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态观念
企业生态伦理是处理企业与生态关系的伦理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的总和,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德诉求。工业文明像一把双刃剑,既为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文明,也造成了各种各样威胁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海洋污染、物种灭绝等。大部分环境污染往往都与企业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有关。现代经济理论认为,随着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以及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被社会所瞩目,企业的发展取决于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和自然环境的诸种力量的平衡。企业经营理念的“利润最大化”应转变为“利益最大化”,即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
从短期来看,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构建企业生态伦理可能要牺牲部分眼前利益,如,增加污染处理的费用,更新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等。实际上,倡导生态伦理与企业利益是互利共生的,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是一种推进企业长远发展,实现生态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双赢的明智之举。首先,企业的生态伦理建设有利于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推进,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将进一步完善,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将不会再有生存的空间。企业只有走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节约资源的集约化经营道路,才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其次,绿色生产、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企业获得参与国际竞争通行证的迫切需要。只有强化企业生态伦理建设,才能使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在未来的全球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最后,建设企业生态伦理是企业树立良好形象,提升社会认同与支持,获得长远利益的重要选择。一个在环保方面负责任的企业无疑会在社会公众心中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会受到公众的尊重、信任与支持,这必然会给企业带来竞争上的巨大优势。
建设企业生态伦理,企业首先要主动建立起明确的生态道德标准,学会用生态整体思维的方法去进行经济运作,在企业制定决策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明确什么样的行为符合生态道德,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生态不道德,以生态道德标准来约束企业的行为。
(四)道德责任观念
在现代社会,企业与公民一样都是社会的细胞,企业作为社会经营的市场主体,应积极表现社会组织角色作用,承担社会责任,重塑社会道德关系,使企业不仅关注自身的发展和利益,还要对社会的未来负有更多道德责任。这种理念的扩展,便是当今全球所普遍关注的企业道德责任。
由于受社会的影响,企业对自身道德责任的认识并不一致,部分企业将社会道德责任置于次要位置。总体上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只有社会经济责任,社会道德责任是政府的责任。个别企业认为,为了利润可以任意选择经营方式,只要能获取利润,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什么经营策略都可以考虑。至于企业对社会的影响,企业社会道德形象等问题与企业社会经济行为没有关联。第二,对企业道德责任持功利主义态度。不否认企业对社会有道德责任,但履行道德责任的前提是要对企业有利。第三,企业对社会有道德责任,但履行道德责任要取决于企业的社会经济实力,有经济实力的时候,就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在经济实力不佳的情况下,对社会责任采取躲避的态度。
企业道德责任概括地讲就是“遵法纪,重伦理,行公益”。企业发展依赖社会环境,社会资源。企业获得了什么固然重要,但企业为社会带来了什么更需要常思,如,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拖欠工资,污染环境等。当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要做“企业公民”,企业除了“为股东负责”,要全面考虑企业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员工、客户、社区和自然环境,利己利人利他利社会,此为企业应逐之“大利”。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是企业与社会构建和谐的过程,也是企业树立形象,提升竞争力的过程。
(五)以人为本观念
“以人为本”的伦理思想具有深刻的内涵。企业的“以人为本”即以人为核心,给予员工的能力和素质及顾客以物质与精神的关心,通过调动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最终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企业伦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要求企业必须把员工真正看作企业生产和管理的主体,尊重员工的价值、人格尊严和权力;把满足员工的合理需要作为企业管理的价值目标;在实现物的目标时要将人的目标作为根本目标来追求。“以人为本”正是基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和管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通过对人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心理等因素给予充分的顾及,而促使人与企业的协调发展的实现。
“以人为本”企业伦理观念,不可能给企业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作为一种无形的推动力,能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在“以人为本”伦理观念的指导下,首先,有利于形成更趋科学、民主和人本的企业管理和决策体系,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其次,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伦理观念已成为企业间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二节企业伦理模式
一、企业伦理模式的含义及特征
(一)企业伦理模式的含义
模式其实就是事物的标准样式。一方面,它是人们在生产实践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和理论的抽象和升华:人们从不断重复出现的事件中发现规律,最终形成解决某类问题的固定方法,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就是模式;另一方面,它是一种参照性的指导方略,在这种方略的指导下,人们可以迅速有效的解决问题、完成任务,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可以无数次地使用那些已有的解决方案,遇到相同或类似问题时,即可按照既定思路快速作出一个优良的设计方案,无需再重复相同的工作。模式有不同的领域,例如建筑领域有建筑模式,设计领域有设计模式,商业领域有商业模式,管理领域有管理模式等。
企业伦理模式,就是企业依赖一定的道德理念进行经营与管理的样式。一个企业的伦理观念往往决定了它的伦理模式。王小锡教授认为:“企业伦理模式是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价值共识和文化积淀的产物是企业伦理个性特征的表现结构。”我们看到,现实中由于不同的企业的价值共识和文化积淀是不同的,所以不同企业往往有不同的伦理模式。尽管如此,所有的企业伦理模式都有企业的价值观、道德守则和规章制度三个核心方面构成。企业的价值观决定了一个企业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去面对企业内、外部的环境,企业的道德守则决定了企业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来满足各种利益相关者的需要,企业的规章制度决定了企业采用什么样的管理方式和手段。
(二)企业伦理模式的特征
当一个领域逐渐成熟的时候,自然会出现很多模式。前面我们讲了,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伦理模式。但就其共同特征来讲,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企业伦理模式具有唯一性与不可复制性。企业伦理模式,从根本上来讲,它是企业生存、维持与发展的一种存在样式,是企业个性的表现形式之一。企业伦理是企业在发展历程中所凝聚的道德共识,是由企业的性质、历史、传统、文化、制度、战略以及经营管理者的道德观念决定的。就像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不同企业的价值观、伦理精神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企业伦理模式的唯一性。企业伦理模式的不可复制性主要是指企业伦理模式中的“价值观”很难被移植,即便在企业规章制度、道德观念被完全移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这正是很多企业频频模仿“成功企业”而屡屡失败的原因所在。例如,海尔模式的成功曾经惊天动地,引得无数企业效仿。但是几乎都以失败告终,原因就在于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制度文化和规章制度,而价值观是很难模仿、移植的。
其次,企业伦理模式具有继承性、民族性和时代性。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重要组成部分,不只是单纯的经济个体,它还具有政治、法律、文化、历史等方面的社会属性。著名学者王小锡和朱金瑞教授认为,企业的伦理行为和模式选择,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文化选择。民族的、历史的、时代的因素及社会制度等都在企业的选择中留下足迹。例如在企业伦理模式的选择上,西方企业注重个体,强调个体的存在价值和自由发展的权利,而中国企业注重整体,强调整体对个体的重要性和优先地位。另外,考察中国企业伦理建设的历程,不难发现,自从近代企业产生以来,中国企业的不同伦理模式主要在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化的碰撞、融合、对比、选择中形成。每个企业在生存过程中,都会形成自己的文化,因此,企业伦理模式作为一种企业的文化形态,必然具有文化的一些特征,即继承性、民族性和时代性。
二、企业伦理的主要模式
企业对自身伦理模式的选择是由每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伦理观念、制度安排和战略选择、社会基础等变量决定,是企业个性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但从根本上说企业伦理模式的选择又是一种文化选择,民族的、历史的、时代的及社会制度等背景因素给每个企业的伦理模式烙下深深的印记,充分展现出其共性的一面。这种共性为研究已有的企业伦理模式提供了可能,下面我们就选择性的对已有的五种主要的企业伦理模式做一些分析和介绍:
(一)家族模式
以私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为代表。家庭以及家族经济共同体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最古老的经济组织,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大多数也是从家族经济共同体转化而来。家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态,已经遍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全球五百强企业中175家是家族控股企业,占到35%;在欧洲的上市公司中,法国和德国的上市公司中,家族企业的比例高达64%,其他国家也接近50%。
家族企业一般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具有血缘关系和非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是主要的管理人员构成,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实行“家长式管理”。这种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企业伦理模式在伦理精神方面的同质性和继承性表现明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的迅速成长和发展,主要表现在:
1.家长制有利于企业决策成本最小化
在实行家长制决策的企业中,相对较少的管理层次,避免了科层管理的层层申报、批准、下达、执行等繁琐的制度模式,简单的组织机构减少了决策的中间环节,节约了决策的时间,使企业能快速、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
2.家庭信任转化为企业强有力的凝聚剂
家族信任是基于血缘、亲缘、姻缘基础之上的信任,它从本质上讲应是一种私人信任。正是这种内外有别的特殊主义信任,大大增加了企业内部成员的认同效应,降低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和费用,并使部门间产生互补效应,有利于整个公司和企业整体功能的发挥。
3.家庭利益的至上性成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家族企业伦理模式中,家族整体利益是超越个人利益之上的至上利益,家族的责任义务远高于个体的权利和需要,是所有家庭成员思想和行动的最高标准和价值尺度。
一些学者的研究表明,在日本、“亚洲四小龙”的崛起与腾飞中,儒家以血缘为中心的家族主义伦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以家族主义为核心的血缘伦理模式所具有的优势,法国学者曼弗雷德·凯茨、德·维里尔将其描述为:“长期取向、行动的独立性、没有股市的压力、没有收购风险、家族文化是自豪的源泉、稳定性、强烈的认同、承诺与动机、领导持续性、困难时期的韧性、赚回利润的愿望、有限的官僚主义和非人格性、灵活性、财政收益、成功的可能性大、商业适应、家庭成员的早期培训。”但是,家族伦理模式存在着偏重于人的作用和价值实现而忽略制度效应和条例管理,偏重于血缘之间的特殊信任而缺乏推之于所有人的普遍信任,偏重于“任人唯亲”而不能广用贤能等缺点。这些缺点如不能得以有效地解决,势必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正如福山在对中西方文化进行对比后所言:“核心形态的家族企业的交替沉浮,这些企业在制度化或长存于二三代以上等方面的失败,对陌生人普遍存在的不信任,不愿把非亲非故之人带入家庭以及继承时平分家产的风俗,使得后工业化的中国台湾、香港和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难以积累庞大的财富,这不啻是阻碍发展大规模企业的社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