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之前,我从没想过会遇见一个哥们相称的姑娘。
没错,就是哥们,铁哥们的那种哥们。
我这位哥们是美(身)丽(材)大(矮)方(小),极富喜感。
有多漂亮呢,这么说吧:典型的黑长直,一双又细又长的大长腿显得她身材高挑,双眼皮大眼睛,腰比胖云大腿还细,皮肤光滑,绒毛细嫩,咳咳,远远望去,好一个标致的美人。
(以上纯属娱乐,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是我哥们对我威逼利诱让我必须加上的,各位看官老爷如果觉得身体不适,有恶心感的话,请自行跳过便好。)
说她黑,她倒也不黑。
说她胖,要不是因为长得不高,也不能说像石磙,你知道,是那种上下一边粗,动不动几百斤的玩意。
为什么叫他哥们?
或许,因为人家有气质——汉子的气质。
这就是缘分,哈,孽缘。
哥们为人善良,朋友颇多。
每逢生日,会有许多送礼的人。
本王记性不好,时常忘记。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我会尽哥们之谊,吃光他所有能吃的礼物。
哈,苹果、蛋糕都进本王的嘴吧!
她总也不生气,笑着不说话,就打我,用枪。
她记我的生日倒是很清楚,这一点,甚得朕心。
记得我成年那天,我并未刻意强求。经过她座位的时候,她递过来一个金属笔筒,里面装满了各样的文具,说:
咯,你的生日礼物。
我微窘,笑道:别闹。
转身,离开。
后来,她写了张便条,才让我相信:那笔筒是新的,文具是新的,这就是她送我的成人礼物。
或许,那时太年轻,认为自己在乎的人应该给自己最好的。可是,在我眼中的随意,在她那里却是费尽心思,形式太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份最质朴的情谊。
哥们,礼物我很喜欢,我一直在用呢。
高中三年,我收过哥们两次生日礼物(第一次没送是因为那时还不咋认识)。
第一次的礼物是一只黑色的金属笔。对于我这种穷光蛋而言,那杆笔是我受过最珍贵的一个礼物,以至于很久的一段时间我都不舍得拿出来用。
她在用便利贴给我留言:哥们,祝你生日快乐,希望你用这支笔做题,每次都能考高分,不要谢我哦,^_^。
恰好有段时间我考试没考好,我就想是不是没用哥们给的这杆祝福笔。
思前想后,我决定开始用这支笔写试卷,而且只写重要的考试试卷。
高二那个期中考试,就是我第一次用它,结果,我感冒了。
鼻涕留的稀里哗啦的,看卷子上的字个个都跟少林寺和尚翻跟头一般,哼哼哈嘿。
考试结束,差点还把那根笔掉在考场了。
这场感冒直接导致我缺了高中缺的为数不多的两节课。
后来我知道,缺的那两节课中,英语老师为数不多的表扬了我。
那一次,我英语考了唯一的一次第一。
此处应有掌声。
哥们脾气好,我几乎没见过他生气。
但是吧,她表达愤怒的方式也挺别致的。
只见她右手拇指与食指比作枪状,嘴里喊道:当心我崩了你!
别说话,让我忍住笑。
那年家长会,我在讲台上当着所有家长的面夸她学习认真。
散会后,各位家长找老班打听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我与她站在阳台上闲聊。
我说:你这成绩让人着急啊!
她怒:那你还在老师面前夸我?
我无奈的摇头,说:谁让你是我哥们呢,哎,也不知道说假话会不会遭雷劈。
看她一脸诧异的模样,我忍不住接着调侃她:我要是你爸,看见你的成绩,就一定会给你个大嘴巴子!
我用手作打人状,她爹在后面一咳嗽。
回头看了一眼,我笑着收手。
我怕他爸也有枪。
看过前面几章的小伙伴会发现我说过几个老同桌,其中就有我哥们和小玲。
小玲是我小妹,我哥们是我哥们你看多亲。
刚上高一的时候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叫《五月后,你我天涯》。
那篇小说纯属瞎扯,不过也有一点真实事情改编,例如叶雪要求和妍坐在一起。这就是小玲和我哥们的真实事例。
那时候才刚刚开始高中就幻想着高三时怎么这么样,幻想毕业后会有怎样的爱恨情仇。
幻想的分离,幻想的不舍终究比不过现实震人心魄。那时的我怎么也想不到毕业后不仅会有不舍,还有如此难忘的后悔和遗憾,也不会想到英语试卷交上去的一瞬间内心会有那种巨大的空虚感。
结束了,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高二那年寒假,我给我哥们打了个视频电话,想给她拜个年来着,没想到打过去看见的是不堪入目的一幕。
其实也没啥,无非是满桌散乱的零食袋和水果皮以及电视上放着的《熊出没》。
那时我就在想,平时在班里也是落落大方的一姑娘,为什么回到家里是这般邋遢呢。
果然啊,人们是会把自己最不堪的模样暴露在最熟悉最亲近的人眼前。因为在这些人面前,我们不必害怕,不必佯装潇洒,光鲜的伪装都可以在这一隅悄然放下。
我也是在那一刻懂得了渊明兄那句“出淤泥而不染”是咋个意思了。
哥们好像有点尴尬,大喊:“你怎么这么快就打过来了!我先收拾一下,你跟宇航先聊一下!”
宇航是她堂弟,隔壁班的,后来当了班长,与我也是相熟。
这个堂弟当得挺称职的,每逢生日或节日总得给他姐送点小礼物,我和他们都熟啊,就经常义务当他们的传递员。
一开始有些不明所以的同学还把他们的关系搞复杂了,暗自揣测。
那些人啊,我就不提了。
哥们还是个颜控,别看她是个三无的五短身材,可是她却有一个特别牛逼的梦想。
“以后我要嫁人必须得又高又富,就算他不高不富,但也必须得帅!”
我偏偏问了一句:“要多帅?我这么帅够吗?”
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都看不见眼珠的那种,说:“小心我一枪崩了你。”
看着她那两根短短粗粗的手指,我就忍不住暗笑,这那是枪啊,明明是加粗的双汇肠。
她具体喜欢过谁呢,我记得最清楚的是白敬亭。(前面的有些伏笔你可能就猜到了)
她曾经在大超市下面的小摊贩那里印了一张白敬亭的帅照,然后贴于桌前,时时勉励自己:再不好好学习,以后怎么嫁给他,哎呦哎呦,好羞好羞。
或许,好多女孩在青春的迷茫期都干过类似的事,只不过有些人是远远地看着喜欢的人,不敢声张;有些人默默关注偶像的一举一动,借以给自己勇气;而有些人,像我哥们这样,明知不可能却喜欢给自己一些童话般的幻想。
这没什么不对,挺好的。
白敬亭唱过一首歌,叫《一朵》。
我一开腔,她便听出来了,叫喊着:“白敬亭,白敬亭……”
喊着喊着,红了脸也红了眼。
盛开的一朵两朵三朵四朵红玫瑰/它们被拦腰截断插在花瓶内/也许过一天两天三天四天就枯萎/再没有人去理会它们美不美……
毕业那天,我对我哥们说:就要毕业了,别说再见啊,徒增伤感。
她说:嗯,不说,肯定不说。哥们,以后你好好的啊。
嗯,好好的,我、我们、所有人……都要好好的。
少女带着青春心事悄然生长,某一天,她突然离开,在我不知道的角落里静静开放。
会有人欣赏你的美的,哥们,即便他没有白敬亭那般高大帅气,至少我相信他会给你那份最最动人的谦卑。
愿你一如记忆中美好,不管最后去向那里,不管你有没有变成自己最想要的模样,只要你还是你,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