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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当时明月(3)小城托尼

气头之上的洪夏也不想用热脸去贴陈灿的冷屁股,干脆也一字不回。

第四天,陈灿率先低头:“你能帮我整理一份生物考点么?”

洪夏拿着手机的手悬在半空,生物是她理科里学的最不好的一门课,什么有丝分裂减数分裂,生男生女生智障的遗传学问题,都让她恨不得下一秒地球不分男女统统变GAY。

要不是靠语数英拉分,她真的要因为豌豆射手孟德尔而痛失第一。

可是对上陈灿难得的请求,洪夏硬着头皮回了句“好的”,心里想着反正自己就当复习了。

于是她拿出课本,哗啦哗啦地翻了几页,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提纲挈领的天赋,她只会做题,不会总结,尤其还是在这种自己不擅长的科目上。

扯了一张白纸,耗了二十分钟,也不知道考点要从何下笔。

“要是张小言在就好了……”洪夏鬼斧神差地嘟囔出这么一句话。

以前张小言是三班的生物课代表,虽然他没什么遣词造句的文化造诣,但是他总能把各种生物知识点,剥茧抽丝,讲得头头是道。

每次月考前,张小言都会“画”一张知识点出来给她。

“想什么呢你,洪夏!”她猛地一拍自己脑门,拨浪鼓似地摇了摇头,让自己的前男友给自己的现男友写考点,这种旷世奇闻,亏她也能想得出来。

可是她发现这个念头一旦开始,似乎就停不下来了……

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已经足够铁石心肠,可以让往事随风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漏网之鱼,偷偷摸摸潜回记忆的深海,如附骨之疽形影相随。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洪夏都抱着“用新人替换旧人”的心态去靠近陈灿,才能让自己在张小言离开的失落里短暂抽身,她说刚和陈灿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满满的都是对张小言的愧疚。

虽然她还是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说走就走呢?是像电视里一样她妈一哭二闹三上吊对他说“你要是敢找那个叫洪夏的,我就死给你看么?”

罗素素说“你别傻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难道要为了一个二话不说销声匿迹的男生,做什么贞德烈女么?何况人家还有个对你含沙射影、高高在上的妈。

对于张小言这种人,当然要把他忘个一干二净。

他就像一张过期的彩票,你拥有的只是曾经的欢喜和虚妄的幻想,而现在已经没可能兑出任何奖了,攥在手里只有恶心自己。

洪夏说:“罗素素,你说话真有文化。”

字字在理,句句扎心。

是啊,的确不该跟自己较劲,不然还能怎么样呢?日子不过了吗?这辈子打光棍吗?

然而现在一旦把生物课同张小言联系到一起,洪夏觉得自己接下来的一年都不会好过了。

借着给陈灿生物考点的契机,两个人终于又心平气和地一起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上车之前,陈灿宠溺地用手摸了摸洪夏齐耳短发前,蓬松地炸毛的刘海,他说:“这些天刷了好多的题,这次考试一定要赶上你。”说完长长舒了个懒腰。

没办法,长得帅的人就连下战令都让人生气不起来。

在公交车上,洪夏把头偏到陈灿的肩膀上,他身上的校服有干净的洗衣液的味道,陈灿拿着单词本在背单词,偶尔有想不起来的几个,随口问闭目养神的洪夏,她都可以一一说出。

毕竟她在高一的时候,每次和张小言在吃个饭、拉个手这种“约会”以后,都要内疚地背上一百个单词,高中三年的英语课本词汇表,早就被她背得滚瓜烂熟。

陈灿轻轻在她耳边说:“你真聪明。”

那一瞬间,洪夏是真情实感地相信着,他们两个人是可以拥有以后的,他们可以考上同一所大学,在春光明媚的校园里光明正大地手牵着手,享受所有嫉妒的目光。

总之就是一定要过得比那个不知道在天之涯,还是海之角的叫张小言的人,过得得好。

用罗素素的话说,“找一个很帅的男朋友,要的不就是这种被别人惦记着的紧张的刺激感么?”

可是洪夏觉得她不是这种喜欢被贼惦记着的人。

罗素素说:“那就换个说法,你找一个很帅的男朋友,以后吵架的时候,看见他那张脸也能消消气。”

她觉得这个理由还算说得过去。

面对这样一个很帅的男朋友,洪夏偶尔也很有危机感,那时学校门口的报刊亭里不只有X杂志,还有诸如昕薇、米娜之类的日杂,封面上顶着时髦发型的漂亮妹妹们总是让高中时期的少女们心向往之。

于是,2012年开年,洪夏人生第一次走近理发店染发。

为了让自己变得好看,获得陈灿的青睐。

也为了在那传说中的2012世界末日,同全人类一起慷慨赴死之前,也做一回时尚的弄潮儿才算不虚此生。

“我要一个低调、内敛、似有若无的棕色。”她指着杂志上的漂亮妹妹对托尼老师说。

“没有问题。”托尼老师瞄了一眼杂志便开始调色。

小城市的少女们还未曾见过花花世界的许多套路,这种明亮大气又前卫的美发沙龙,那时就是她们心里的时尚殿堂。

她们尚不知道的是:托尼老师口里的“没有问题”,就像抽奖活动的“谢谢你”,或者机场广播里的“很抱歉地通知您”,都是毫无感情的职业习惯。

染完以后,洪夏对着镜子大声疾呼:

“我要的是低调内敛似有若无棕,不是慷慨激昂高歌猛进黄!”

然而,为时已晚。

——————————

洪夏顶着一头被染坏了的黄毛走在学校里,身后两个外班的女生对着她窃窃私语,被她听了个正着。

“想不到实验班的好学生也染头发啊,啧啧啧,胆子真大。”

洪夏回头,奉上一个生无可恋的苦笑脸,两个女生尴尬得掉头就走。

呵呵,想不到吧……你们怎么可能想得到?

就连老子我自己都没想到……

到了班里,不出所料,刚一踏进门,就被老班揪了出去。

“洪夏,一个周六日没见,你这变化挺大啊。”高志远打量着她的头顶调侃道。

“高老师……我如果说……前两天太阳太大,把我晒掉色儿了……你……信么?”洪夏战战兢兢道。

“那你再说说你这头顶,那黑色的发根儿又是怎么回事儿啊?”高志远一只手臂横侧胸前,另一只手用手肘撑在这只手臂上,手微微捂着嘴问道。

这也是他继指节扣黑板之后的第二大标志动作,这个动作往往让人看不出他现在到底在咬着牙,还是在偷着笑。

“黑色发根……可能是阳光改变了我的基因序列,变异了……”洪夏唯唯诺诺道。

老高虽然教的是一班,但他常常很不一般,对比那些传统的中年男人,尤其是教育从业者。

可能也跟他教的是英语这种不太传统的学科有关,他在接地气程度上,那绝对是走在全国教师队伍前列的。

而洪夏仗着学习成绩好,尤其是英语成绩好,难免恃宠而骄,有时也会和他开上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高志远对洪夏的许多小错,诸如迟到、上课说话之类的也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到了这个岁数,很容易遭受中年危机,或者家庭婚姻不幸福之类的,高志远不仅好为人师,还好为人的心灵导师。

有事儿没事儿就要揪着班上几个好学生,耳提面命地讲些大道理。

因为洪夏这人擅长捧哏儿,可能圆了高志远没能成为相声演员的梦想,所以他觉得这个小姑娘特别有思想,于是特别喜欢和她聊天。

胡说八道了一通之后,高志远还是言辞坚决地命令洪夏赶紧把头发染回来。

“高老师,过于频繁地染发会让人变傻……”洪夏小声嘟囔着。

两人正争论之间,上课铃响起,陈灿刚好从洗手间出来朝这边走了过来。

心里有鬼的洪夏先是看了他一眼,而后很快转头看回了老班。倒是高志远,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一下陈灿,继而又对着洪夏露出了一个难以捉摸的笑容。

后来洪夏上了大学,有一年寒假跟着罗素素没打招呼就回了母校,鬼鬼祟祟路过当年的办公室的时候,听到里面几个老师在议论某个班里的XXX。

“哎呀我跟你说那个小伙子那可真是帅惨了~”

“我觉得那个XXX肯定是看上人家了,瞅瞅俩人那天天眉来眼去的!”

“小伙子长得那么精神,看上他的肯定不止一个!”

洪夏当场石化。

原来办公室备课之余的聊天氛围,和许多年后洪夏中午在公司食堂捧着个饭盆儿,和同事们眉飞色舞地小声BB的样子,如出一辙。

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唯独八卦,是这个世界永恒不变的主题。

哪个女人到了那个岁数,不管从事什么,都无一幸免。

当时老师邀请她和罗素素作为优秀毕业生,给底下的学弟学妹们讲两句。洪夏站到讲台上,俯瞰底下的人,这才终于体会到老师们之前总是爱说的那句:

“别以为老师看不见,你们的一举一动,我在上面看得可是清清楚楚。”

她也终于明白了高二那一年,高志远在楼道里,看见陈灿以后,对着她露出的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原来他早就知道了!

这个老男人可真是够会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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