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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无事献殷勤

林筝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也本能地觉察出谭湛大约是有什么事情要求她。因为这天上班的时候,谭湛竟然站在她门口等她。

“你要搭车吗?”他神态有些不自然,但仍旧努力维持他的冷傲。

林筝有些见了鬼似的看了他几眼,她指了指自己:“搭车?我?上次搭你一次车,就答应给你以后都拿最大的大排最好的肉,这次你是想吃两块大排吗?那我可没这个权限……”

谭湛却侧过了头:“不,我没要吃两块大排。”他的神色有些尴尬,努力表现出淡然的友好,“既然我们是邻居,上班也是同一个楼,不如我日行一善带你一起去上班好了。”

林筝眯了眯眼,却很提防:“我怎么感觉你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林筝盯着谭湛,“说吧,你到底想麻烦我干什么?”

谭湛看了她一眼,决定直截了当:“我最近要做一档节目,第一期要做的专题是林溪,所以我想对你进行采访,挖掘一点关于林溪的素材……”

“不行。”

谭湛还没说完,就遭到了林筝果决的拒绝。她刚才还带着笑意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冰冷,态度是不容置喙的抵触,脸色看起来也有些惨白和不安。

“所有素材我会在得到你的确认后才对外放出公开的,考虑到你的误工时间,我也会提供经济方面的补偿的,总之你有什么条件都可以提。”

然而面对谭湛难得的低声下气好言好语,林筝却丝毫不领情,她的情绪看起来不太好,不论谭湛怎么说,她也坚决不答应。

“林溪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了,她成名早,该有的信息媒体也早就报道过了,我这里没有什么新鲜的素材。你也不用再找我了,我没什么欠你的,上次搭车,也按照承诺回报给你了。我以后不会再搭你车。”

林筝说完,也不再理睬谭湛,径自走了。本来这一天,她的心情相当不错,然而谭湛这一席话,让她措不及手的灰暗颓败下来。

林溪,又是林溪,这个名字似乎永远缠绕着她,让她没有办法走出过去。那一天的雪地,是告别,也是永别,林筝有一种孤注一掷不想再去回忆的决心。因为她不想再做噩梦了,不想再梦到与自己一模一样的那张脸,用怨恨的目光朝自己说出那句话。

“死的本来应该就是你。”

躺了六年,林筝醒了过来,她弥补了这个世界六年飞奔一般的发展,弥补了之前因为同样浸淫大提琴演奏而丝毫不懂的生活常识,弥补了这六年来发生的事。表面看起来,她醒来了,她的生活也在慌乱之后终于有条不紊的继续了。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生活从来并没有真正的继续过,她房里那把落灰的大提琴无时不刻不在提醒着她,她根本没有走出来,她根本没有真正的朝前看,她也根本没有勇气往后看,因而她逃避,她躲藏,她不敢再去触碰大提琴,也不敢再去触碰林溪这个名字。

然而她的拒绝态度并没有让谭湛就此退却,对待工作,谭湛一向拼命,要把“艺术回廊”第一期节目做出差异化的效果,就必须深挖林溪的故事,就必须借助林筝的帮助。

这天回家,谭湛便一个人窝在家里,仔细思考用什么方案来软化林筝,他开始查阅一些心理学书籍中关于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知识,回避是PTSD的核心症状之一,主要表现为患者长期或持续性地极力回避与创伤经历有关的事件或情境,拒绝参加有关的活动,回避创伤的地点或与创伤有关的人或事。谭湛迟疑了下,他想,林筝大约就是这样的行为,他记得她脸色瞬间惨白眼神挣扎的刹那,那样一场严重的车祸,确实让人很难释怀,他继续对着材料往下看。

“有些患者甚至出现选择性遗忘,不能回忆起与创伤有关的事件细节。”谭湛看到此处,也有些皱眉沉默,他没有办法强迫林筝在没准备好之前去回忆那段血腥的往事,但是另辟蹊径,却可以从过去和林溪一同练琴的美好记忆为切入点,聊聊双胞姐妹之间的情谊。

他不会那么容易放弃,但实在需要想一个能让林筝态度软化的入口。

“汪汪!”

雪纳瑞的叫声让谭湛回过了神来,对方已经很有母亲的样子,带着它的五个孩子眼巴巴地望着谭湛,是来讨食吃了。

他有些失笑,拿出了狗粮,这才蹲下身细细观察这几只小狗,前几天邹琳电话他,这周末终于是要回国了,也终于会来带走她的狗,对于雪纳瑞竟然生了一窝小狗,她倒是并不介意是串串,还十分兴奋。

“找到狗爸爸了吗?”

谭湛想起邹琳的问题,若有所思地看了看那五条小狗。经过一段时间,这些小狗显然都长大了不少,也都渐渐长开了。谭湛这一瞥,就瞥出了些东西。他当下便抓起来其中两只小狗,不顾雪纳瑞询问疑惑的叫唤,抱着它们冲出门敲响了林筝的门。

林筝开门后表情果然很不耐烦,也相当警惕:“你干吗?”

谭湛把两只小狗抱到她的面前:“我给我的雪纳瑞讨回公道。”

林筝的小土狗听到响动,也颠颠地跑过来,绕着谭湛的脚好奇的打圈圈。

“雪球!回去!”林筝朝自己的狗下了个命令,才抬头继续无所畏惧般地看着谭湛,“我都说过了,毛色差不多的狗实在太多了……”

谭湛却冷冷地打断了她:“我不是拿毛色说事。你自己好好看看,你那个土狗长着一口地包天的牙,你瞧瞧我手里这两只狗,是不是长了一模一样的地包天?”

林筝这才看了眼谭湛手里的狗,再看了眼脚下的“雪球”,那一幕一样的毛色,一模一样的地包天……这下竟然无言反驳。

谭湛微笑起来:“你要是什么时候找到证据了,我肯定给你赔偿,你说怎么赔就怎么赔。嗯?”

林筝本想装疯卖傻糊弄过去,没想到谭湛却把她之前的话记得那么牢。

她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大家都是邻居,需要这样吗……而且地包天的狗外面流窜的也不是没有……”

“需要。”谭湛也笑了笑,“你看吧,一般这种事也会要求经济赔偿,何况一窝生了五只小狗,我要负担五只小狗的吃穿住行,也是挺大的负担。你要还不愿意承认,我就真的只能去找DNA检测了,我是一个特别较真的人,到时候难保不弄上法庭,那时候你败诉了,可不仅要赔偿我补贴我五只小狗的生活费了,DNA检测的钱我的律师费、诉讼费,可也都是要你出的。”

“好……我认……”林筝几乎是无语凝噎,“我认还不行吗……要不这样吧,我去把狗阉了,让它以后都不能出去作恶,以泄你心头之恨?”

谭湛哼笑:“难道让我的雪纳瑞年纪轻轻就丧偶?让这群小狗有个太监爸爸?”

林筝垂头丧气:“那你说吧,你想赔多少?”

”两万。”谭湛露出了一口白牙,表情挺灿烂,“既然你标榜自己说话算数,我让你怎么赔就怎么赔,那就这样吧。”

“两万?!”林筝直接跳了起来,“我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谭湛等的自然就是这句话,他抱了抱手里的狗:“站在门口谈也不是个事,你先让我进去。”

林筝不情不愿地让开了身体,引着谭湛走了进去。林筝的房子和谭湛的户型相同,但是比如谭湛家里那整洁的样子,林筝的客厅就乱多了;如果说谭湛的屋里是简洁的风格,那林筝就是简陋了。比起林筝的萎靡不振,她的小土狗就欢腾多了,蹦上蹦下的,像是在欢迎谭湛。谭湛便把它的两个“儿子”放下,大约是血缘的力量,小土狗和两只小狗马上亲昵起来,在一起互相打滚玩闹起来。

谭湛瞧了瞧狗,更加意味深长地看着林筝,林筝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一眼自己的小土狗,别过头去。

“我也不是真的要你赔钱,如果你愿意帮我个忙,这些都可以一笔勾销,反过来我还会给你钱。”

林筝冷冷笑了:“要做你的林溪专题是吧?这就免了,2万就2万,我分期付款还给你。我不要你的钱。”

谭湛深吸了一口气,咬了咬牙,加重了砝码:“我把‘舒曼’给你,你配合我做完这个专题,我就把大提琴送给你。”

这剂猛药下去,林筝果然愣住了,大提琴对她的吸引力果真比较大。她盯着谭湛,似乎在分辨他说这话的真假。

谭湛乘胜追击:“你如果不信,我可以和你先写好合同,白纸黑字,你不用害怕我过河拆桥不履行诺言。”

林筝果真便动摇了。她的眼神开始游离,而顺着她的目光,谭湛才发现,在她这间屋子的一侧墙角,也正摆放着一架大提琴。林筝远没有林溪那样优异和突出,但她也是一位大提琴演奏者,从小和林溪一同学习大提琴,只是之后的成就就云泥之别了。

谭湛也不再步步紧逼,他放缓了语调:“你考虑考虑答复我吧。”

谭湛走后,林筝都还维持着刚才坐的姿势没有动,她突然间有些恍惚。她不想回忆关于往昔的一切,但她无法舍弃“舒曼”。星灿食堂的临时工作早晚也会结束,这之后她只能恢复打零工,想要攒够钱去买回“舒曼”简直天方夜谭,因而对谭湛现下的这个提议,她最终不得不低头。

当天晚上,她就敲了谭湛的门。

“喂,你把合同拟好,我做。”林筝有些不自然,但是任何时候,她也没忘记讨价还价,“还要加一条,以后出行,你得让我搭车上下班!”

对于她的得寸进尺,谭湛也不追究,只点了点头。

对于工作内容,谭湛只简单地和林筝谈了谈,谭湛需要时间去做一套成熟的采访方案,而林筝也不希望他占用自己上班时间,因而两人便约定了这周末行动,方案由谭湛主导,林筝按照要求配合就行。

“周末我会带你去见一见朱黎明老师,你也可以就当成是一次叙旧,因为据我所知,他不仅是林溪的大提琴启蒙老师,也是你的大提琴老师,他还住在原来的公寓,你这次周末和我一起去,我不会刻意的一本正经问你你和林溪的过去,或者你们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过什么,路上任何东西让你想起什么,你都可以随意和我说,不用觉得不直接涉及林溪就是没有用的回忆,我会把你所有告诉我的细枝末节拼凑还原出你们原本真实的生活的。”

听到朱黎明老师的名字,林筝有些意外,但她的语气很笃定:“他不会见你的。”

自从车祸后,林溪去世的消息一爆出,就有络绎不绝的媒体闻风而动,找到朱黎明的门上,想要以他之口,爆出一些林溪生前事迹,但是不论是好言相商,还是以利相诱,朱黎明一概没有理,而是把这些媒体记者都扫地请出了门。林筝知道,朱黎明是个很反感新闻媒体的人,他觉得一切新闻记者,都是用蘸着人血馒头博关注的心在追逐热点的,因而他是绝对不会欢迎任何媒体采访的。

谭湛却笑笑:“这你不用担心,朱老师已经答应了我的拜访。我答应了带着‘舒曼’一起去,他很想再看一看这把琴。”

会带着”舒曼“……这个认知让本来相当抵触的林筝也跃跃欲试的期待起来。到了周六那天的早晨,她几乎是早早的醒来梳妆打扮,等在了谭湛的门口。

谭湛确实如约的带上了“舒曼”,林筝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而那把她心心念念的大提琴就好好地摆在后座上,一路上风景变幻,然而林筝根本无暇顾及,她的整颗心都在“舒曼”身上,仿佛闭上双眼,就能浮现出“舒曼”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的时刻。

然而随着路途的颠簸,林筝的思维不得不拉回现实,她朝车窗外看了看,才发现眼前已是熟悉的景色。也对了,朱黎明老师还住在原来的公寓,而这一片因为远离主城区,因而即便主城区不少建筑都已经推倒重建了好几次,这儿仍旧保持着原汁原味般的过去风貌。

与这种怀旧的情怀相一致的,朱黎明老师家也没有变,甚至连摆设都维持了十年前的样貌,林筝走进去的时候,他就呆呆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林筝。

“朱老师,我是林筝。”

直到林筝开口,朱黎明才终于没忍住背过身去,用手小幅度地擦拭眼角的眼泪。林筝有些不忍,朱黎明一向对林溪青眼有加,两个人学琴,林溪虽然天分更高,但永远是最调皮捣蛋的一个,有时候朱黎明责罚起来,她也总能振振有词的找出一堆理由来反驳。

“林溪其实不算个乖巧的孩子。”给谭湛、林筝倒了茶,朱黎明才坐下,他的眼睛望着窗外,带了回忆和感慨,“她一直是个骨子里充满野性的孩子,而且也有很多恶作剧的想法,以前练琴还不自觉,我有时候一转身去厨房煮个茶,回头就看到她一边拉琴,一边把我茶几上的零食在往嘴里塞。有一次我临时出去有事,关照林溪林筝先在家里练琴,结果林溪刚趁我前脚走,后脚就爬到沙发上想去拿架子上我国外买来的新琴谱,不小心把我最喜欢的花瓶给打碎了。”朱黎明想起旧事,也忍不住笑起来,“结果她用502胶水都一片一片给我粘好了,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把花瓶又给我摆放回了原位,我一直一直都没发现,直到一年以后,我站在客厅里,教一个新的学生,花瓶突然就碎裂回了一片片,那个学生的表情我到现在还记得,以为是凭空见了鬼……林溪这个小兔崽子听说了,特意打电话慰问我,还在电话里就咯咯咯地笑起来,在那儿给我幸灾乐祸,还说要去投诉502胶水公司呢。”朱黎明一回忆起林溪那些古灵精怪的往事来,就有些刹不住车,直到看到眼前的谭湛,才有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人老了就是老想着这些以前的旧事。”他也直到这时,才意识到对林筝的忽视,有些不好意思,“相比起来,林筝就一直是个让人省心的体贴孩子。”他拍了拍林筝的肩,“如今一点也没变,除了变更漂亮了,还是那么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以前也是,林溪那些捣蛋事,几乎都是你去给她擦屁股的,你们爸妈也不怎么管你们,长姐如母,虽然你只比林溪早出生几分钟,但林溪太躁了,又太胡来,每次都是你照看着她,有时候也多有迁就着她。她是很有天赋的大提琴手,但如果没有你的帮衬和打理那些生活社交琐事,她也走不到之前那一步。”

林筝有些不自在,心里也充满了难过和矛盾的痛苦,但她仍旧配合着朱黎明说的,朝他淡淡地微笑,她不敢多发一言,只静静地坐在一边,在朱黎明的眼里,这并无任何不妥,因为在他印象里,林筝就一直是这样的,比起林溪的灿烂和引人注目,她像是一块背景,沉默而安静。然而这一切在谭湛眼里就不可思议了起来,他看了看身边的林筝,心中疑惑而不解。

他怎么觉得朱黎明讲的都是错的,他从来不觉得林筝是他形容的那种安静乖巧文静内向的女孩子,相反,她躁动、风风火火,满口胡言,说谎都不打草稿,睁眼说瞎话,看起来才像是会把打碎的花瓶粘起来假装没事的人……然而他到底也是意外的,原来对林溪,林筝包容而付出了许多,在朱黎明的形容里,林溪不谙世事,虽然对于喜欢她的人,那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正如朱黎明一口一个的“小兔崽子”,他喜爱她,因而她的一切行为,在他眼里便是无伤大雅的调皮可爱。但对于陌生人,那种不谙世事就未免会给旁人带来麻烦了,从一个拉提琴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世界知名的大提琴手,这背后需要斡旋的方方面面,都是林溪所不擅长的,但没有人责怪她,因为她只需要拉好琴就可以了,这些琐碎而无趣的对外联络和社交,自然交给了林筝。而因林溪不通人情世故闯下的祸,也自然是林筝去处理,处理不好的,就由她来背黑锅。

谭湛听着朱黎明的回忆,看着身边沉默的林筝,有一瞬间突然有些替她觉得不公平。虽没有林溪那天才般的领悟力,但朱黎明的形容来看,林筝的大提琴功力绝对也不差,况且她比林溪更勤奋,假若不是因为帮助林溪去打理她的提琴事业而牵制了大量精力,假若她没有被林溪这么大的光芒遮住,或许假以时日,天道酬勤,她也将是大提琴界一颗璀璨的新星。

朱黎明想到林溪,不免又一阵伤感:“可惜了,真是可惜了。天意弄人。”

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林溪的,那种缅怀的眼神,心痛的表情,都是骗不了人的,相比而言,林筝在他心中留下的印象显然相当苍白,就是一个沉默安静勤奋的学生而已。

看着这样的朱黎明,林筝却觉得绞痛而难过,她只有咬住嘴唇,死死地控制住情绪。

茶喝完了,一席话便也这么聊完了。谭湛也兑现承诺,拿出了林溪生前使用的那把大提琴,轻轻打开琴盒,将它交给朱黎明。

朱黎明百感交集,他轻轻抚摸着琴弓和琴弦,看到这把琴,仿佛这七年的岁月都不存在,他有种错觉,仿佛林溪还会笑着跳着走进他的房子,拿出这把琴,炫耀一样地给他拉一支曲子。

在经得谭湛同意后,朱黎明拿出了这把提琴,然后坐下来调试琴弓琴弦,拉了一支曲子。

在此前,谭湛也多少抱有些期待,朱黎明是林溪的启蒙老师,他期待着这把大提琴能在他的手中再度绽放。然而他还是失望了,谁也不是林溪,谁也代替不了林溪,朱黎明的音乐沉稳而有一种大气之美,但谭湛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们都没有林溪那种奋不顾身扑在大提琴上的孤注一掷。

朱黎明一曲罢了,看了眼林筝:“你想试试吗?现在你的大提琴练得怎么样?有跟着什么老师在学吗?”

对于朝思暮想的“舒曼”,此刻林筝却退缩了,她摇了摇头,她的声音平静而波澜不惊:“我已经不拉大提琴了,我没有林溪的天赋。”

即便朱黎明再三鼓励也表达了自己的惋惜,但林筝却坚决不松口,她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碰那把大提琴,她只是站在一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安安静静地听着。直到最终和朱黎明告辞,她都一直很沉默,像是刻意要降低自己存在感一般,而她也达到了效果,朱黎明的心都在林溪身上,他只不过偶尔会瞥过林筝,想从她的脸上想象如果林溪还活着的模样。他的回忆是属于他和林溪的,林筝只不过是一个定期出场的配角。

谭湛很敏感地觉察到,对于这次拜访,林筝的情绪是紧绷但又低落的,她掩藏的很好,但时不时那眼睛里流露出的哀伤和寂寞还是让他有些在意。他原本并没有意识到,对于林筝而言,与林溪有关的一切回忆里,她是扮演着暗淡的角色。或许当时并没有如此强烈的落差对比,但如今物是人非,借由着别人的口,终究还是能听出林溪林筝两人在他人心中分量的差距。

也就在昨天,他查阅林溪林筝的消息,才发现除却那些惋惜同情祝福外,有些极端粉丝对林筝满溢出来的恶意和诅咒。

这样一来,对于这次出行,谭湛就多少抱了点负罪感。

“中午我请你吃饭。”

此刻将近饭点,谭湛看了看手表,便驱车往市里去,他决定带林筝吃些好的,以洗刷自己内心一些不明的罪恶感。

他选了洪氏菌菇煲这家店,听起来是吃菌菇的,但是多数是各种野生名贵食用类的菌菇,用的是乌鸡锅底或者乳鸽锅底,汤汁鲜美,菌菇的鲜味完全融在其中,味道纯正,也不油腻。

谭湛是老顾客了,店里的员工见了他,就笑着把他引进了小包厢。林筝跟着谭湛,进了店里,才发现与店门外面低调的装修不同的是,里面可谓是曲径通幽,古色古香的氛围,家具都是明清风格,而各种摆设看起来也都有几分古董的味道,仍旧是不高调,但骨子里那种底蕴和富饶却是不争的。而服务员安排给两人的小包厢,看起来也是专门给谭湛留着的。

谭湛熟门熟路地点了菜,服务员挺热情地给他推荐饮品。

“谭先生,饮料要点什么呢?最近我们有新酿的果酒,是完全手工酿造的,天气这么冷,喝点酒也暖胃。”

谭湛抬头看了眼林筝:“果酒你可以吗?”

林筝点了点头,她刚才随意扫了一眼菜单,不论是菜品还是饮品,这家店的价格可都不低调,因而对于点菜,她决定不发表任何观点,全听谭湛的,面对这么高昂的定价,她可不敢随意指手画脚。

好在与他们高昂的定价相对应的,是快速又贴心的服务,谭湛点了一个乳鸽汤底,很快锅便端了上来,那些山珍菌菇也都一一洗净,由服务员下到了汤底里。氤氲的雾气上升,那种自然的属于菌菇的鲜香味便也晕染开来。

林筝在这种若有似无的香气勾引里,胃很不争气地饿了,平日里她几乎不会这么奢侈的下馆子,她相当节省,从来都是自己随便买些蔬菜炒炒完事,这下胃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

等那一碗菌菇汤终于下肚,她才满足地舔了舔嘴唇,谭湛这个人,对美食的品味倒是极好的。而除了菌菇汤之外,谭湛还点了一些小炒还有兔腿,小包厢加剧了温馨亲近的气氛,两个人围着一口锅,热气腾腾里,林筝倒觉得整个冬日似乎都温暖了起来,刚才在朱黎明家里那点压抑和难耐,终于也在美食面前一扫而光。林筝连续喝了几碗菌菇汤,四肢百骸都感觉充满了暖暖的气流;相比林筝,谭湛吃的就含蓄多了,比起菌菇煲,他似乎更钟意果酒,那眯着眼睛细细品味的样子引得林筝也对果酒好奇起来。

“我也想喝点。”

谭湛愣了愣,给她倒了一杯,林筝闻了闻,确实飘散出果味清香,她仰了头,一饮而尽,意外发现这果酒竟然十分香甜爽口,当下她便继续自己倒了一杯。

等她喝到第六杯的时候,谭湛终于看不下去阻止了她:”这种果酒后劲足,你不能再喝了。”

“不会啊,我觉得很清醒啊!”林筝晃了晃头,盯着谭湛继续想喝酒,谭湛没有理睬她。

林筝被收缴了酒杯,便有些百无聊赖,等谭湛再看她的时候,她正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那一锅沸腾的菌菇汤,脸上有些绯红,表情也有些呆滞了。刚才还说着很清醒的人,此刻果酒的后劲上来,根本抵挡不住,很快就缴械投降般的醉了。她盯着谭湛看了很久,突然傻笑着站起来,把椅子搬到了谭湛的边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你还好吗?”

谭湛有些后悔不该让林筝碰酒,也不知道她酒品如何,然而他刚开口询问,林筝便朝他笑起来,她竖起一根手指,贴到了谭湛的嘴唇上,做了个“嘘“的姿势,她显然醉的厉害,因为她的动作带了点些微的迟缓,此刻整个人也歪歪斜斜的,她想侧身,却反而变成了完全一侧身体靠在谭湛身上的姿势。

谭湛没法和醉酒的人理论,只能轻轻地把林筝推开按回她自己的座椅上。然而林筝却很执着,她咯咯咯笑着又坐了起来,朝着谭湛意味不明的微笑。

正当谭湛有些疑惑之时,他突然感受到在桌子底下,林筝正用脚轻轻地蹭他,一如第一次见面的一样,谭湛盯着林筝,想从她脸上看出些端倪,林筝却只是一本正经地保持着微笑。谭湛只能把她的腿推开。

她带了醉意:“你好啊,我是四月,你可以叫我April。”一边说着,一边又朝谭湛靠过来,而因为重心不稳,她差点一头栽在谭湛身上,引得谭湛也不敢直接站起来远离她。

林筝喝了酒,后劲上头,她的头脑里一片迷糊,她显然搞错了场景,以为自己正在做一单”测试男友忠诚度”的活儿。浑浑噩噩的,又似乎不是。

她凑近谭湛的脸看了看,谭湛想要远离她和她保持距离,这直接把林筝给惹恼了,她强势地伸出手,拽着谭湛的衣领把他给拽回了自己眼前。

她伸出了一根手指,轻佻地抬起了谭湛的下巴:“小伙子倒是长得有几分姿色。”

谭湛迄今为止的人生里,从来没哪个人敢这么对他,这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了,他震惊之余一时之间竟忘了应该第一时间拍开林筝的手,而只是见了鬼似的瞪着林筝。

林筝喝了酒完全放飞了自我,她整个人树袋熊一样倒挂在谭湛身上,不时用手摸摸谭湛的脸。

“你用什么润肤乳啊?皮肤挺滑挺白的啊。”她几乎眼睛都贴到了谭湛的脸上,谭湛能感受到她淡淡的温热吐息,还有她近在咫尺的声音,“这么看,毛孔都很小!

谭湛不得不再次把林筝扶正回座位:“你振作一点。”

林筝却嘿嘿嘿笑起来:“我很振作呀。告诉你个秘密。”她凑近谭湛的耳朵,刻意压低了声音,“你是我接过的忠诚度测试里最帅的男人。”

林筝此刻歪歪斜斜地躺在椅子上,她的眼睛像是含着潋滟的水光,她的脸颊是淡淡的玫瑰粉,因为酒精的刺激,她的嘴唇显得更为红润动人。一瞬间,谭湛想,这一刻把她比喻成盛开的花朵都不会过于浪漫。而最让谭湛有些无法招架的还是她的眼神,林筝醉了,因而她没有了往日的含蓄,她毫无保留也毫无畏惧地直勾勾地盯着谭湛,这种眼神会让男人受不了。单纯的蹭大腿甚至摸大腿,谭湛都能很好的克制自己的情绪,然而这样一个眼神却让他有些难耐。因而对于林筝又一次朝他栽过来,他相当突兀地推开了她,然后站了起来。

好在林筝这一次没有再继续盯着他,林筝迷迷糊糊转了转头,然后她的注意力被还冒着热气的菌菇锅给吸引了过去,她一个人定定地盯着菌菇锅,用双手托着下巴,突然就笑起来,她朝谭湛看了眼。

“我喜欢蘑菇。”

谭湛这次把自己的座位搬离了林筝,颇为戒备地看着她,怕她又有什么惊世骇俗之举。

好在林筝这一次倒是安分了,她只是撅着嘴看着菌菇锅:“但是我喜欢的蘑菇,和这些不大一样,我喜欢的蘑菇,吃起来倒是不好吃,酸巴巴的,但是吃完以后会感觉自己能飞,感觉血脉畅通,任督二脉被打通的感觉,哎呀,眼前的颜色都扭曲了,好像有质感,感觉自己有特异功能,别人说话和动作在我看起来都变得特别慢,我好像都能看到风吹过来的轨迹,而且所有图像都变成四维的啦,好好玩……”

谭湛听了一半,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听到最后他终于按捺不住:“你说的蘑菇,你在哪里吃的?”

“荷兰呀。我们去荷兰巡演的时候。”

林筝的回答果然验证了谭湛的猜想,根据林筝的形容,怎么都感觉她吃的不像是一般的蘑菇,而是有致幻作用的菌类,荷兰?他想了想,林溪确实曾经同林筝一起去荷兰有过一场演出。

“你去荷兰吃了致幻作用的奇幻蘑菇?”

奇幻蘑菇只是因为吃了该种产品后会产生幻觉而得名,迷幻成分主要由一种含毒性的菌类植物“毒蝇伞”制成,药力大约能持续5-6个小时,在荷兰并不被界定为毒品,是合法出售可以购买的。

谭湛盯着眼前林筝美丽的脸,满心都是不可思议和疑惑,林筝给他的感觉太奇怪了,朱黎明说她是永远站在林溪背后的乖乖女,但一个乖乖女会去荷兰吃这种有迷幻成分的东西吗?林筝看起来更像是疯狂的小冒险家。

“就你吃了吗?还是你们两个都吃了?”

林筝笑笑,一脸骄傲:“就我吃了,她没吃,她看着我,怕我吃完以后因为幻觉和太high出去闹事……”她咯咯咯笑着,拖着腮帮子充满了怀念,“我喜欢荷兰,我喜欢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哇,你不知道橱窗女郎的身材有多好哦,丰臀肥乳,我每晚都要去转一转,有些身材真的太好了,就算是同性,单纯看着也觉得是一种赏心悦目啊。”

喝了酒的林筝除了放飞自我之外,话倒是多了起来,谭湛试探了几句,一喝醉,她平日里那种防守的姿态也渐渐瓦解,谭湛问一句,她倒是能答上几句。

谭湛看着她,觉得趁此刻,问她一些关于林溪的问题,倒是个好机会。

“林溪最喜欢哪一支曲子?”

“舒曼的《梦幻曲》。”

“林溪平时除了练琴外,有什么其余爱好吗?”

“喜欢跳舞。”

“什么舞?”

“探戈。”

“除了做一个优秀的大提琴家之外,林溪有什么其余理想吗?”

“有啊,想养一只黑脸的猫,叫暹罗的品种,你看过吗?小时候一般脸只有一小块黑毛,但是随着越长越大,黑色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浓,像是去挖了煤一样。或者养一只狗也行,狗的话,是哈士奇,因为傻愣愣的,长得也很好看。”

谭湛有些头痛:“我说的理想,是那种很大的梦想,不是养一只猫一只狗这么简单这么小的事,林溪有什么比养动物更大一点的梦想吗?”

林筝低头思考了片刻:“比养狗养猫更大的梦想啊……“她想了想,才突然恍然大悟,“有啊有啊!交一卡车男朋友。”

“交一卡车男朋友??”

林筝点了点头,还非常贴心地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恩,对,把各种款的收集一遍,冰山型的、闷骚型的、明骚型的、开朗健气型的、沉熟稳重型的、阳光天真型的、年上的、年下的、鬼畜型的、邪恶型的、纯洁型的……”

谭湛有些听不下去了:“林溪会有这种梦想?怎么听起来像是你才会有的梦想。”

林筝表情露出些不悦,她的语气很强硬:“这就是林溪的梦想,就是林溪的梦想!”

“那林溪有过男朋友吗?”

“没有!”林筝白了谭湛一眼,“你怎么问题那么多。我困了,我想睡觉。”

她说完,就顺势趴到了桌上,谭湛招呼服务员过来看着她,然后走出包厢把账单结了。再回来的时候,就发现林筝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她的眉毛完全舒展开来,露出侧脸,那上面是天真无邪的表情。谭湛没来由的突然想笑。平心而论,林筝还算是酒品比较不错的类型,她喝醉了除了有些思维混乱之外,倒并没有大吵大闹的习性。

再继续在包厢里待下去也不合适,那位服务这间包厢的小服务生还眼巴巴地等着,他们必须等客户走以后才能收拾包厢,也才算结束工作。谭湛朝她抱歉笑笑,才抱起了林筝。这里毕竟是市中心最好的地段,离洪氏菌菇煲五分钟步行的距离就有一间五星级酒店,谭湛只好抱着林筝,临时在酒店开了一间房。

他开的是一个套间,把林筝放到卧室的床上以后,谭湛便靠在客厅的沙发里整理今天采访所得的线索,昨晚为了今天见朱黎明,他做了很多前期调研工作,睡得相当晚,房内暖气一吹,便也渐渐有些迷迷糊糊的困顿,不知不觉也侧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可惜再醒来的经历就不那么美好了。谭湛是被林筝用枕头砸醒的,对方站在沙发前,一脸警惕和控诉。

“你竟然灌我酒以后带我来开房?!”

谭湛一边躲避林筝的枕头攻击,一边妄图解释,然而林筝睡饱了觉,精神百倍,你追我跑,谭湛根本没有闲暇能开口,直到绕着房间跑了几圈,他才终于把林筝制服。

林筝的枕头被谭湛扔掉了,整个人被谭湛桎梏般的抱在怀里牵制住了双手的动作,以防止她又突然发难。

“我灌你酒??”谭湛只差在自己头上挂一根青筋和黑线了,“明明是你自己趁着我不注意拼命地喝了果酒,我连制止都止不住你,结果自己后劲上来了干了什么一概忘了不说,你睡着了我好心带你过来休息你还诬赖我?”

林筝搜寻很模糊的记忆,她恍然觉得似乎对方所言非虚。她恶狠狠地盯着谭湛的眼睛,对方也完全不露怯地回看着他,林筝再努力想了想,终于依稀有了一些模糊的影像。

但她的态度倒并没有马上软化下来:“那你不能开两间房?”

谭湛放开了她,揉了揉眉心:“我不知道你喝醉后会有什么反应,是不是会吐,或者过敏或者别的什么,我没法让你一个人待在房里昏睡,我必须得在你身边,不然发生什么紧急情况,你来不及叫人。”

林筝盯着他的表情又审视了一番,这番话,在谭湛的表情里确实看不出破绽,一切看起来确实是可信的。

“好吧,就姑且这么相信吧。”

林筝瞥了谭湛一眼,眼神显然还很狐疑,这眼神让谭湛不乐意了。

“我是没做什么违心的事,倒是你,喝醉了以后猥亵我猥亵的很开心。”

林筝对这样的指控觉得有些无语:“你真是不可理喻啊,现在反咬我一口说我猥亵了?空口白话的,你有证据吗?你有录像吗?”

谭湛朝着林筝伸出了一根手指,轻轻抬起了林筝的下巴,眼神充满了引诱:“小伙子倒是长得有几分姿色。”

不畏林筝见鬼般的神情,他又弯腰凑近了林筝的耳朵,也故意压低了声音,声线低沉又性感诱惑:“告诉你个秘密。你是我接过的忠诚度测试里最帅的男人。”

做完这两个动作,谭湛才恢复了他正常的冷峻表情,他看了一眼林筝:“你就是这么做的。”

林筝完全无法接受:“你胡扯!”她一边下意识的第一时间反驳,但另一边却也开始自我怀疑起来,谭湛的用词太过具有她的风格,那确实像是她说的话。

谭湛耸耸肩:“我这种情况下受惊过度,没空录像,但因为印象实在太过深刻,我还能给你场景重现一遍,但有些动作恕我实在是做不出来,我总不能因为你喝醉了来摸我大腿,现在为了场景重现就摸你大腿。”

“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林筝被谭湛逼得后退了几步,她转过头,不去对视谭湛的眼神,她竭力掩饰自己的情绪,佯装一切无恙的平静,好全盘否定这一切,但内心,她多少猜测到,这一切,八成是真的,因为她喝多以后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故事,但拒绝承认仍旧是人的天性。

谭湛冷笑了一声:“你连荷兰的奇幻蘑菇都敢吃,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做出来的?”

谭湛只是无意随口的一句反驳,林筝听到了却几乎是瞬间变了脸色:“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吃过奇幻蘑菇?”

谭湛皱了皱眉头:“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林筝的表情却像是在刹那冻结般紧绷而惶恐起来:“我还说了什么?你还知道什么?”

谭湛对她的过度反应有些愕然:“没什么,只是聊了一些林溪的事,很琐碎,什么梦想什么兴趣爱好,不是什么大事。”

“林溪的兴趣爱好……”林筝却几乎是呆滞机械地重复着,然后隔了很久,她仿佛才终于找回了自己般,轻轻叹了一口气,那种紧绷的情绪也慢慢放松下来,“下次你还是找我清醒的时候和我聊吧。”她努力掩饰着尴尬,“还有之前如果我喝多了真的做了什么怪事,你不要当真,我喝多了容易那样。”林筝看了一眼谭湛,又加了一句,“我是说,如果,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的话,我不是承认我做了。”

谭湛无奈地笑了笑:“那好了,现在我们可以去退房了,我送你回去。”

之后的一切,林筝都很配合,她甚至再没有像往常一样聒噪,她只是安安静静地跟着谭湛,不发一言,连一贯灵动的眼神也收敛起来,倒反而和朱黎明描绘的性格一致起来,然而谭湛却觉得违和,怎么都感觉这样的林筝不大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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