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下跪吧!下跪吧!”“给我跪下。”
“吾皇万岁。”李小露说。
我说:“你这么美、册封歌姬。”她说:“我不会唱歌,我喜欢写文。”
她是我的第一个笔友,诗写得可好了。“以笔为生。”
“下跪吧,gay。”她说。
“gay是什么?”我追问?
书上说:“gay就是男男女女,女女男男。”阿帆说:“复杂了,复杂了。”
“他也没喜欢gay啊。”李小露说。
“离开我吧,离开我吧。”我说。
十五岁的李小露一直跟在我身后。
她说:“话多美啊。”
我啊,厌倦了。
十五岁的李小露很美。那年我才十七呢。
“我们去跳舞,去跳舞。”
李小露带着耳机说:“啊,听不见。”
我说:“深井冰。”
她双手交叉推推点点,在我的身上,在水。
“SJ病蔡展霖。”她说。
我说:“遇上我你会遇上更好的人。”“我是个宝。”我说。
她笑了,她衣服的袖口比裤子还长,她说。我说:“我完全不知道你在写什么?”
她说:“我笑了,我衣服的袖口比裤子还长,她说。”
曾志帆一看说:“你这样真是个神经病。”
我说:“为什么?”
他说:“没。”
结果:曾志帆被盖了一巴掌。
我说:离开。我说:“离开潮流。”
曾志帆说:“永远不碰潮流。”
我想:“永远是什么?”
它有多远。
曾志帆说:一条马路的距离500.13米。我想一辈子都解不出。“永远有多远?”“多远有多远?”他说:“一辈子都不进医院。”“诊所药太贵了。”他说。
我说:“命啊。”“命啊。”我最想说第三句:“命重要。”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说话拖沓。拖沓。“拖沓就拖沓。”他说。反正没好事。“反正他在我身上没做好事。”他说:“我是一条狗,一条狗。”我说:“我是读书人,读书人。”他说:“神经病...”我说:“老实人...”他呆了,老实的说:“有时也不是。”我说:“我是一根针,你别碰我,别碰我。”他...吸着可乐走了。我在弹吉它。“我是个歌手。”我告诉自己。“qTmdsjB。”
“潮。”“潮。”“潮。”曾志帆说。
qTmdsjB,我默念。“今天下雨了,今天倒霉透了,老师。”我打开我的吉它谱,湿了一块,过份的是上面用粗线条写着曾志帆一睡。我永远不理这个狗,我想刐了这个狗。朋友有那么理想。“朋友有那么理想吗?”我看着雨水问老师。窗外确实下起了很大的雨。老师说:“他适合混社会。”他自己说:“他适合混社会。”反正我也不知道是谁说。反正我就是倒霉。
他说我:“是一个神经病。”他喜欢上了我女朋友,但不敢说,他在悄悄布局,让我娶不到她。这篇就叫女朋友吧。我的挚友在我的身上点了四点。
后来是一杯鸠。我想喊一句:“谁的747,跪下。”
“我给你跪。”“以父之名。”“射。”倒不如答应布这个局。我笑了,我笑起来真好看,747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