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舍友问起我的初恋,刚讲几句话,我想起了很久以前关于他的一切,就像把爱情的坟墓翻开,露出里面尘封前世的爱恋,我以为永远不会和这里的人说起他,我以为不爱也不恨了。
在高考前几天他都没出现,人们常说,读书时应该谈一次恋爱,那是生命里最纯真的爱情,今生仅此一次,但爱情是一杯毒药,美丽的毒药,接受它的到来,就得承受它带来的后果,但未成年对于社会来说终究是个孩子,他们不应该那么早来承受这些,爱一个很辛苦,不应该那么早就看透人世的一切,你们应该用青春里该有的活泼和生命的热情追求你们想要的人生,才不会出现十八岁因得不到初恋的心而跳河轻生的案例,才不会做出十几岁就与人私奔,将身与人。因为那是大人们经历的事,于我们这些不谙世事的人来说为时过早,我终于明白学校为什么不让早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