用语,福娘很有语言的天分,她是这些人中,学的最多最快的。
可能这归功于以前学英语的基础吧,想起以前学英语的时候,福娘总是一阵心寒,在她原来的世界,英语大行其道,在学校和社会上,英语的影响程度之深,大大超过了母语,无论是幼童,还是已经工作的成人,都在为了英语拼搏,似乎英语已经成为了人生向上行进的台阶。
福娘不喜欢这种现象,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竟然北外来的语种,文化所替代,那是一种悲哀,所以,福娘发誓,在大晋,一定不要这种事情出现,在这个文明得以顺利传承的世界里,那些遗失的美好,一一展现在福娘面前的时候,没有人了解福娘内心是多么的激动。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每个人心底都有一个强大梦,每个人都希望,无论是小家,还是大家,都是最强大的,没一个家庭成员走出去,都是令人羡慕敬仰的。
她已经很了解这个世界,也知道西方文明开始逐步发展起来,知道迟早有一天,西方的工业化进程会飞速发展起来,她阻止不了别人的发展,但是,她希望这个世界的国人,足够强大,不致被人欺凌,不会经历辫子时代后期那一切令人不堪回首的过去。
福娘微笑着道谢。
大王子笑道:“文学士,看来你很喜欢我们草原,可惜,你的兄嫂……”说到这里,他顿住了。
福娘平静地看着他,等待他说下去。
大王子愕然的看着她,忍不住问道:“难道?你不关心自己兄嫂的安危吗?”
“大王子若真是把他们怎么样了,就不会这样平心静气的跟我说了,我们已经把阿里合,拉斐尔等人平安的交给大王子,大王子又岂会失信于我们,听说,大王子还等着我们大晋优良的种子来改善伊列的农作物收成,大王子断不会因为两个人因小失大,是不是?”
大王子怔了一下,大笑起来,文福娘的确与众不同。
当初,他们收到大晋送来的粮食,很是高兴,可是,在暖窖里育种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大晋送来的粮食,颗颗饱满,却始终不发芽,他们当地的种子都发芽了,大晋的种子却发霉了。
有经验的农人告诉他,大晋送来的粮食,都是煮熟了之后再晾干的,虽然颗粒饱满,却只能满足于温饱,不能作为替换的种子使用。
有心派人查,自然会查到出主意的人是谁,从那时候起,大王子就开始格外的注意文福娘,优秀的女子很多,但是,如文福娘一般饱读诗书,见识广博的女子,他只见过这一个。
这个身材高挑的女子,当真是令他人另眼相看,宠爱敬慕的绝世尤物,他已经许久不对女人动心了,这一次,他的心底,又冉冉升起了强烈的征服欲。
“你的兄嫂在京城受到礼遇,一切都很好,对了,这是你嫂嫂托我带给你的礼物。”大王子拿出一个荷包递给文福娘。
文福娘道声谢谢,接过荷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条坠着红宝石的金链子。
福娘看到红宝石的形状,心中一动,脸上却依然平静无波,未有丝毫的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