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行人是两匹乘骑用的马和两匹拉车的马,八名步行的护卫,和庄园主坐在马车内的女仆,还有骑着马的我和雇佣兵,那么就出现一个问题,谁拉马车,究竟是谁控制马车的前进或者转向,是谁充当了“司机”这个角色?
这就不得不说异世界出场率仅次于传奇生物“龙”的另外一种东西,就是“哥雷姆”,也可以称之为“人造人偶”或者“石像人”。全身是由魔法、石头或者金属制成,可以简单听明白主人的言语,从而做出相应的动作。根据体型大小,分工也不同。比普通成年男性高出两三倍的,大多数是工程建造类;而和普通成年男性差不多高的,则是家务机械人一类的。因为哥雷姆不需要吃喝,普通人制作起来是极其浪费金钱和时间,在异世界小说是以地下城的新手噩梦或者有钱人家用来炫富的角色。防御力一般,攻击力一般,主要是耐久力几乎是同类型人造产物的顶级,如果用比较好的材料,自身的防御力和攻击力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哥雷姆自身的数值是根据创作者能力的高低和材料的优劣度总体评价的,所以可以这么认为,越好的材料和越厉害的工匠,制作出来的哥雷姆数值就会越高。但是由于哥雷姆自身不具备“智力”这种能力,可以听明白主人的话也只是设计之初植入的魔法,所以不具备智慧生物“学习”的能力,自然而然地就变成了主角或者其他人刷经验、增长自身数值的一种小小配角。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的哥雷姆存在的时间足够久,很多机能发生了变化,原本不曾存在的智力和学习也莫名其妙出现,从而像是一个人类思考这个世界。不过,更多的哥雷姆则是在各种各样的任务和时代的变迁中,损毁或者失去了主人的命令,永远地失去了机能。
正如我所讲的,因为哥雷姆不需要吃喝也不需要睡眠,能够很好地完成主人传达的简单命令,有钱人家比如庄园主这样的丰厚的家底,是会用哥雷姆作为车夫使用的。之所以上次从河边逃离时,八名护卫之一驾驶马车而不是哥雷姆,是因为在头上长角的鱼发起总攻之前,哥雷姆就被大鱼击碎,所以护卫临时作为司机,驾驶着马车逃离河道边。
现在牵着马车缰绳的也是一个哥雷姆,是一个从外表看不出来男女的哥雷姆,穿上一身男士西服,还用低沿的帽子遮住了眼睛的位置。实际上这种人造产物是不分雌雄的,之所以打扮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强盗或者劫匪首先要解决的是在前面开路的我和佣兵,接下来就是驾车的司机。防御力远高于常人的这个哥雷姆可以挡下至少两次的攻击,给马车内的庄园主足够的反应时间。换句话说,之所以用哥雷姆驾驶马车而不是另外一名女仆或者多带一个护卫驾车,是哥雷姆这种纯正的消耗品的使用方式就是如此,不需要将哥雷姆当做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类看待,而是将它看成马车的一部分或者自动驾驶的电脑,这样可以减少危急时刻的人员损伤,同时也不需要顾虑哥雷姆像人一样动了坏心思,把马车带到强盗堆中。
现在的我只能想得到庄园主即便是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也会像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一样,对于自身的安全设计得如此精细,不带有一丝差错的那种。
虽然这样的旅行到目前为止已经是第三次了,但是相隔的时间太短,让我的身体误认为只是旅行的第三天而不是第三次旅行,在马匹上适应了的我便开始与左手边的雇佣兵搭话。
其实也并不是非要说话,只是觉得听马蹄声和车轮声,很容易让我困倦,与人聊一下天会缓解一下这种瞌睡感。而且我的身体也充满着疲劳感,与人交谈会让我转移注意力到对话上,而不是现在痛得要死的肌肉和隐隐作痛的骨头。
还有第三点,这才是我真正想要和身边的雇佣兵谈话的目的。
我想知道像是雇佣兵一样的人,倒是怎样的存在?是和之前的女骑士和剑客一样,只是庄园主雇佣而来一起短途旅行的?还是有着其他的目的,顺便保护庄园主?还有剑客之前想和我说的话到底是什么?作为认识时间比我长的前辈是否知晓作为同事的剑客他的想法?还有庄园主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她到底想干什么?
很想一口气直接将所有的问题都扔给雇佣兵,让他详细地告诉我每一个细节。但这样做还是太着急了,应该从简单的打招呼入手,一步步取得雇佣兵的信任,这样很多情报自然而然就可以得到,还不用太担心情报的真假程度。
“我是庄园主大人的弄臣,请多指教。”
像是做业务的推销员一样,我伸出了手。
雇佣兵看着我的脸,然后又看了看我的手,再三确认后,用一只手握住我的手,这就算是认识了。
“我是庄园主大人雇佣的佣兵,名叫菲德罗斯·托洛夫斯·雅力士·孟德尔坎布道斯。请多指教。”
?
我现在的脸一定像是想要确认老师说的知识点,而露出不解表情的学渣。而雇佣兵则是看到了我一脸不解,一字一顿地重新说给我听的老师一样。
“我的名字叫做,菲德罗斯·托洛夫斯·雅力士·孟德尔坎布道斯,请多指教。”
“菲德罗斯,嗯,托洛夫斯基,嗯嗯,亚历山大,孟德尔?”我怎么好像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名字?你是不是也种豌豆?啊,我知道了你一定是疯狂戴夫的亲戚,你一定是和一大堆的向日葵和豌豆射手住在一起!
“不是的,弄臣大人,是菲德罗斯·托洛夫斯·雅力士·孟德尔坎布道斯,这是我家族的名号和我自己的名字。初次见面是需要将家族的名号和自己的名字一起告诉对方,以表达对双方的尊重。”
原来如此!
我甚至都想要拍手叫好。
不愧是我,这么快就理解了这个道理。
不过你叫什么来着?
孟德尔·戴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