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娘笑道:“既然简单,那你现在就给我做去。”
看着福娘狡猾的笑容,姚之麟情不自禁的刮了刮她的鼻梁,“刚吃过饭就饿了。”
“是啊,我就想吃叫花鸡,要是有西洋的葡萄酒,那就更好了。”
姚之麟失笑,她居然还知道西洋的葡萄酒,看来文家还真是惯着女儿,小小年纪,还让她喝酒。
既然答应了她,姚之麟也不好食言,只得挑了一只跑得最欢的健壮母鸡,命人从荷塘里取了塘泥,然后亲自杀鸡洗鸡,做起了叫花鸡。
当初他们被师傅扔进深山老林,除了一把匕首,一个火镰,再无其他的东西,听着山里的豺狼虎豹的嚎叫,头皮都觉得发麻,可师傅守在出山的路口,搭起帐篷等着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他几乎变成了又脏又臭的野人,可也从中悟到了不少生存的技巧。
田庄里的下人都已经被遣走,姚之麟忙活了足有两个时辰,这才做好了叫花鸡,因为厨房里的柴禾都是果园里看下来的桃木枝子,所以,叫花鸡有一种果木的清香,闻着就让人很有食欲了。
福娘早就等不及,跟着玉燕悄悄来到厨房,偌大的院子已经空了,就是玉燕他们两个丫鬟也不让进,可能是姚之麟觉得没有面子吧。
到了院门口,福娘悄悄走进去,玉燕守在门口,看着小姐的身影,摇头苦笑,心中暗叹,不知她家小姐何时才能真正的长大成人。
福娘一到门口,姚之麟就听到了,转过头看着笑嘻嘻的文福娘,他咬牙切齿的说道:“现在你可满意了吧?”
福娘点点头,“还算勉强。”
姚之麟起的说不出话来,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伺候一个女人,以后也不会有吧。
最可气的是,这个丫头丝毫不像领情的样子。
福娘深深吸了一口气,“姚之麟,手艺不错,真香,要是你以后没了饭碗,就去饭庄当个厨子,也能养活自己。”
姚之麟哼了一声,没接她的话茬,若非觉得这段时间福娘表现不错,他心中又有所亏欠,说什么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来。
剥了泥块,香味愈胜,福娘食指大动,这只叫花鸡,顶多有一斤左右,她确信自己可以完全吃进肚子里去。
福娘和姚之麟洗了手,拿着叫花鸡回了卧房,没有葡萄酒,田庄里自酿的果子酒也不错,玉燕又让厨房飞快地炒了两个热菜,两个人面对面,吃起了晚饭。
以前值班的时候,福娘最喜欢吃的就是卤鸡爪,那是她办公室同事小张的拿手好菜,因为喜欢吃,也跟着学了,值班的时候,就带上一饭盒卤鸡爪,夜宵就算是解决了。
福娘的吃相虽然还算斯文,但吃的速度绝对不慢,转眼间,半只鸡已经进了肚,姚之麟烫的酒也下去了小半壶。
福娘在这儿还是很开心的,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两人都不必再伪装,可以很真切的看到真实的对方,这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可能见到的。
用福娘的话说,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做慢条斯理的大小姐。
那一动一静,必须要透着优雅,让人挑不出毛病来才行,有教养的闺阁小姐,会提升整个家族的荣誉,反之亦然。
之前的欧阳菲菲,是个雷厉风行的职业女强人,优秀的法官,两种形象之间,有着巨大的落差,想要把握好文福娘的身份,不是那么简单的,好在嫁了姚之麟,自己可以做一个泼妇形象,否则活得更痛苦。
看着福娘似乎隐隐有泪光溢动,姚之麟心下讶异,不禁问道:“福娘,怎么哭了,想家吗?”
一说到家,福娘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扑簌簌的掉落下来,她想家,可是那个家,永远的回不去了。
姚之麟赶紧擦手,转过去轻柔的拍着她的后背,“别哭,还吃着东西不能哭,想家我就带你回家,我陪你回家住对月。”
那个家,就是有通天的本事,也回不去了。
可福娘不能说,没有人会相信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说不定,会把她当做牛鬼蛇神烧死。
吃饱喝足,福娘打算回去了,她不想在这儿过夜,她以前在下乡的时候,曾经住过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农家,结果招惹了一身的虱子回来,气得她差点把头发剃光了,后来好不容易托人在农村买了一把篦子,又剪短了头发,这才去掉了虱子,从那以后,她的心里有了阴影,总觉得土炕上一定会有虱子,所以,宁愿冷一点,她也不愿意睡炕,刚才上炕的时候,她就让玉燕仔细检查过,玉燕保证没问题,可心里的那个阴影去不掉。
福娘想要回去,姚之麟也没反对,马车里有手炉脚炉,还有皮毛褥子,不会冷。
回到家,已经是戌正时分,姚之麟刚扶着福娘下了马车,就见门房跑上前来,“大少爷,少奶奶,您可回来了,夫人都等得着急了。”
姚之麟有些诧异,这是怎么一回事?
两人先回去换了一身衣服,然后去了章氏的院子。
章氏坐在堂屋的榻上,慢条斯理的喝着茶,自从老太太出家,再加上这一分家,她的心里说不出的痛快,压抑了几十年的窝囊委屈,似乎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她终于可以抬起头来了,今天一天,是她平生最畅意的一天,顾妈妈都说,章氏今天像是一下子年轻了十来岁。
两人行了礼,章氏让他们夫妻坐下,淡淡道:“你们去庄子上了?”
姚之麟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