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公司治理中的企业伦理探讨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名公司管治、企业管治和企业管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给出了一个有代表性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是指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这些利益关系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业绩。在最宽广的层面,公司治理包含了规则、关系、制度和程序,都在这个框架之内由信托当局在公司中行使和控制。恰当的规则包括了当地可适用的法律和公司的内部规则。而关系包括了所有相关人士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那些拥有者、经理、董事会董事、管理当局、雇员和整个小区。制度和程序则要应付一些事态譬如当局、工作指标、保证机制、报告要求和责任的代表团。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了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内设机构由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分别履行公司战略决策职能、纪律监督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在遵照职权相互制衡前提下,客观、公正、专业的开展公司治理,对股东(大)会负责,以维护和争取公司实现最佳的经营业绩!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办事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皆以形成决议的方式履行职能,总经理则以行政决定和执行力予以履行职能。
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引起投资者不愿投资或股东“用脚表决”的后果,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伦理问题
传统的公司治理框架,过多关注股东的价值,股东的利润,而不是治理的质量,是企业唯一的压倒一切的目标。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以及股权的分散化,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一直成为理论界与学术界关注的焦点。独立董事的引入、高管激励的实施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无不表明治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然而,安然和世通的财务造假、强生公司生产事故的隐瞒以及西门子公司爆发的贿赂和腐败丑闻等事件使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完善的美国为什么仍会频频出现公司非伦理行为呢?部分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公司治理中伦理的作用,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缺乏伦理导向。以伦理为导向设计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治理伦理的目标,以此提升公司的伦理水准,从而最终保障和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一)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伦理问题
1.高层管理者如何保证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最佳利益。
2.企业如何对待雇员。包括如何对待雇员的聘用与解雇、工资和工作条件、隐私与尊重等。
3.雇员如何对待企业。包括如何对待个人利与企业利益的冲突、对企业的机密保密等。
4.企业和雇员如何对待其它经济机构。包括广告与促销、财务信息披露、订货与采购、谈判等。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措施
1.为防止内部董事滥用权力和违背股东利益,对董事会和次级委员会的设置有详细的规定。
2.公开高管人员薪酬,对领取高薪却没有遵守伦理道德的高管施加压力。
3.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减少董事会高管层的非伦理行为。
4.很重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治理伦理标准。
5.建立起发达的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进而影响高管层的治理伦理行为。
6.反垄断政策造成股权分散,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不高。
7.强调对个人股东利益的保护,实行累积投票权制。
8.股权结构分散,机构投资者很难影响公司治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垄断不易形成,维护了市场的公平。
9.总经理权利过大,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合一,经理层有时会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非伦理行为。
10.敢于开拓创新、有创业经历的董事,在董事会中更受欢迎。
三、当代金融业伦理问题
金融伦理关系是金融活动主体在金融活动中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是金融活动主体在金融法律、金融制度、金融伦理的规范下进行金融交易时形成的健康的、合理的金融关系。金融活动的主体是指金融活动的参与者或当事人,如银行、储户、券商、投资者、借款人、银行职员、上市公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国家有关管理机构等。金融活动的主体既有金融活动中的自然人,也有参与金融活动的金融企业、一般企业、中介机构与管理机构等经济组织。而金融活动中所涉及的金融工具,如借贷、融资、金融交易及与之相关的货币、有价证券等则是金融活动的客体。
金融伦理关系因金融活动类型的不同而存在不同层次与种类的关系:第一种是金融活动中自然人之间的关系,指的是金融从业人员与股民、借款人、储户、投资者等之间的关系,在具体金融活动中,这些自然人都要遵循各自的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第二种是银行、上市公司、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企业等法人相互间的关系,这些法人作为按其特定规律运行的行为实体,同时又是承担经济责任和道德责任的责任实体和目标实体,要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否则会破坏其相互间的伦理关系。第三种是自然人与法人间的关系,自然人和法人在金融活动中由于其地位的不同应该履行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也不同,除遵守相应的规制外,要履行相应的伦理职责。
金融活动中,金融活动主体都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各种活动,具有明显的“经济人”特征,同时这种逐利的技术活动又不可避免地要承担作为“社会人”的社会责任,在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不能共赢条件下需要进行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时,应该承担作为利益关系方相应的伦理责任,践行伦理准则,维护金融活动的健康开展。这实际上是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金融伦理规范的要求,是金融活动主体应遵循的伦理准则。其中最主要的是信用准则和公平准则。这两个原则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影响和推动金融活动的开展。
信用准则是金融活动的基础,是现代金融产生和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量,是金融伦理的重要准则,现代金融是信用关系规范化法制化的产物。信用是以诚信为内核,互信为前提,信任为归宿的制度,各种金融借贷活动是信用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由于我国金融信用体系构建的滞后,在金融领域存在比较严重的********,在信贷市场、资本市场、票据市场等方面呈现出比较严重的损害金融信用准则的现象。在信贷市场上,许多已经贷到款的自然人和法人;利用转型时期我国金融制度的漏洞和各种不正端的手段,制造大量呆坏死帐,以此逃废银行债务,侵吞银行资产,使银行资产萎缩、自身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增加银行的风险。这些行为都是对金融伦理信用准则的践踏,亟需重构金融健康发展的信用制度。
公平准则是金融活动主体公正平等履行自身权利与义务的准则与行为方式,金融活动主体与各个利益相关者在金融活动中必须公正平等地进行金融交易,是金融活动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博特赖特研究指出:“只有当市场被人们认为是公平的时候,人们才会积极投入到资本市场中去,因而作为效率这个目的的一种手段,公平性具有一种伦理价值。”金融市场中存在种种不公平现象:欺诈与操纵、不对称信息、不平等的谈判力量以及无效定价,这些使个人投资者和社会成员在金融市场运作中处于不公平的待遇。在各种金融契约关系中也存在因为委托与代理产生的各种不公平的交易,金融交易中经纪人应按相关的规则履行他对客户应尽的义务,而不能利用其专门的金融知识或信息为了自己的私利进行工作,以避免各种利益冲突。否则,对于委托人或被代理人来说,是不公平的。经纪人在委托或代理活动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无疑增加了诸多的交易成本,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也增加了金融活动中的伦理风险,严重的可引起金融市场的动荡:如巴林银行的倒闭等。金融活动中公平是相对的,单玉华称之为“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有多种体现:形式上公平,内容上不公平,甚至形式上公平掩饰了内容上的不公平;规则上是公平上,但可能制定规则本身不公平;参与主体本身身份地位导致的不公平;金融活动主体为了实现自身目的而进行的不公平的投资区域选择等等。这些不公平的做法在我国金融领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而也显示了在我国加强金融伦理规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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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塔工业有限公司
1894年,托马斯巴塔(Tomas Bata)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滋林(Zilin)创建了巴塔工业有限公司。公司以制鞋为主,直到1939年德国纳粹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公司的业绩一直很好。今天,公司的总部已搬到加拿大,在710个国家和其他地区拥有工厂71家,商店7000家,员工67000人。在1991年一年中,公司鞋子的销售量到达2.7亿双。
巴塔工业公司在加拿大相当知名,且受人尊敬。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注意对社会的贡献。公司在安大略巴塔洼(Battawa)的生产厂生产皮鞋和合成材料的鞋。生产鞋子过程中,工厂制造了大量液态工业废料,如废涂漆、溶剂、油料和聚乙烯氯化物。这些废料在交给有营业执照的废物处理公司之前,通常分开存放在不同的容器中。
由于一些原因,废物处理不能如期完成。1990年,安大略环境部发现工厂在厂外放置着200桶未处理的液态工业废料。而且,他们发现一些盛废料的容器有被腐蚀和破裂的迹象。进一步的调查还发现,其中一些废料已存放在工厂外达六年之久。环境部的一位法官杰里·赫利希(Jerry Herlihy)指出,一位调查人员曾发现废料桶中只剩下一些固态废料,废料桶被腐蚀,桶周围的地面上有斑渍。很明显,液态废料已经泄漏渗入到周围的土地中了。很快,巴塔公司被指控对液态工业废料不负责,影响了当地地下水的质量和附近的特伦特(Trent)河水。管理不善的废料中包含了致癌物质苯和聚乙烯氯化物,这两种物质以前是允许向周围排放的。
事实上,1986年,巴塔公司的副总裁,工厂的总经理基思·韦斯顿(Keith Weston)先生已经知道废料存放在桶中。而且,当时公司可以花45万加元运走这些桶和废料。1989年,巴塔公司的总裁道格拉斯·马钱特(Douglas Marchant)先生也得知了废料储存的问题。但是他们两人都未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最后,公司花费了45万加元研究环境问题和废物清理。经过了27天的审判,巴塔公司被罚款12万加元,韦斯顿和马钱特两位先生则被罚款12000加元。
讨论题:
1、本案例涉及到哪些利益相关者?
2、巴塔公司违背了哪些商业伦理的原则?
3、你认为公司为什么不能及时转移废料?管理当局在决策时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4、为什么韦斯顿先生和马钱特先生在得知了废料的问题后,都不着手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节全球经营中的企业伦理探讨
在世界经济日趋全球化的环境下,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因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不同而产生的文化误解和伦理摩擦,往往是一些企业跨国经营失败并使其全球战略的实施陷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因而,企业在研究如何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如何为适应跨国经营去设计组织和建立人力资源系统,如何实施适用于不同国家背景的激励战略和领导战略的同时,还必须学会认识和化解不同国家地区文化及伦理冲突的问题。
一、在全球经营中的不道德经营行为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跨国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投资国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但也会产生和带来一些涉及不同国家之间关于普遍经济伦理(即以不同意识形态为环境的全球化经济活动主体所应该认可并提供的价值导向、行为规范与约束的伦理体系)方面的问题,这就是所说的经济全球化下跨国经营的伦理问题。不容置疑,当今在跨国经营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其中包含着大量的伦理问题。那么,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经营的伦理问题具体表现形式又是什么呢?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