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债券与债券市场概述
学习目标
在这一章中,我们将讨论债券市场的一些基本概念、债券市场的运行以及债券的定价和收益。完成本章的学习后,你应该能够:
1.掌握债券的票面要素和特征;
2.了解债券的分类方式;
3.分析债券市场的功能;
4.阐述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现状;
5.了解债券信用评级的内容及过程;
6.了解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7.掌握债券的定价模型以及债券收益的计算;
8.阐述债券市场的利率期限结构和利率风险结构。
学习重点和难点
1.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
2.债券信用评级的机构、内容及过程
3.债券定价模型
4.债券价格的久期与凸性
5.债券的利率期限结构
债券这里的“债”指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券”顾名思义,就是一种证书。所以债权通俗来讲,就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证书。债券作为金融市场上常见的融资工具之一,它有很多的种类: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附息债、贴现债等。同样,根据它的发行者不同,它有很多的发行主体,基本上囊括了各类社会经济主体。它的收益按事先约定的方式支付,所以属于典型的固定收益证券。债券市场是交易债券的场所,它是现代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融资、资源配置以及形成金融市场基准利率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的今天,要实现利率市场化,就必须要发挥债券市场的作用。因为,利率市场化很难在一个银行体系中完成,必须要有债券市场的参与,需要银行和债券市场进行相互竞争,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
一、债券的票面要素和特征
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债券是指当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社会各类经济主体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务债权凭证。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都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又被称为固定收益证券。从债券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债券的本质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债券所载明的债权债务关系中,我们把债券的发行人,即资金的需求方,比如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称为债务人,表明该方承担到期偿还债务的义务。相应地,我们把购买证券的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构)称为债权人,即其有要求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权利。
1.债券的票面要素
债券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般用具有一定格式的票面形式来表现。虽然每种债券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一般来讲,债券票面上标明的内容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票面价值,简称为面值,是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应偿还的本金数额,也是债券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计算依据。债券的面值与债券实际的发行价格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发行价格大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小于面值称为折价发行。
(2)还本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到偿清本息之日止间隔的时间。
(3)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利息与债权票面价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通常年利率用百分之几表示。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主要受到银行利率、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偿还期限和利息计算方法以及当时资金市场上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4)发行人名称,是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
(5)利息支付方式,是指发行人支付利息的频率。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
上述几个要素是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例如,在很多情况下,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此外,一些债券还包含有其他要素,如求偿等级、限制性条款、抵押担保以及选择权(如赎回与转换条款)等。
2.债券的特征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2)流动性。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债券的流动性受交易市场的影响而不同,一般来讲,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的流动性要高于在场外市场交易的债券。
(3)安全性。与股票相比,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小。此外,在企业破产时,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即在求偿等级上,债权人有优先取得公司资产的权利。
(4)收益性。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二、债券的分类
债券的种类繁多,且随着人们对融资和证券投资的需要又不断创造出新的债券形式,在现今的金融市场上,债券的种类可按发行主体、发行区域、发行方式、期限长短、利息支付形式、有无担保等分为十类。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
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三大类。
1.政府债券。具体又可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机构债券。
(1)中央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也称公债、国库券或国债,一般都由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它以国家信用作为偿还的保证,因此国债在所有债券品种中信用等级最高,故又被称为“金边债券”。另外,投资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债主要分为储蓄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其发行债券的目的都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或投资于大型建设项目。国债按不同标准可以有多种划分方法。按期限划分,有长期国债、中期国债、短期国债。按流通形式划分,有可转让国债,不可转让国债。按利率划分,有浮动利率国债和固定利率国债。按所筹资金的用途划分,有战争国债、赤字国债和建设国债。按筹资来源划分,有国内债和外币债,等等。
(2)地方政府债券。由各级地方政府机构如市、县、镇等发行的债券就称为地方政府债券,其发行目的主要是弥补财政赤字或为地方建设筹集资金。按偿还的资金来源可分为普通债券和收益债券。普通债券是以发行人的无限征税能力为保证筹集资金用于基本的政府服务,如教育、治安、防火、抗灾等,其偿还列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收益债券是为了给某一特定的盈利建设项目(如公用电力事业、自来水设施、收费公路等)筹资而发行的,其偿付要依靠这些项目建成后的营运收入。2009年3月27日,总量为30亿元的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作为我国首期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顺利进行了公开招标,于3月30日至4月1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分销,并于4月3日起在上述两个市场上市交易。
(3)政府机构债券。在美国、日本等不少国家,除了财政部以外,一些政府机构也可以发行债券。政府机构证券是政府所属的公共事业机构、公共团体机构或公用公司所发行的债券。在美国,最常见的机构债券为抵押贷款转付证券(mortgage pass through securities),例如由政府国民抵押协会(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GNMA)、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FNMA),或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FHLMC)所发行的转付证券。在这些机构当中,只有GNMA是由美国政府提供完全信用保证;而FNMA和FHLMC则是以机构本身向美国财政部融资的权利作为担保,保障相对较弱。
在我国,香港政府于2009年9月4日发行了总值约为35亿港元的两年期政府机构债券,该批债券将于2011年9月5日期满,利率为年息0.92厘,每半年派息一次。该批债券发行的首要目的,是通过有系统地发行政府债券,促进本地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及持续发展。
2.金融债券。金融债券发行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筹集长期资金,其利率也一般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且持券者需要资金时可以随时转让。在欧美很多国家,由于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多采用股份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所以这些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与公司债券一样,受相同的法规管理,一般归类于公司债券。在我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债券区别于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的管理受制于特别法规。从广义上讲,金融债券还应该包括中央银行债券,只不过它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债券,其特殊性表现在:一是期限较短;二是为实现金融宏观调控而发行。
20世纪60年代以前,只有投资银行、投资公司之类的金融机构才发行金融债券,因为这些机构一般不吸收存款,或者只吸收少量的长期存款,发行金融债券成为其筹措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能吸收存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一般不允许发行金融债券。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改变资产负债结构或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纷纷加入发行金融债券的行列,从而打破了金融债券的发行格局。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3.公司债券。它是由非金融性质的企业发行的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其发行目的是为了筹集长期建设资金。按有关规定,企业要发行债券必须先参加信用评级,级别达到一定标准才可发行。因为企业的资信水平比不上金融机构和政府,所以公司债券的风险相对较大,因而其利率一般也较高。2007年9月19日,我国的水电航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它标志着公司债券这一品种在我国的正式诞生,迈出了我国企业债权融资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树立起中国证券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由于发行人信用等级差异较大,公司债券往往都有些特殊权利安排,代表性的有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和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提前赎回公司债券给予发行人一定的权利,发行公司在债券到期前有权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是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回售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等等。
(二)按发行的区域分类
按发行的区域划分,债券可分为国内债券和国际债券。国内债券,就是由本国的发行主体以本国货币为单位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则是本国的发行主体到别国或国际金融组织等以外国货币为单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如最近几年我国的一些公司在日本或新加坡发行的债券都可称为国际债券。由于国际债券属于国家的对外负债,所以本国的企业如到国外发债事先需征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按期限长短分类
根据偿还期限的长短,债券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一般的划分标准是期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而期限在1年到10年之间的为中期债券。
(四)按利息的支付方式分类
根据利息的不同支付方式,债券一般分为附息债券和贴现债券。附息债券是在它的券面上附有各期息票的中长期债券,息票的持有者可按其标明的时间期限到指定的地点按标明的利息额领取利息。贴现债券是在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将债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出售,在到期时持有者仍按面额领回本息,其票面价格与发行价之差即为利息。
(五)按发行方式分类
按照是否公开发行,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是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在市场上公开发行的债券,其发行对象是不限定的。这种债券由于发行对象是广大的投资者,因而要求发行主体必须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向投资者提供多种财务报表和资料,以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私募债券是发行者向与其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为募集对象而发行的债券。该债券的发行范围很小,其投资者大多数为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它不采用公开呈报制度,债券的转让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流动性较差,但其利率水平一般较公募债券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