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个说法:某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起吃饭,如果买单时两个人同时掏钱的话,代表他们是朋友关系;如果是男方掏钱的话则为恋人关系;如果是女人掏钱,则为夫妻关系。姑且不论他们是什么关系,金钱往往是女人在花费,这个法则是永远不变的。
女人在消费型态上大都属于冲动型消费,很容易因为看到喜欢的或是想要帮家人及朋友添购的东西就会不加思考地买,再加上女人是感性的动物,所以说女人的钱好赚。
梅西百货公司——世界最有名的高级百货公司,就是犹太人施特劳斯亲手创办起来的,他靠的就是经营女人的商品,仅仅用了30年就把一间小店铺变成世界一流的百货公司。
作为女性消费者,她们在市场上的特点是:她们对生活有着积极的态度,而且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很自信;勇于尝试不同的生活方式,享受全方位的乐趣;反应异常敏捷,从媒体特别是电视上获得了新鲜的信息和知识之后便立刻跃跃欲试。如果女性们集体认同了一种营销产品,那么这种产品就会很容易地成为一种时尚,成为女人们心中的焦点。
犹太人更多重视女性市场的路径有:他们了解女性的消费动向,紧跟女性的见异思迁,适应女性的时尚情结,满足女性的消费偏好,针对女性的爱美和追求,打造女性产品的一个个新潮卖点。
著名的犹太人施特劳斯和基廷就是依靠经营女性用品而发财致富的。
世界赫赫有名的高级百货公司“梅西”公司,就是犹太人施特劳斯一手创办起来的。施特劳斯最初是一名童工,后来当了小商店的店员。他在做店员的时候发现,小店里的顾客多为女性,即使有男士陪的女性来购物,最后的购买权也在女性手中。施特劳斯根据观察和判断,决定把生意重点放在女性用品市场上,这样前景才会更加广阔。所以在他开始经营小商店时,就经营女性时装、装饰品、化妆品。
果然如施特劳斯所料,小商店生意兴隆,利润可观。他继续坚持以女土为主的销售方向,并且扩大商店规模,公司的销售额迅速增长。通过几年辛勤的经营,施特劳斯手中积累了一笔钱财,开始经营钻石、金银首饰等高档商品。在美国纽约的“梅西”百货公司,一共有6层展销铺面,女性时装占两层;钻石、金银等贵重首饰占一层;化妆品占一层;其他两层出售一些综合类商品。由此可见,在“梅西”百货公司,女性商品占了绝对的优势。
经过30多年的辛苦经营,施特劳斯把一间不起眼的小商店,办成了世界一流的百货公司,这与其选择女性为售货目标有决定性的关系。对于自己的成功,施特劳斯这样说:“我盯上了一大群女人,我的店员也全部盯上了她们。”
无独有偶,有一个名叫基廷的法国人在巴黎开了一家百货商店,地理位置很好,每天顾客盈门,但销售额一直不高。基廷心里十分郁闷。于是,他决定到那些生意红火的商场去考察。
这次考察使基廷受益非浅,他发现了这样的一个规律:平时光顾商店的人,女性顾客居多,差不多占了80%,偶尔有男士来商店,也是陪妻子买东西,很少单独购物。在这些女顾客中间,白天来购物的大多是家庭妇女,晚上5点半以后来购物的大多是下班后的白领阶层。
基廷豁然开朗,他果断地将销售目标放在女性身上。在所有的销售柜台里,他都摆上女性感兴趣的高档饰物和日常用品。商店内充满了朝气蓬勃的气息,以迎合那些年轻女性的购物需要。凡是年轻女性需要的、喜欢的、能够引起她们购买欲望的商品,他都尽量地予以满足。为了更好地吸引女性顾客,他将营业时间分为白天和晚上,分别针对家庭主妇和白领阶层的女士,白天他摆放家庭主妇感兴趣的衣料、手工艺品、厨房用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晚上则改为时髦的商品,例如内衣、迷你裙、迷你用品、香水等;而且陈列的都是年轻人喜欢的样式。总之,年轻白领阶层女性和家庭妇女喜欢的商品这里应有尽有。
基廷新式的经营方法给他带来了信心和大量的财富。来他商店购物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基廷又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他的百货公司营业面积太小,如果完全模仿大的百货公司,做到各种花色品种都具备的话,恐怕不可能。基廷面临着一次选择,要么是维持现状,要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只经营一类商品。基廷经过充分的思考,决定只经营袜子和内衣。
开始时,顾客对这种经营方式很不理解,但基廷相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这家高档袜子和内衣的专卖店获得了成功。许多购买袜子和内衣的女性都不约而同地来到基廷的商店里。与此同时,基廷坚持“让利顾客”的经营方针。其他商店250元一双的袜子,基廷尽量廉价进货,然后以每双200元的价格卖出,同时大量增加袜子的种类。工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后,袜子的销售额整整增加了5倍,许多顾客慕名而来。
袜子销售成功使基廷信心百倍地从事内衣的销售,他进口了法国最流行的样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新款式的内衣竟然马上形成了一股潮流。这种内衣同其他内衣相比增加了女性的性感美。因为,法国女人在家里穿得比较暴露,这种内衣满足了她们吸引丈夫视觉的需要,这种内衣的销售十分火暴。不久,基廷的百货商店拥有世界上最流行的内衣的消息,传遍了全国,许多时髦女性闻讯前来购买,不久基廷就财源滚滚,现在分销点有一百多家,分布在法国各地。
不少犹太商人以女性为销售对象,他们明白,“让女人动心就能有收获,因为女人比男人能花钱”,只要瞄准了女人这个市场消费主体,就肯定能获得极大的利润。
在日常生活过程中,妇女的举止行为,精明的商家完全会注意到。她们干些什么?喜欢些什么?她们选择什么?选择的方式是什么?等等,这些都有专人研究。有位美国人叫米尔曼的,一次观察到妇女们穿的长丝袜总是容易脱落,如果她们一旦感觉到丝袜往下掉了,就会偷偷地避开人们的视线向上提,有时候她们也会感到很尴尬。这种现象把米尔曼的灵感给触动了,他心想,在这个世界上将会有多少个妇女因此而受到困扰呢?
于是,米尔曼在伦敦地铁站开了一家卖袜子的小商店,专门出售不易脱落的袜子。投资规模不大,但生意十分兴隆。在短短的六年时间里,米尔曼已在英、美、法三国开出了120多家袜子店。米尔曼让妇女们从口袋中掏出了4500多万美元,自己赢利470多万美元。
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个非常独特的服装商店,在店面外的一个牌子上面赫然写着“男士不得入内”六个字。因为这家商店是专做女士生意的,并且是那种男士在场的时候女士不便试穿或选购的女士时装款式。柔和的灯光、温馨的色调、轻慢的音乐、漂亮的导购,一种甜美的购物环境营造出来了。妇女们可以在店内自己拿,自己看,自己试穿,如需要咨询,可把具有专业知识的导购小姐叫来当参谋,服务非常周到。
妇女是服装市场的主力军,她们永远是服装企业和服装市场的最佳伙伴。因为妇女具有追赶潮流的天性,而服装的千变万化最大限度地把她们的这种心理和愿望满足了。
怪不得聪明多变的犹太人把妇女用品定为“第一商品”。一位从事国际贸易二十多年的大商人曾做过这样的解释:“在我的生意中,从犹太人那里听到这句话的次数真是数不清。”
要死死地盯住女人的口袋是没错的。但是,要细分市场,也就是说在女性市场当中,还要寻求适合自己的那个点。
想尝试经商的人,如果把“女人”这个第一商品给瞄准了,那么财源必定会滚滚而来。
4.发现商机,制造商机
不一样的思维:
穷人:我不是不想赚钱,只是还没有赚钱的机会。如果现在有一个赚钱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也会赚大钱的。
犹太人:商机无处不在,就看你能否发现它,抓住它。
很多情况下,同样资质,同样条件下的生意人,有人赚得盆满钵满,有人赔得一塌糊涂,根本之处就在于能否嗅到和看到潜在的商机。其实,商机处处在,就看你是否具有睿智,能否发现它。
在发现和制造商机上,精明的犹太人有着自己独特的天分。
特朗普是美国房地产巨富,他出生于一个犹太商人建筑承包商的家庭。
在他13岁时,父亲送他到军事学校去学习军事。毕业后,他又就学福德姆大学。在这所大学上了两年,他想要立志经商,因而霍顿金融学校是个非去不可的地方,于是他去那里转而攻读商业。至此,他就向往曼哈顿,因为曼哈顿是纽约的首富之地,许多跨国大公司和大银行都位于此地的华尔街。
特朗普大学毕业的第三年,他在曼哈顿租了一套公寓房间。这是一套小型的公寓间,面对附近楼房的水箱,室内阴暗窄小。尽管如此,他还是对此倍加喜欢。
这次搬迁,使特朗普对曼哈顿熟悉了许多。他逛街的方式很特别,专门了解这里所有的房地产。他年轻、野心勃勃、精力充沛,他要在这里大显身手。
特朗普搬到曼哈顿以后认识了许多人,开阔了视野,了解了许多房地产,但仍没有发现他能买得起的、价格适中的不动产。所以他迟迟按兵不动。到了1973年,曼哈顿的情况突然变糟。通货膨胀使得建筑费用猛涨。更大的问题是纽约市本身,该市的债务,上升到了令人忧心忡忡的地步。人们惶惶不可终日,简直不能相信这座城市。这种环境不利于新的房地产开发。特朗普担心纽约市的未来,但还不至于彻夜不眠,他是个乐天派。他看到该市的困境,而那也正是他大显身手的良机。他认为,曼哈顿是最佳住处,是世界的中心。纽约在短期内不管有什么困难,事情—定会彻底改观,这一点他毫不怀疑,不可能有哪座城市能取代纽约。
几年来,一直吸引特朗普目光的,是哈得孙河边的一个荒废了的庞大的铁路广场,他每次沿西岸河滨的高速公路开车过来时,就设想能在那儿建什么。但在该市处于财政危机时,没有心思考虑开发这大约100英亩的庞大地产。那时候,人们认为西岸河滨是个危险去处。尽管如此,特朗普认为,要全面改观并非太难,人们发现它的价值只是时间问题。
1973年,特朗普在报纸上破产广告一栏中,偶然看到一则启事,说—个叫维克多的人负责出售废弃广场的资产。他于是打电话给维克多,说他想买60号街的广场。
广场的事最终虽未落实,但维克多提供了另一个信息,那就是名叫康莫多尔的大饭店由于管理不善,已经破败不堪,多年亏损。但特朗普却看到,成千上万的人每天上下班从这里的地铁站上上下下,绝对是一流的好位置。
特朗普把买饭店的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听说儿子要在城中买下那家破饭店,吃惊不小,因为许多精明的房地产商都认为,那是笔赔本的买卖。特朗普当然也知道这一点。不过他耍了一些高明的手段。他一方面让卖主相信他一定会买,却又迟迟不付订金。他尽量拖延时间,他要说服一个有经验的饭店经营人一道去寻求贷款。他还要争取市政官员破例给他减免全部税务。
一切妥当后,特朗普终于买下了康莫多尔饭店,投资进行装修,并重新命名为海特大饭店。新装修后的饭店富丽堂皇,它的楼面是用华丽的褐色大理石铺的,用漂亮的黄铜做柱子和栏杆,楼顶建了一个玻璃宫餐厅。它的门廊很有特色,成了人人想参观的地方。海特大饭店于1980年9月开张,顾客盈门,大获其利,总利润一年超过3000万美元。特朗普拥有饭店50%的股权。
特朗普没有就此满足,他的目光又落在曼哈顿繁华路段的一座11层大楼上。从1971年他搬进曼哈顿,并在那儿逛大街起,他就看中了它,那是房地产中一流的位置。如果在这个位置上建一座摩天大楼,它将成为纽约城独一无二的最大不动产。特朗普通过调查,了解到那层大楼属于邦威特商店,但楼下的地皮属于一个名叫杰克的房地产商。特朗普先去找杰克。杰克是个很精明的人,但他不是纽约人,不知道这块地皮的真正价值,更闹不明白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仍有人打它的主意。特朗普通过几个回合的艰苦谈判,最终以2500万美元买下了11层大楼和下面的地皮。
特朗普决定把旧楼拆除,建一座高68层的大厦,命名为特朗普大厦。他费尽周折,得到了市规划委员会的批准。1980年,曼哈顿银行同意为特朗普建造大厦提供贷款。
开始旧大楼的爆破工程时,《纽约时报》刊登了炸毁门口雕塑的大幅照片,并发表了许多文章,说特朗普只顾赚钱,不惜毁坏艺术品和文物。尽管艺术和文物管理部门并没有出面干涉,事后特朗普也后悔不该毁了那些雕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轩然大波却给特朗普出售大楼帮了大忙。
特朗普大厦矗立起来了,建造得既富丽堂皇又非常新颖独特。光是造价达到200万美元的门廊中沿东墙下来的瀑布,就有80英尺高。从第30层到顶层是公寓房间,站在屋里就可以看到北面的中央公园、东面的九特河、南面的自由女神像和西面的哈得逊河,可以说曼哈顿的美妙风光尽收眼中。