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融合的基本概念
“多规合一”,是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简单来说多规合一即多规融合就是把多项规定整合揉捏在一起,达到多种规定能够统一并实施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互动机制,构建一个协作、均衡、稳定、和谐的规划管理体系。2017年2月23日至24日,中共*****、****、*********到北京市考察城市规划建设。他指出:“合理布局规划先行”,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做好规划,是任何一个城市发展的首要任务。***要求,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着力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不断朝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前进。他同时指出“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编制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要多听取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形成后要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权威性。
2 多规融合内容体系的构建
2.1 多规融合的方法途径
探索规划协调的方法途径,理论模型,是规划协调研究的一个全新的尝试与实践。多规融合需要模型的支持。虽然多规融合的方法模型所涉及的分析因素众多,相互关系复杂,但相对于单纯寻求技术和制度的协调途径,这种理性的逻辑分析过程,将为规划协调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2.2 多规融合的关系处理
为破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冲突,应该先确立目标以发展规划为导向,量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空间上以城乡规划为引导,设置标准上以各相关规划为指导的多规融合原则,通过目标思想协调,规模控制协调,标准配置协调和空间布局协调,形成多规融合的总体框架
2.3 多规融合的内容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导内容是确定近远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其主要协调内容包括发展战略,产业布局,人口经济,近期发展项目等发展目标的确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强调调控指标,突出体现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控制,同时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具体确定空间结构,建设用地内部各项用地比例和空间布局,将经济发展目标和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空间坐标中。
各相关规划:重点对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进行详细具体的综合部署,专业性强。具有针对性,重点针对各项设施需求量预测,用地量以及空间布局等设施配置目标确定。
3 实现多规融合的技术方法
3.1统一规划编制期限和时序
3.1.1合理确定规划期限
针对现有各类规划之间编制基期和期限各异的情况,建议首先明确规划编制基期,并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规划的特点,探索按照近期(5 年)、中期(10 年)及远景(20 ~ 30 年)这三个期限,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作为各类规划衔接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按照近实远虚的原则实现规划目标、任务的协调衔接。此外,修编制度统一为5 年一次。
3.1.2协调规划编制时序
遵循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要求,按照“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指导各级各部门按照“先主后次、从上而下”的原则,编制或修编相应的规划。首先,理清思路、达成共识,编制形成顶层规划,成为统领全域发展的纲领。其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等规划,应在顶层规划确立的发展思想、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管制要求与任务安排等的框架下,同步编制和修编、联动审议。在此基础上,推动其他部门开展重要的专项规划。最后,在上级专项规划的指引下,推进各下辖行政单元开展相关规划的对接,逐步实现纵横一体化、复合联动的规划体系。
3.2 建立规划空间布局约束框架
3.2.1按照生态评价基础,划定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是指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关键地区及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必须进行严格管理与维护的关键生态保护区域的边界线。要从地方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基础出发,按照保护优先、发展协调、从严管理的原则,将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关系生态安全等的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划入生态红线范围。
3.2.2按照农业发展要求和地力条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贯彻落实中央最新要求,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过程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将集中连片、质量等级高和土壤环境安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3.2.3按照城市现状基础和发展导向,划定城镇增长边界
遵循城市集聚集约、紧凑高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现状基础条件和需求分析,并结合经济社会的中长期发展需求,测算一定时期的城市发展规模,与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边界相结合,确定城镇增长边界,用于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控制区域。
3.3开展规划技术标准对接
3.3.1统一基础数据统计口径
经济和社会数据应以基期年统计年鉴为基础;在人口统计方面,相较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更能真实反映地方实际人口规模,还能科学准确体现“多规”目标设定中涉及人均的结构性和比例性指标数据,因此建议统一采用同一来源的常住人口数据;在土地利用数据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详查资料及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更新成果,该成果是在遥感影像的基础上经实地调查核实形成的,可信度较高,故建议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
3.3.2统一空间图件编制标准
统一用地分类是确保同种类型用地在面积和空间布局上对应的前提,为了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城乡建设,建议在城乡建设区以外的地区采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分类》标准,城乡建设区内的建设用地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并研究确定“两规”分类之间对接的标准。针对“多规”使用的不同坐标体系,建议统一转化为1 ∶ 2000 的国家大地坐标系,既满足国家启用新大地坐标系的要求,又便于更大空间尺度上的规划对接。
3.3.3统一“两规”差异“斑块”
在实现空间图件用地分类内涵和使用范围对接的前提下,对于“多规合一”过程中,以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为主的建设用地的“斑块”差异,在确保“总量控制”之下,建议以重点项目布局、现状用地性质等情况为依据,研究确定差异协调原则和方法,提出分类差异处理建议,对于争议较大的“斑块”,提请规划协调平台审议。在此基础上,对差异图斑的具体处理情况逐一建档,最终实现“多规”图层叠合,确保空间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