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合作就是他主导的,就连今天……我忽然觉得,我自己把自己送进狼窝里来了!
既然知道是狼窝,就不能再待下去。
我轻轻地咳了一声,道:“后悔不后悔,我们都已经合作了。只能祝愿我们共同获益。”
“获益……”
他眼神落在我身上,目光灼灼。
我知道他没说出口的潜台词是什么,站起来,冷冷地说:“我身体不好,该回去了。”
“嗯,我送送你。”
说着,他不顾我的意愿,上前一步,推开办公室的门,等着我出去。
他就这样放我出去了。
没有为难我,也没有提出条件,甚至连我随手敷衍送来的谢礼都收了。
只是为了还他人情。
他知道我这样做的目的,可他还是收了。
我忽然觉得,比起沈暮云来,这个男人,也不算没人性。
我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劳烦骆总了,日后七月本草需要仰仗您的地方还很多,我们会有很多机会见面,希望我们会是好朋友。”
他脸上带着几分深不可测的笑容,道:“我们会是朋友的。”
‘朋友’两个字,他咬字清晰,配上那笑容,刚刚想和他交好的心态又崩了。
我落荒而逃,进了电梯。
简助理没有跟我进办公室,因此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见我神色有异,才连忙问:“大小姐,骆总没为难您吧?”
“没有,都是栾城世家,又都是世交,有什么为难不为难的,他收了谢礼,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可想到刚才骆家诚意味深长的笑容,这事儿……
真那么容易过去吗?
不见得。
真的不见得。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郁闷的回到了赵家。
回到家里,刚进客厅,就看见盛莺在煮茶,见我过来,朝我招了招手。
我乖顺的走到她身侧的沙发上坐下,半个身子靠着她,声音软软糯糯的,喊了一句:“姑姑。”
“嗯。”她应了一声。
我有些意外。
我以往喊她,都和其他人一样喊她盛姑姑,这时候她才会答应。
喊她姑姑的场景很少,也没见她应过,但这一次,她答应了。
我带着几分希冀的神色,小心地看着她的脸庞:“你会一直都是我姑姑吗?”
这一次,她没回答我,只倒了杯玫瑰蜂蜜茶,递到我面前,“刚从外面回来,喝口茶去去寒吧。”
我有些失望,但还是接了杯子。
喝完茶,她问我:“你去见骆家诚了?”
“是,去给他送了谢礼,那次毕竟是他及时发现我,把我送回来的,不然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确实要送谢礼的,不过你去的太草率了。”她批评我,“你应该亲自送到骆家去,而不是送到骆氏集团。”
我愣了一下,问道:“有区别吗?”
她看着我,没说话。
在这一刻,我脑海里忽然电光火石的闪过一抹灵光,“你、你想让我去骆家?”
我几乎是艰难的,咬牙挤出这几个字的。
她想让我和骆家联姻!
我还没正式接任骆氏集团的董事长呢,她就开始让我和其他家族联姻。
以后我回归赵家,她……
还会怎么利用我?
或许是看出我的心思,她微微皱眉,表情也有些不大好看,“大小姐,您在想什么?”
“没、没什么。”我有些慌乱,想放下手中的杯子,结果因为手抖,杯子没放稳,倒在了茶几上,直接滚落到地上。
碎成一地碎片。
盛莺也没生气,叫来佣人打扫干净,这才看向我:“收起你心里的想法,你是赵家的大小姐,赵家所做的事,都会是为你好的。在这个孩子出生之前,你必须为她找的一个父亲,如果你不希望二十二年前——”
她话说到一半,猛然住了口。
只是接着道:“除非你不在乎她没有父亲。”
我当然在乎。
我希望给自己的宝宝一个完整的家,这也是当初宋清清拜托我,把长思交给我抚养,我同意的原因。
哪怕后来,沈暮云伤我无数次,我一样原谅了他。
除了我爱他,还因为爱长思。
我不希望这么小的宝宝,出生就没了妈妈,我宁愿在沈暮云面前,当宋清清的替身。
在长思面前,冒充他的母亲。
一辈子。
可这个愿望,注定不能实现了。
“过去的事,就已经是过去了,现在你是赵家的大小姐,栾城的名流随你挑选。如果你怀的是个男孩子,那他就与赵家继承人的位置无缘,如果你再和别的男人生一个女孩子,她就可以继承赵家家业。思君,只要你愿意,全栾城的男人,都对你趋之若鹜。”
她最后半句话,带着几分规劝的意味。
我嘲讽的笑了一声,“是对我趋之若鹜,还是对赵家趋之若鹜,你心里比我更清楚。”
她沉默片刻,“这没区别,赵家是你的。”
“是吗?”
偌大赵家,交到我手里,还是在我和沈暮云决裂的时候。
我守得住吗?
当得好这个董事长吗?
我不知道,可却不得不被命运推动着,走到现在这个位置。
我一阵阵的觉得无力,摇了摇头,将那些想法一一的从脑海里驱散,问盛莺:“我什么时候接任赵家董事长的位置。”
“下周一,赵纤纤已经安排好了,你做了董事长,她依旧会是赵氏集团总部CEO的位置,当然,如果你觉得她会威胁到你的地位,可以把她调到分部去,辞退也无所谓。”
“不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
这话让赵纤纤听到还了得!
我不仅没有辞退赵纤纤的位置,我甚至想,要是赵纤纤做了董事长,会不会做的比我更好。
可这个念头,也只能想想。
赵家重嫡,我早就见识过了,这里的规矩,比沈家还要森严。
今天已经是周五了,盛莺说我下周一接任董事长的位置,那我就只有两天的时间用来准备。
但好在,盛莺完事准备周全,已经做好了礼服,周六早上就开始让我上身试穿。
那是一件紫色的长款加绒旗袍,胸前用金丝绣线,绣了赵家的族徽,搭了个白狐毛小披肩,堪堪遮住个肩膀,或许是考虑到现在天气尚冷,旗袍的开叉只到了小腿。
优雅,又显得不失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