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873700000139

第139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3)

四、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的所有权以及军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应当注意,非法出卖或者转让的武器装备应是行为人合法管理或执掌的。如果是将抢劫、盗窃、诈骗、抢夺所得的武器装备出卖的,应当以所构成的具体犯罪从重论处,而不应定为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本罪的主体是对于武器装备有合法管理或者执掌权力的军职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根据《刑法》第439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遗弃武器装备罪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部队的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这里的违抗命令,是指不遵守武器装备使用、保管、处置的有关规则和命令。所谓“遗弃”,就是指抛弃,是一种故意的行为。本罪中的遗弃行为,-般认为主要是发生于军事行动期间,例如在战场上或戒严期间。

平时在训练中抛弃武器装备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以本罪论处。本罪的主体是武器装备的使用者、保管者、指挥者。对武器装备不具备使用权、保管权、指挥权的人,不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为逃跑方便而遗弃,为撤退顺利而遗弃等。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44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六、遗失武器装备罪

遗失武器装备罪,是指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部队的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的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所遗失的武器装备,一般属于轻武器,或者个人保管、使用、维修保养的某些重武器及军用装备。所谓不报告,是指遗失后隐瞒事实,拒不报告,意图逃避责任的行为。所谓有其他严重情节,一般认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遗失武器装备后编造假情况欺骗组织或者意图嫁祸于人的;因遗失武器装备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犯罪分子利用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本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而且一般是武器装备的合法使用者、持有者及保管者。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根据《刑法》第44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七、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是指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而且一般是部队中具有一定军衔或者职务的领导人员,因为只有这类人才可能具有转让、出卖军队房地产的决策权。普通士兵一般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其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行为是违反规定的、非法的,但仍然决意加以出卖、转让。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44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节侵害部属、居民、俘虏利益罪

一、虐待部属罪

虐待部属罪,是指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部属的人身权利,包括部属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格、名誉等方面的权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虐待部属,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包括班长以及各级军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至于动机则多种多样,大多是出自特权思想,以权势压人,维护自己的领导尊严,有的是由于部属不服从管理教育,随意顶撞领导,或不听劝阻,因而怀恨部下,寻机报复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刑法》第44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遗弃伤病军人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主要是军队的作战利益,同时也包括战场上伤病军人的被救护权利。犯罪对象是战场上的伤病军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场上遗弃伤病军人的行为。所谓“在战场上遗弃伤病军入”,是指行为人在战场上对伤病军人有救护职责而故意不予救护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对伤病军人负有救护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员,即对伤病员有救护责任的救护人员和指挥人员。其他军职人员在战场上对伤病军人有能力救助而不予救助的,虽然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不构成犯罪。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至于出自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对伤病军人负有救护责任的救护人员和指挥人员因为过失而将伤病军人留在战场上的,不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以“情节恶劣”为条件。所谓“情节恶劣”,主要是指行为人由于贪生怕死,苟且保命,对有条件救护的伤病员故意不予抢救,或者对已抢救下来的伤病员无故遗弃的;因遗弃行为而造成伤病军人死亡、残废、被俘、被杀等严重后果的;遗弃伤病军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瓦解军心斗志的,等等。如果战斗情况极其紧急,确实无条件把伤病军人抢救下来或带走的,不应视为犯罪。根据《刑法》第44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是指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的军职人员,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部队的作战秩序和军人的生命健康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军职人员中具有救护、治疗职责的人员,如军医、护理人员等。普通参战士兵和军官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他人属于危重伤病军人,并且有条件救治而拒绝救治。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发泄私愤、怕苦怕累、害怕传染病等。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根据《刑法》第44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屠民财物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是指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我军的作战利益和军事行动地区无辜居民的人身、财产权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军事行动地区对无辜居民实施残害、掠夺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在军事行动地区实施军事行动的军职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残害、掠夺无辜居民的行为会危害我国军事利益,侵犯无辜居民的人身、财产权利,而故意实施残害、掠夺无辜居民的行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4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虐待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是指对战争或战斗中被我方俘获的敌方人员不给予人道待遇,对其进行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部队的作战利益和被俘人员的人身权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俘虏实施精神折磨、肉体摧残和生活上不人道待遇的虐待行为。虐待俘虏,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本罪的主体一般是管理战俘的人员。其他军职人员虐待俘虏达到犯罪程度的,也按本罪论处。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动机多是出于义愤、敌意或狭隘的报复心理。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所谓“情节恶劣”,是指采用特别残酷的手段进行虐待的;虐待伤病俘虏造成严重后果的;多次或一贯虐待俘虏的;虐待俘虏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等等。根据《刑法》第44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章小结】

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本类犯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所谓国家的军事利益,是指国家在国防建设、作战行动、军队物质保障、军事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利益。本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军人职责包括一般职责和具体职责。本类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统称军职人员。具体可以分为两类:其一,现役军人,其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多数是故意,少数是过失。武器装备肇事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国家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学习本章应注意竞合问题:如: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与玩忽职守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与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军人叛逃罪与叛逃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此外,某些犯罪之间的区别也应把握,如:武器装备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过失爆炸罪等的区别。

思考与训练

一、案例分析题

1.某部汽车训练队班长田某于1998年5月5日与有夫之妇穆某相识,此后来往频繁,并发生了两性关系。同年6月9日,田野携带人民币3000元、蒙古刀一把,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部队,与穆某共同预谋到外地游逛后共同自杀。两人先后到大连、上海、杭州、苏州、南京、武汉等地游逛,挥霍人民币若干,并在上海买了安宁片1瓶(100片)、利眠宁2瓶(200片),准备最后到广西桂林将钱花光后服药自杀。二人于7月1日在广州下火车后,被部队派出的干部截获,在询问中田趁人不备用蒙古刀刺伤胸部自杀,经抢救脱险。

问:田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2.某日凌晨5时,某边防战士胡某因欠钱太多,无颜面对即将来队看望他的父母,便乘站岗之机携带执勤用的81式半自动步枪一支和私藏的21发子弹逃离连队,进入他国境内,后来在企图越境回国时被邻国边防人员抓获。经过交涉,他国将其本人及枪、弹一并交还我方。

问:胡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二、名词解释

1.军人违反职责罪

2.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3.武器装备肇事罪

推荐读物

1.黄林异著.《军人违反职责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周光权著.《刑法各论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民法总则一本通(第六版)

    民法总则一本通(第六版)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18年开始新增民法总则一本通分册。该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 特殊区域环保法律法规

    特殊区域环保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司法考试真题阶梯式三轮疯狂集训(2002-2017):行政法与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司法考试真题阶梯式三轮疯狂集训(2002-2017):行政法与

    全面收录2002年至2017年十六年的考试真题。难度阶梯划分真题难易一目了然,将十六年真题划分成初阶、进阶、高阶三种不同重点程度,帮助考生合理分配复习时间和进度。根据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修订解析,保证解析的最新性。笔记设计打造考生专属备考手记,随时记下复习心得,随学随记。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司法考试十年真题集训(试卷版)(2008—2017)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司法考试十年真题集训(试卷版)(2008—2017)

    真题品种一直是畅销品种,截取对考生有借鉴意义的十年真题,做成自测版,解析简练,有利于考生自测。答案分析准确详细。
热门推荐
  • 沧海仙居

    沧海仙居

    在罗兰大陆的西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传说在洪荒时期曾经有神灵存在,他们法力通天,翻手之间便可翻云覆雨,移山倒海,却不知为何消失得一干二净。在罗兰大陆的西方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据说在神灵临走之际用强大的魔法将这个世界一分为二,传说在那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另一面有着神灵的存在,但凡能够通过海洋,到达神灵居住的地方便能重获新生得到神灵的传承一飞冲天。叶昊本是一个小小的杂役弟子,却是意外获得了上位神灵的传承,获得了前往那无边海洋另一面的资格。且看他如何排除千难万阻,最终到达神灵之地,获得无上法力。
  • 斗罗之神级选择

    斗罗之神级选择

    穿越斗罗大陆,绑定神级选择系统。选择在蓝电霸王龙家族,武魂觉醒仪式上大放异彩,获得武魂无上青龙。选择吊打武魂学院弟子,获得神武技:降龙十八掌。选择跟小舞一起,奖励无上神通:时空浩劫!什么昊天锤,什么蓝电霸王龙,在我面前,都是渣渣。
  • 仙道境界

    仙道境界

    少年人,往往奇遇。在这座满是女人的江湖,有站在武道极致的草莽武女,有为剑道开山的小春秋剑仙,有傲然天下三百年气运无敌的老神仙,有天下无双的江湖无敌,更有多不胜数的江湖游侠儿。 那一年,秦昭南留给这座江湖一身孤高红衣的背影。 在这座满是女人的朝堂,有愿为天下百姓独守国门的天子皇帝,有愿为天下正统自废百年的皇子将军,有算尽天下一甲子,甲子以后又甲子的无双谋士,有一身正气的铁面判官。 那一年,秦昭南送给这座朝堂三字:气,抖,冷。 在那片满是女人的沙场,有万军丛中飞剑借剑成就红衣剑神的年轻剑仙,有弯刀既出无人可敌的八百白袍,有一剑十年少的白袍圣子。 那一年,秦昭南坐北望南,一炷香后,身前再无仙人。 天下再没有红衣。 PS:故事背景女权社会,或者说是女尊世界。其实严格来说应该算男女平等的社会。
  • 九世争霸

    九世争霸

    死者之都境界境界划分:入紫九重,化银三重,着金一重,着金二重(霸主),着金三重(尊者),神阶。每一层境界都会有初中高,三阶之分。功法:攻击武技,身法武技。
  • 你的来意

    你的来意

    人为什么要生孩子?生孩子容易吗?如果不容易,会有怎样的历程……
  • 异世逆袭:谁与争锋

    异世逆袭:谁与争锋

    异世穹苍,万物因我生长,伤我万物凄凉,杀我万物覆灭。身于安逸求我生,于乱世恨我不死。濒死之际,万物覆灭之际,一返长生。要万物臣服与我,永世即可……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萨尔桑娜

    萨尔桑娜

    陈雷跟萨尔桑娜的偶遇真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第一次是陈雷在长江时,看见萨尔桑娜在游船上跳舞特好看,便主动与她打招呼,问了她名字。几个月后,萨尔桑娜在意大利威尼斯演出,他俩又相逢在岸边,但只是陈雷看见萨尔桑娜,她本人并不知情。第三次是在古镇再度重逢,这一次陈雷就抓住机会,请萨尔桑娜喝茶聊天,你说是不是很神奇、浪漫的遭遇并没有及时延续下去,后来陈雷跟萨尔桑娜因急事分开了,但那时候陈雷未来不及记下她的电话,陈雷一直找不到萨尔桑娜。后来千辛万苦,终于在昆明民族村找到了萨尔桑娜,她也很欣喜,就带陈雷去了她的家乡,二人开始了恋爱……最终由于事业和爱情的选择不同,这二个恋人陷入了一场纠缠不清的虐恋。
  • 叔叔爹

    叔叔爹

    《叔叔爹》是一本农村题材的小说,按照应景的话说,它的内容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以一本小说来衡量它:很感人!是一本能触动人内心善良的书,是一本会被泪水润湿纸巾的书。秀妹和富贵青梅竹马,又都是非常孝顺的孩子,他们体谅父母,处处把父母的顾虑放在前面,当人生重要的抉择来临,不慎重的选择和阴差阳错的巧合也一起袭来,使他们在无可逃避中不得不顺从命运,最终导致生命中美好爱情的永远失去。为此,秀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富贵为了秀妹和秀妹的双生子,终身未娶。
  • 羽剑

    羽剑

    二十一世纪普通美少女,其实是异界之人,使命的召唤,命运的相遇,这个世界才是属于我的,且看二十一世纪美少女的魔法之旅,命运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